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智慧灯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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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智慧灯杆系统产品到货包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6.2.2智慧灯杆系统产品到货包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包装牢固,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包捆不松动,避免部件之间部件 与包装物之间相互摩擦而损坏外涂层; V 2金属突出部分,如法兰、节点板等,采用有弹性、牢固的包装物 包装; 3包装前使用耐老化橡胶塞、耐老化塑料塞或其他有效方法封堵镀 锌工艺孔; 4部件运输至现场后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及时进行校正。 6.2.3智慧灯杆系统产品应在产品主体的明显位置作标记,标注产品的 型号、规格、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生产制造商名称。 6.2.4智慧灯杆系统产品送达现场后,应对产品进行复验,复验包括以 下内容: 1对产品外观进行目视检查,表面无划伤、变形、凹坑、脱锌,脱 漆等缺陷; 2产品的规格、型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商名 称等内容明确: 3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焊缝质量、尺寸规格、镀锌层厚度等进行抽 样检查和记录,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易损件图册、备件明细表、 装箱单、产品安装指导手册等文件资料齐全,

6.3.1综合机房的位置、面积、层高应符合设计要求GB50962-2014标准下载,其施工应符合《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关规定。 6.3.2综合机房基础的施工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E 51004的相关规定。 7

6.4管道、管井与基础工程

6.4.1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 毛刺;保护管敷设应与路基施工同步进行:保护管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 及设计图纸要求。 6.4.2电缆保护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金属保护管宜采用套管连接 的方式;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小于导管外径的2.2倍 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型并做沥青防腐处理;硬质 塑料管连接宜采用插接,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 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6.4.3智慧灯杆旁侧处、综合机箱旁侧处应设置接线手孔井;当过街管 道两端、直线段超过50m时、管线有转弯变向时,应设接线手孔井;接 线手孔井不宜设置在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 6.4.4接线手孔井进出线孔应进行密封处理,防止水汽和小动物进入 封堵材料宜采用阻燃材料。 6.4.5电缆保护管伸出接线手孔井壁30mm~50mm,有多根电缆管时,管 口应排列整齐,不应有上翘下坠现象。 6.4.6智慧灯杆基础施工时,需对基础范围内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 雨水、污水、雨污河流)、燃气、电力(高压、低压、路灯、交通设施 线)、运营商通信电缆等方面地下管线的探明普查,并负责绘制地下管 线测绘图纸,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6.4.7其他未提及内容,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的相关要求。 6.5杆体 赢息公开 6.5.1针对智慧灯杆杆体以及杆箱一体化底座式综合机箱的施工安装 基础及支撑面应满足以下规定: 1安装前应根据验收移交资料复核各项数据,符合相关规定; 2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 而预留之空隙),在安装校正后应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3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在智慧灯杆施工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 善保护,防止螺栓锈蚀与损伤。 6.5.2智慧灯杆不宜进行现场焊接工作,如确需进行现场焊接,所有现 场的焊缝须按一级焊缝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应对焊缝进行防锈处 理。

6.4.7其他未提及内容,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T 89 的相关要求。

6.6.1智慧灯杆内导管及电线敷设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的有关规定。线缆敷设施工工艺应符合施工 图的设计要求,安装应规范、美观。 6.6.2电缆在敷设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要求。 6.6.3电缆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保护管外的电缆连接宜使用线束接 插件方式可靠快速延长电缆。

