JSH 2014-1025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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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 2014-1025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附录 A 概算文件样式

为辅助表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概算文件中提

附录 B 施工图预算文件样式

表B.0.1 封面样式

CJJ/T 162-2011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检测技术规程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表B.0.2扇页样式

附录 B 施工图预算文件样式

表 B.0.3 编制说明样式

(1)建设地点; (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体的能力、性质、结构及规模等); (3)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单项、单位工程建、构筑物数量及尺度等); (4)预算计算范围; (5)主要工程数量;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预算汇总(预算范围内费用

(1)有关法律、法规(全称、文号及颁布时间); (2)施工图设计文件名称;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名称; (4)预算编制规定、相关定额、费用标准(全称、发布部门、文号及时间); (5)人工、主要材料、半成品材料、设备器材的价格取用依据; (6)其他依据性文件信息(名称、时间、发布地区及单位等): 4.有关说明(包括主要材料、设备的运输方案)和施工保障措施 简述现场施工工程、海上运输工程、大陆施工工程及施工保障措施四部分 内容, 5.有关说明 (1)施工取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2)以指标或费率计算费用的相关说明; (3)主要工程项自的施工工艺(现场施工工程、海上运输工程及大陆施工工程 简述; (4)拟使用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名称、规格能力等); (5)对临时工程或施工措施的说明(包括材料设备的周转、摊销、计算方 法等);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7)其他情况的说明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哲行办法

建筑、安装单位工程预算表 工程代号: 工程类别:

附录 B 施工图预算文件样式

建筑、安装单位工程施工取费明细表

附录 B 施工图预算文件样式

主要材料单价表 工程代号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施工船机汇总表 工程代号:

附录 B 施工图预算文件样式

主要施工船机单价表 工程代号:

主:本表为辅助表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预算文件中提供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表C.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C.1.4对于采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承包方式的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工程费可按C.2.5 规定计算,对于设备系统配套的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软件开发调试等费用亦应按相应 规定、标准计算,并应归入相应设备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附录 C 工程费用项目及计算规定

C.1.5根据工程的结构、施工及管理性质,水工建筑工程、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和海 上运输工程的专业工程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水工工程指水运工程中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为主要特征的分部或分项工 程,包括海上孤立建构筑物、码头、护岸、引堤、防波堤、海堤、栈引桥、取水构筑物以及围 捻、水上软土地基加固等工程; (2)陆域构筑物工程指水运工程中以陆上施工作业为主要特征的分部或分项工程 包括港区或厂区陆域范围内的构筑物、形成陆上施工条件的结构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 程、陆上软土地基加固等工程; (3)堆场道路工程指港区或厂区范围内堆场、道路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及相关配套设 施等工程; (4)大型土石方工程指在水运工程中,一个单位工程内开挖或就地取材回填的土石 方工程量在1方m,及以上、无结构要求的土石方工程; (5)海上运输工程指远海水运工程中设备、材料及周转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构件等自 大陆(含海南岛)装船码头至远海工程现场指定地点的运输工程,包括设备、材料及周转 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构件的装船、封仓加固、海上运输、海上过驳转运、卸船倒运等,并包括 海上运输所需的各项管理(计划、质量、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生活保障等)工作,对于海 上运输至现场后直接由运输船舶装载材料构件配合现场施工的情况,该运输船舶自到达 工程现场起至配合施工完成离开期间的费用,不计入远海运输工程费用,

C.1.6.1建筑工程中的外购钢桩、大型金属结构、钢拉杆及橡胶护等,应按其基价 中确定的购置价格的10%计入计费基础;自制钢桩、大型金属结构及钢拉杆,应按其本体 基价定额直接费的20%计入计费基础;外购混凝土桩等构件,应按其本体基价的60%计 入计费基础:码头附属设备应按设备安装工程计算费用:大型金属结构是指每件自重在 50吨及以上或每件自重虽不足50吨,但由于批量,其价值占该单位工程造价的1/3及 以上者, C.1.6.2,天型土石方工程的填料价值不应参与计算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只计算利润 C.1.6.33 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设备本体不应参与计算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

C.1.6.2,大型土石方工程的填料价值不应参与计算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只计算利润

C.1.7直接费应包括基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 C.1.8基本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成本费 用,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费用项目及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C.1.8.1人工费指按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 工人的各项费用,费用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 寸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率(%)× [1+采购及保管费率(%)] (C.1.8) (2)计算基本直接费的材料基价单价,按《远海区域水运工程定额人工材料暂行基价 单价》确定: C.1.8.3施工船舶及机械使用费的费用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I)施工船舶及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船舶及机械作业时所发生的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 使用费; (2)施工船舶及机械使用费以施工船舶机械艘(台)班单价乘以相应施工船舶及机械 的艘(台)班用量累加之和计算; (3)船舶及机械般(台)班费用单价执行本规定和《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船舶机械般 台班费用参考定额》的规定,其中司机及机械使用工、船员的定额人工单价包括工资 奖金、远海施工津贴补贴、辅助工资等;人工单价以8小时为1工日计算,人工基价单价按

