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75-2014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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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 Guidelines on the design of monitoring and warning systems for flash flood disaster prevention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 则》(SL675—2014)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警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跑日期 山洪灾害监测预督 SL 6752014 2014. 9, 10 系统设计导则 2014, 12. 10

前 言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防洪护坡,土方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9章,主要技术内容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中有关基本资料收集、危险区划定及预警指标确定等基本原则和要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各组成部分的内容、功能等设计原则和要求;一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的要求和模式。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部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本标准解释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瑞田尚全民陈敏陈桂亚黄先龙周新春杨文发李开杰丁留谦徐宪彪刘金梅褚明华左吉昌丁洪亮郑静陈新国孙东亚唐学哲杨玉喜沈游英张国学王文坚欧阳骏刘舒张大伟何秉顺常清睿史东华李春龙王志飞余可文袁晶唐鸿志赵文焕涂勇王文科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富曾慈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

1.0.1为规范和指导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有 洪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级行政区山洪灾 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设计,其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设计可参 照执行。 1.0.3系统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实用可靠、标准统一、信息 共享的原则,满足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1.0.4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应涉及山洪灾害防治区内现 状调查,危险区划定,预警指标确定,监测,监测预警平台,预 警,群测群防体系。 1.0.5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 《降雨量观测规范》(SL21)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 《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SL323) 《水文测站代码编制导则》(SL502) 《水情信息编码标准》(SL330) 1.0.6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1山洪火害flash flood disas

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溪河洪水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 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2.0.2简易雨量站simplerainfallgaugingstations 降水信息获取方式简便易行,并具有简单自动报警功能的降 水观测设施,一般用于群测群防暴雨监测。 2.0.3筒易水位站simplewaterlevel gauging stations 易于人工观测溪沟、小型水库、山塘等水位的简便水位观测 设施,一般用于群测群防水位监测。 2.0.4山洪灾害危险区hazardous areaof flashflood 发生山洪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区城,一般分布 于河谷、沟口、河滩及水库和山塘的下游等。 2.0.5群测群防体系 mitigation system by residents'self understanding and self monitoring 在山洪灾害防治区以基层群众为主体建立的山洪灾害防御体 系,包括基层防御组织、基层防御预案、简易监测预警设施、宣 传培训演练等。

3.0.1现状调查应对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涉水工程、监测预 警系统现状和历史灾情等信息进行调查。 3.0.2自然地理信息应包括区域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与地质、 流域水系、气象、水文等基本概况。 3.0.3社会经济信息应包括村镇和居民点分布及人口数量,耕 地面积与分布;重要基础设施、厂矿、企业、学校、医院、旅游 景区等;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信息。 3.0.4涉水工程信息应包括堤防工程、水库、山塘、护岸工程、 拦挡工程、跨河工程等工程的基本信息。 3.0.5监测预警系统现状应包括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已建 的监测、预警系统等基本信息。 3.0.6历史灾情信息应包括历史山洪灾害降水和洪水信息,以 人 房屋损夏及基础设施损坏等信息

4危险区划定与预警指标确定

4.0.1受山洪灾害影响有人居住的区域应划定危险区。根据不 同防御对象,应以自然村或小流域为单位,划定危险区,并绘制 危险区图。 4.0.2应按照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确定雨量预警指标和 水位预警指标。 4.0.3雨量预警指标应根据历史降水及山洪灾害情况,结合区 域地形、地貌、植被、土壤类型等分析确定。 4.0.4水位预警指标应根据历史实测和调查水位资料,结合危 险区内居民点分布、地形等分析确定。 4.0.5预警指标应随着水文气象资料的积累,在实际应用中修 订和完善

4.0.1受山洪灾害影响有人居住的区域应划定危险区。根据不 同防御对象,应以自然村或小流域为单位,划定危险区,并绘制 危险区图。 4.0.2应按照科学、合理、适用的原则,确定雨量预警指标和 水位预警指标。 4.0.3雨量预警指标应根据历史降水及山洪灾害情况,结合区 域地形、地貌、植被、土壤类型等分析确定。 4.0.4水位预警指标应根据历史实测和调查水位资料,结合危 险区内居民点分布、地形等分析确定, 4.0.5预警指标应随着水文气象资料的积累,在实际应用中修 订和完善。

5.1.1山洪灾害监测站主要应包括雨量站和水位站。雨量站可 分为自动雨量站和简易雨量站,水位站可分为自动水位站和筒易 水位站。 5.1.2应充分利用现有监测站点,在山洪灾害防治区科学合理 布设监测站网。 5.1.3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布设视额监控点。 5.1.4简易雨量站应按行政村布设,山洪威胁较大、居住分散 的自然村宜增加布设。 5.1.5自动雨量站应按下列原则布设: 1自动雨量站宜按照20~100km/站的密度布设;在降雨 频发、人口密度较大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适当加密站点。 2自动雨量站应布设在人口密度的居民点、小流域上游、 暴雨中心等有代表性的地点,并充分考虑地形因素的作用。 3自动雨量站布设宜选择有人看管的地点。 5.1.6在山洪灾害严重、流域面积100km及以下,且沿岸分 布有人口较密集的居民点或较重要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的河流, 宜布设简易水位站。 5.1.7自动水位站应按下列原则布设: 1在山洪灾害严重、流域面积超过100km",且沿岸有县、 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的居民点、重要工矿企业、基础 设施的河流,应布设自动水位站。 2自动水位站布设应考虑预警时效、影响区域、控制范围 等因素,宜设在溪沟出口,水库、山塘坝前,人口居住区、工矿 企业、学校等防护目标上游。 3自动水位站布设宜选择有人看管的地点。