6.6.4电缆接头在智慧灯杆杆体与综合机箱内对接时,电缆两端预留量 宜均不小于2m;电缆接头部分应牢固可靠、防水绝缘、不易暴露。 6.7.5智慧灯杆杆体底部至杆体各设备的线缆应在杆体内部布放,不应 在杆体外捆绑线缆。 6.7.6电缆、传输线缆在电缆终端、分支处、接线手孔井、灯杆内应设 置标志牌,以区分不同用途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 起止地点;标志牌应字迹清晰,防水防腐,不易脱落。 6.7设备安装 6.7.1智慧灯杆设备的挂载安装应满足杆体荷载设计要求。 6.7.2智慧灯杆各挂载设备的总功耗应小于电源的载荷容量,符合安全 用电要求。 6.7.3智慧灯杆各挂载设备及安装固定件应具有防止脱落或倾倒的安 全防护措施。 6.7.4智慧灯杆杆体内强、弱电走线应独立、互不干扰。 6.7.5智慧灯杆设备的挂载安装应避免被树木、桥墩、柱等物体遮挡, 影响视认。 .7.6为保证所添加的设备已经止确安装,宜在运营管理平台中查看运 行状态,以确保杆件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6.8.1智慧灯杆系统在进行网络部署时应综合考虑各类网络的特殊性, 必要时应对具体网络进行隔离部署,隔离方式宜包括物理隔离、时间隔

离、逻辑隔离和密码隔离。 6.8.2对于智慧灯杆系统中有保密要求的或者不允许共享的设备数据 信息,应单独通过指定的网络传输,或者汇聚到指定的信息存储中心。 对于智慧灯杆系统中无保密要求的设备数据信息,可直接汇集到建设方 的智能网关,由智能网关将数据回传到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数据共 享。

7.1.1智慧灯杆工程峻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7.1.2智慧灯杆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调试完成,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7.1.3系统试运行应连续进行24h。试运行中出现系统故障时,应重新 开始计时,直到连续运行满24h。

7.1.4系统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检测; 2检测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和本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 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3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7.1.5智慧灯杆系统验收应在各子系统验收合格后实施 7.1.6智慧灯杆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系统检测及试运行合格后组织。总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 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 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7.1.7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组织监理、勘察、设 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工程验收。 7.1.8智慧灯杆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 合设计和热标合同壁立件的要求一具冬壳整的施工技术盗料

7.1.8智慧灯杆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7.2.1综合机房的竣工验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外,其环 境要求和检测方法还应符合《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 YD/T1821的规定。 7.2.2综合机房的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YD/T2199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 的规定。 7.2.3其他未提及的要求,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7.3杆体 7.3.1查验智慧灯杆杆体的材质、规格、焊缝质量、防腐涂层厚度、接 地电阻的检测报告。检测对象以智慧灯杆或被检装置为计数单位,最小 抽样检测数量应符合表7.3.2的要求

表7.3.2检验批最小检测抽样数量

7.3.2智慧灯杆杆体的材料、规格、防腐、焊接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及《道 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CJ/T527、《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榄结构验收规范》 YD/T5132的规定,并以智慧灯杆上挂载设备各专业中对杆体的最高安 全性要求为检验依据。

7.3.3智慧灯杆杆体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的规定。 7.3.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剩余电流动作 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13955的规定。 7.3.5智慧灯杆杆体的其它技术条件与验收要求应符合《道路照明灯杆 技术条件》CJ/T527、《移动通信工程钢塔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 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的规定 7.4供配电系统 ? 7.4.1系统供配电低压母线及二次回路的接线、相序、导通性、标识应 符合设计要求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的规定。 7.4.2对于智慧灯杆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应查验剩余电流保护装 置动作特性的检测报告。 7.4.3电源监控系统应能正确监测显示灯杆的电源参数、设备状态和实 现设计要求的控制功能。 7.4.4系统配备有备用电源的,应对供电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 切换试验,且主、备电源之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可采用双回路供电、UPS、EPS等作为备用电源供电,或同时设置 双回路供电和UPS作为备用电源供电。设置备用电源的供电系统,当主 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当自动投入供电;当主电源恢复时,系统应能 自动切换为主电源供电;在主、备电源切换过程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2在任何情况下,主、备电源严禁同时为用电设备供电:

3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系统连续运行的负荷要求。 7.4.5供配电系统接地制式、重复接地的设置应与设计要求保持一致 系统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的相关规定。 7.4.6智慧灯杆供配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还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的规定。

