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T29-306-2022天津市公路公安检查站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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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 T29-3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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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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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T29-306-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 T29-306-2022天津市公路公安检查站设计标准.pdf

大津市公路公安检查站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Tianjin Highway

建筑电气工程识图与施工工艺 课件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天津市公路公安检查站设计标准

主编单位: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2年10月1日

主编单位:大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22年10月1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住建设【2022】29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公路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公路

公安检查站设计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08月02日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2019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设(2019)27号文件)的要求,标准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天津地方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 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建筑规 模和功能构成:4.选址和总平面布局:5.检查站设计:6.设备 和设施。 本标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公 安局和大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清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 有关意见和建议寄至: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天 律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邮编:300074),以供修编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子龙 李卫军 朱铁麟 白春利 穆德艺 张瀛曾勇 孙泽山 朱‧杰‧王绍红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小莉 刘伟 王丽雯‧李玲 孙绍国 宋继红 王金贵

目次1总则2术语3建筑规模和功能构成4选址和总平面布局4.1选址.64.2总平面布局5检查站设计85.1 检查车道85.2 检查岛,5.3罩棚.95.4主体建筑.106设备和设施.11本标准用词说明..12引用标准名录13条文说明.15

1.0.1为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满足公安机关警务工作 需要,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指导和规范 公路公安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查站”)的规划与设计,使检查站 符合“安全治安、方便管理、功能齐全”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标 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检查站设 计,改造的检查站可参照本标准设计。 1.0.3检查站设计应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现行有关方针、政策和法 规,并满足公安机关业务需求。 1.0.4检查站设计除应执行本设计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大津 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检查站作为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必须符合公安机关业务 技术用房建设标准要求

check lane

设置在检查车道上方的罩棚,是对检查人员进行保护的建筑 物。

check island

设置在检查车道之间,高于路面的船型钢筋混凝土构筑物。

检查站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处公路的日均机动车流量,按

检查站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处公路的日均机动车流量

照表3.0.1的规定进行分类,

照表 3.0.1 的规定进行分类

表3.0.1检查站规模级别

注:当用地有限时,检查车道不能并列,可采用同一车道前后同 两车的方式,称为等效车道

两车的方式,称为等效车道。

.0.2检查站场地包括:检查车道、站台、停车设施,并可根 富要设置绿地、体训操场,

表3.0.3各功能用房设置内容

3.0.3续表1工作A、B级兼做勤临时休息室务时外增警力用房的备勤室武警值班室000根据任务配置备勤室食堂体训室C级可合并设置生活文体室0用房浴室、洗室洗衣房0晾衣间00C级可合并设置专用/警用车库注:1“●”为应设,“○”为可设;2专用车辆是指配备指挥、检查、通讯、拦截等设备、用于在其他路段临时设置检查点的特种车辆。3.0.4检查站建筑设施应包括: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设备、消防设施、信息通信、安全防范等系统及相应设备。5

4.1.1通往外埠的国、省道和一般道路均应设置检查站,关 合城市的总体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及防火等要求

+.1. 社会治安状况及地理环境等因素,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址应在我市与外省相接的国、省道或一般道路的交汇处 场地周边地域开阔; 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3 周边环境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肋,无电 磁辐射、含土壤等危害; 4 应有较好的市政设施条件,并应保证通水、通电、通网; 5 应满足安全防卫、反恐等要求。 4.1.3 检查站宜设在行政区边界内公路直线段处,不应设置在道 路纵坡度大于3%的下坡路段处

4.2.1检查站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节约用地、 交通组织顺畅。

检查车道;生活用房不宜相邻公路设置,且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2.3检查站宜独立建设,当与相关建筑组合建设时,应设置在 低层(一至三层)部分,并应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5.1.1在道路来车方向5km左右处应安装智能卡口,相关数据应 接入检查站管理系统。智能卡口应设置前段预警提示,数据应与交 管系统、图侦系统共享。

速标识和减速设施。 5.1.3A级、B级的检查站宜分别设置小型车、大客车、货车的 检查车道。当检查车道按车型分别设置时,小型车车道宽度宜为 3.5m;大客车、货车车道宽度宜为4.5m;C级检查站的检查车道可 以各类机动车共用,检查车道宽度宜为4.0m。 5.1.4A、B级检查站应设置、C级检查站可设置特种车辆检查区 及危险物品车辆专用检查场,应远离安检车道区域,周边应设防爆 设施。 5.1.5 在检查站后方应设置车辆处理区,并应设置独立武警岗 亭。 5.1.6 在检查车道驶离方向道路适当处应设置路障、阻车装置、 破胎器等阻车设备。 口沉左上

