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918-2022 林木采伐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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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1T 29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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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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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2918-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1T 2918-2022 林木采伐技术规程.pdf

5. 1. 2. 2技术要求

渐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次数及年龄。渐伐一般采用二次或三次渐伐法。采伐年龄参照同一树种的主伐年龄; b 采伐强度。上层林木郁闭度小、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的林分,可进行二次渐伐:第一次采 伐林木蓄积量的50%或保留郁闭度不低于0.4;第二次待林下幼树生长达到郁闭时,再伐除剩 余上层木。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大、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下的林分,可进行三次渐伐:第一次 采伐林木蓄积量的30%或保留郁闭度不低于0.5;第二次采伐保留林木蓄积量50%或保留郁闭 度不低于0.3;第三次待林下幼树生长接近或达到郁闭时,再伐除剩余上层林木; C 伐后天然更新不良的,应进行人工补植。天然更新等级应按照附录B执行; d 渐伐期限。采伐更新过程应不超过1个龄级期; 采伐木选择。对采伐木的选择应有利于林内卫生状况,维护良好森林环境;有利于树木结实、 下种和天然更新:有利于种子落地发芽、幼苗和幼树的生长

某锅炉安装施工组织设计5. 1. 3. 1 适用对象

适用于异龄林、复层林;以提高森林质量为目的(形成复层异龄结构或为培育珍贵树种、 材)的同龄林或单层林:皆伐后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单层林以及其他不适于皆伐和渐伐的森林

5. 1. 3. 2 技术要求

择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伐年龄。按照附录A.1执行,回归年或择伐周期应不少于1个龄级期; b 采伐强度。中幼龄树木多的复层异龄林,择伐强度≤45%伐前蓄积,或伐后林分郁闭度应不低 于0.5;伐后容易引起风倒、自然枯死的林分,择伐强度≤35%伐前蓄积,或伐后林分郁闭度 应不低于0.6; C 采伐木选择。对影响周围树木生长的“霸王树”及遭病虫害、雷击、风折、雪压等危害无生 长前途的林木优先安排择伐; d 伐后林窗。择伐后林中空地直径不得大于林分平均树高。林窗、林中空地应按照混交林的培 育目标及时开展更新造林。

5. 2. 1.1适用对象

林分郁闭后,目的树种的上方或侧上方严重遮阴,导致林木开始分化,目的树种受到非目的树种或 其他植物压制的幼龄林(附录C)。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郁闭度0.9以上或郁闭度0.8以上且分布不均的人工幼龄林,郁闭度0.8以上或郁闭度0.7 以上且分布不均的天然幼龄林; b 每公顷天然更新幼树(树高30cm以上,胸径小于5cm)株数超过3000株或幼苗(树高小于 30cm)超过6000株,更新频度60%以上,幼树幼苗层的植被总覆盖度80%以上的幼龄林

5.2.1.2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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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光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伐除对象。坚持“间密留匀、去劣存优”原则,天然林应伐除影响目的树种幼树生长的草本 植物、灌木、藤蔓、萌芽条、霸主树、上层残留和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人工林应 伐除生长不良、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和过密地段的林木; b 抚育方法。林地坡度小于25°的林分,可采用全面抚育;坡度大于等于25°的林分,应视交通、 劳动力、目的树种分布等情况采用团状或带状抚育; c 米伐强度。天然林株数强度≤40%,人工林株数强度≤60%; d 控制指标。采伐后林分应符合下列要求:天然林抚育后郁闭度不低于0.5;人工林抚育后郁闭 度不低于0.6;在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危害的区域,或第一次透光伐时,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 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抚育前平均胸径;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 的比例不减少;保留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申空地等

5. 2. 2. 1适用对象

坡度小于25°、立地条件好,基于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发展、景观异质性提升,有必要进行树 种结构调整的幼龄林、中龄林和近熟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天然、飞播、人工直播等起源的第一个龄级,且目的树种比重偏低、分布不均匀,林木分化 严重、空间竞争激烈的林分; b 郁闭度0.8以上,或郁闭度0.7以上且对交通、防洪等构成不安全因素的林分; )林分内各植生组(树群)难以形成梯级郁闭,次林层受主林层压制而直接受光困难的林分

5. 2. 2. 2技术要求

疏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伐除对象。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以及林木分级中的V级木和部分IV级木;伐除影响交通 视线、易造成岸边崩塌的林木和受病虫危害林木,同时清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藤蔓、杂灌, 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的生长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林木分类和分级应执行GB/T15781的规定; b 采伐强度。公益林采伐株数强度≤30%,商品林采伐株数强度≤40%;公益林采伐蓄积强度≤ 25%,商品林米伐蓄积强度≤30%; C 控制指标。天然林抚育后郁闭度应不低于0.5,人工林抚育后郁闭度应不低于0.6;容易引起 风倒的林分或因抚育强度大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林分,抚育后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目的树 种平均胸径不低于抚育前平均胸径;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 不减少;抚育后林木分布应均匀,不能出现林窗、林中空地等。如出现林窗或林中空地应及 时进行补。

