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 SL 166-2010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 SL 1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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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 SL 166-2010

7.3.1并口选择应符合7.2.1条的规定。

7.3.1并口选择应符合7.2.1条的规定。

.3.2断面规格、并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度大于30°的可采用矩形断面。坡度小于30°GB-T 18362 直燃型溴化锂机组,需支护 时宜采用梯形断面,不需支护时宜采用拱形断面。断面规格不小 于表7.3.1规定

表7.3.1斜井断面规格

7.3.6铺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枕木间距以0.6~1.0m为宜,枕木嵌人地槽1/3~2/3, 每隔4~8m铺一长枕,两端嵌人岩壁内200mm以上。 2在重车行驶方向宜采用“人”字形钉道方法固定轨道。 3坡度大于30,每根铁轨接头处应插筋防滑。 4出口处的轨道应圆滑。 7.3.7装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装岩工作量大小,可采用人工或机械装岩。 2上斜井倾角超过30°,宜采用溜渣道瘤渣。 7.3.8提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机距井口外距离不应小于5m。 2每隔5~10m宜设安全硼,提升机运行时,作业人员应 进入安全内躲避。 3斜井中应设挡车器,矿车应带有安全装置。 4轨道内宜每隔5~7m安设地滚,拐弯处安设立滚。 5井口应设挡车栏杆,矿车上来应先关好挡车栏杆才准摘 钩。空车下放应先将矿车挂钩挂好后再打开挡车栏杆,送下矿 车。处理掉道矿车,矿车下方严禁站人。 6提升速度宜为0.5~1.5m/s,接近出口时应降低提升 速度。 7.3.9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面出现涌水,可设活动水泵进行排水。水泵排水能 力应大于预测涌水量一倍,备用水泵比例应为1:1,并设有备 用电源。 2涌水点出现在井的中下部时,可设集水池将水导人后再 泵出井外。 3水泵房应高出集水池1~1.5m,沿水池方向应有一定 坡度。 4集水池与泵房宜建在岩体稳定、滴水少、运输和检修方 便的地方。 5集水池容积应满足井内汇水量要求。

7.4.1探并峻工后应将并壁、井底清理干净,及时进行地质编 录、采取试验样品等。需要时,应进行清洗。探井内有原位测试 时,应对试验点做好保护。 7.4.2地质编录、样品采取和原位测试等结束后,井口应设保 护设施及警示标志或进行封堵。

8.0.6规模较大的支护及降水工作,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安 全预案,经批准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8.0.7在有瓦斯或可燃性气体的井、确内作业,应使用防爆电 器设备及材料。在有害气体存在的并、确内作业,应做好通风。 8.0.8进入岩体具有放射性的井、确内作业,必须做好施工人 员的防照(辐)射保护,并做好监测和井、确内的通风。 8.0.9查勘长期放置的井、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不 存在安全隐患时方可下井、进,必要时应采取监测、通风等防 范措施。 8.0.10大型坑探工程(探硼、探井、过河平等)峻工后应做 好后期安全管理。 8.0.11起重机械等仪器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定 期检修,

1 应按作业班次逐班记录,做到及时、真实、齐全、字迹 清楚、整洁,不应事后追记。 2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开挖岩性、工时、进尺(方量)、施 工方法、施工参数、主要材料消耗、塌方和涌水等异常现象及其 他应说明的施工情况等。 3记录宜采用附录C规定的表格。 9.0.2探井、探碉宜编制施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任 务目的、完成工程量、施工环境、施工方法、施工质量、竣工处 理及摄方、涌水等异常现象

10.1.1断面形状、尺寸及开挖深度应符合任务书要求。 10.1.2任何一段中线的允许偏差为士0.3m;井、调段的井、 酮壁和设计角线的允许偏差为士0.2m。 10.1.3开挖坡度允许偏差为士0.3%。 10.1.4探和斜井(硼)底板平整度允许偏差为±0.15m, 井、确壁平整度允许偏差为士0.2m。 10.1.5应具备编录、取样和试验条件。 10.1.6原位试验地段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预留保护层厚度0.2~0.3m。 2 应在试件切割边界线上打一排防震钻孔,防震孔距宜为 0.1~0.2m。 3保护层外采取松动爆破应严格控制装药量。 10.1.7特殊试验或采取岩(土)样品应按专门技术恶求施工

