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105-2021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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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1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2.0.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内容应包括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分析和环境影响经济效益 分析, 12.0.2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应估算环保设施、设备、措施、管理和监测机构建设和运行费 用,并给出环保投资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 12.0.3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应包括建设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采取环 竟保护措施后取得的环境效益

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T/CAGHP 018-2016标准下载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1.1环境保护管理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提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内容和环境 保护机构设置等要求

(1)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主要管理制度: (2)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3)制定环境保护人员培训计划; (4)确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执行和监督部门,

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峻工验收的主要内

13.1.3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

13.2.1环境监测计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测方案: (2)提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环境监测计划,包括监测断面、监测站位、监测因子、监测 频率和监测时段等; (3)提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包括生态环境要素、站位、时段、频次等内容: (4)分项列出环境监测费用估算 13.2.2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应与环境保护峻工验收要求相衔接 13.2.3施工期应重点对施工过程进行环境监测,运营期应重点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 量和污染物排放等进行监测 工

1107)规定的相关内容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14.0.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主要包括下

(1)建设项目概况; (2)环境现状评价主要结论;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4)建设项目建设与规划、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符合性结论: (5)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结论; (6)环保措施及“三同时”环保峻工验收清单; (7)评价总结论

结论;同意推荐的工程方案及相关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总体要 求:公众参与调香结论:建设项自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可行的结论

附录A图件规范与要求附录A图件规范与要求A.0.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图件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必要组成内容,是评价的主要依据和成果的重要表示形式,是指导环境保护措施设计的重要依据:A.0.2图件基础底图应满足制图精度要求,其包含的数据信息应与评价基准时段相匹配,A.0.3图件应符合制图规范要求,成图应至少包括图名、比例尺、方向标、图例等要素。A.0.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基本图件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依托工程或依托环保设施位置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工艺方案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环境保护设施分布图、大气和水及生态等污染或影响处理控制工艺流程图等基础图件和各环境要素专题图件:图件组成与要求见表A.0.4:表A.0.4图件组成与要求项图件名称制图精度要求项目地理位置图不低于1:50X00依托工程或依托环保设施位置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不低于工程设计制图精度主要工艺方案图不低于工程设计制图精度基本图件必要的结构设计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不低于1:10000环境保护设施分布图和必要的详图大气和水及生态等污染或影响处理控制工艺流程图依据11J19、1J2.1、11J2.2、IIJ2.3、11J2.4、I1J610其他图件环境要素专题图和本指南规定执行A.0.5图幅宜采用A3、A4图幅,当成图范围过大时,可采用点段相结合的方式,分幅成图,39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附录 B典型事故类型及其诱因

表B.0.1典型事故类型及其诱因表

附录 C 本指南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指南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 “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 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一202)

1.《海洋调查规范》(GB1276) 2.《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5.《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 6.《水上溢油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JT/T1143)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I2.1)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I2.4)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I610)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I2.2) 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I169)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I964) 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I884) 14.《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码头》(HJ1107) 15.《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42)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 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I19) 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HI/T88) 19.《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I664) 20.《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HI710) 21.《淡水渔业资源调查规范河流》(SC/T9429) 22.《淡水浮游生物调查技术规范》(SC/T9402) 23.《铁路沿线环境噪声测量技术规定》(TB/T3050)

本指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方建章(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张光玉(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 李向阳(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毛天宇(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 陈建华(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罗雄(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周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 衡景梅(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审查人:优伯强、梁鹏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文立、牟晖、安伟、刘绍平、张怀德、张硕慧、柳至和、 祝秋宏、黄道明、程金香、程健敏、魏宏大 总校人员:谢燕、吴敦龙、李荣庆、董方、檀会春、方建章、张光玉、 李向阳周斌罗雄毛天宇 管理组人员:望毅(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李向阳(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罗雄(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周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 毛天宇(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王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罗宪庆、张光玉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方建章、毛天宇、李欣、姚浩平、禹金彪、游立新、程健敏

《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J 227—2001)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参编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交通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邓恩国、张万玉、罗宪庆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光玉禹金彪韩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ITS/T 1052021

ITS/T 1052021

条文说明目次2基本规定(51)2.2评价等级(51)2.3评价范围(52)3工程分析(53)3.1一般规定(53)3.2施工期污染分析(53)3.3运营期污染分析(53)3.4生态影响因素识别和分析(54)3.5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54)4环境现状(55)4.2地表水环境现状(55)4.3地下水环境现状(55)4.4大气环境现状(55)4.5声环境现状(55)4.6土壤环境现状(55)6水环境影响评价(56)6.3冲淤环境影响评价(56)6.4水质环境影响评价(56)7大气环境影响评价(57)7.1一般要求(57)7.3预测内容(57)8声环境影响评价(58)8.2评价方法(58)8.3影响评价内容(58)9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9)9.2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9)10环境风险评价(60)10.1一般规定(60)10.2评价内容和方法(60)11环境保护措施(61)11. 1一般规定(61)11.2环境保护措施(61)49