5.2.3.1适用对象

林分目的树种径向生长缓慢或有下降趋势的中龄林、近熟林,或多次不合理择伐后的天然次生中龄 林、近熟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郁闭度0.8以上的人工林; b)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种幼树密度超过该树种最低初植密度且分布均匀的天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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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林木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枯立木与濒死木数量超过林木总株数15%。

5.2.3.2技术要求

生长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伐除对象。同龄纯林中,伐除干扰树或IV级木、V级木和部分IⅡI级木;混交林中,伐除林冠上 方的霸王树和上一世代的残留木。林木分类和分级应执行GB/T15781的规定; b 采伐强度。速生丰产用材林抚育株数强度≤60%;其他林分抚育株数强度≤50%,其中公益林 ≤40%,商品林≤50%;商品林采伐蓄积强度≤40%,公益林采伐蓄积强度≤30%; C 控制指标。天然林抚育后郁闭度应不低于0.5;人工林抚育后郁闭度应不低于0.6;在容易遭 受自然灾害危害的区域,生长伐后郁闭度降低不超过0.2;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抚育前平 均胸径;目的树种和辅助树种的林木株数所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抚育后林木分布应 均匀,不能出现林窗、林中空地等 空地应及时进行补植

5.2.4. 1适用对象

对遭受林业有害生物、风折、风倒、雪压、森林火灾等各种自然灾害的林分,或林内卫生条件较 。

5.2.4.2技术要求

卫生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受灾木采伐。采用全面抚育方法,伐除感染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 林木,并及时清除采伐木及其枝丫; b 重度受害木采伐。受害木数量超过60%时,在森林健康状况可控的情况下,宜适当保留受害较 轻的林木,使林分郁闭度保持在0.5以上;受害木比例达到80%以上的,可实行皆伐,执行 5.1.1.2和5.3.3技术要求; 火烧木采伐。耐火烧树种在火灾发生后的1a~2a内分数次逐步伐除火烧木,首次伐除的严重 火烧木宜少于林木总数的30%; d 综合措施。卫生伐应与其他抚育方式结合进行,采伐后郁闭度在0.5以下或出现林窗时,应 及时补植。

5.2.5抚育采伐间隔期

天然林抚育采伐间隔期应大于1个龄级期,人工林抚育采伐间隔期不低于3

5.2. 6 其他辅助措施

在实施各种抚育采伐方法时,可根据林分生长状况和经营目的,同时采取补植、修枝、割灌除草 施肥和浇水等辅助抚育措施。

5. 3. 1 适用对象

低产林改造对象为立地条件好、有生产潜力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品林! a)无培育前途的疏林地; b)郁闭度 0. 4 以下的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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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经多次破坏性采伐、林相残破、无培育前途的残次林; d)多代萌生无培育前途的萌生林; e)有培育前途、目的树种株数不足但适宜保留株数≥40%的中龄林; 遭受严重的火烧、病虫害、鼠害、雪压、风折、雷击等自然灾害已没有复壮希望的幼、中龄 林和近熟林; 有目的树种,但林分单位面积生长量低于相同或相近立地条件林分30%以上

5. 3. 2改造方式

针对不同的低产林改造对象,采用以下改造方式: a)皆伐改造。采伐方式为皆伐。适于土壤肥沃、更新容易、地势平坦、水土流失较轻、需要更 换树种重新造林的林分以及生产力低、自然灾害严重的低产林。宜进行带状或块状皆伐改造; 抚育改造。采伐方式主要包括生长伐、疏伐和卫生伐等。适用于经营措施粗放,立地条件相 对较差的单层林; 补植改造。适用于经营目的树种生长良好,但密度较低的天然幼、中龄林或人工幼林,也适 用于林内天窗较多,依靠自然更新短期内难以消除天窗的林分; d 综合改造。采伐方式包括皆伐、渐伐、择伐、生长伐、疏伐和卫生伐等。适用于严重受害或 经济价值低,无法再区划小班,又需间伐、补植或改变树种组成等的林分。可采取采伐、抚 育、造林等相结合方法进行改造

