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25-3101-2015 公路绿化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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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25-3101-2015 公路绿化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6.5.1大规格苗木移栽后应采用根外施肥。 6.5.2苗木成活后,要适时适量施肥,肥料宜采用腐熟后的有机 肥。如使用化肥宜采用复合肥

6.6.1新栽苗木在保留自然树形或原有造型基础上修剪,均衡树

6.6.1新栽苗未在保留自然树形或原有造型基础上修剪,均衡树 势,调节苗木通风透光和养分,保持树形、树势。 6.6.2乔木应剪除病虫枝、下垂枝、交叉枝、残枝、枯枝以及败叶。 孤植树宜保留下部枝叶,保持树冠丰满GB/T 42205-2022 黑蒜质量通则,其他栽植形式的苗木分枝 点以下的不定芽应及时抹除。

6.7.1栽植的苗未出现死亡、破坏时,应在秋末冬初或翌年早春 苗木萌动前,按照原设计要求进行补植

6.8.1草坪周边的树坛、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草边,保持线条清 晰。 6.8.2草坪生长季节可按具体情况追施化肥,土壤干燥时,应及 时浇水。雨季草坪要及时开沟排水。

7.0.1应建立完整的苗木种植技术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 料。 7.0.2 满足竣工文件要求,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设计、实施方案、变更报告及有关文件; 2 施工地区气候、水文、土壤、地下构筑物等资料及调查报 告; 3苗木来源、苗木检疫证、规格、土地整理、栽植时间、苗木生 长和抚育、养护等的原始记录; 4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5各类统计报表和调查总结报告等。 7.0.3技术档案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分类归档。

7.0.1应建立完整的苗木种植技术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 料。 7.0.2 满足竣工文件要求,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设计、实施方案、变更报告及有关文件; 2 施工地区气候、水文、土壤、地下构筑物等资料及调查报 告; 3苗木来源、苗木检疫证、规格、土地整理、栽植时间、苗木生 长和抚育、养护等的原始记录; 4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单项技术资料; 5各类统计报表和调查总结报告等。 7.0.3技术档案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分类归档。

8.1.1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的需要,应在施工准 备阶段按本标准附录B的要求,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 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相同 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8.1.2在绿化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每个合同项目作为 一个单位工程。

8.1.3在单位工程中,按工程分布位置划分为以下六个分部工 程。 1 中央分隔带:包括公路中央分隔带及侧分带绿化; 2 路侧:包括公路两侧、边坡防护绿化; 3立交区:包括公路沿线互通立交区域的绿化; 4场站区:包括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管理所、 治超站等区域的绿化; 5取、弃土场:包括公路取、弃土场的绿化; 6隧道洞门顶仰坡:包括公路隧道进出口三角带及洞顶的绿 化; 8.1.4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植物材料工程、种植工程、种植土 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 值。 8.2.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 位工程逐级评定。 8.2.3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的要求进行自检 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检资料。 8.2.4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独立抽检、评定,对施工 单位检评资料进行签认。 8.2.5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分及等级进 行审定

8.2.6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合格、监理单位抽检 定合格的基础上,可依据本标准的要求对公路绿化工程质量进 检查、鉴定。

8.2.7竣(交)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峻工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方 工、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菱 据和凭证。

植物及绿化辅助材料的质量与规格检验应在施工前分批进行 检验与控制;植物材料的成活率与发芽率的检验评定应在一个生 长周期后进行。

8.3.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和 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 8.3.2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栽植土、种植材料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 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质量保证资料真实齐全时,可对分 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按附录B要求进行评分记录。

8.3.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

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质量保证资料真实齐全时,可对 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按附录B要求进行评分记录。

基本要求:检查应按基本要求对分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 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8.3.3实测项目计分应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的方法,按 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 计分。

8.3.4外观缺陷减分应对工程外观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 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 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8.3.5资料不全减分应按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 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 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2.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 不全情况每款减1分~3分执行。 8.3.6绿化成活率要求应符合绿化成活率应满足合同的规定。对 于公路绿化工程中所使用的某些特殊树种,其成活率应达到 100%,其余种类绿化成活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在相应分项工程 评分值中减去0.5分。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

8.4.1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按式(8.4.1)采用加权平

3.4.1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按式(8.4.1)采用加权 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按附录B要求进行评分记录。 分项工程权值:

与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8.5.1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 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 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 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以下儿个方面: 1苗木检疫证(异地苗木应提供)、苗木(草籽)合格证、草籽 发芽率实验报告; 2种植土土壤检验报告; 3边坡防护挂网等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出厂证和产品合格 证; 4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检验记录;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 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 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8.6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8.6.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按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 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执行。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返工,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

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 90%计算。

90%计算。 8.6.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按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 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 不合格执行。 8.6.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按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

8.6.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按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

