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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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16.pdf

7.1.1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优先收集屋面雨水,不宜收集机动 车道路等污染严重的下垫面上的雨水。

7.1.2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雨水储存设施应采用景观水体、旱 塘、湿塘、蓄水池、蓄水罐等。景观水体、湿塘应优先用作雨水 储存。

7.1.3雨水进入蓄水池、蓄水罐前,应进行泥沙分离或粗过滤 景观水体和湿塘宜设前置区,并能沉淀径流中大颗粒污染物

7.1.3雨水进人蓄水池、蓄水罐前,应进行泥沙分离或粗过滤。

时,可不另设清水池。当雨水回用系统设有清水池时,其有效容 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水曲线确定。当设有消毒设施时,应满足 消毒的接触时间要求。当缺乏上述资料时XFT 3004-2020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pdf,可按雨水回用系统最 高日设计用水量的25%~35%计算

7.1.5当采用中水清水池接纳处理后的雨水时,中水清水

7.1.6蓄水池、清水池应设溢流管和通气管,并应设

7.2.1雨水蓄水池、蓄水罐、弃流池应在室外设置。埋地拼装 蓄水池外壁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3m。 7.2.2蓄水池应设检查口或人孔,附近宜设给水栓和排水泵申 源。室外地下蓄水池(罐)的人孔、检查口应设置防止人员落入 水中的双层井盖或带有防坠网的井盖

7.2.1雨水蓄水池、蓄水罐、弃流池应在室外设置。埋地

源。室外地下蓄水池(罐)的人孔、检查口应设置防止人员落入 水中的双层井盖或带有防坠网的井盖

源。室外地下蓄水池(罐)的人孔、检查口应设置防止人员

力溢流排放。室内蓄水池的重力溢流管排水能力应大于50年雨

水设计重现期设计流量。 7.2.4蓄水池设于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池 设于非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可采用塑料模块或硅砂砌块等型材拼 装组合,且应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池上行驶的措施。 7.2.5当蓄水池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且溢流口低于室外地 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自动提升设备排除溢流雨水,溢流提升设备的排 水标准应按50年降雨重现期5min降雨强度设计,且不得小于集 雨屋面设计重现期降雨强度; 2自动提升设备应采用双路电源; 3进蓄水池的雨水管应设超越管,且应重力排水; 4雨水蓄水池应设溢流水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引至物业 管理中心。 7.2.6蓄水池宜兼具沉淀功能。兼作沉淀作用时,其构造和进 出水管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防止进、出水流短路: 2避免扰动沉积物,设计沉淀区高度不宜小于0.5m,缓冲 区高度不宜小于0.3m; 3进水端宜均匀布水: 4应具有排除池底沉淀物的条件或设施。 7.2.7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池底应设集泥坑和吸水坑;当蓄水池分格时,每格应设 检查口和集泥坑; 2池底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集泥坑: 3池底应设排泥设施;当不具备设置排泥设施或排泥确有 困难时,应设置冲洗设施,冲洗水源宜采用池水,并应与自动控 制系统联动。

水设计重现期设计流量

7.2.4蓄水池设于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池 设于非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可采用塑料模块或硅砂砌块等型材拼 装组合,且应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池上行驶的措施。

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自动提升设备排除溢流雨水,溢流提升设备的排 水标准应按50年降雨重现期5min降雨强度设计,且不得小于集 雨屋面设计重现期降雨强度; 2自动提升设备应采用双路电源; 3进蓄水池的雨水管应设超越管,目应重力排水: 4雨水蓄水池应设溢流水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引至物业 管理中心。

出水管等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防止进、出水流短路; 2避免扰动沉积物,设计沉淀区高度不宜小于0.5m,缓冲 区高度不宜小于0.3m; 3进水端宜均匀布水: 4应具有排除池底沉淀物的条件或设施。 7.2.7年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池底应设集泥坑和吸水坑;当蓄水池分格时,每格应设 检查口和集泥坑; 2池底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集泥坑: 3池底应设排泥设施;当不具备设置排泥设施或排泥确有 困难时,应设置冲洗设施,冲洗水源宜采用池水,并应与自动控 制系统联动

7.2.8塑料模块和硅砂砌块组合蓄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池体强度应满足地面及土壤承载力的要求; 外层应采用不透水土工膜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