5. 3. 3技术要求

低产林改造采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改造目标。低产林改造应综合考虑改造地块树种适生性、生产能力及经济价值和市场需求, 通过实施改造达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商品林经济价值又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的目标; 皆伐改造面积。坡度≤5°,皆伐面积≤30hm;坡度6°~15°,皆伐面积≤20hm;坡度16°~25°, 皆伐面积≤10hm²;坡度26°~35°,皆伐面积≤5hm;坡度≥35°,禁止皆伐,但遭受严重病虫 害蔓延或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除外; 采伐强度。皆伐改造以外的其他改造采伐株数强度≤40%,蓄积强度≤30%; d)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综合改造应保留有培育前途的中小径林木,郁闭度保留0.4以 上;抚育改造伐除无培育前途树木,郁闭度保留0.6以上。伐后郁闭度低于0.4时,应及时 补植;补植改造通过清林补植提高林木密度,补植后目的树种林木密度达到最低初值密度要 求;林下或林中空地应补植耐阴树种;

除因自然立地条件差而形成的灌丛、荒漠植被、草甸植被以及各类困难立地植被不得进行改造外 低效林改造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益林: a)林木分布不均,林隙多,郁闭度≤0.4的中龄林、近熟林; b)中龄林未郁闭,林下植被覆盖度<40%; c)单层纯林尤其是单一针叶树纯林,林下植被覆盖度<20%,土壤结构差,枯枝落叶层<0.5cm; d)遭受严重的病虫害或其它自然灾害,受害木株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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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林木生长不良、林分结构(如树种结构、层次结构、密度结构等)差而达不到防护和景观效 果的林分; g 林木90%多代萌生,林相残败,结构失调

5. 4. 2 改造方式

针对不同的低效林改造对象,采用以下改造方式: a)补植改造。适用于残破和稀疏林分。采用清林补植,待补植幼树生长稳定再分期伐除影响幼 树生长的上层木; D 抚育改造。适用于林分林相残破、多代萌生、生态效益低下、结构不稳定的轻度退化次生林、 经营不当人工林和严重受害人工林。可采取透光伐、疏伐和卫生伐等方式改造; 调整改造。适用于重度退化次生林和严重受害人工林。采伐方式包括择伐、透光伐、生长伐 疏伐和卫生伐等。可采取抽针补阔、间针育阔、栽针保阔等方式改造,调整树种组成,提升 林分生态功能; d 综合改造。适用于镶嵌性较强、林木年龄差异大,不能再区划小班的林分。采伐方式包括择 伐、透光伐、生长伐、疏伐和卫生伐等。可采取封育、抚育、补植及带状改造、林冠下更新、 群团状改造等相结合方法进行改造,

5. 4. 3技术要求

低效林改造采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改造目标。通过低效林改造,促进林木生长发育,提高林分结构稳定性,恢复森林生态系统 及其服务功能: b 采伐强度。株数强度≤40%,蓄积强度≤30%;调整改造时,间伐强度不超过林分断面积的25%; C 补植要求。当伐后郁闭度低于0.4,应及时补植;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85% 以上;林下或林中空地应补植耐阴树种: d 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注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留生长良好的目的树种、辅助树种 及珍贵树种和重点保护植物,保持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不采用补植措施的,采伐后郁闭度 应保留在0.6以上; e 更新要求。林木采伐后应及时更新,优先使用良种壮苗; 更新期限。更新期不超过1年

5.5.1林分更新采伐

5. 5. 1. 1 采伐对象

防护林主要树种平均年龄达到更新采伐年龄的同龄林,或大径木蓄积比例达到70%以上异龄林; 带、林内卫生状况极差,且遭受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死木达30%以上的特种用途林。

例22-甘肃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甘肃二建(鲁班奖50例)5. 5. 1. 2 采伐方式

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以下采伐方式: a 渐伐:同龄单层林上层林木郁闭度≤0.6、伐前更新中等以上的林分,可进行2~3次渐伐 同龄单层林上层林木郁闭度>0.6、伐前更新中等或不良林分,可进行3~4次渐伐; b)择伐:达到更新采伐年龄、郁闭度>0.7、中幼龄树木较多的复层异龄林,实行择伐,

5.5.1.3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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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分更新采伐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更新采伐年龄高于用材林主伐年龄1个龄级以上; 渐伐强度: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强度≤25%,以后每次小于保留木的50%,最后视林下幼树的 生长情况,接近或达到郁闭时,在一个龄级期内伐除上层林木; C 择伐强度:采伐林木蓄积强度15%~25%,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6装饰抹灰专项施工施工方案,择伐回归期应大于1个龄级 期; 更新采伐后最大林中空地的平均直径不应超过周围林木平均高度的2倍,采伐后及时更新

5. 5. 2 林带更新采伐

5.5.2.1采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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