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9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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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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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9版).pdf

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理模内杂

工作内容: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拆除、堆放、运输及清 理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计量单位:10m水平投影面租

2.单排脚手架 场外材料运输。2.搭、拆脚手架、挡脚板、上下翻板子。3.拆除脚

DB13/T 5067-2019 金属非金属矿选矿厂原料堆场作业安全规范工作内容:1.场内、场外材料运输。2.搭、拆脚手架、挡脚板、上下翻板子。3.拆除脚

3.里脚手架 内容: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2.搭、拆脚手架。3.折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

工作内容:打孔、挂输液袋等

一、措施其他项目是指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 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括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 加费等。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我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两 部分。基本部分为安全文明施工所必需费用。浮动部分为安全文明施工奖励 性质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的计算按我省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夜间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为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措施性项 目。 四、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所发生的必要的 夜间施工的工效差、夜餐费、夜间施工照明灯具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五、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期间所采取的防雨措施所发生的费 用。 六、其他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的需要,按实际发生且经 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计算。

项目名称具体要求施工临现接地时场保护设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临施时装置用电楼板、屋面、阳台用密自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护栏杆和18cm等临高的踢脚板。边防护临边通道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洞口防50cm的竹色。口护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交预留全又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洞口高应设有防护栏杆。施防护工处电梯作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井口业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防护楼梯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边防踢脚板。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空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作业子或其他形式通道防护

汪: 1.本费率以单位工程计取。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基本费和临时设施费按累进费率进行计算,其中 工程综合价在1千万元以内的工程,按本费率计取:1千万元~5千万元以 内,按60%计取:5千万元~1亿元以内,按40%计取;1亿元以上,按 20%计。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浮动费部分为施工奖性质费用,按评定结果奖励。 评定结果分两个等级,合格奖为60%,优秀奖励「省级(含省级)以上的文 明工地为100%。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中,不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费用, 该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5.根据《关于统一措施其他项目费用计算基础的执行方法》(琼建定 [2008])的规定,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主材价格不作为计算措施项目费 用的基础。 6.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琼建质【2019]38号)的规定,保费=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造价*基准 费率*浮动率调整系数乘积。

一、本章列出的其他项目费用,供工程招投标双方参考;结算时,按合 司约定执行。工程发生本章未列明的其他项目,应按工程实际发生且经批准 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二、其他项目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数量均为估算、预测数, 虽在工程投标时计算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属于投标人所有。工程结算时, 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 三、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 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 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 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四、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 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价。 五、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 项目工程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 的设备、材料等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所需费 用。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包人提供的服务按分包工程税前造价的1~5%计 算。

一、规费是指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是强制性、不 可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足额缴纳。 二、规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在工程计价中,规费列在税费前面 工程结算时,规费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按实际缴纳的费用计算

一、税金是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 额,属不可竞争性费用。 二、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十9%)。其中,9%为建筑业拟征增 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 且录

一、混凝土 438 普通混凝土 438 二、砌筑砂浆 · 442 水泥砂浆 442 三、抹灰砂浆 443 1.水泥、防水、混合砂浆 :443 2.其他砂浆 446 3.石子浆 ......... 448

438 442 442 443 方水、混合砂浆 443 446 448

计量单位:m²定额编号402001402002402003水泥石灰砂浆项目名称M2. 5M5M7. 5 综合单价(元)450.80470.76482.24人工费(元)一一一其费(元)450. 80470.76482. 24中机械费(元)一一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32.5(R)水泥t460.180. 1170. 1940. 261材石灰t387.000. 1800. 1400. 090中砂m?271.841. 1981. 1981. 198料水m?4. 090. 4000. 4000. 400

二、砌筑砂浆水泥砂浆计量单位:m²定额编号402008402006402007402004水泥砂浆水泥石灰砂浆项目名称M10M5M7. 5M10综合单价(元)478.80423.12449.81492.80人工费(元)其一材料费(元)478. 80423.12449.81492. 80中机械费(元)一一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32.5(R)水泥t460.180. 3310. 2100. 2680. 326材中砂m3271.841. 1981. 1981. 1981. 198水m?4. 090. 2000. 2000. 2000. 400料石灰t387.000. 040442

三、抹灰砂浆 L.水泥、防水、混合砂浆

计量单位:m²定额编号403004403011403013水泥砂浆水泥石灰砂浆项目名称1 : 3 1: 0. 5:31:1 :6综合单价(元)511.88556.89458.88人工费(元)一其材料费(元)511. 88556. 89458.88中机械费(元)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32.5(R)水泥460.180. 4020. 3710. 201材中砂m3271.841. 1981. 1981. 198水m34. 090.3000. 6000. 400料石灰t387. 00一0. 1500. 101

2.其他砂浆计量单位:m²定额编号403027403031403028403025项目名称1:5水泥石灰膏801胶素水泥浆白水泥膏普通石灰浆综合单价(元)289.99789.261210.37235.75人工费(元)其一材料费(元)289. 99789. 261210. 37235.75中机械费(元)一一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石灰t387.000. 5050. 606水m?4. 09 0. 5000. 5200. 5000. 300材32.5(R)水泥t460.180. 2011. 517料801胶kg4. 2421. 00032.5(R)白水泥t640.001. 888一

