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5T 74-2021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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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115T 7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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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铁路运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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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5T 74-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115T 74-2021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pdf

ICS29.280 Is 35

川省 (宜宾市)地方标淮

JGJ/T 436-2018标准下载DB5115/T 742021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

DB5115/T 7420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车株洲 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华大学、四 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瑞英、李树培、贾碧胜、周天宏、詹崇树、张俊林、李庆军、汤学清、向浩、 黄万军、伍国平、陈滔、肖磊、周升、栗爱军、杨勇、谢斌、张陈林、陈超录、李文波、蒋小晴、张木 生、吴雄韬、刘剑、杨晓宇、韩浩、罗云峰、孙树磊、邓鹏毅、刘乙橙。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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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及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车辆段及停车场管 理、车辆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土建设施管理、交通安全设施、人员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的运营管理

轨道快运电车(简称:智轨电车)autonomousrailrapidtram 全轴转向、轨迹跟随控制技术,通过主动安全控制、车载信号控制、机器视觉控制等对车辆行 子约束的全电力驱动、沿虚拟轨道运行的胶轮式车辆。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autonomousrairapidtransit 采用智轨电车作为运载交通工具,通过智轨控制在路径感知的虚拟轨道上运行,并融合 的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系统。

各运组织 合理布置和利用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设备设施,采取分流、引导等措施组织乘客安全、有 进行的服务活动

甚他人员 other personnel

其他人员otherpersonne

路权right of way 享有道路使用的权利。

半独立路权线路 采用半封闭专用车道的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线路(在道路交叉路口,采用优先通行信号或正常通 方式通过)。

智轨电车专用车道speciallaneforautonomousrailrapidtram 在地面上印有虚拟轨道标识线,使用路缘石、隔离栏或者标志标线等将智轨电车与其他车辆、行人 隔离,只准许智轨电车通行的车道,

交叉路口crossroad 平面交叉路口,即两条或者两条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相交的部位

1运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2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车辆和运营设备、土建设施,应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或授权代理机构验 收合格后方可提交运营各单位投入使用。 3运营单位应满足消防等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DB5115/T74—2021 4.5运营单位应明确电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组织架构等管理模式,并明确在各种情况下的管理方 式,各系统之间及系统与人员组合之间的相互关系。 4.6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行车、客运、运营组织、设备设施维护和安全监督管理等运 营保障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运营管理组织程序。 4.7运营单位应配置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人员,并建立和完善岗 位责任制。

4.5运营单位应明确电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组织架构等管理模式,并明确在各种情况下的管理方 式,各系统之间及系统与人员组合之间的相互关系。 4.6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置行车、客运、运营组织、设备设施维护和安全监督管理等运 营保障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运营管理组织程序。 4.7运营单位应配置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人员,并建立和完善岗 位责任制。 4.8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行车组织、客运组织及服务、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线路维护、 车辆段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手册。运营各单位应及时对各类操作规程、制度进行修订,定期(不超过 3年)对各类操作规程、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复查。 4.9运营各单位应积极推行节能新技术,制定节约能源管理办法,合理承担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 能计划的落实。 4.10运营单位应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规定,保证运营期间,对

4.8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行车组织、客运组织及服务、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线路维护、 车辆段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手册。运营各单位应及时对各类操作规程、制度进行修订,定期(不超过 3年)对各类操作规程、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复查, 4.9运营各单位应积极推行节能新技术,制定节约能源管理办法,合理承担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 能计划的落实。 4.10运营单位应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规定,保证运营期间,对 环境影响均能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要求,

4.8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行车组织、客运组织及服务、设备设施运营维护、线路维护、 车辆段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手册。运营各单位应及时对各类操作规程、制度进行修订,定期(不超过 3年)对各类操作规程、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复查。

4.10运营单位应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规定,保证运营期间,对 环境影响均能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标准要求

a) 年客运量:百万人次/年; b) 日客运量:万人次/日; c) 年运营里程:万列公里/年; dy 日运营里程:列公里/日; e) 年开行电车:万列次/年; f) 日开行电车:列次/日; g 年运营收入:百万元/年; h) 年票务收入:百万元/年; i) 年运营总成本:百万元/年; i)年耗电量:万千瓦时/年。

a) 年客运量:百万人次/年; b) 日客运量:万人次/日; c) 年运营里程:万列公里/年; d) 日运营里程:列公里/日; e) 年开行电车:万列次/年; f) 日开行电车:列次/日; g 年运营收入:百万元/年; h) 年票务收入:百万元/年; i 年运营总成本:百万元/年: ji 年耗电量:万千瓦时/年。

5.1.2行车组织工作应实行24小时工作制。行车时间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 时制;行车日期划分以零时为界,零时以前办理的行车手续,零时以后仍视为有效。 5.1.3运营单位应以确保乘客及行车的安全为原则,制定组织规则,制定正常情况、非正常情况和应 急情况的行车组织方案。 5.1.4运营单位应根据行车线路的封闭方式、范围、线路条件、设备条件等制定相应的细则。运营单 位应按照行车组织规则及其细则做好行车组织工作。