10.2.1坑操工程峻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记录和施工 报告。 10.2.2应按施工任务书和10.1节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填写 峻工验收表。验收表格式宜符合附录D的规定。 10.2.3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采取补教措施。 10.2.4现场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宜由委托单位、施工 单位和现场地质人员参加

10.2.1坑探工程峻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记录和施工 报告。 10.2.2应按施工任务书和10.1节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填写 峻工验收表。验收表格式宜符合附录D的规定。 10.2.3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采取补教措施。 10.2.4现场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宜由委托单位、施工 单位和现场地质人员参加

附录B爆破及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B.1.1爆破器材的购置、管理、使用,必须遵守《民用爆破物 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B.1.2爆破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取《爆破员作 业证》后,才能从事爆破作业。严禁非爆破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爆破员不应从事非生产性的爆破作业。 B.1.3爆破作业应将每次消耗的爆破材料登记入册,做到领耗 平衡,责任清楚,剩余交库,不得随便存放。爆破器材散失必须 及时报告。 B.1.4爆破前应发出信号或悬挂明显警戒标志,在危险边界和 客有关通道应派专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停留和进入危险区域。 B.1.5爆破后由爆破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危险时,方可解 除警戒。进人工作面时,首先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处理,然后开 始正常作业。 B.1.6爆破器材的检查与销毁,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的规定执行

B.2爆破器材的运送

4必须指派持有《爆破员作业证》或《押运员作业证》、工 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押运。车船内不应载运其他人员和其他易燃、 易爆、铁器等物品。严防烟火。运输途中不应在居民点或人员集 中的地方停留。运送工具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携带爆炸 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B.2.2现场运送应遵守下列规定:

B.3爆破器材的保管和领用

储存必须遵守表B.3.1的规定

表B.3.1爆玻器材的允许共存范围

4用后剩余的爆破材料、残留药包和雷管,应及时交回库 房,不准私自处理。

总则· 55 基本规定· 56 施工准备: 57 探坑、探槽.. 探碱·· 探井.. 75 施工安全· 79 施工记录与报告 80 10施工质量与验收 81 附录A岩土分级 附录B 爆破及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附录C 施工记录表 85 附录D 施工质量验收表 86

1.0.1~1.0.3坑探是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探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坑探工程(探坑、探槽、探确、探井等)可以直接观察、描 述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地质现象,同时为岩(土)体试样采取 和原位测试提供条件。 统一坑探工程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对保证坑探工程施工 质量、施工安全十分必要。条文对规程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及 坑探工程的基本任务做了规定

3.0.5通过地质巡视和施工记录,可以全面、真实地了解地质 情况和施工动态,及时调整施工要求。施工记录要满足本规程第 9章的有关技术要求。地质巡视随施工进度进行,了解施工情 况、观察地质现象等。 3.0.6施工现场的地质、物探、试验等配合工作,主要包括工 作场地的清整、通风、照明、排水及安全防护等。 3.0.8大型坑探工程,如长度大于500m的探、深度大于 30m的操井及河底平码等一般蕴制专题施工报告。

4.0.2地形地质资料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地形图、 地质图及相关资料。水文气象资料主要包括施工期当地降雨、降 雪、冰冻及气温变化等资料。位于河流岸边的探酮、探井要特别 注意收集河水流量、流速、水深、历年最高洪水位和最大冰冻壶 高等资料。 4.0.3现场查勘要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 条件。特别是易于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塌等有害于施工 安全的地质环境以及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与施工有 关的地质条件。 在满足勘察目的的条件下,坑探工程的位置要选择在相对安 全地带。渣(土)堆放地选择要以不影响环境、不产生水土流失 和易于恢复原地形为原则。 4.0.4坑探工程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安 全生产十分重要。编制施工技术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贯彻 安全第一的方针

