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UWA20054-2022 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T/CUWA20054-2022 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3.2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388069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UWA20054-2022 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

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quali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in thewholeprocess of urbanwater supplysystem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发布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

武汉万丽酒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22北京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公告

[2022] 第1号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 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技术规程》的公告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22年2月16日

根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中水协(2020]10号)的 要求,规程*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质风险分 析、原水水质管控、净水水质管控、配水水质管控等。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对所涉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 范围无任何立场。工 本规程可能涉及必不可少的专利,*制单位承诺已确保专利 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同意在公平、合理、无歧视基础上,免费许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实施该规程时实施其专利。 本规程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归口管 理,由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 中心(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5111号,****:250100)。 本规程主*单位: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 本规程参*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科受院生本环培研容中心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山东建筑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市自来水公司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庆云县供水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贾瑞宝宋武昌陈发明李桂芳 冯桂学安娜邹苏红 王全勇 王新伟王小毛李伟光 刘冬梅 徐强徐慧 王海波 丁强 赵焱陈晨咏 李莲香 1 王永磊 薛强李劲松 纪洪杰 于海宽 姜旭 王 猛 2 张苏岭 1 胡俊茹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郑燕秋李树苑 张晓健 崔福义 李星宋兰合 张克峰 付昆明 张旭东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AppendixBWaterqualityhazard assessmentmethod forurbanwatersupplysystem.... 24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26 Listofquotedstandards 27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29

1.0.1为规范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的水质管控,保障用户水质安 全,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易于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供水系统从水源到用户各环节涉及水 质的管理和控制。 1.0.3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 尚应符会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

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

结合原水水质特征、出水水质目标、水厂净化工艺及管网特 性,确定关键水质控制指标、关键控制点及指标限值,对包括取水、 输水、净水和配水的供水系统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和调控。 [改写自:GB/T27341,3.5]

饮用水水质风险 drinkingwater qualityrisk

2.0.3水质风险识别

对供水过程中发生水质问题的可能性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并 成结论的过程。 [改写自:GB/T23694,3.3.3]

2.0.4水质风险评估

对水质风险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综合定级的过程, 改写自:GB/T23694,3.3.1]

2.0.5水质风险管控

减少或避免水质风险问题发生、降低风险影响的管理策略 控制措施。 [改写自:GB/T23694,3.1.7和3.4.2]

2.0.6关键水质指标

各供水环节中反映水质基本特征并与供水质量密切相关的 质指标。

城镇供水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控制饮用水质量而自行节 控制指标。

城镇供水系统中水质风险显著、影响供水质量以及通过监控 可防止、消除某一水质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位置 或环节。

2.0.9工艺监控参数

为表征关键控制点的工作状态,需进行观测和调控的相关运 行参数

3.0.1应结合原水特点及供水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开展全过程水

3.0.3供水系统各工艺单元及重点环节应对关键水质指标

3.0.6供水系统各环节和工艺内控指标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

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必要时

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必要时应通过预 处理尽可能降低浑浊度。

4.0.1城镇供水企业应制订并组织实施水质管控计

4.0.1城镇供水企业应制订并组织实施水质管控计划。水质管 控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评估供水系统; 2水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3控制措施的识别与评价; 4确定关键控制点,并明确关键指标限值、监控措施、纠偏措 施等; 5为正常运行情况建立纠偏行动方案; 6建立完整的水质管控计划表; 7文件记录与管理。 4.0.2应根据饮用水水质风险程度,对供水系统进行全过程微生 物、毒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等的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应包 括下列内容: 1法律法规对饮用水及涉水材料的安全卫生要求; 2产品、操作和环境; 3本地或类似供水系统历史上水质事故案例; 4科技文献,包括相关类别产品的风险控制指南; 5运行管理经验。 4.0.3水质风险分析应识别供水系统全过程中,在每个环节根据 预期被引人、产生或增长的所有潜在风险及其原因,具体内容宜按 本规程附录A执行。 4.0.4水质风险识别的对象应为供水系统全过程,对供水系统进 行风险识别后,应进行水质风险评估。水质风险评估方法应按本 规程附录B执行。

4.0.5应针对识别的风险,评估风险发生的严重性和可能性,当

4.0.5应针对识别的风险,评估风险发生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这种潜在风险可能发生且后果严重,则应确定为显著风险,并应 存风险评估依据和结果的记录。