5.1.5智轨电车宜按照双线右侧单方向运行。 5.1.6智轨电车宜采用驾驶员人工驾驶方式,独立路权线路可采用自主驾驶方式。 5.1.7涉及地面道路混行线路时,应与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相关行车规定,并发布实施, 5.1.8运营单位应根据车辆运行速度要求、线路限速条件制定相应的电车运行速度标准,电车运行速 度应不超过允许的最高运行速度

2.1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线路路网规模,设有一个或多个运营控制中心,承担日常运营调度指挥 2.2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业务需要,合理设置运营控制中心岗位,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和技能要 各岗位工作计划和流程

5.2.3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设计运能、客流需求和设备技术条件,编制电车运行图,并应明确开行电车 数、首末班车时间、区间运行时间、电车停站时间、电车折返时间等参数,以及运行限速、电车运行交 路等技术要求。

5.2.4运营单位应根据智能轨道快运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以及路网其他相关线路的电车运 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电车运行图。

5.2.4运营单位应根据智能轨道快运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以及路网其他相关线路的电车运

5.3交叉路口行车组织

5.3.1运营单位应根据交通法规、线路及设备条件,制定相应的交叉路口行车组织办法, 组织规则。

3.3电车通过交叉路口的速度不应大于30公里/小时

电车通过交叉路口的速度不应天于30公里/小

4.1运营单位应制定信号设备故障、反方向行车、离开虚拟轨道行车等非正常行车组织办法。 4.2人员或异物侵占运行线路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2人员或异物侵占运行线路时,应遵守以下要

a 智轨电车驾驶员在运行中发现人员或异物可能或已经侵入运行线路限界时,应及时采取减速或 停车措施,确保安全; b 侵入限界的物品不能影响邻线或市政道路交通安全: C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邻线运行的智轨电车驾驶员)发现人员或异物可能或已经侵入限界, 影响行车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控制中心汇报

a)行车调度人员应及时组织、指挥电车乘务组、车站工作人员疏散乘客,调整电车运行; b 如在车站附近,电力调度人员应切断站台充电桩电流,并监控供电设备和电缆状态,防止站台 乘客触电; c)信息调度人员应做好相应的信息发布、广播、人员指引及组织相关抢修工作

DB5115/T 74—2021 5.4.4智轨电车在区间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尽量避免将电车停留在桥梁、隧道等地段,及时组织乘 客疏散并向行车调度人员汇报,行车调度人员及时做好后续电车的行车组织。 5.4.5电车因故障被迫停车时,处理原则应以现场处理为主,现场无法处理时应及时组织救援。

5.5车辆段及停车场组织

5.5.1车辆段及停车场行车由车场调度人员统一指挥,并负责车辆段及停车场日常运营和设备维修组 织等工作。车辆段和停车场内其他人员应服从车场调度人员的指挥,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5.5.2车场调度人员应按照车辆段和停车场运作管理制度和调车作业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5.5.3运行用车应状态良好,符合电车上线标准。 5.5.4段内与场内作业应优先接发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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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运营单位应确保客运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明显,符合乘客乘车引导及安全警示要求,并满 足以下要求:

3.2.1运营单位应确保客运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明显,符合乘客乘车引导及安全警示要求,并满

a)运营单位在车站和电车上设置运营线路图某钢厂高炉系统施工组织设计,提供首末班车时间、运行方向、到站和换乘信息: 并在站台上向乘客提供电车到达时间或位置信息; 车站各类导向标识清晰、完整,在台阶、站台门处设置清晰的导向标识引导乘客上下电车: 站台标识的上下车门位置信息应与电车的上下客车门信息一致,防止交叉客流; d 站台广告、商业设施、宣传广告等不应遮挡标志标识,不应影响车站行车和客运服务; e)车站不设站台门时,站台边缘处应安装半高安全护栏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6.2.2运营单位应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向乘客宣传和发布各类客运信息,并满足以

6.2.3运营单位对车站(电车)内无人认领的物品,应立即转移物品并远离周围乘客,并进行安全检查, 如发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应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6.2.3运营单位对车站(电车)内无人认领的物品,应立即转移物品并远离周围乘客,并进行安全检香

6.3.1客运组织服务范围应包括:

a) 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增强爱岗敬业的优质服务意识; b) 熟练掌握客室内相关设备设施,以提供更加精细的服务; C) 建立与乘客沟通渠道,加强与乘客沟通; d 建立投诉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e)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反馈乘客认可情况

GB/T 38206.2-2020 气动元件可靠性评估方法 第2部分:换向阀7.1车辆段及停车场的设置应满足行车、维修和应急抢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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