5.1.1探坑常布置于松散地层,主要用于定点查明下伏地层的 产状、岩性、结构、地层界线、构造形迹、岩(土)透水性、地 下水位等以及天然建筑材料勘察。 条文对探坑的施工方法做了规定。 松动爆破、无眼爆破是探坑施工中常用的爆破方法,其优点 是节省凿岩时间,不需凿岩设备,可以控制爆破方向,减少抛掷 散落物。使用中要注意爆破方向和药量控制,以防对周围土 (岩)体稳定和环境的影响。 5.1.2本条为新增内容,对探坑峻工做了规定。 实际勘察中,探坑峻工之后往往弃之不管,这样不仅不利于 土地的保护和使用,也给后期安全留下隐惠。因此,条文规定探 峻工后要及时回填、恢复原地貌。位于工程体的探坑一般利用

实际勘察中,探坑峻工之后往往弃之不管,这样不仅不利于 土地的保护和使用,也给后期安全留下隐惠。因此,条文规定操 抗峻工后要及时回填、恢复原地貌。位于工程体的探坑一般利用 探坑开挖料,按工程体密实度分层夯实回填,

5.2.1探槽常布置于松散地层,主要用于追踪查明下伏地层产 伏、岩性、地层界线、构造线、破碎带、岩脉等的分布、物质组 成及结构特征等。依坡向布置可分为横槽、竖槽,可视勘探目的 确定。在同一地区同等条件下施工,竖槽两壁较之横槽稳定,一 般采用自上面下的施工程序。横槽施工中要注意上游壁失稳,必 要时要增加隔墙。 抛掷爆破、松动爆破、无眼爆破也是探槽施工中常用的爆破 方法,可根据地质条件、施工条件按条文规定选用。 披掷爆破按抛撼形式可分为双侧抛挪爆破和单侧抛掷爆破,

可根据施工条件选用。采用抛挪爆破要注意地形条件,遵守露天 爆破的有关规定。新进人的施工地区,要先进行试爆,根据试爆 结果修正爆破参数, 探坑、探槽的开挖边坡可依据GB50487附录K确定岩 (土)体边坡坡比。

6.1.1确口是开挖进确的关键部位。为确保口安全,防止上 方岩(土)体崩落,酮口要进行支护。支护应支出洞外不少于 3m,并在顶部加覆盖物。 6.1.2拱形断面有利于自然稳定,梯形断面便于支护,施工中 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断面规格的设计要根据本条所列的因素确定。表6.1.2提供 了经多年勘探实践证明是经济合理的断面,供参考。

6.1.1确口是开挖进确的关键部位。为确保口安全,防止上

6.2.1本条规定了炮眼布置和掏槽形式的一般要求

为了提高爆破效率,保证爆破后探碉断面形态完好,炮眼布 置及槽形式要充分考虑岩石(体)的性质、结构以及爆破方法 等因素。探确爆破的目的是在岩体中形成所需的空间,所以布眼 首先要满足断面尺寸的需要,使洞壁尽可能完好平整。 岩石爆破要求被爆岩体需有两个以上的自由面。探硼爆破中 眼的作用就是将掌子面的部分岩石首先爆破下来形成新的自由 面,为其余炮眼爆破创造有利条件,以提高操破效率。槽眼布置 在掌子面中部,揭槽形式要根据岩石级别和岩体结构特征等选 择。如果槽眼布置和揭槽形式选择不当,会造成整个掌子面爆破 失败。因此,要合理布置槽眼,正确选择掏槽形式。

6.2.2本条规定了角维掏槽眼的布置原则。

掏槽中有三个以上的槽眼,分别指向中心,眼底趋于集中但 不贯通形成角锥,称角锥掏槽。角锥掏槽是一种常用的、较为可 靠的掏槽法,适用于任何坚固性岩石。 槽眼的数量随着岩石级别的提高而增加,角度则随之减少

表6.2.2给出了角锥掏槽的技术参数,供参照。如有成熟的先进 技术,可另作规定

6.2.3本条规定了模形搁槽眼的布置原则

模形揭槽是在者体结构面两侧适当的位置,各布一排与其平 行的槽眼,角度向结构面倾斜成模形,故称模形掏槽。模形掏槽 是充分利用岩体结构面而增加爆破效果的一种掏槽方法,应用较 广泛,适于中硬以上岩石。表6.2.3给出了楔形掏槽技术参数, 供参照。如有成熟的先进技术,可另作规定,