7.5.1智慧灯杆挂载的交通信号灯及安装要求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 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的规定。 7.5.2智慧灯杆挂载的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及安装应符合《道路交通 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的规定。 7.5.3智慧灯杆挂载的道路交通信息标志应符合《LED主动发光道路交 通标志》GB/T31446、《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484、《道 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道路交通信息服务通过可变情 报板发布的交通信息》GB/T29103的相关规定。 7.5.4对灯杆挂载的信息广播系统设备、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进行系统权 限、实时性、一致性的检测。验收时应查验相关的检测报告,检测数量 以被检系统设备的数量为计数单位,最小抽样检测数量应符合表7.3.2 的要求。 7.5.5其它挂载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按相应的 验收要求进行子分部验收和试运行后的系统验收。

规定。若挂载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金属部件是通过与灯杆杆体的连接实现 接地,则两者之间应实现可靠的电气连接,且电气连接导通电阻应不大 于0.2Q。

7.6.1灯杆照明系统验收时,应对照明系统的照明质量进行检测。检测 数量宜根据不同的道路级别、灯具布置方式、灯具种类区分,同一类别 的宜选取不少于2个测试段进行检测。相邻两灯杆之间作为一个测试段 且测试段的选取宜选取直线段或近似直线段。 7.6.2查验道路照度、亮度、环境比、眩光等指标的检测报告,各指标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的规定。 7.6.3查验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检测报告,检测数量、部位与道路照度 的测试路段相同,道路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城市道路照明 设计标准》CJJ45的规定。 7.6.4对照明系统的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依据设计要求查验照明系统 是否可根据道路所在地理位置、天空亮度、季节特征、道路特点等合理 确定道路照明的开关时间,手动与自动开关路灯功能是否正常,控制逻 辑、状态显示、故障报警等是否止确

7.7.1运营管理平台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系统功能需求文件的要求, 验收时应对运营管理平台的各项功能及安全性予以验证。 7.7.2运营管理平台在传输、交换、控制、管理方面的安全性应符合有

关信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关信息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7.8.1工程验收应在有关的系统检测完成,并出具合格报告后进行,未 进行系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验收。

7.8.2智慧灯杆工程验收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厂施工图纸会审记求、设计变更通知书; 2系统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3系统设备清单及主要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明和进场检(试)验 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现场安装调试记录; 浏览 6 试运行记录; 7系统检测报告; 8平台开放数据库访问接口和说明: 9地址映射表; 10用户操作手册; 11客户或竣工验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7.8.3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验收文件资料检查; 2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3系统检测项目的抽检和复核。 7.8.4工程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7.8.5本标准第7.8.2条规定的各项文件齐全,观感质量符合要求且系 统检测合格,则工程验收结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8.6工程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系统或子系统(挂载设备),应责成责 任单位限期整改,直到重新验收合格;整改后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 不得通过工程验收。

8.1.1智慧灯杆的运行和维护应满足智慧灯杆操作管理手册的要求,并 同时满足国家和地方关于智慧灯杆运行和维护的相关规定。 8.1.2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维护组织架构、管理职责、故 障处理流程、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管理制度等 8.1.3智慧灯杆的运行维护对象分为公共部分和挂载设备部分。公共部 分包括杆体、系统平台及设备、供电配套、通信管线配套等,其余为杆 体挂载设备部分。 8.1.4公共部分设施由专业的智慧灯杆维护单位进行统一维护。对于挂 载设备部分,可由挂载设备归属部门进行维护。 8.1.5智慧灯杆的运行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 1智慧灯杆的运行维护单位应制定智慧灯杆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配 备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智慧灯杆相关的管理、操作和 维护,并如实填写系统运维记录; 2应定期检查杆体及系统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状态;每年台风季节 应做好检查和检修工作;每年进入雷雨李节前必须检查与测试系统各类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并应定期检查防雷装置的完好性与有效性; 3每月应对系统平台进行至少一次功能检查,并打印整理系统的运 行维护报告; 4备件充足,其技术指标应与原系统性能匹配。备件的使用应如实 登记; 5定期对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对维护人员无法处理的复杂状况应及