附录 C 工程费用项目及计算规定

C.1.9其他直接费指直接工程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非工程实体 的直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二次倒运费、施工辅助费等,费用项目及内容应符 合下列规定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附录 C 工程费用项目及计算规定

(2)工程排污费主要包括按规定缴纳的废弃物排放、倾倒等费用,费用按相应规定计 列,并列明计列依据文号、名称和计算办法等; (3)其他指上述规费外,根据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规费,并列 月依据文号、名称和计算办法等: C.1.10.2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费用,费用内 容及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理人员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 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指施工企业在工程现场及陆基地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 那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往返工程现场、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取得的盈利,利润应以基价基本 间接费的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础按表C.1.11规定计算

附录 C 工程费用项目及计算规定

表 C.1.11 利润率表(%)

C.1.12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C.1.12.1税金应以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之和乘以综合税率计算,综合 税率应按按式(C.1.12)确定

(C. 1. 12]

3专项费用应根据工程、工作或费用内容按照相应标准计算,一舟

C.1.14其他零星费用指远海工程特殊条件下,难以预计的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 也零星费用可包括施工现场条件造成的大宗材料和构件的多次存放、过驳、水陆倒运等费 用,条件所限必须配备的非措施项目开支的大型专用交通船舶费用,为适应现场条件满足 拖工需要必须进行的专用工程船舶改装、改造费用等: C.1.15其他零星费用可根据工程特点、工程规模按照单位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 合计的1%~3%计算,并计算税金,海上运输工程不计列此项费用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C.2.1设备购置费指为满足远海区域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营运、管理需要,购置的达到 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或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购置 费用以及备品备件配套工器具的购置费用

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或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购置 费用以及备品备件、配套工器具的购置费用 .2.2设备购置费应按设计提出的设备清单按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等计算: .2.3设备购置费费用项自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购置费主要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及采购保管费等,其中设备 原价包含工器具、备品备件费;

C.2.2设备购置费应按设计提出的设备清单按设备原价和运杂费等计算:

(1)设备购置费主要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及采购保管费等,具中设备 原价包含工器具、备品备件费; (2)费用组成及内容应符合表C.2.3规定:

表C.2.3设备价格内容组成表

(3)设备原价按上述设备购置费组成内容进行计算: (4)各项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或参照《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计算, C.2.4工器具购置费应按设计提出的清单计算费用,如设计未提供采购清单,可以设备 购置费为基础按1.50%计列: C.2.5对于采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承包方式的设备安装工程,其安装工程费可根据 设备到货状态等因素,按设备原价乘以相应安装工程综合费率计算,并应计算税金:安装 工程综合费率可按3%~15%考虑

附录 C 工程费用项目及计算规定

注:1.费率包括安装用水、电、蒸汽、空气、无负荷试运转和枕木消耗费GB/T 32484-2022 表壳体及其附件 气相沉积镀层,以及设备的保温、防腐和附属管线安装的 费用:

注:费率中包括基础本身费用、二次灌浆和枕木费,但不包括基础打桩费用,编制概算时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C.4.1临时工程及施工措施费指建设项自在建设期限内,为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而必 兴建或采取的、永久性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未列入且有单独设计或施工组 识设计文件的各类临时工程和各类必要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各类临时工程和施工措施 须目应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根据施工条件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并按第3.2.5条 规定计列: C.4.2临时工程及施工措施项目应比照永久工程按本规定编制概预算文件,计算相应 汇程费用,并参与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3临时工程及施工措施概预算应根据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 工程内容和数量按本规定编制;条件不具备的,可参照已完工程的资料编制,但应列明依 居性资料和计算方法: C.4.4需要拆除的临时工程考虑回收时,材料余值的抵扣及拆除费用应反映在临时工

C.4.1临时工程及施工措施费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限内,为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而必 须兴建或采取的、永久性工程费用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未列入且有单独设计或施工组 织设计文件的各类临时工程和各类必要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客类临时工程和施工措施 项目应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根据施工条件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并按第3.2.5条 规定计列

C.4.4需要拆除的临时工程考虑回收时,材料余值的抵扣及拆除费用应反映在临时工 程概预算中

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

本办法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

CECS 545-2018-T 建筑易建性评价标准王编单位: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主要起草人:杨学群(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宋凯(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王岩(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总校人员:胡明(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李德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杨学群(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宋凯(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王岩(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臧东志(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管理组人员:杨学群(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宋凯(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王岩(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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