3.石子浆计量单位:m²定额编号403043水刷石子浆项目名称1 : 1. 5综合单价(元)679.96人工费(元)其材料费(元)679. 96中机械费(元)一名称单位单价(元)数量32.5(R)水泥t460.180. 368福粉100目kg0. 25379. 000材白石米294. 691. 337料黑石米1#2#t307. 930. 067水4. 090. 300

管理费、利润费率计算表

管理费、利润费率计算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琼建质【2009】24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琼建质【2019]38号)

域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及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结果等情况综合确定,详 见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浮动费率表(附件1)。 2.保费计算方式 保费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造价×基准费率×浮动费率调整系数乘积 (三)有关规定 1.建施安责险以工程项自为单位进行投保。2019年3月1日起全省新开 工和在建的工程项目应参保建施安责险,未参保的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保险期限自工程项自购实保险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并取得 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文件之日结束。 3.建施安责险保费列入安全文明措施费单独列支,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实报实销,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 位一次性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4.2019年3月1日前已开工仍在建的工程项目,采取按照建筑施工项目 的剩余工期占全部工期的比例计算缴纳建施安责险保费的办法,投保建施安 责险。投保的建施安责险保费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建设单位实报实销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项目预备金中支出)。 5.施工总承包单位投保应持企业营业执照、诚信档案手册、项目中标通 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向保险机构提出参保申请,由保险机构审核并确定费率 后办理承保手续。 6.保险机构办理承保手续后,要及时将建施安责险投保情况录入建施安 责险信息管理系统。 四、事故预防 保险机构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通过内部专门机构或者委 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一)事故预防费提取。保险机构按不低于工程项目保费15%的比例提 取事故预防费,实行专款专用,并应在项目保险期限内用完,不结余,不转 存。 (二)事故预防费用途。项目事故预防费用于协助投保工程项目开展以 下工作:

附件: 1.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浮动费率表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 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 1.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浮动费率表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代章) 2019 年 1 月 31 日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一)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 为准。 (二)企业年度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调整系数中上年度企业 获得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比率=上年度企业获得的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数/当 年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数量。 (三)建筑安全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 定执行。 (四)企业赔付率=企业年度赔付金额/企业年度保费收入。 (五)无相关有效证明和依据的,安责险基准费率不得浮动

(一)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 为准。 (二)企业年度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调整系数中上年度企业 获得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比率=上年度企业获得的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数/当 年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数量。 (三)建筑安全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 定执行。 (四)企业赔付率=企业年度赔付金额/企业年度保费收入。 (五)无相关有效证明和依据的,安责险基准费率不得浮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

安监总办[2017】140号

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 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 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 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 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 营单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 的权利。 第四条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 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 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第六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 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 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 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

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职业病相关保险。 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 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第二章承保与投保

第七条承保安全生产责在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其有相应的 专业资质和能力,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商业信誉情况; (二)偿付能力水平; (三)开展责任保险的业绩和规模; (四)拥有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相应专业资格情况; (五)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情况。 第八条根据实际需要,鼓励保险机构采取共保方式开展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 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 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保险机构可以开发适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需求 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第十条除被依法关闭取绵、完全停正生产经营活动外,应当 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延迟续保、退保。 第十一条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 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 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一)事故记录和等级:费率调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发生 事故、事故次数和等级确定,可以根据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次数进行调整。 (二)其他: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 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 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赔付率等。 各地区可以参考以上因素,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进。 步确定具体的浮动费率。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 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理赔

工作时,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评估发现的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保险机构可 在下一投保年度上浮保险费率,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 金;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在事故发生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 先行支付确定的赔偿保险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赔偿保险金支付给受伤人员或者死 亡人员的受益人(以下统称受害人),或者请求保险机构直接向受 害人赔付。生产经营单位息于请求的,受害人有权就其应获赔偿 部分直接向保险机构请求赔付。 第十六条同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获取的保险金额应 当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第十七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涉 及人员死亡的最低赔偿金额,每死亡一人按不低于30万元赔偿, 并按本地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进行调整。 对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赔偿保险金额度在保险合同中 约定。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安全生 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 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GB/T 51416-2020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完整正版、清晰),作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风险分 类监管,以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参考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各地区应当在安全生产相关财政资金投入、信贷 融资、项目立项、进入工业园区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十条对赔付及时、事故预防成效显著的保险机构,纳入 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实行联合激励。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将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纳入对 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和考核 内容。 第二十二条鼓励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保险机构开展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十三条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信息共享机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并与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对接, 对保险机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及服务费用支出使用情况 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 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建设维护及对保险机构开 展预防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法保守有关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支持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险机构和相关社 会组织建立协商机制,加强自主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 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工作职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保险机构

的监督管理,对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但未按规定投保或续 保、将保费以各种形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未及时将赔偿保险金 支付给受害人的,保险机构预防费用投入不足、未履行事故预防责 任、委托不合法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提出整改要求, 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 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的监督管理中收取贿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弊的,依法依 规对相关责在任人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NB/T 42119.1-2017 智能电网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1部分:技术导则第二十八条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 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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