5.1.1山洪灾害监测站主要应包括雨量站和水位站。雨量站可 分为自动雨量站和简易雨量站,水位站可分为自动水位站和筒易 水位站。 5.1.2应充分利用现有监测站点,在山洪灾害防治区科学合理 布设监测站网。 5.1.3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布设视额监控点。 5.1.4简易雨量站应按行政村布设,山洪威胁较大、居住分散 的自然村宜增加布设。 5.1.5自动雨量站应按下列原则布设: 1自动雨量站宜按照20~100km/站的密度布设;在降雨 频发、人口密度较大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适当加密站点。 2自动雨量站应布设在人口密度的居民点、小流域上游、 暴雨中心等有代表性的地点,并充分考虑地形因素的作用。 3自动雨量站布设宜选择有人看管的地点 5.1.6在山洪灾害严重、流域面积100km”及以下,且沿岸分 布有人口较密集的居民点或较重要工矿企业、基础设施的河流, 宜布设简易水位站。 5.1.7自动水位站应按下列原则布设: 1在山洪灾害严重、流域面积超过100km",且沿岸有县、 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的居民点、重要工矿企业、基础 设施的河流,应布设自动水位站。 2自动水位站布设应考虑预警时效、影响区域、控制范围 等因素,宜设在溪沟出口,水库、山塘坝前,人口居住区、工矿 企业、学校等防护目标上游。 3自动水位站布设宜选择有人看管的地点

5.3.1自动监测信息传输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区域的通信 方式。监测站编码应按SL502执行。 5.3.2自动监测信息传输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通信方式或 混合通信方式进行通信组网设计。为提高重要监测站的通信保障 能力,宜选用两种不同通信方式,实现主备双信道互为备份。 5.3.3自动监测信息应传送到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自动监测信 息共享宜通过网络实现,也可通过“一站多发”方式实现

5.3.1自动监测信息传输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区域的通信 方式。监测站编码应按SL502执行。 5.3.2自动监测信息传输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通信方式或 混合通信方式进行通信组网设计。为提高重要监测站的通信保障 能力,宜选用两种不同通信方式,实现主备双信道互为备份。 5.3.3自动监测信息应传送到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自动监测信 息共享宜通过网络实现,也可通过“一站多发”方式实现。

5.4.1简易雨量站应配备篇易雨量观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筒 易雨量观测器的承雨口内径应为$200=mm,预警值应能实现 现场分级设置,采用声、光、语音等方式报警。 简易水位站宜设置简易水尺桩,无条件建水尺桩的,应选择 离河边较近的固定建筑物或岩石上标注水位刻度。水尺桩应标注 不同级别的预警水位刻度。 5.4.2自动雨量站宜采用集成度高的一体化设计结构,自动水 位站应根据传感器的选型因地制宜地布置安装,主要设备及功能

5.4.1简易雨量站应配备篇易雨量观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简 易雨量观测器的承雨口内径应为$200=mm,预警值应能实现 现场分级设置,采用声、光、语音等方式报警。 筒易水位站宜设置简易水尺桩,无条件建水尺桩的,应选择 离河边较近的固定建筑物或岩石上标注水位刻度。水尺桩应标注 不同级别的预警水位刻度。 5.4.2自动雨量站宜采用集成度高的一体化设计结构,自动水 位站应根据传感器的选型因地制宜地布置安装。主要设备及功能

指标应满足SL61的要求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需求。 自动水位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水位计进行水位监测。 自动水位站应测定基准高程。 设备的供电宜采用太阳能浮充蓄电池供电方式。 5.4.3自动雨量站可利用屋顶平台或杆式等方式安装,离障碍 物边缘的距离应至少为障碍物高度的1.5倍,宜满足SL21的 要求。 水位观测井宜根据所采用的浮子式水位计及有关水位观测技 术标准进行设计,同时应考虑防淤积的措施。 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应建设避雷接地系统,避雷针的引 下线与地网要牢固连接,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α,且保证自动站 设备全部在避雷针的45保护范围内

