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935-2021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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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935-2021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pdf

越岭路线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一般情况下,相对高差为200~500m时平均纵坡不宜天于5.5%; 相对高差大于500m时平均纵坡不宜大于5%,且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不宜大于5.5%。不能满足 上述要求时,应进行安全分析论证,并采取增设安全设施等措施

5.15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应符合表11

JT/T 1341-2020标准下载表11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

6.1路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一路基应设置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 路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安全、环境、土地、经济等因 素,选择合理的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 路基通过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段,应结合当地实践经验,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提高路基的 防灾、抗灾能力;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参考当地水文要素,结合村镇发展规划、排洪、泄洪等情况综合确定,不 宜低于1/15。过水路面设计洪水频率应根据容许阻断交通的时间长短和对上下游农田、乡镇、 村庄的影响确定。

6.2土路肩宜硬化,压实度不应小于90%。有错平需求的土路肩,压实度不应小

6.2土路肩宜硬化,压实度不应小于90%。有错平需求的土路肩,压实度不应小于92%

6.3路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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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设计高度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同时考虑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的作 用,不使其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填土高度受限时,应做好排水设计,并采取换填、设置隔离层等处治措施;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边缘高程,应满足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雍水高、波浪侵袭高和 0.5m的安全高度

6.4原地面处理要求和路基技术要求应符合下

路基底应清理和压实。在一般质地段,基底压实度不应小于85%(重型击实)。基底 稳定性不足时,应进行处理,以保证路基稳定,减少工后沉降; 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要求

一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路基压实度要求

路基填筑填料的选择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优先采用粗颗粒主、砂类主等水稳定 性较好的材料。细粒土填料强度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无机结合料进行综合处治; 应高度重视废旧混凝主、废旧砖石及其它废旧工砌体的有效利用,宜在上路床填筑中优先使 用; 路基挖方设计应在地质勘探报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边坡开挖分台阶高度、边坡坡率、平台宽 度等; 填石路基应通过试验路段确定合适的填筑层厚、压实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宜采用孔隙率法 水田、湿地、冻土、季节性冻土、涎流冰等不良地质地段,应结合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具体情 况和实际条件确定相适宜的处理措施; 一路基宜按“零弃方”原则进行设计。取、弃土场的设计应综合考虑沿线地形、地质情况,并进 行详细的防护、绿化设计,减少水土流失。取土场表层腐植土应予以剥离,用于取土坑的复垦 或绿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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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边坡坡率。边坡防护要与公路沿线自然景观 相协调; 利用既有公路路基边坡时,边坡的形式、坡率及防护可综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有条件时宜采用缓边坡,与原地形相协调。

6.6路基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基防护类型应根据当地气候环境、工程地质和材料等情况确定,宜采用植物防护,并与适当 的工防护相结合; 路基防护应针对不稳定边坡、易冲刷的沿河路段等,采取设置挡土墙、护坡、护岸、石笼、抛 石等工程措施: 土质填方或挖方边坡坡面宜采取草(灌)绿化防护。填方高度大于6.0m和挖方高度大于4.0m 的土质边坡宜采用生物与工程相结合防护。

6.7路基拓宽改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既有路基现状,综合比较确定既有路基的利用与拓宽拼接 方案,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控制新老路基之间的差异沉降,保证拓宽改建路基的强度和稳定 性; 旧路加宽时,宜采用单侧加宽,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纵向沉降差异变形的发生

7.1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面层应满足平整度要求; 应综合考虑材料、经济、养护、环境等因素合理选用路面结构形式; 路面设计应充分利用旧路强度; 路基中潮湿路段,应设置功能层,宜满足防冻要求,

7.2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表14的规定。

表14路面设计使用年限

7.3路面结构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7.3路面结构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面结构应由面层、基层组成,根据需要可选择设置底基层或功能层。石质路基路段的水泥 凝土路面可由调平层和面层组成; 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可参照表15选用:

表15基层和底基层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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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材料基层和底基层厚度宜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基层和底基层厚度

一面层材料类型可参照表17选用:

表19其他类型路面面层适宜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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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设计强度应采用28d龄期的弯拉强度,设计强度不应低于4.0MPa; 预期工后沉降较大的路基,宜采用块体过渡性路面,稳定后再铺设相应路面结构; 急弯、陡坡及易积雪结冰路段,应采取措施提高抗滑性能; 急弯、长大下坡、村镇路段及视距不佳的交叉口等位置前,应设置块体路面等速度控制设施; 过水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7.4路面结构宜优先选用当地路面典型结构,