3池内构造应便于清除沉积泥沙; 4兼具过滤功能时应能进行过滤沉积物的清除; 5水池应设混凝土底板;当底板低于地下水位时,水池应 满足抗浮要求。 7.2.9景观水体和湿塘用于储存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雨水的有效容积应为景观设计水位或湿塘常水位与 溢流水位之间的容积; 2雨水储存设有排空设施时,宜按24h排空设置,排空最 低水位宜设于景观设计水位和湿塘的常水位处; 3 前置区和主水区之间宜设水生植物种植区; 4 湿塘的常水位水深不宜小于0.5m; 5湿塘应设置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 7.2.10 )当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雨水回用系统最高日用水量的 3倍时,应设能12h排空雨水的装置

3池内构造应便于清除沉积泥沙; 4兼具过滤功能时应能进行过滤沉积物的清除: 5水池应设混凝土底板;当底板低于地下水位时,水池应 满足抗浮要求。

7. 3 雨水回用供水系统

7.3.1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

7.3.1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 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7.3.1雨水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 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 7.3.2供水管网的服务范围应覆盖水量计算的用水部位。 7.3.3 雨水供水系统应设自动补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补水的水质应满足雨水供水系统的水质要求: 2补水应在净化雨水供量不足时进行; 3补水能力应满足雨水中断时系统用水量要求。 7.3.4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 染的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 (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补水管管径,且不应 小于150mm; 2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且应高 于室外地面。

米日自 1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 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得小于2.5倍补水管管径,且不应 小于150mm; 2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且应高 于室外地面。

7.3.5供水系统供应不同水质要求的用水时,应综合考虑水质

7.3.5供水系统供应不向水质要求的用水时,应综合考虑水质 处理、管网敷设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采用集中管网系 统或局部供水系统

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1雨水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 2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 3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 “雨水”标识。

7.4.1 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回用系统宜设置下列方式控制: 1 自动控制; 2 远程控制; 3 就地手动控制。 7.4.2 对雨水处理设施、回用系统内的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 监控。 7.4.3 雨水处理设施运行宜自动控制, 7.4.4 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等常用控制指标应实现 现场监测,有条件的可实现在线监测

7. 4.5 补水应由水池水位自动

8.1.1雨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质,以及 雨水回用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1.2雨水进入蓄水储存设施之前宜利用植草沟、卵石沟、绿 地等生态净化设施进行预处理。 8.1.3生态净化设施预处理满足下列要求时,雨水收集回用系 统可不设初期径流弃流设施: 1雨水在植草沟或绿地的停留时间内,入渗的雨量不小于 初期径流弃流量; 2卵石沟储存雨水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小于初期径流弃流量 8.1.4收集回用系统处理工艺宜采用物理法、化学法或多种工 艺组合等

8.1.5雨水用于景观水体时,宜采用下列工艺

塘宜配置水生植物净化水质

8.1.6屋面雨水用于绿地和道路

雨水→初期径流弃流→雨水蓄水池沉淀→管道过滤器 浇酒。 8.1.7屋面雨水与路面混合的雨水用于绿地和道路浇洒时,宜 采用下列处理工艺: 雨水→初期径流弃流 →沉沙 →雨水蓄水池沉淀 →过滤 消毒→浇酒

B.1.8屋面雨水或其与路面混合的雨水用于空调冷却塔补水

运动草坪浇酒、冲厕或相似用途时,宜采用下列处理工艺:

雨水→初期径流弃流→沉沙→雨水蓄水池沉淀 絮凝过滤或气浮过滤→消毒→雨水清水池 8.1.9设有雨水用户对水质有较高要求时,应增加相应的深度 处理措施。 8.1.10回用雨水的水质应根据雨水回用用途确定,当有细菌学 指标要求时,应进行消毒。绿地浇酒和水体宜采用紫外线消毒 当采用氯消毒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处理规模不大于100m3/d时,消毒剂可采用氯片; 2雨水处理规模大于100m3/d时,可采用次氯酸钠或其他 氯消毒剂消毒。 1雨水 外工

8.1.11雨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进行处理

8.2.1雨水过滤及深度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有雨水清水池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设施处理能力(m"/h)); W,一回用系统的最高日用水量(m²); T一雨水处理设施的日运行时间(h)。 2当无雨水清水池和高位水箱时,应按回用雨水的设计利 流量计算。 8.2.2雨水蓄水池可兼作沉淀池和清水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从水池吸水应吸上清液; 2设置独立的水泵吸水并时,应使上清液流入吸水并,吸 水并的有效容积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20%,且不应小于5m²。 8. 2.3 雨水回收利用过滤处理采用石英砂、无烟煤、重质矿石