本条规定了直线揭槽眼的布置

直线揭槽是槽眼与 产工作面,眼孔间相互平 行的一种揭槽方法。掏槽眼中不装药的炮眼谓之空眼,以其作为 装药眼的辅助自由面。 在中硬岩体掘进中为增加单循环进尺或采用火雷管引爆,多 采用直线掏槽。 螺旋拘槽是直线掏槽常用的一种形式,其掏槽的各装药眼至 空眼的距离依次递增呈螺旋布置。表6.2.4给出了螺旋拘槽爆破 技术参数,供参照。如有成熟的先进技术,可另作规定。

6.2.5本条规定了辅助眼与周边眼的布置原则

辅助眼的作用是扩大掏槽效果,为周边眼成形达到设计尺寸 创造条件。周边眼布置于探确四周岩壁,其作用除了崩落岩右 外,主要是控制探的开挖形状和大小。 辅助眼向槽眼倾斜是指非直线拘槽。 顶帮眼数量,随岩石级别而确定。2mX2m规格的探酮,为 了保持断面尺寸,一般不少于8个眼。 6.2..6炮眼深度指炮眼底到掌子面的垂直距离, 6.2.7密集系数M为周边眼距E与周边眼最小抵抗线W的比 值,即M=E/W。其中,最小抵抗线W为药包中心至自由面的 最短距离。光面爆破中光面眼的最小抵抗线指周边眼所负担爆破 的那部分岩石的厚度,也称光面层。周边眼距E和最小抵抗线 W是光面爆被中重要的技术参数。

6.3.1探施工方法和设备选择受自然环境和工作条件的约束。 在高山峡谷交通不便的地区施工,工程量不大,适宜采用小型或 微型的凿岩、发电、通风机具,利用发泡剂节约用水的成套措 施。在交通、供电、供水等条件都能满足施工需要时,要充分利 用大型机械的优势。 6.3.2爆破对围岩、支护和其他器材可能会造成松动或损坏。 因此,施工的每个循环作业中,在爆破排烟工序之后、出渣工序 之前,进人工作面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6.3.3,中线指设计断面的垂直平分线,腰线指设计断面水平平 分线。

1开眼操作钎子不要过长是为了避免摆过大,易于定位。 凿岩时先给水后给风是为了避免产生粉尘。手持凿岩机在掌子面 开眼时前方没有定位装置,一般需要一个人在前手扶定位。因 此,开眼作业要轻压慢转,进行定位钻进。操作时动作要准确细 致,不可马虎,以免发生事故。 2三点一线凿岩工作法在工作中往往被操作者忽视,结果 造成凿岩效率低,凿岩机非正常磨损。因此,要严格按照三点一 线凿岩法作业。 3开眼定位后正常凿岩时前方严禁站人是为了防止钎杆突 然折断伤人。如果前方有作业人员,则必须停止钻进。 4炮眼与药卷之间的间隙小,装药困难,但增强了爆破效 果;反之炮眼与药卷之间的间隙大,装药容易,但减弱了爆破效 果。炮眼直径比药卷直径大5~8mm是合理的径向间隙,超过 范围需要更换适当的药卷或进行改装。 5本款的规定是为了控制探硝的断面。 6.炮眼的临时保护是指凿岩后装药之前对炮眼的保护,以 防止泥砂、粉尘进人。

表1不同距离、不同线径输送功手

6.3.5般凿岩机钎尾标准长度为108mm。钎尾长度误差超过 1mm,称为过长或过短。钎尾过长,提前冲击钎尾导致活塞下

行速度不足,减少了冲击功;钎尾过短,当钎尾受冲击时,气缸 上部已经排气下部开始充气,活塞运行速度已经减慢,同样减少 了冲击功。 针尾端面摔火硬度超过HRC60时易产生脆性破裂,低于 HRC55时易产生塑性变形。