7.5改扩建工程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现有路面状况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设计: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时,应充分利用旧路面结构材料。

8.1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综合设计、合理布局,与沿线构造物通畅衔接,注重与自然水系和农田水利设施相结合,注 重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一应注重与村镇排水设施衔接; 应根据沿线气象、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宜结合当地材料及经济情况选择合 理形式; 排水设施尺寸应考虑降水量、汇水面积、地形特点等计算确定,村镇路段排水设施尺寸确定时 应充分考虑清淤和通畅的需求。 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路段应加强排水设计: 有条件时,在满足排水功能前提下,宜采用宽、浅形式的排水设施;

B.2边沟、排水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段应设 置硬化边沟;年降水量小于250mm或无集中排水要求的平原区路段可不设置边沟; 边沟、排水沟可采用图7.0.2所示的浅碟形、三角形、矩形等横断面形式。地形平缓的低填浅 挖路段宜采用浅碟形、三角形等形式:土质边沟可采用天然弧形横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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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典型边沟或排水沟形式

村镇路段宜选择盖板边沟、暗理式边沟等形式: 边沟砌筑宜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可采用浆砌卵石、现浇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块等方式。浅碟形 土质边沟可选用砂砾、石渣、卵石等当地材料加固; 边沟纵坡应结合路线纵坡、地形、地质、出水口位置等情况选定,宜与路线纵坡一致且不宜小 于0.3%;

B.3截水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结合地形条件及汇水面积等设置; 截水沟断面形式及尺寸应结合设置位置、排水量、地形及边坡情况确定; 冲刷严重段落应进行加固; 受地下水影响的路堑路段可设置盲沟、渗沟等地下排水设施; 设置过水路面时,路面下宜设置涵洞,两侧应设置防护设施: 桥面排水应符合本文件第8.1条的规定,涵洞排水应符合本文件第8.11条的规定,并做好结 构物和路基的排水衔接,

9.1桥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桥位宜选择河道顺直、水流稳定、河床地质良好的河段; 桥涵结构形式应根据公路功能、通行能力和防灾减灾等需要,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 施工和养护的原则,合理选用; 桥梁应采用标准跨径、技术成熟的桥型; 桥面应有完善的防排水系统; 桥涵设置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条件,合理确定桥梁规模、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加强桥涵 结构及桥头引道路基的防护,提高抗冲刷、抗水毁能力; 改扩建工程应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合理利用既有桥梁与涵洞; 改扩建工程应对旧桥建设年代、设计荷载、桥梁结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使用状况进行调 查。旧桥现状良好,当需提高荷载等级,应进行桥梁特殊检测及结构验算,以确定旧桥承载能 力; 对涵洞、排水设施调查时,应逐一核查沿线既有排水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不应低于公路一ⅡI级

设置人行道的桥梁应计入人群荷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桥梁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0m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3.0KN/m;桥梁计算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 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2.5KN/m²;桥梁计算跨径大于50m、小于150m时,可由线性内插得到 人群荷载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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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机动车、行人密集的桥梁,人群荷载标准值应为上述标准值的1.15倍。

涵洞标准化跨径:0.75m、1.0m、1.25m、 1.50m、2.0m、2.5m、3.0 m、4.0m 桥梁标准化跨径:5.0m、6. 0m、8.0m、10m、13m、16m、20m、25m、30m、35m、40m

村镇路段桥梁宜在两侧设置人行道,人行道宽度宜为1m,大于1m时,按0.5m的级差增加。 设置人行道的桥梁,可通过路缘石等分隔设施将人行道与行车道进行分离,路侧应设置护栏 路缘石高度介于25~30cm。 桥梁护栏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二(B)级。

桥涵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按1/50; 小桥设计洪水频率按1/25; 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设计洪水频率应参考当地水文要素,结合村镇发展规划、排洪、泄洪等 情况综合确定,不宜低于1/15。

应符合《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关于公路建筑界限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设置人行道的四级公路(Ⅱ类)桥面净宽不应小于4.5m,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情况可选择修 建双车道桥梁一桥面净宽6m 桥、路不同宽度时应顺适过渡; 桥上设有管线、安全设施等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

乔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被交叉的公路、铁路、其他道路等建筑界限的规定; 桥下净空应考虑排洪、流水、漂流物、冰塞以及河床冲淤等情况

9.9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标

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与路线总体布设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中桥桥上纵坡不宜大于3%,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小桥处纵坡应随路线纵坡设计,且 不宜大于6%; 位于村镇混合交通繁忙处的桥梁,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的线型应与桥梁的线型相匹配。