5.1.3A级、B级的检查站宜分别设置小型车、大客车、货车的

5.1.5 在检查站后方应设置车辆处理区,并应设置独立武誉 亭。 5.1.6在检查车道驶离方向道路适当处应设置路障、阻车装 破胎器等阻车设备。

上,站台宜高出车道0.15m,上部应设雨逢,亦可用加宽的车辆检 查罩棚代替。

5.2.1检查岛包括:岛头、岛尾和岛身,检查岛总长度应超出检 查罩棚水平投影范围前后各2.0m。 5.2.2岛头和岛尾为高出路面的船形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岛头应 设计成流线型,并应设置黄黑相间的反光立面标志:岛身为检查站 台,站台应高出车道0.15m,两侧宜设置防撞护栏。

5.3.1检查车道顶部应设置罩棚。罩棚宽度应覆盖所有检查车 道,长度宜为20m,高度宜为8m,且不应小于5m。当受建设用地 所限,采用等效车道时,罩棚长度宜增加15m。

5.3.2 罩棚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采用钢 框架、轻钢或其他大跨度结构形式,宜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可拆装模 块化体系。

罩棚应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3.4 罩棚应采取吸音降噪措施,并应设置夜间照明、电铃报警

广播、视频监控、警用爆闪灯、安全防护等设施,应综合考虑各种 设施管线布置,线缆敷设应隐蔽,不得采用明线敷设方式。

5.4.1检查站建筑需综合衡量场地条件,业务需求等因素,确定 所采用的建筑形式,主体建筑宜采用装配式建造。 5.4.2 检查站主体建筑宜为单层建筑,不应超过三层。 5.4.3 检查服务用房的出入口不得与工作用房、生活用房共用。 5.4.4 旅客安检厅内应设置候检区、检查区、候车区及检查人员 工作区。检查区应设置安检机,每台安检机及安检通道设计总宽度 宜为3.5m5.0m,长度宜为15m25m。 5.4.5 检查服务的其他用房应与旅客安检厅毗邻设置。 5.4.6 对外服务公共卫生间宜在旅客安检厅外设置,且设置独立 无障碍卫生间。 5.4.7 工作用房宜独立分区,警情分析室宜与监控指挥室毗邻设 置。监控指挥室应设置监控大屏幕,并应满足防尘、防潮和隔音 措施。 5.4.8讯问室、候问室、留置室、违法处理室、违规物品存放室 及武器警械室应装置防护设施及防盗门窗,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5.4.9临时休息室按照检查上岗人数的1/4设置,其外窗应可观 祭检查车道。 5.4.10生活用房宜独立设置,可与工作用房共用出入口。食堂宜 按3/4工作人员同时用餐设置。洗衣房应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5.4.7工作用房宜独立分区,警情分析室宜与监控指挥室町 置。监控指挥室应设置监控大屏幕,并应满足防尘、防潮利 措施。

及武器警械室应装置防护设施及防盗门窗,并应符合相关规 5.4.9 临时休息室按照检查上岗人数的1/4设置,其外窗应 察检查车道。

.4.10生活用房宜独立设置,可与工作用房共用出入口。食堂直 安3/4工作人员同时用餐设置。洗衣房应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 京衣间宜独立设置也可与洗衣房兼用

5.4.11公安检查站外观标识包括标牌、标识灯箱和路边标i

三部分,并应符合《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规范》。

6.0.1检查站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 备,保障执法执勤人员和被检查人员、车辆的安全。检查站专项检 查装备、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天津市公安部门相关要求。 6.0.2 罩棚和检查车道应采用有组织排水,统一排向路基边沟, 并应与检查站房屋及周边公路排水系统统一考虑,避免积水。 6.0.3 食堂、淋浴室和卫生间等应选用节水型器材。 6.0.4 检查站根据规范设置火灾探测、应急照明、灭火系统等消 防设施。

6.0.5检查站内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照明灯具应采用节能、耐久型JC/T 2377-2016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用聚合物水泥粘结料, 罩棚等室外场所灯具应采取防风、防水、防尘措施。供配电系统、 防雷接地应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6.0.6检查站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检查服务用房和工作月 置备用照明。讯问室、候问室和留置室宜采用特低电压电源 机管理设备应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作为备用电源。A、B级检 的安检设备、通信设施、监控系统设备、备用照明用电为一级

置备用照明。讯问室、候问室和留置室宜采用特低电压电源。计算 机管理设备应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作为备用电源。A、B级检查站 的安检设备、通信设施、监控系统设备、备用照明用电为一级负荷 6.0.7检查站应设置全区域电子监控系统、相关智能感知汇聚采 集系统及信息存储设备,并与公安网、技防网、互联网等相关网络

的安检设备、通信设施、监控系统设备、备用照明用电为一级负荷。 6.0.7检查站应设置全区域电子监控系统、相关智能感知汇聚采 集系统及信息存储设备,并与公安网、技防网、互联网等相关网络 对接互通,按照安全、保密等要求综合布线DB21/T 3266-2020 辽宁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及技术管理规程,实现数据逐级汇聚和 应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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