6.4.5本条规定了装炮及炮眼堵塞的一股要求

2由于各类炮眼的位置、作用不同,故而分配的药量亦有 所不同。掏槽眼位于爆破面中部,爆破困难,因而要多装10% ~20%,辅助眼、周边眼则次之。 具体分配每个炮眼的装药量,可按照经验的装药系数由式 (1)算出

间。为解决这一矛盾,一般在原轨扣上临时活动短轨来解决。 轨距600mm的矿车,实际轮距为598mm。轮距偏差小于 2mm会发生卡轨现象,大于5mm矿车运行中会增加摆动。因 此,条文规定了轨道直线段轨距偏差为2~5mm。

6.6.1支护是探施工中一项重要的工序,支护的根本目的是 充分满足内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因此,支护的形式和材料 选择及支护的作业、检查、加固、修复等都要以安全为最大 原则

6.6.2支架支护是探确施工中常用的支护形式。

1对支架形式的选择做了规定。其中 (1)不完全支架为支架组合有顶梁一根和两跟立柱的支架。 (2)完全支架为在不完全支架两根立柱的底部设置一根底 梁,承受两根立柱的载荷。 (3)加强支架为在顶梁与立柱两个夹角间加斜支撑的支架。 此外,在适宜的条件下可利用废旧材料设计并制成活动装配 式支架,组合使用。 2’“立柱应大头向上,小头向下”的要求是为了改善接样 后的受力情况。底板松软地层采用完全支架时,要将底梁完全嵌 入底板,以防底梁产生位移。 3·对术质支架的接秤形式做了规定。其中: (1)平头为立柱顶平面不露出顶梁的接样形式。 (2)露头样为立柱顶平面2/3露出顶梁。 (3)斜交样为综合平头与露头样的形式,使顶与立柱成 45°连接。 6.6.3锚杆支护在水电工程施工中已广泛应用,近几年经过技 术改造引入勘探操确室施工,用以临时加固围岩代替木材支护。探 响对铺杆支护的要求是快速、灵活、简便。在野外条件下可利用 现行的机具、设备进行加工和组装。可供选择的铺杆形式有:

Q= 5.558,r Q=1.528.E

6.5.1,人工与机车同时使用的工地,可采用8kg/m钢轨。钢轨 距工作面超过3m会降低装岩效率,反之频繁接轨会增加铺设时

本次修订将“通风”为单独一节做了规定。 6.7.1为改善施工环境,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探 开挖特别是深大于30m的探操确要搞好施工通风。本条有关通 风风速和通风量的要求,仍沿用原规程的规定。 6.7.2通风方式可以分为自然通风、压入式通风、抽出式通风 和混合式通风四种。小断面勘探平的通风方式可根据平确深 度,结合通风机具性能进行选择。 自然通风是利用空气自然温差产生对流进行通风的方法。 压人式通风是利用鼓风机及配套风管将新鲜空气由确外送入 工作面的通风方法。 抽出式通风是鼓风机安装在距工作面不超过6m的位置,通 过风管将混浊空气排出确外,新鲜空气从口吸入内的通风 方法。 混合式通风是采用抽出通风的同时,在酮内适当的位置安装 鼓风机将新鲜的空气强行送至工作面的通风方法。这种方法具有 压人式和抽出式通风的优点。 根据生产实践的经验,对确深的分级做了修订。原规定将确 深分为小于30m、不超过100m、200m以上、300m以上四级,

这次修订将确深分为30m以内、30200m、200~300m和 300m以上四级,这样使深的范围更加宽广便于选择通风 方式。 本次修订增加了不应使用分段扩散局部通风的要求。因为分 段扩散局部通风,会造成碉内空气局部循环,达不到供给内新 鲜空气的目的。 6.7.3本次修订按酮深规定了通风设备选择的要求。当深小 于200m,可选用拆装简便的通风机和折叠式软管;当酮深大于 200m时,为降低风阻提高单机送风距离,要采用硬管。 6.7.4为防止确内混浊空气被二次吸人内,压入通风机的进 口处要求空气流通。本次修订规定了抽出通风时风口要距硼口 3m以外。 通风筒分软硬两种,硬风筒风阻小,适宜酮深超过500m的 长确:软风筒风阻大,适宜确深50m以内短