硅藻土等滤料或其他新型滤料和新工艺时,应根据出水水质要求

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3.1雨水处理站位置应根据建筑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与中水 处理站的关系确定,并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储存和处理。 8.3.2雨水处理构筑物及处理设备应布置合理、紧凑,满足构 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检修、运行调试、管道敷设及维护管理的 要求,应留有发展及设备更换余地,并应考虑最大设备的进出 要求。

8.3.3雨水处理站设计应满足主要处理环节运行观察

量、水质取样化验监(检)测的条件。 8.3.4雨水处理站内应设给水、排水等设施;通风良好,不得 结冻;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 8.3.5雨水处理站设计中,对采用药剂所产生的污染危害应采 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结冻;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 8.3.5雨水处理站设计中,对采用药剂所产生的污染危害应采 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3.6对雨水处理站中机电设备运行噪声和振动应采取有效的 降噪和减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 50118 的规定

降噪和减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 50118 的规定。

9.0.1调蓄排放系统的雨水调蓄设施宜布置在汇水区下游,且 应设置在室外。 9.0.2自然水体和坑塘应进行保护。景观水体、池(湿)塘、 洼地,宜作为雨水调蓄设施,当条件不满足时,可建造调蓄池, 9.0.3雨水调蓄容积应能排空,且应优先采用重力排空。 9.0.4雨水调蓄设施采用重力排空时,应控制出水管渠流量: 可采用设置流量控制并或利用出水管管径控制。 9.0.5雨水调蓄设施采用机械排空时,宜在雨后启泵排空。设 于理地调蓄池内的潜水泵应采用自动耦合式。 9.0.6雨水汇水管道或沟渠应接入调蓄设施。当调蓄设施为理 地调蓄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进理地调蓄池之前应进行沉沙和漂浮物拦截处理: 2水池进水口处和出水口处应设检修维护人孔,附近宜设 给水栓; 3池内构造应保证具备泥沙清洗条件; 4宜设溢流设施,溢流雨水宜重力排除。 9.0.7调蓄池设于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池 设于非机动车行道下方时,宜采用装配式模块拼装组合水池,并 采取防止机动车误入池上行驶的措施 9.0.8模块拼装组合调蓄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体强度应满足地面及土壤承载力的要求; 2外层应采用不透水土工膜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 3池内构造应便于清除沉积泥沙; 4水池应设混凝土底板;当底板低于地下水位时,水池应 满足抗浮要求。

9.0.9景观水体和湿塘用于调蓄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9.0.9景观水体和湿塘用于调蓄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景观设计水位和湿塘常水位的上方应设置调蓄雨水的 空间; 2雨水调蓄空间的雨水应能够排空,排空最低水位宜设于 景观设计水位和湿塘的常水位处; 3景观水体宜设前置区,并能沉淀径流中大颗粒污染物: 前置区和水体之间宜设水生植物种植区; 4湿塘的常水位水深不宜小于0.5m; 5湿塘应设置护栏、警示牌等安全防护与警示措施。 9.0.10调蓄排放设施和收集回用系统的储水设施合用时,应采 用机械排空,且不应在降雨过程中排水

10.1.1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 准进行施工。 10.1.2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或具有施工经验, 10.1.3 管道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管道工程施工标准的 规定。 10.1.4 雨水人渗工程施工前应对人渗区域的土壤渗透能力进行 评价。 10.1.5雨水入渗工程采用的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 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得采用风化骨料,粒径应符合设 计要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10.1.6雨水控制及利用设备、材料进入工地现场应进行验收 并应查验产品合格证。 10.1.7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施工中更改设计应经过主体设计单 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10.2.1渗透设施开挖、填理、碾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事前调 查、选择施工方法、编制工程计划和安全规程,施工不应降低自 然土壤的渗透能力。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0.2.2入渗并、渗透管沟、入渗池等渗透设施应按下列工序 施工: 挖掘一→铺砂一→铺透水土工布一→充填碎石一→渗透设施安装→充