2.2.1自然保护地是指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

重要生境是指既未纳人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也未纳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通过 资料收集、专家咨询、初步野外调查等手段识别的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极危 频危和易危物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以及特有种的集中分布区、重要栖息地,重要经济水 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 一般区域息指除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境等区域以外的区域

2.2.2评价等级的确定注意与行业标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2.2评价等级的确定注意与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I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一2018)、《环境影响评你 支术导则声环境》(HI2.4一2009)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 011中的要求衔接

2.2.2.1.2.2.2.2干散货是指煤炭、矿石、散化肥、散粮和散装水泥等货种

根据水运工程建设项自建设性质和建设项目特性、涉及的环境敏感程度及对环境口 造成的不同影响程度,主要考虑到港口码头装卸货种的性质,航道、通航建筑物和航运 区纽可能影响水文情势等,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且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 平价等级的划分时,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的差异一般在具体评价工作中结合环境影响要素 予以考虑

2.2.2.8评价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未对码头粉尘起尘量与风速的关系进行界定线

合港口建设项目粉尘的扩散特征和规律,排放量和风速相关的污染源在码头建设项目中 常见的有因风力造成的干散货物料装卸行为和堆存起尘,此类污染源起尘与风力有明显 相关性,只能根据风速确定源强,再按对应气象条件运算才能得出结果: (2)根据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一2018)中条款 5.3.1要求,计算“各污染物在简单平坦地形、全气象条件组合情况”下的最大影响程度和 最远影响范围,然后判定分级: (3)“对应气象条件计算占标率Pm”所指的不仅是对应风速,相应稳定度也要考虑: 如:某污染源,在1.5m/s风速下的源强为X,需要计算X在1.5m/s风速、A~F共六类稳 定度下的六组占标率Pm其他以此类推 因为AERSCREEN本身不考虑污染物沉降的特点,污染因子TSP不适合用于判定评 价等级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同样根据《坏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坏境》(HI2.2一2018)中条款5.3.1要求, 在评价等级判定中“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进行等级判定:极端天气 下风速高,水运行业的户外作业存在安全隐惠,一般情况下都停正作业并遮盖,排放状况 不正常,不作为评价等级判定的依据:极端天气结合设计规范确定,一般指六级以上风速 (蒲福氏风级表)条件

2.3.2相关导则是指本指南引用标准名录中的导则,这些导则中给出了各环境要素的评

2.3.2相关导则是指本指南引用标准名录中的导则,这些导则中给出了各环境要素的评 价范围, 2.3.3.1环境保护目标是指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应达到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功能区

3.1.3.5修造船厂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不属于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畴: 本条文仅规定修造船厂施工期建设内容

3.1.6根据《建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I2.1一2016)的要求,对水运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分析内容进行了规定: 环境影响识别列出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及环境因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 要素及因子的影响性质和程度: 影响性质分为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短期影响与累积影响、局 部影响与区域影响、可逆影响与不可逆影响等;影响程度分为影响大、影响中等、影响小、 无影响等;评价根据影响情况筛选出重点评价环境要素及因子: 3.1.8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针对原建设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称“以 新带老”

2.5疏浚挖泥船只包括斗式挖泥船、绞吸式挖泥船、粑吸式样挖泥船,悬浮物源强与 年业船只类型、疏浚强度以及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条件、泥土颗粒物粒径级配等有关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3.3.4.4根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第92号公告《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 南》,在实测过程中存在困难的,不起尘天数使用一年中降水量大于0.25mm/dl的关数, 3.3.4.6有关内容主要引用环境保护部环办[2015]104号《石化行业V0C污染源排 查工作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3.3.4.9.3.3.4.10根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第92号公告《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 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提出

3.4生态影响因素识别和分析

3.4.3“三场一通道”是指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

.4.3“三场一通道”是指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 .4.5保护物种的习性包括其产卵、栖息、索饵、宽觅食等行为活动对外界环境如水力、水 、声、光条件等的基本要求,