6.8有害气体、粉尘、噪声及放射性防护

本次修订将有害气体、粉尘、噪声及放射性的监测、防护、 保健等单成一节做了规定。 6.8.2原规程中关于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等安全卫生标准的 规定是合理的,且与《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 378一2007)等有关标准的规定相一致。因此,本次修订仍使用 了原规程的规定,仅对结构进行了调整。 关于有害气体监测: (1)初期进点的施工探碉,从岩性及区域构造分析不太可能 存在有害气体时,仍需进行必要的监测。当掘进一定深度后,经 监测确认不存在有害气体,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可取消后期监测。 (2)从地质构造及岩性判定并经实测确认存在有害气体,但 监测结果未超标情况下,每班仍要至少监测两次。 (3)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重轻,极易扩 散,当浓度达到5%~10%时,遇到较高温度或火源会产生爆

炸,直接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要特别注意对 瓦斯的监测, 条文规定的有害气体、粉尘监测仪器是施工单位及施工管理 单位要配备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监测仪器,其类型和数量可根据 具体施工条件和施工需要配置。在有瓦斯和其他有毒气体突出的 部位建立安全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掌握其变化规律和特点,以 更采取防范措施。探确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与通风强度有关,配 备风表与监测仪器并用,以便分析判断,采取措施。粉尘防护是 探安全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要配备必要的粉尘测定仪器监测 工作面的粉尘含量,以使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喷射混疑土施工 场所一般粉尘浓度较高,要按规定配备专用除尘器械和防尘专用 的压风呼吸器。 粉尘对人体健康损害极大,长时间吸入过量粉尘会造成矽 肺。探开挖中,凿岩造孔、放炮爆破、装岩运输都会产生大量 的粉尘。湿式凿岩、放炮喷雾、装岩洒水、冲洗岩帮等是降低环 境粉尘,减少矽肺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施工作业中要坚持实施, 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 6.8.3本条为新增内容,是针对在存在放射性射线和气体的地 区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探坑、探工程),需要进 行监测及防护而制定的。 该条内容主要是根据《矿地质勘查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 定》(GB158482009)编制的。 6.8.4.本条文为新增内容,对救护装备的配备数量和使用要求 做了具体规定。教护装备通常在有害气体突发、停电、停风、塌 方等情况发生时用于自数。数护装备要根据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 检查及摄作演练

探确照明要采用36V以内的安全电压。在行灯变压器进线 电源380V或220V时,要用电缆线或有皮电线连接,不能使用

探确照明要采用36V以内的安全电压。在行灯变压器进线 源380V或220V时,要用电缴线或有皮电线连接,不能使用

裸线进码。井码施工如为自备电源,三相四线制线路要采用接零 不接地的措施。

河底平酮也称过河平确,是由斜井或竖井为施工导井,以平 确为主确的探确,主要用宇探查项基河床部位的工程地质条件。 河底平硼布置在河流岸边及河床之下,环境条件、地质条件复 杂,施工难度大。因此,除应遵守探码的有关规定,尚应遵守本 节的规定。 6.10.1、6.10.2条文规定了河底平码施工准备及酮口、断面选 择的要求。 地质资料收集要特别注意河床地层的透水性及有无钻孔穿过 硼段,以确保施工排水,防止钻孔贯通河水造成大量涌水。水文 资料收集要特别注意历年最高洪水位和最大冰冻高,以便做好 防洪、防凌,确保硼口安全。 导并井位要选在施工期河流最高洪水位及最大冰冻塑高以 上。导并形式要根据地形条件确定,地形较开阔宜选用斜并,坡 度宜不超过45°,受地形限制布置斜并有困难可选用竖并作导 井。导井开口最好选在基岩上,如在第四系地层开口,覆盖层井 段的支护需采用混凝土衬砌,以确保后续施工的顺利进行。 导并井位确定后,以井位中心为基点布置修建内外交通、运 输设施,提升机械、供风供电机械场地以及修理间和临时工棚。 6.10.3条文规定了河底平硼施工尚应符合的要求。其中: (1)导并为竖井时,工作面要采用阶梯开挖,以创造自由 面,利于爆破、出渣和排水 (2)排水沟可一侧或两侧开挖,断面要满足排水要求。 (3)平酮段涌水进入集水池前要修一测流段,安装水尺定期 观测涌水量变化。 (4)备用水泵要定期启动运转和维护保养,以备急需时能正 常工作。