统参数的维护与管理应通过操作界面完成。 4)能够连续24h不间断工作,出现故障应能及时报警, 软件系统应具备自动或手动恢复措施,自动恢复时间 小于15min,手动恢复时间小于12h。应提供有效的 故障诊断工具,具备数据错误记录功能。 5)软件版本应易于升级,符合防汛抗早指挥系统相关的 标准,满足扩展性和兼容性要求。 2 应满足下列性能要求: 1)人机交互、信息查询、图形处理等操作等应简单易用。 2)水用情监测、预警响应相关处理应能基于GIS界面查 询,具备等角量线、等雨量面等地图绘制功能。工作 底图宜采用1:50000的电子地图(属涉密信息,应按 照有关保密规定使用)、卫星遥感图像、航空影像图; 如果不具备系件,也可采用111000001:250000 的电子地图。 3)WEBGIS响应速度应小于5s,复杂报表响应速度应小 于5s,一般查询响应速度应小于3s。 ? 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基础信息查询应能对县乡村、小流域、监测站基本情 况,县乡村预案,历史灾害情况,工情信息等进行检 索、查询、添加、修改、删除等。山洪灾害基础数据 应实现目动批量导人和导出。 2)水雨情监视查询应能对区域水情信息进行监视、查 调统计和对比分析。水情报警应能通过闪炼、动态 文字、声音等方式告警,并能显示预警相关信息。 3)气象国土信息服务应能实现对天气预报、雨量信息、 台风路径、卫星云图等气象信息,以及有关滑坡、泥 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惠点基本信息和监测信息等的上载、 查询等功能 4)水情预报服务应提供水情预报结果的查询。有条件的

8.0.1应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 制体系,建立并完善乡(镇)、村级的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 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相应职责。 8.0.2县、乡(镇)及行政村应根据山洪灾害防御特点、现状 条件,分别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8.0.3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应设置简易雨量站、简易水位站,配 备手摇报警器、、高频口哨等简易预警设备。 8.0.4可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宜传栏、宜传册、警 示牌、挂图、光碟及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山洪灾 害防御知识。 8.0.5应对县、乡(镇)、村有关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和监测、 预警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8.0.6山洪灾害防治区应每年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演 练内容应包括预警、转移、抢险、教灾、后勤保障等

9.0.1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应 急检修工具和教援装备 9.0.2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明确运行维护单位,落实管理人员。 9.0.3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制定运行维护制度,定期进行全面 检查、测试和维护。 9.0.4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落实运行维护管理经费

9.0.1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应 急检修工具和教援装备。 9.0.2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明确运行维护单位,落实管理人员。 9.0.3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制定运行维护制度,定期进行全面 检查、测试和维护。 9.0.4系统运行管理应包括落实运行维护管理经费。

.0.2其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主要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 位等建设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1.0.3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条件差异较 大,监测预警技术发展和设备更新较快,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的可靠性和实时性要求高,需选用可靠性高的定型产品。

3.0.1有条件的地区,尽量深人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以小 流域为单元,深人调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暴甬特性、小流城特 征,分析小流域洪水规律,评价山洪灾害防治区防洪现状,用于 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定和预警指标确定。

4危险区划定与预警指标确定

4.0.1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深人调查评价的基 级的危险区 山洪灾害危险区图以自然村或小流域为单位划分DB44/T 1830-2016 蒸压釜快开门联锁装置安全技术条件.pdf,在调查历 史山洪灾害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危险区。 4.0.3雨量预警指标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时段对应 的雨量预警值。无资料或资料缺乏的地区,雨量预警指标可采用 内插法、比拟法等,结合实例调查确定。 4.0.5预警指标依据当年的山洪灾害发生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5.1.1山洪灾害监测站网布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山洪 灾害监测预警的要求。 5.1.3在重点防治区受山洪灾害影喇较大的乡(镇)、水库等重 点部位部署视频监控点,监控山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人员转移 避险行动情况。 5.1.4~5.1.7 站点布设尽量考虑交通、管护等方面的运行维护 及管理条件

5.1.1山洪灾害监测站网布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山洪 灾害监测预警的要求。 5.1.3在重点防治区受山洪灾害影喇较大的乡(镇)、水库等重 点部位部署视频监控点,监控山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人员转移 避险行动情况。 5.1.4~5.1.7 站点布设尽量考虑交通、管护等方面的运行维护 及管理条件。

5.2.2自动雨量站无雨每日报1次,有雨5min或10min报1 次;自动水位站报汛一般按水文要求执行,接近预警水位时加密 频欢

5.4.2自动水位站要设置水尺桩,标注预警水位,有水位测井 的监测站一般选用浮子式水位计;不建井的监测站视河流及水情 特点可选用压力式、超声式、雷达式等水位计。基准高程的测定

一股采用水准引测,条件不具备可采用差分GPS测量, 5.4.3自动水位站选址按照上下游防洪需求、地质条件等综合 确定。测验河段一般选择在河道顺直、河床稳定和水流集中的地 方。水位测井设置在岸边顺直、水位代表性好漓香溪大桥施工组织设计,不易淤积,主流 不易改道的位置,并避开回水和受水工建筑物影响的地方。

9.0.1应急检修工具一般包括应急检修车辆、维修工具及备品 备件;应急教援装备包括应急发电机及照明、教生等设施设 备等。 9.0.3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每年汛前至少检查1次,发现故 魔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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