时与承建方或厂家进行联系,获取技术支持; 6在智慧灯杆上添加设备资源或从事运行维护工作需向有关部门 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单位或个人擅自架设通讯线缆 或随意接入、拆除、迁移、改动设备。

8.2.1收集整合本区域内现有智慧灯杆杆件信息,制定现有杆件信息的 收集工作制度。 8.2.2本区域内所有存量杆件(包括已改造的和尚未改造的)及相关管 线等资源的运营、改造与维护。 8.2.3承担本区域新增智慧灯杆的建设,各行业的挂载应用需求应优先 使用已有的或已规划的智慧灯杆,未经运营主体单位同意不能随意自主 新建道路杆件。 8.2.4承担本地智慧灯杆信息监控管理平台的建设,并要求与省级管理 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8.3.1机房日常巡检应符合以下规定

.3.1机房口帝巡检应付合以下规定: 1维护人员在进入和离开机房时应在现场《机房出入登记本》进行 登记,严禁非维护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 佳,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定期对机房及设施进行巡检。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前后应加

强巡检,以确保通信机房内外环境的良好与安全。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 房内部安全设备、接地装置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3维护人员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定。凡进行危险性较大 操作复杂的作业时,应事先制定安全作业方案。作业实施前应确认操作 程序、检查作业对象及所用工具、防护用具的安全性与完好性,待各项 安全措施符合规定后方可实施作业

8.3.2综合机房隐患排查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综合机房内外设备状态良好,门、窗、墙体等基础设施无破损及 不符合综合机房安全性要求的状况发生;周围环境无不利于综合机房安 全运行的情形; 2消防设备的配置应满足机房使用要求,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应保持 良好,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对安装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机房,还应按其维 护和使用说明检查各告警指示是否正常有效等: 3综合机房接地装置及机房内各类设备的接地、绝缘状况良好;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隐患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修复

8.4.1杆体及挂载设备维护时,根据维护对象的不同,分回路分断维护 对象的电源。 8.4.2通过运营管理平台实时监控智慧灯杆运行状况,对于收到的各类 故障报警,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 8.4.3智慧灯杆系统除自身具备的防护性能外,还应根据需要对其采取 必要的防水、防尘、防撞、防侵蚀等防护措施。

8.4.4智慧灯杆杆体的维护要确保无倾斜、弯曲、安装埋设稳固、连接 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综合机箱箱体内外清洁、 无破损,箱内无杂物,标志清晰、齐全,箱体内电器工作正常,导线连 接可靠且排列整齐,接地可靠。应定期对综合机箱进行接地电阻测试。 8.4.5供配电电缆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可靠,电缆接头无异常发热现象 金属线管、槽盒接地可靠。应定期对供配电电缆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8.4.6通信管线应防止树木、道路施工、化学腐蚀、外力破坏等因素及 自然灾害因素影响安全运行;通信管线设施应完好、齐全,对发现的缺 陷、隐惠等应及时修复。

8.5.1运营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包括软件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硬件设备 的运行维护。运营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应遵循《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 量要求和评价(SQuaRE)SQuaRE指南》GB/T25000.1、《信息安全技术网 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 管理要求》GB/T20269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 GB/T20282中的相关要求。

8.5.2运营管理平台维护应符合以下

1定期更换系统密码,定期核准用户权限,防止系统出现越权访问。 定期进行IP地址测试,检测非法用户,防止非法用户入侵: 2定期对病毒库进行升级,当有新病毒出现时,随时升级。防止病 毒侵入和传播; 3加强配置文件管理,包括服务器的系统配置和服务设定的配置文 件的管理,定期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有效性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系统的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产信息公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 级》GB/T 6461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012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13955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 17626.6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庄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 使用导则》GB/T18802.12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 《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SQuaRE指南》GB/T 25000.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通过可变情报板发布的交通信息》GB/T29103《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GB/T3144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建设厅信息公开《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高算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C《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52