填碎石→铺透水土工布→回填一→残土处理→清扫整理→渗透能力 的确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及现场核查 10.2.3土方开挖后沟槽底面不应夯实。应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和 深度,避免超挖,超挖时不得用超挖土回填,应用碎石填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尺量及现场核查 10.2.4沟槽开挖后,理地渗透设施安装和敷设应连续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松本主注一现场坊本

10.2.4沟槽开挖后,埋地渗透设施安装和敷设应连续

10.2.5碎石应采用透水土工布与渗透土壤层隔离,挖掘面应便 于透水土工布的施工和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2.5碎石应采用透水土工布与渗透土壤层隔离,挖

土基挖槽→底基层→基层→找平层→透水面层→清扫整理一 渗透能力的确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核查。 10.3.2土基、底基层、基层、找平层、透水砖、硅砂透水砖 青扫整理,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II/T 188的规定施工。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现场核查。 10.3.3透水砖、硅砂透水砖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0处。 检查方法:现场核查。

10.3.4透水面层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透水性水泥混凝土和透水性沥青混凝土; 2水泥宜选用高强度等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石子粒径宜 为5mm~10mm。透水性混凝土的孔隙率不应小于20%; 3浇筑透水性混凝土宜采用碾压或平板振动器轻振铺平后 的透水性混凝土混合料,不得使用高频振捣器; 4透水性混凝土每30m²~40m做一道接缝,养护后灌注 接缝材料; 5养护时间宜大于7d,并宜采用塑料薄膜覆盖路面和 路基。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0处。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及现场核查。 10.3.5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表面清扫和残材清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4.1水池、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坑基底的原状土层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 2 地基承载力、地基的处理应符合水池荷载要求; 3 软弱地基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处理; 4开挖基坑和沟槽,底边应留出不小于0.5m的安装宽度; 5水池池底与管道沟槽槽底标高允许偏差土1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核查及尺量检查 10.4.2硅砂砌块拼装组合水池的钢筋混凝土底板施工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施工前应对地基基础复验; 2 渗透池应在底板上铺设透水土工布; 3蓄水池应在底板浇筑前铺设不透水土工膜,底板下压埋

的不透水土工膜宽度不应小于500mm,且超出底板周边长度不 应小于300mm:设于底板下的不透水土工膜应在底板浇筑前完 成焊接和检查工作; 4养护期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核查及尺量检查。 10.4.3塑料模块拼装组合水池骨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板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土壤承载能力和埋设深度 确定; 2渗透池应在底板上铺设透水土工布,蓄水池应在底板上 铺设不透水土工膜: 3模块的铺设和安装应从最下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 安装底层模块时,应同时安装水池出水管;当有水池井室时应将 并室就位,模块应连接成整体; 4水池骨架安装到位后,应安装水池的进水管、出水管、 通气管等附件;在水池骨架的四周和顶部应包裹土工布或土工膜 并回填。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4.4硅砂砌块池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浆砌筑池体应在底板验收合格后进行,砌筑前应将硅 砂砌块用水浸透: 2池体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粘结砌块,从下往上逐层进行 层与层之间采用错缝砌筑; 3管道穿过硅砂蓄水池墙体时,穿墙部位应做好防水; 4砌筑后的池体应及时养护,不得遭受冲刷、振动或撞击: 5人孔、排气孔、水流组织通道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6池体整体砌筑完成后,应采用加气砌块把不规则的池壁 取直;加气砌块采用水泥砂浆粘结; 7池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封盖,板间缝隙应用混凝

土封堵; 8池顶不透水土工膜上应铺粗砂保护层,铺设厚度宜 为1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10.4.5透水土工布、不透水土工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设前应对铺设面的渣土、尖锐物等进行清理; 2铺设过程中,应减少交焊缝;在展膜过程中,不得强 力拉扯土工布或土工膜,不得压出死折,焊缝焊接时,应把其上 的浮土擦干净; 3按设计铺膜方向,用热焊机焊接;焊接前,应先进行试 焊,然后进行大面积焊接施工; 4宜采用双道焊缝接缝方式,可在焊层之间充气测试焊接 效果;焊接后,应及时对焊缝焊接质量进行检测;不透水土工膜 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5当不透水土工膜出现T形缝及双T形缝时,应采用母材 补疤,疤的转角处均应修圆,焊接时应严格监控;在温度变化较 大、风速变化较大时,应调节温度和速度,严禁拼缝弯曲、重 叠、焊接不牢或烫穿焊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10.4.6水池四周沟槽及顶部的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应在水池外围包裹的土工布或土工膜工序完毕后尽 快进行。 2回填应沿水池四周进行,从水池底部向上对称分层实施、 人工操作,不得采用机械推土回填,分层厚度不应大于200mm; 回填材质靠近土工布或土工膜一侧应为不小于100mm厚的中 砂,外侧可用碎石屑或土质良好的原土。 3水池顶面以上500mm内,应先在土工布或土工膜上铺 100mm厚的中砂层,中砂层以上应人工回填夯实,每层厚度宜

