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594-2010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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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594-2010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车站钻孔桩施工工艺性试验方案Standardforwaterfunctionzoning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水功能区划分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594一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张建永纪强王健刘江壁 主要审查人:连煜曾肇京任光照李锦秀毛学文 罗承平江溢

总 则 2 2术语 (2) 3分级分类系统和指标 (4) 3.1分级分类系统 (4) 3.2一级水功能区划区条件和指标 ++.+.+. (4) 3.3二级水功能区划区条件和指标·…··. (6 划分程序 + .+..+. (9 广 划分方法 .(11) 5.1一级水功能区划分方法 (11) 5.2二级水功能区划分方法 5.3水功能区命名和编码 (15) 2 1 成果编写要求 ...+· ·*.(18) 附录A水功能区划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B水功能区登记表 ...... 附录C水功能区划图编制规定 (22)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25) 附:条文说明 (27)

附录A水功能区划报告编写提纲 附录B水功能区登记表 ....... 附录C水功能区划图编制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2) Classification and indicators of water function zone"( 4 ) 3.1Classification of water function zone 3.2Criteria and indicators of primary water function zone....( 4) 3.3Criteria and indicators of secondary water function zone (6) 2 Program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9) Methodology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11) 5.1Methodology of primary water function zoning ............((11) 5.2Methodology of secondary water functionzoning 5.3Naming and encoding of water function zone (15) Requirementsof technicalreport (18) AppendixAOutlineofwaterfunctionzoningreport .(19) AppendixBRegistration forms ofwater function zone .**.(21) AppendixC Drawingrequirementsofwater functionzone (22) Explanation ofwordingin thiscode (24) Listofquotedstandards (25)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27)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2) Classification and indicators of water function zone.( 4 ) 3.1Classification ofwater function zone 3.2Criteria and indicators of primary water function zone....( 4) 3.3Criteria and indicators of secondary water function zone (6) Program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2 ....(9) Methodology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11) 5.1Methodology of primary water function zoning ............((11) 5.2Methodology of secondary water functionzoning 5.3Naming and encoding of water function zone (15) Requirementsof technicalreport (18) Appendix AOutline of water function zoning report .(19) AppendixBRegistration forms ofwater function zone .**.(21) AppendixC Drawingrequirementsofwater functionzone (22) Explanationofwordingin thiscode (24) Listofquotedstandards (25)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27)

1.0.1为规范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要求、程序和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运 河、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分。 1.0.3水功能区划分应是根据区划水域的自然属性,结合经济社 会需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确定该 水域的功能及功能顺序,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提供科 学依据,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可持续发展原则;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3前瞻性原则; 4便于管理,实用可行的原则; 5水质水量并重原则。 1.0.5区划基准年应为区划制定时的现状年,规划水平年应为制 定区划的区域内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的水平年。 1.0.6水功能区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1.0.6水功能区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系指自然或社会事物对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与 作用

waterfunction

系指水体对满足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需求所具有的不同属性 的价值与作用

dominantfunction

在某一水域多种功能并存的情况下,按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开 发利用现状及经济社会需求,考虑各功能对水量水质的要求,经功 能重要性排序,确定的首位功能即为该水域的主导功能。

waterfunctionzone

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 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 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 量标准的水域。

protectionzone

protectionzone

保护区是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物种的 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需划定进行保护的水域

bufferzone

缓冲区是指为协调省际间、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 而划定的水域

开发利用区是指为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渔业、娱乐等 功能需求而划定的水域

保留区是指自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 持续利用而保留的水域

渔业用水区是指为满足鱼、虾、蟹等水生生物养殖需求而划 的水域。

2.0.13景观娱乐用水区

2.0.13景观娱乐用水区

景观娱乐用水区是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 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

过渡区是指为满足水质目标有较大差异的相邻水功能区间水 质状况过渡衔接而划定的水域

2.0.15排污控制区 pullutantdischargecontrolwaterfunc tionzone 排污控制区是指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污口比较集中的水域,且 所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5排污控制区pullutant discharge controlwater fun

排污控制区是指生产、生活废污水排污口比较集中的水域,且 所接纳的废污水对水环境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1.1水功能区应划分为两级。一级水功能区应包括保护区、保 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进一步划分的饮用水源区、 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 排污控制区应为二级水功能区。

图3.1.2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系统

3.2一级水功能区划区条件和指

3.2一级水功能区划区条件和指标

1保护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之一: 1)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或具有典型生态 保护意义的自然生境内的水域; 2)已建和拟建(规划水平年内建设)跨流域、跨区域的调水 工程水源(包括线路)和国家重要水源地水域;

3)重要河流的源头河段应划定一定范围水域以涵养和保护 水源。 2保护区划区指标包括集水面积、水量、调水量、保护级别 等。 3保护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中I类或Ⅱ类水质标准;当由于自然、地质原因不满 足工类或Ⅱ类水质标准时,应维持现状水质

1保留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水域; 2)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水域; 3)考虑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今后的发展保留的水域。 2保留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产值、人口、用水量、水域水质 等。 3保留区水质标准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或应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2.3开发利用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发利用区划区条件应为取水口集中,取水量达到区划指 标值的水域。 2开发利用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产值、人口、用水量、排污 量、水域水质等。 3开发利用区水质标准应由二级水功能区划相应类别的水 质标准确定

1缓冲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之一: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边界的水域; 2)用水矛盾突出的地区之间的水域。 2缓冲区划区指标应包括省界断面水域、用水矛盾突出水域 的范围、水质、水量等。

1-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3缓冲区水质标准应根据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 现状水质控制

1饮用水源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 规划水平年内为城镇发展设置的综合生活供水水域; 2)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取水限 额。 2饮用水源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人口、取水总量、取水口 分布等。 3饮用水源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中Ⅱ类或Ⅲ类水质标准。 3.3.2工业用水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的工业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 平年内需设置的工业用水供水水域; 2)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取水限 额。 2工业用水区划区指标包括工业产值、取水总量、取水口分 布等。 3工业用水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

1饮用水源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 规划水平年内为城镇发展设置的综合生活供水水域; 2)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取水限 额。 2饮用水源区划区指标包括相应的人口、取水总量、取水口 分布等。 3饮用水源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中Ⅱ类或Ⅲ类水质标准

3.3.2工业用水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的工业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划水 平年内需设置的工业用水供水水域; 2)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取水限 额。 2工业用水区划区指标包括工业产值、取水总量、取水口分 布等。 3工业用水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中IV类水质标准

QB/T 5490-2020标准下载3.3.3农业用水区划区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农业用水区应具备以下划区条件: 1)现有的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分布较集中的水域,或在规 划水平年内需设置的农业灌溉用水供水水域; 2)每个用水户取水量不小于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的取水

限额。 2农业用水区划区指标包括灌区面积、取水总量、取水口分 布等。 3农业用水区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 标准》GB5084的规定,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中V类水质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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