目次1总则2术语·573基本规定..584系统规划....595系统设计...105.2系统功能.105.3杆体.605.4挂载设备615.5综合机房.615.7供配电系.615.8管线.625.9防雷与接地.*636施工*646.2材料设备进场检查.646.6线缆敷设..·346.7设备安装647检测与验收..657. 1一般规定·657.3杆体..657.5挂载设备·657.6照明系统·667.8工程验收668运行和维折6755

2.0.1各地对智慧灯杆的理解和称呼有:多杆合一、一杆多用、合杆、 智慧杆、综合杆等等,这些名词和本技术规范叙述的智慧灯杆有所不同 其中多杆合一、合杆、一杆多用,经常是指杆件物理层面的合并,不包 含智慧灯杆上的传感器和软件整合,通常是智慧灯杆的初级形态杆件产 品。

3.0.1规定智慧灯杆的核心主体。 智慧灯杆将照明灯杆作为其主体,其建设宜围绕道路照明工程开展 3.0.4规定智慧灯杆的建设原则。 智慧灯杆的建设应兼顾产品的先进性、方案的科学性、工程的经济 性,依托合适建设时机开展,最大化智慧灯杆功能效应

3.0.1规定智慧灯杆的核心主体。

3.0.4规定智慧灯杆的建设原则。

智慧灯杆的建设应兼顾产品的先进性、方案的科学性、工程的经济 性,依托合适建设时机开展,最大化智慧灯杆功能效应。

4.0.1图4.0.1中专用变电站与综合机房分开只是为了更容易理解,实 际工程建设中专用变电站可与综合机房合建。 4.0.3建议由工信部门收集城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 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关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信息交互、 应急求助等信息化业务的相关需求;由铁塔公司收集电信运营、广电和 物联网等企业关于无线通信的需求,并由铁塔公司负责最终汇总整合各 功能需求。各单位及企业后续新增需求要可每年度向有关单位上报更新 4.0.6智慧灯杆专项规划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相 关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确保智慧灯杆的落地实施, 4.0.7智慧灯杆建设计划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确保 智慧灯杆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5.2.1该条款描述智慧灯杆系统的应具备的功能,但实际设计中可不限 5.2.4挂载的移动通信基站宜满足道路无线网络的无缝覆盖,并宜兼顾 5.3.1智慧灯杆如使用本规范未提及的其他材料,应按该种材料的行业 规范要求执行。 5.3.3该条款使用年限要求参考《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E 50068中相关规定。 5.3.6该条款中下口径限制数据,参考下口径的要求是参考国内多地的 实际情况确定。 5.3.7该条款中所要求的高度如需突破,需另做专项设计,并通过相关 功能对应的行业部门批准。 5.3.8该条款中提及的设备挂载方式说明如下: 1抱箍式:挂在设备通过U型抱箍固定在杆体上,可按需安装,易 于安装维护,适用于改造的杆体或对造型及功能要求不高的区域; 2固定式:设备一次性安装在智慧灯杆的指定位置,可通过杆体预 留接口扩展设备,建设完成后设备位置不能改变;该杆体结构造型简单 戎本造价较低,适用于城市大面积新建布设、功能需求较明确的高速公 路及市区主干道沿线等:

5.3.8该条款中提及的设备挂载方式说明如下:

1抱箍式:挂在设备通过U型抱箍固定在杆体上,可按需安装,易 于安装维护,适用于改造的杆体或对造型及功能要求不高的区域: 2固定式:设备一次性安装在智慧灯杆的指定位置,可通过杆体预 留接口扩展设备,建设完成后设备位置不能改变;该杆体结构造型简单 戎本造价较低,适用于城市大面积新建布设、功能需求较明确的高速公 路及市区主干道沿线等; 3滑槽式:以铝制杆体为主,在杆体上设计多个滑槽,设备通过连

5.5.9本条款要求电力荷载设计避免重复扩容带来的投资及运行成本 浪费问题,

5.7.10远程电源控制模块,可设置在灯杆内或综合机箱内,具体位置, 以现场项目要求进行专项设计

5.7.13供电设计应综合考虑各挂载设备的用电负荷,智慧灯杆各挂载 设备的功率、线缆规格及材质可参考表1,实际应用应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适当调整。 7