为200mm,回填材料可用中砂、碎石屑或土质良好的原土;从 水池顶面以上500mm外,应分层回填原土,可采用机械回填 压实。 4回填土密实度在设计无要求时,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1)水池四周沟槽宜为90%: 2)水池顶面上部500mm内宜为85%; 3)水池顶面上部500mm以上宜为8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及测试仪表检查

10.5.1室外雨水回用理地管道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 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士 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车行道下的管顶覆土深度 不宜小于0.7m。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0处。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10.5.2室外埋地管道管沟的沟底应采用原土层,或夯实的回填 土,沟底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管顶上部500mm 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以上部 分,不得集中回填块石或冻块

10.6.1水处理设备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在线仪表安装位置 和方向应正确,不得少装、漏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6.1水处理设备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在线仪表安装位置 和方向应正确,不得少装、漏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0.6.2建筑物内的设备、水泵等应采取可靠的减振装置,其噪

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香方法:观察检查。 10.6.3设备中的阀门、取样口等应排列整齐、间隔均匀,不得 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1.1雨水收集和排放管道在回填土前应进行无压力管道严密 生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26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1.2收集回用系统的雨水蓄水池(罐)应做满水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 2. 1 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布置; 2 雨水入渗工程; 3 雨水收集传输工程: 4 雨水储存与处理工程; 5 雨水回用工程; 6 雨水调蓄工程; 7 相关附属设施。

2 验收时应逐段检查雨水供水系统上的水池(箱)、水表、 给水栓、取水口等,落实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阀门、给水栓、取水口等,落实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2.3施工验收时,应具有下列文件: 施工图、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试验记录; 3 管道冲洗记录; 4 管道、容器的压力试验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设备调试运行记录; 8 当地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审香部门的审 图合格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1.2.4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 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1.2.5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立卷 归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2.0.1雨水控制及利用设施维护管理应建立相应的个

12.0.1雨水控制及利用设施维护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上岗。在雨季来临前应对雨水 控制及利用设施进行清洁和保养,且在雨季定期对工程运行状态 进行观测检查。

12.0.3雨水入渗、收集、输送、储存、处理与回用系统应及时 清扫、清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12.0.3雨水人渗、收集、输送、储存、处理与回用系统应及时

渗透机能的恢复及修补、机能恢复的确认等,并应对维护管 行记录。

12.0.6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维护管理宜按表12.0.6进行检查。

12.0.6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的维护管理宜按表12.0.6进

表12.0.6 雨水控制及利用设施检查内容和周期

注:1集水设施包括建筑物收集面相关设备,如雨水斗、雨水口和集水沟等; 2 输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以及连接储水池与处理设施间的连通管 道等; 3 处理设施包括初期径流弃流、沉淀或过滤设施以及消毒设施等; 4 储水设施指雨水储罐、雨水蓄水池以及清水池等; 5安全设施指维护、防止漏电等设施。

12.0.7 蓄水池应定期清洗。蓄水池上游超越管上的自动转换阀

2.0.7备水池应定期清洗。蓄水池上游超越管上的自动转换伐阀 门应在每年雨季来临前进行检修

钢结构施工工艺门应在每年雨季来临前进行检修

12.0.8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进行定期检测

附录A全国各大城市降雨量资料

表A全国各大城市降雨量资料

注:1表中给出的“一年一遇日降雨量”和“两年一遇日降雨量”是根据实测降 雨资料系列,经拟合而成的“年最大值法降雨量与重现期公式”计算而 得,与实测统计数据稍有出人,供使用过程中参考; 2表中给出的测量站,不包括平均年降雨量小于300mm的站点; 3表中“上海龙华”,由于实测数据仅为8年,故本表给出的一系列统计数 据,仅供使用过程中参考,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DL/T 1970-2019 水轮发电机励磁系统配置导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 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 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8《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83 9《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42 10《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 11《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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