3.5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合理性分

涉海项目涉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内河、湖、库等项目涉及流 能区划, “三线一单”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人负面清 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7]99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提出了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3.5.2“三线一单”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2 单包生来护 单,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7]99号《“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禾 不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提出了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4.2.5.1现行有关标准是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一2002)和《地表水和污 水监测技术规范》(HI/T91一2002)等: 4.2.5.3监测因子的确定要求是根据水运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因素,满足行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I/T2.3一2018)常规监测因子的要求

4.2.5.1现行有关标准是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一2002)和《地表水和污

4.3地下水环境现状

4.5.4.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厂界是指建设项目边界,尚未划定厂界的新建建设项目 界是指以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建筑红线: 4.5.4.3相关标准和规定是指国家现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禾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HJ640—2012)等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HI6402012)等

4.6.1根据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I964一2018)的相 关要求,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油品贮罐区和输送管线的建设项目需开展土 壤环境现状调查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6.3冲淤环境影响评价

6.3.3.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的结论,是指从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渔业 资源、湿地和浴场等间接受影响程度提出环境是否可行。

6.4水质环境影响评价

.4.1根据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废水排放对水质环境的影响特点,兼顾对环境保护目 的影响:明确水运建设项目对水环境影响、环境保护目标影响的因素和方式,是作为水 不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有效性分析的依据

7.1.2代表性污染物是指能代表建设项目污染特性的污染物,包含一般污染物和特征污 染物

7.3.1.2不达标区域评价建设项目预测评价考虑叠加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 划:没有达标规划则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即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大气环境》(HJ2.2一2018)8.8.4中的规定,计算年平均浓度变化率k,并按此条款判 定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有整体改善: 7.3.2预测内容分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两种情况:,非正常排放指因生产运行阶段的开 车、停车、检修、操作不正常或环保措施失效等非正常工况产生的排放情况,典型的有干散 货堆场冬季管道冻结造成的酒水措施失效情景、六级以上极端大风天气情景、吹扫管道情 景、锅炉设备开停车情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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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本条根据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I2.4一2009)附录A.!

8.2.3本条根据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I2.4一2009)附录A.1 A.2、A.3以及第8.3.2.1、8.3.2.2款的有关规定提出, 8.2.4行业标准《铁路沿线环境噪声测量技术规定》(TB/T30502002)提出了铁路沿 线两侧噪声测量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其第3.6.4条提出列车不同车型在不同运行 速度下噪声源强、列车通行时的等效声级计算,根据铁道部铁计【2010]44号《关于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年 修订稿)》确定

修订稿)》确定 8.2.5本条结合国家标准《内河航道及港口内船舶辐射噪声的测量》(GB/T4964 2010)有关规定提出:《内河航道及港口内船舶辐射噪声的测量》(GB/T4964一2010)提 出船舶A计权暴露声级L计算公式以及与等效连续A声级的换算关系: 船只对敏感目标影响的时间根据船只航行速度、船只暴露声级水平得到:

船只对敏感目标影响的时间根据船只航行速度、船只暴露声级水平得到 根据部分距船25m处内河货运船只A计权暴露声级值测量结果GBT35975-2018 起重吊具 分类,300吨级500吨 级船舶63.6dB(A)~64.3dB(A),500吨级~1000吨级64.3dB(A)~68.03dB(A)

.3.7内河航道、疏港公路和铁路对两侧沿线规划未建成区有交通噪声环境影响,给出 操声防护控制距离建议可以明确未建成区将来声环境功能

9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9.2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9.2.7有关规定是指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公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

10.2.1.2泄漏属直接性环境污染风险,爆炸和火灾多属安全性事故诱发的直接和次 生环境污染风险应考虑货物本身和发生物理及化学变化后形成新的污染因子: 10.2.2.2风险概率的确定方法很多且存有异议,这里是根据水运行业通常采用的可 行的方法或指标提出确定方法: 10.2.2.3风险源强确定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根据所发生的风险事故调查资料表明 原强差异较大GB/T 31723.406-2015标准下载,所以只对事故源强确定原则做了规定, 0.2.5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是政府或企业的行为,评价提出的是相关要求和建议内容

11.2.1.2本款(1)生产废水包括污染的初期雨污水和冲洗水等;(2)根据同类已建水 利工程蓄水初期水质污染特征提出:航运枢纽建设项目蓄水初期库区悬浮物、有机物、矿 物质及细菌与致病细菌等均有较大程度的增加,航运枢纽建设项目实施后,水质和水环境 容量发生变化: 11.2.3.2本款(3)相关规定是指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5号《港口和船舶岸电管 理办法》和交水发【2019]14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共同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通知》等 规定, 11.2.8.1方 施工期间各种水上施工作业、船只在来等在施工区域存在环境污染事故 风险, 11.2.8.2有关规定是指《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一2017)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一201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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