8.6.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按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 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 不合格执行。

8.6.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按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

3.7.1公路绿化工程中水景、给排水、仿古建筑等园林土建工程 及其他工程,应参照相关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 对某些特殊地区、特殊情况,或因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 艺,应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实际情况制订技术标准。

8.7.1公路绿化工程中水景、给排水、仿古建筑等园林土建工程

9.0.1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9.0.1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高度应为140cm~160cm,栽植株 行距要合理,应该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的安全。 2中央分隔带应进行绿化种植土回填,回填土厚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且不小于60cm。 3中央分隔带种植土符合本规范4.3.2规定。 4中央分隔带种植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9.0.2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实测项目应符合表9.0.2的要求:

表9.0.2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实测项目

注.^为检测评定的主要项目

9.0.3外观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苗木应栽植整齐、竖直,枝条不应伸出护栏。 2 修剪高度平顺整齐。 植株无病虫害。 9.0.4 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本规范附录D要求进行

10.0.1路侧绿化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种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应进行 假植; 2边坡绿化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施工方法与工艺进 行,按施工过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控制; 3种植土符合本规范4.3.2规定。

10.0.2路侧绿化工程实测项目应符合表10.0.2的要求:

表10.0.2路侧绿化工程实测项目

注:为检测评定的主要项目

10.0.3外观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苗木主要观赏面丰满完整、生长良好、列植树排列应竖直 整齐; 2 苗木无干枯枝、病虫枝,修剪后树冠匀称、通风透光; 3 草坪无枯黄、无病虫害; 4 列植树不得连续缺株4株以上(含4株); 10.0.4 路侧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D要求进行。

11.0.1立交区绿化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交区绿地整理、排水应符合设计要求;播种前应清理场 地内的施工废弃物,整体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2大规格苗木应采取特别措施保证成活率: 3苗木种植不应影响行车安全视距; 4喷灌设施施工应按施工规范进行,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进行验收,园林小品及其他附属设施应 按国家标准验收,

表11.0.2立交区绿化工程实测项目

注,^为检测评定的主要项目

11.0.3外观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1.0.3外观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立交区绿地内无杂草、无枯黄:

2绿地草坪、苗木无病虫害; 11.0.4立交区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D要求进行

1场站区绿地整理、排水应符合设计要求:播种前应清理场 地内的施工废弃物; 2大规格苗木应采取特别措施保证成活率; 3绿地草坪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效果美观。 4喷灌设施施工应按施工规范进行,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进行验收,园林小品及其他附属设施应 按国家标准验收。

表12.0.2场站区绿化工程实测项目

注,为检测评定的主要项目

12.0.3外观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绿地内花卉、草坪应无杂草、无枯黄;草坪应进行修剪; 2 绿地整洁,表面应平整; 3 绿地苗木、花卉、草坪应无明显的病虫害; 4 苗木生长良好,树形美观。 12.0.4 场站区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D要求进行

13.0.1取、弃土场绿化工程验收,应符合取弃土场绿化覆盖裸露 公散地表,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3.0.2取,弃土场绿化工程实测项目应符合表13.0.2的要求:

表13.0.2取、弃土场绿化工程实测项

注:为检测评定的主要项目

13.0.3外观鉴定应符合苗木生长良好,覆盖率达到要求。 13.0.4取、弃土场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D要求进行。

3.0.3外观鉴定应符合苗木生长良好,覆盖率达到要求。 3.0.4取、弃土场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D要求进行

14.0.1隧道洞门顶仰坡绿化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如需对隧道洞门顶仰坡进行加固处理,应以国家相关规 范为准; 2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施工方法与工艺进行,按 施工过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控制; 3地形整理应利于排水。 14.0.2阳 隧道洞门顶仰坡绿化工程实测项目应符合表14.0.2的要 求:

4.0.2隧道洞门顶仰坡绿化工程实测

注:为检测评定的主要项目

14.0.3外观鉴定应符合苗木生长良好,覆盖率达到要求。 14.0.4 隧道洞门顶仰坡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D要求内容

14.0.4隧道洞门顶仰坡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附录D要求内容

付录 A材料进场报验单

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戈

表B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

JG/T 160-2017 混凝土用机械锚栓注:1 种植土工程包含种植土基层清理、种植土、种植土平整及地形构筑 工程; 2 植物材料工程包含植物材料规格及质量工程; 3 种植工程包含乔木、灌木、攀缘植物、草坪等的种植工程。

植物材料(乔木类)工程质量检验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桩号): 材料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桩号): 材料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桩号): 材料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桩号): 植物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植物名称:

1为规范和区别对待本规范条文用词用语的程度,对于要求 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TB/T 3199.2-2018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用绝缘子 第2部分:棒形复合绝缘子,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范(或要求)”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 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 标文件》(2009年版)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 3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 4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T82 5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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