(5)备用电源的启动与运行性能要可靠,专人负责,确保随 时启动以应急需。

探井按设计开挖断面中心线与水平面夹角可分为竖井和斜 井。设计开挖中心线与水平面夹角呈90*为竖井,设计开挖断面 中心线与水平面夹角量4°~60°为斜井。

7.2.1条文规定了并口及其选择应符合的要求

竖井开挖为自上而下施工,为确保井下作业安全,井口选择 和支护、防护十分重要。布置于河流岸边的竖井井口防护圈的构 筑标准要根据施工期最高洪水位或冰冻最大高确定。 7.2.2:竖井断面规格除特殊要求外,主要依据井深、施工方法 和施工设备而定。 一般施工断面采用矩形而不采用圆形是因为矩形断面便于

护,利于安全施工。在滑坡体上布置竖井时,采用矩形断面其长 边要垂直可能滑移方向,以防止滑动。表7.2.2给出了常用的竖 井断面规格,供参照。 7.2.3.并口台基需采取措施保证其稳固可靠,特别是在第四纪 地层开口的竖井,要防止产生沉陷。 施工中的风、水、电、管线路需在井框内固定,不允许发生 移动。 7.2.4为了控制爆破烈度,使断面整齐,基岩竖井周边眼可以 适当密布。 为了防止岩渣板结,炮眼深度以不超过1m为宜。 覆盖层开挖遇有孤石需凿岩爆破时,要采用控制爆破,以减 少炮震。 爆破工作中严禁使用火雷管引爆,是为了防止点炮后由于某 种原因作业人员不能安全撤离而发生意外。 7.2.5井口基框是竖井开挖延伸的基础,同时要承载下面框架 传递上来的荷载。所以,井口基框设置与安装的质量非常重要。 施工中要随时注意其变形或位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施工中基础井框按规定规格不能减少,否则将加重井口基框 的荷载,导致变形或位移。 并框安装必须保持与井壁在一个垂直平面上,避免出现扭 曲,以使各椎架受力均勾。 7.2.6吊框是支撑竖井井壁的骨架,要有足够的强度。木质吊 框可在施工现场制作安装,金属吊框可在工厂用槽钢或工字钢制 作在现场安装使用。吊框安装后,在吊框与地层间须铺设被板, 防止岩石落人井内。 7.2.7插板支护是超前支护的一种方法。在第四纪不稳定地层 开挖中,如遇边挖边均无法进尺时,可采用插板支护方法。 7.2.9沉井是竖井开挖中一种特殊的支护形式。主要用于地下 水丰富、砂砾石层大量涌水、涌砂,排水、支护困难的第四纪地 层,特别是位于河床、河温滩的坚共开控、沉共由共整、共简组

成,多以混凝土或钢板预制,随竖井开挖而下沉形成并形支护。 条文规定了沉井的规格、结构、质量及下沉作业的基本 要求。 并靴位于沉井的底部,其作用是使沉并顺利进入地层并保护 井筒在施工中不受损坏。因此,要按规定做好选材、加工。 并简的结构设计和质量主要依据: (1)沉井主要依靠自重下沉,井简的自重应大于与地层的摩 阻力。 (2)井简在承受地层水平压力的同时,还要承受由于井筒下 沉而产生的拉力。因此,要保证井简混凝土的壁厚及混凝土中的 横筋和竖筋的数量,确保井简质量。 导并的作用是便于安放并靴、并筒,并保证竖并开挖方向。 导井要与施工盖板同时施工,用混凝土制作联成一体。导井混凝 土标号可采用150~200号,盖板混凝土标号采用100号。 砂砾石地层采用砂石泵排渣的优点是设备简单,但要采取回 灌措施维持井内一定的水位。需采用气举反循环,效果优于砂石 泵,但设备比较复杂。使用上述两种方法井筒沉降速度较快,要 特别注意随时纠斜。 沉并下沉开挖防斜措施主要为并口设置导并,并底周围均匀 排渣达到均匀沉降;纠斜方法主要是顺并裔倾斜方向,先上后下 的顺序开挖。