表1智慧灯杆挂载设备的功率、线缆规格及材质要求(参

(2)5G宏站1000W~1500W/个设备,5G微站150W200W/个设备

5.7.15本条款要求,杆上设备不论交流还是直流供电,均应采用隔离 供电。

5.8.1部分条件限制地区,在不影响环境协调、道路安全的前提下,建 议电力、通信线缆可不采用埋地敷设的方式。 5.8.4本条款管材选用要求参考《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6.2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6.2.4关于智慧灯杜系统产品送达现场后验收的规定。

6.7.6关于智慧灯杆设备安装确定方法的规定。 现场设备调试人员宜随身携带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可登陆管理平台的终端设备GB 50271-2009标准下载,同步查看设备安装情况

7.1.2系统化的检测是验证各子系统及其彼此之间协调运作、功能正常 可靠的必要过程。智慧灯杆各子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后应首先进行各子系 统的调试与试运行,调试与试运行过程中若发生系统故障,应予以解决 直至调试与试运行完成且合格后,方可进行智慧灯杆系统检测。 7.1.3本条关于系统试运行的时间的规定,参考了公共建筑通电试运行 的有关规定。 山 X7.3灯杆 7.3.1灯杆杆体的材质、规格、焊缝质量、防腐涂层厚度、接地电阻是 保证杆体强度、使用寿命及电气安全性的重要参数,有关的检测专业性 强,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此进行检测。 考虑到户外灯杆泄漏电流的存在,且往往由于露天安装、施工工艺 等多种因素造成泄漏电流较大,若在灯杆中设置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易引 发脱扣,影响灯杆的正常使用。因此,传统的路灯灯杆中很少设置剩余 电流保护装置。智慧灯杆融多种功能的挂载设备于一身,与人身接触密 切,且调研中发现部分试点地区的智慧灯杆设置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因此若灯杆中设置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则应对其动作特性进行检测。 此处所述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动作特性检测,具体包括测试剩余动作电 流值和测试分断时间

备无论具备何种功能或用途,都应首先符合挂载设备自身的技术和验收 规范的要求,其次应符合智慧灯杆系统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要求 7.6照明系统 7.6.1道路照明功能仍然是智慧灯杆的基本功能,因此智慧灯杆对于道 路照明质量的评价是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7.8工程验收 7.8.2规定了基本的工程验收技术文件组成,各子系统的其他特殊要求 详见各章的相关规定。 7.8.3本条所列工程验收内容是各系统在验收时必须进行认真查验的 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各系统的其他特殊要求详见各章的相关规定。 2观感质量验收包括设备的布局合理性、使用方便性及外观等内容,

8.1.4对于挂载设备部分,主要由挂载设备归属部门进行维护。设备归 属部门如没有足够的专业能力进行维护,可采用租赁的方式委托承建方 或生产厂家进行维护

1.5智慧灯杆的运行维护应遵循以下

1考试内容包括运营管理平台操作、各挂载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 事项。系统运维记录应描述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类型,故障发生时间, 维护日期和解决办法等: 2智慧灯杆杆体及系统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状态巡检,宜每周一次; 4各备品备件宜保持不少于5件,低于5件时应在2个自然日内补 充完善。

1关于综合机房内的标准配备应包括以下物品:消防器材、温湿度 计、各种记录(进出入登记表2000沪S201 建筑排水室外埋地硬聚氯乙烯管道安装.pdf,巡视记录,机房进出入申请表,设备系 统故障记录)、清洁工具(墩布,扫帚,簸箕,水桶)、标示牌(严禁烟 火、通讯机架禁止攀登、机房重地非工莫入、禁止操作、接地、小心有

8.4.1杆体及挂载设备维护时应尽可能避免对非维护对象正常供电产 生影响,因此可通过智慧灯杆各类挂载设备分路供电的方式,仅对需要

维护的设备断电维护。浏览专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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