桥涵改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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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接利用或拼接加宽利用的原有桥涵, 检测评估并满足原设计荷载标准要求,其极限 承载能力应满足或采取加固措施后应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对于不满足荷载标准要求,但使用状 况良好,因经济、技术和其他因素暂不加固时,应限载通行; 桥梁加宽宜采用与原有桥梁相同或相近的结构形式和跨径,

涵洞设置应满足路基排水及泄洪要求,充分考虑农田水利及自然水系排灌与周围灌溉系统衔接,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涵洞宜根据当地材料采用经济适用、方便施工与养护的圆管涵、盖板涵、箱涵、波纹管涵等结 构型式;在流速较大、夹杂粗颗粒料较多的地区应谨慎使用波纹管涵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 应考虑涵顶填土的压实厚度; 涵洞进出水口工程应完善,暗涵顶填土高度应不小于50cm; 排水不畅路段,应通过增设涵洞等排水设施进行疏导; 涵洞应设计为无压力式

桥涵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大桥100年,中桥50年,小桥、涵洞30年。 可更换部件(栏杆、伸缩装置、支座等):15年。

10.1路线交叉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级公路(1类)、四级公路(Ⅱ类)与公路相交时,应根据地形条件、被交公路的技术等级、 交叉设计原则,选择合理的交叉方式; 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类)与铁路、管线相交时,应执行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O1)关于四级公路与铁路、管线交叉的规定; 有条件时,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I类)及机耕路等宜适当归并后再与公路交叉。被 交道上交叉口设置间距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0.2与高速公路相交应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 0.3与一级公路相交应采用立体交叉。 0.4与二、三、四级公路相交时,宜采用平面交叉;地形条件有利时,可采用立体交叉。 0.5无铺装路面公路与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交叉时,距被交路边缘线10~20m范围内应 甫装相应路面。

平面交叉宜正交,需要斜交时,交叉角宜大于4

10.7平面交叉范围路线平、纵面技术指

交叉口范围内的路线宜采用直线。需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 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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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叉口范围内的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I类)纵坡不宜大于3%,困难路段不宜大于 6%。

10.8平面口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每条岔路的转弯车道上都应提 相适应的引道视距,如图5所示; 两相交公路间,各自停车视距所组成三的角区内不得存在任何有碍通视的物体,如图6所示:

和次要公路至主要公路边车道中心线5~7m所组成的通视三角区,如图7所示。安全交叉停 视距值应符合表20的规定。

图7安全交叉停车视距通视三角区

表20安全交叉停车视距

10.9改建工程平交口视距不能满足本文件第9.0.8条的规 ,应采取限速开设直必要的警告标志灯指 施,保证行车安全。 10.10平面交叉加铺转角时,半径不应小于5cm。 10.11买 采用立体交叉时,应充分利用现有通道和桥梁进行穿越。地形条件容许时,可设置为建议互通 式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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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建工程通道净空应符合本文件第3.5.1条公路建筑限界的规定。改建工程利用既有构造 公路、铁路等工程净空不符合要求时,应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及绕行指路标志。 .13下穿通道应做好排水设计

11.1.1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等。 11.1.2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模和标准应在交通安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优先设置主 动引导设施,根据需要设置被动防护设施。 11.1.3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应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 范》(JTGD81)、《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等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11.1.4新建和改扩建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 11.1.5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应按需设置、互为补充。 10.1.6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积极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急弯陡坡、临 水临崖、穿村路段等危险段落及通客运班车、校车等路段的安全保障。 11.1.7交通标志、护栏、视线诱导设施等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

11.2.1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学符、尺寸、图形等一般要求,以及设计、制造、设置、施工 的要求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公 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手册》(JTGD82)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2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标志版面和字高应根据设计速度参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选取,宜按照40km/h设置。交通标志应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路线经过少数民族地区时,标志版面 可并用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