7.2.10竖井开挖采用压入式通风,有利于废气和烟雾向井外 排放

7.2.11条文规定了提升作业的一般要求。

起重卷扬机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有足够的起重能力。 (2)卷筒有足够的容量。 (3)有两倍以上的变速范围。 钢丝绳、吊钩、吊桶、罐笼要安全可靠,要定期检查及时修 理与更换配件。

每次爆破后和作业前,要对竖井各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 及时排除隐患。 7.2.12在地下水丰富的地层中开挖施工,排水设施可靠程度是 竖并能否延深的关键。本条的规定系常规的泵排方法,施工中遇 有涌水量特大,井内排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井外钻凿降水井 排水。

斜井与平确的区别在于确内能否行驶水平运输车辆,车辆需 由提升设备牵引的为斜井,考虑到公路最大纵坡规定为9%(即 近6°),依此规定6°为平碍与斜井的区分界线,纵坡<6°为平硼, 6°≤纵坡≤75°为斜井,纵坡>75°为竖井。 7.3.6铺长轨和轨道接头处插筋是为了轨道防滑。出渣前要对 轨道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间题。 7.3.8提升需用专用提升设备,不得使用其他代用机械。提升 钢丝绳安全系数要大于8.0。操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培训。 7.3.9·活动水车适宜涌水量较小的工作面,通过提升机排至地 面。当涌水量超过3m/s时,要采用泵排。 排水备用水泵是指安装在井段内随时可以启用的井泵,不是 未安装的备用设备

坑探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因而施工安 全特别重要。施工安全源于良好的安全管理,要想搞好施工安 全,必须搞好施工安全管理。 本章对坑探施工安全管理做了基本规定,包括贯彻执行“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 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安全生产岗位培训 等。施工中要结合具体施工任务、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认真 执行。 8.0.9 长期放置的井、确,可能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如支护 损坏、缺氧、有害气体聚集等。对长期放置的井、确进行查勘等 作业时,要特别注意做好安全检查和通风。 8.0.10条文规定的“后期安全管理”,是指大型坑探工程的井 口、酮口的封堵、栅栏及警示管理,以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坑探工作是直接观察各种地质现象的主要手段之一。为能收 集到更多翔实的地质资料,开挖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开 挖结束后,要编制总结报告。 本章规定了施工记录及大型坑探工程施工总结报告编制的要 求,执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本章根据原规程第3章的内容,对坑探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 收做了规定。 10.1施工质量要求 10.1.2中线是指设计断面的垂直平分线。 10.1.4平整度是指壁、确底、确顶、井壁沿开挖平面出现的 最大起伏差。

本节木对二 宜电址 目负责人主持、施工负责人和地质人员参加DB34/T 3379-2019 水利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集成规范,共同于现场验收。

表A.0.1、表A.0.2、表A.0.3是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地 质勘察规范》(GB50487一2008)、《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 (SL291一2003)及《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 378一2007)的规定编制的

附录B爆破及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爆破及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对于坑探工程施工以及周围地区 的安全十分重要。附录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坑探工程作业特点,对 爆破及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做了规定。

.2.1爆破器材的远距离运送要同运达地公安机关甲领《爆炸 物器运输证》,凭证在有效期内,按指定路线运输。 运输车的结构、机械性能和防盗、防火、防热、防雨、防静 电等性能以及运输行驶、停靠等要符合有关运输安全的技术要 求。押运人员要熟悉所运爆破器材的性能,严格遵守押运安全 规定。 B.2.2爆破器材的现场运送是坑探工程施工现场经常发生的 因此要严格执行现场运送的有关规定。

B.3.1爆破器材库的设置要报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当地公安机 关审查同意,严禁非法储存爆破器材。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有选择地进行爆破试验DB34/T 2922-2017 水利水电工程底横轴驱动翻板钢闸门制造、 安装及验收规范,可以更

附录根据第10章有关坑探施工质量和验收的要求,规定了 施工质量验收表的格式、内容。执行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调整。 表中未尽事项可另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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