4.0.6应对识别出的水质风险采取对应的水质风险管控措施。

并应制订监测与控制的措施。

5.1.1原水的水质监测项目及频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

5.1.1原水的水质监测项目及频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 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的有关规定,并可结合当 地情况增加监测频次和其他监测项目。

5.1.2对于河流型水源,在汛期和台风影响期间,应对浑浊度等

5.1.3对于湖库型水源,当季节性藻类暴发时,应对藻类、嗅味物

.1.3对于湖库型水源,当季节性藻类暴发时,应对藻类、嗅味物 质、微囊藻毒素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当存在锰超标风险时,应对 孟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

利行在认、恤、叶、氟化物、萌酸益、总吸反、因十代左

.1.5根据水源水质特征,可在取水口或水厂进水口处设置水质 益测预警设施

5.2.1采用明渠输水时,应加强沿程污染的防控措施;采用管道 输水时,可设置藻类控制设施和应急处置设施。 5.2.2对于长距离输水,应分别在取水口和水厂进水口处设置水 质监测占、具体指标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6.1.1出厂水水质控制应以龙头水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为目标,并应根据管网中水 质变化留有裕度。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出厂水质指标及控 制限值。 6.1.2出厂水浑浊度宜小于0.5NTU,并宜设置在线浑浊度仪进 行实时监测

.1.2出厂水浑浊度宜小于0.5NTU,并宜设置在线浑浊度仪达 行实时监测

厂水余氯不宜大于2mg/L。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对于大 型配水管网,宜采取氯胺消毒或中途补氯等方式。

6.1.4出厂水应满足管网输配对化学稳定性和生物稳定性

.1.5出厂水的检测指标及频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力 水质标准》CJ/T206的有关规定,日检指标应加测pH值和当址 寺征污染物指标

6.2.1生物预处理监测与工艺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日常运行时应对进出水的水温、溶解氧、浑浊度、电导率、 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常规指标进行管控,监测频次应至 少为1次/d,宜设置在线监测; 2生物预处理出水的溶解氧宜大于3.0mg/L,当后端为长 距离管道或湖库等湿地时,溶解氧应大于6.0mg/L;

3当进水水温低于12℃且氨氮浓度高于0.5mg/L时 长水力停留时间;当冬季水温低于4C时GBT 21412.4-2013 石油天然气工业 水下生产系统的设计与操作 第4部分:水下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设备.pdf,宜采取其他工艺或 应急处理。

6.2.2化学预处理监测与工艺控制

1 采用化学预氧化工艺时,投加点和加注量及接触时间应根 据原水水质状况并结合试验确定; 2氯、次氯酸钠作为氧化剂时应管控游离氯和三卤甲烷等指 标,臭氧作为氧化剂时应管控溴酸盐、甲醛等指标,二氧化氯作为 氧化剂时应管控余二氧化氯、氯酸盐、亚氯酸盐等水质指标; 3臭氧投加量宜为0.5mg/L~1.5mg/L,实际投加量可根 据试验确定;接触池出水端应检测水中臭氧浓度,宜小于或等于 0.1mg/L; 4高锰酸钾投加宜设置在混凝剂投加点前,投加量可根据试 验确定,接触时间不应少于3min;高锰酸钾配制浓度宜为1%~ 3%,应采用计量投加与待处理水充分混合

6.2.3粉末活性炭吸附监测与工艺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粉末活性炭投加点宜根据水处理工艺流程综合确定,宜加 原水中,经过与待处理水充分混合、接触时间不低于30min后 再投加氯或二氧化氯; 2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可根据试验确定,湿投的炭浆液的调 浓度宜为5%~10%。

1原水应加强浑浊度或含沙量的监测,当原水浑浊度大于 5000NTU或含沙量大于10kg/m?时,应计人含沙量对水泵特定的 影响; 2高浊度水沉淀处理混凝剂和絮凝剂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0的有关规定; 3混凝剂和絮凝剂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采用铝系混凝剂 时,出水残余铝检测每月不应少于1次;采用聚丙烯酰胺时,丙烯

酰胺单体检测每月不应少于1次; 4宜采用高量程浑浊度在线监测仪监测出水浑浊度,并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CJJ/T271的 有关规定。

6.3.1混凝沉淀工艺应管控沉淀出水浑浊度GB/T 38438-2019标准下载,浑浊度不宜大于 3.0NTU;当沉淀池直接接人活性炭滤池时,出水的浑浊度不宜大 于1.0NTU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