11.2.3交通标志设置

交通标志的设置在满足上述规范情况下,应重点对以下特殊路段及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并考虑与交 标线、护栏、视线诱导标志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结合,互为补充。 限制速度标志应根据需要设置,限制速度应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5部分:限制速度》 和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在村镇路段、学校路段、长陡下坡前、连续弯道路段等,根据需 要设置速度控制设施,提示驾驶员按照安全的速度通过。 长陡下坡、急弯、连续弯道、路基宽度变化等危险路段应设置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可与辅助标 志组合使用。在视距不良、高路堤、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及有居民房屋等危险路段,应在路 侧设置相应的视线诱导、限速、警告等标志以及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在视距不良、急弯等危 险路段,应在路侧设置相应的视线诱导、凸面镜等设施。 公路穿过行人通行较为密集的路段,应在进入该路段之前合适位置设置注意行人警告标志;经 过村屯路段,设置地名标志。 在村道或公路入口处一定距离可按照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设置限高、限宽标志,标志应与限高、 限宽设施配合使用,限高、限宽设施应满足消防等应急通行的需要。 桥梁宜在桥头两端适当位置根据桥梁荷裁载设置限制质量和限制轴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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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四级公路(1类)申宽路窄桥路段,在桥头前适当位置应设置窄桥警告标志,并在桥梁及 引道两端施划相应标线。 一在沿线客运汽车停靠站、校车停靠站等站点和观景平台前应设置停靠站告示或观景台标志。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与等级公路交叉时,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应在交叉口设置停让标志及标线。 在前方有影响正常公路运营安全的路段,可在该路段前合适位置设置相应标志。 公路下穿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以及铁路时,两侧应根据公路的净空高度设置限高标志 在过水路面路段,路基两侧应设标桩,桩上必须标明禁行水位警戒线。在过水路面适当位置设 置警告标志,可配合设置示警桩或辅助标志。 在沿线休息区(或停车区)、观景台等设施及附近旅游景点前宜设置预告、指引标志

1.3.1交通标线的分类、颜色、形状、学符、尺寸、图形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1交通标线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尺寸、图形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3.2车行道分界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级公路(I类)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为单黄虚线。不能满足超车视距要求的路段,桥梁 村屯等路段应施划单黄实线, 3跨线桥墩柱立面、限高限宽等设施及其他障碍物立面上宜设置立面标记

11.4.1选取护栏形式时,除考虑护栏的防护性能外,还应考虑护栏的初期成本、投入使用后的养护成 本,包括常规养护、事故养护、材料储备和养护方便等。宜结合路面养护方式采用经济适用的护栏形式。 11.4.2防护设施的形式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考虑我省地区气候特点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的养护条件 内了便于冬季清雪及后期养护,一般路基段落宜采用波形梁护栏,山区临水临崖、路肩挡土墙等特殊段 落可采用混凝土护栏,但设计时应考虑清雪、排水等情况。

与相邻的路基护栏相同。

深度30m以上的悬崖、深谷、深沟等路段; 一江、河、湖、沼泽等水深1.5m以上水域; 一小半径曲线外侧3m内或填方段坡底有居民房屋的路段 达不到护栏设置标准但存在一定危险因素的路段,宜设置示警桩、示警墩等设施,示警桩、示警墩 的颜色应为黄黑色相间。 服 11.4.5行车道外侧3m内有下列情况时,宜设置护栏: 边坡坡度陡于1:1,且填方大于4m的路段; 11.4.6小交通量农村公路的护栏设置原则、防护等级及最小结构长度等按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规范》(JTGD81)的规定执行。

11.4.5行车道外侧3m内有下列情况时,宜设

11.4.7护栏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侧护栏宜设置在路肩内,可设置在等 的边坡上。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 建筑限界。路肩宽度不足时,且边坡陡于1:4时, 应对路肩进行加宽:

电缆桥架安装施工方案DB23/T29352021

特殊情况下,也可设置于坡度在1:4~1:6的边坡上,设置时应保持护栏在路面以上的高度不 变,护栏迎撞面与路肩外边缘间水平距离应小于0.75m,并应保证护栏结构外侧的土压力, 护栏迎撞面前的边坡应平整、没有突起部分。 11.4.8不同护栏间应进行过渡处理,护栏端头应进行处理。两侧原则上要求采用外展式,不具备外展 条件时,宜采用地锚式端头,并在地锚端头设置警示提醒或立面标记

视距不良路段、车道数或车道宽度有变化的路段、急弯段及连续急弯陡坡等路段,宜设置轮)

11.5.3线形诱导标

11. 5. 4示警析

对于浅沟、过水、视线不良、急弯、车道宽度有变化及连续急弯陡坡等路段,如危险程度较 置示警桩。示警桩一般设置在路肩上进行视线诱导。示警桩起到视线诱导作用,安装应线形顺畅 用非金属材料或再生材料

11. 5. 5道口标柱

公路凸面镜一般设置在视距不良、急弯等危险路段HG/T 5544-2019 含氰废液中氰化物含量的测定.pdf,宜和视线诱导配合使用。凸面镜直径不宜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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