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槽开挖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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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沟槽开挖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佛山市高明区滨湖路(荷富路~沿江路段)工程

CECS 112-2000 氧化沟设计规程.pdf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高明西江新城第三项目经理部 

1)开挖前认真审核设计图纸和说明,确定开挖断面和堆土位置。

2)对接入原有管线的平面位置和高程进行核对,并办理手续。

3)做好施工管线高程、中线及永久水准点的测量复核工作。

4)测放沟槽开挖边线、堆土界限,并用白灰标识。

1)机械: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

2)机具:手推车、铁锹(尖、平头)、大锤、铁镐、撬棍、钢卷尺、坡度尺、小线等。

1)土方开挖前,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完毕。

2)对物探资料所提供的地下管线及隐蔽物做进一步核查,对暂未处理的地下管线及隐蔽物,做好明显标志。

3)施工区域内供水、供电、临时设施满足土方开挖要求,道路平整畅通。

4)做好土方开挖机械、运输车辆及各种辅助设备的维修检查和进场工作。

二、适用范围:滨湖路所有排水管沟槽开挖

沟槽开挖→边坡修整→人工清底

1)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

A.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按设计要求留置,若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式中: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1——管外径(mm);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

b2——有支撑要求时,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mm~200mm;

b3——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

A.开挖基坑(槽)、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然后分段开挖,开挖边坡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B.采用机械挖槽时,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其内容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和施工要求等;由专人指挥,并配备一定的测量人员随时进行测量,防止超挖或欠挖。当沟槽较深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厚度由机械性能确定。

D.挖土机沿挖方边坡移动时,机械距边坡上缘的宽度一般不得小于基坑(槽)、管沟深度的1/2。土质较差时,挖土机必须在滑动面以外移动。

E.开挖基坑(槽)、管沟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要的好土;多余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挖运。

F.基坑(槽)、管沟设有明排边沟时,开挖土方应由低处向高处开挖,并设集水井。

G.检查井应同基坑(槽)、管沟同时开挖。

人工开挖基坑(槽)、管沟时,其深度不宜超过2m,开挖时必须严格按放坡规定开挖。

A.堆土应堆在距槽边1m以外,计划在槽边运送材料的一侧,其堆土边缘至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运输工具而定。

B.沟槽两侧不能堆土时,应选择堆土场地,随挖随运,以免影响下步施工。

C.在高压线下及变压器附近堆土,应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D.堆土不得掩埋消火栓、雨水口、测量标志、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等。

A.槽内支撑:支撑材料可以选用钢材、木材或钢材和木材混合使用。

当沟槽深度小于3.5m时,沟槽支护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深度、地面荷载、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方案设计,沟槽支护型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当沟槽深度大于3.5m时,小于4.5m采用9m长拉森钢板桩支护;当沟槽深度大于4.5m时,采用12m长拉森钢板桩支护

④钢板桩支撑:钢板桩支撑可采用槽钢、工字钢或定型钢板桩。钢板桩支撑按具体条件可设计为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并应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

B.槽内支撑基本要求:槽内支撑材质、大小及支撑密度应经计算确定。

①槽帮应平整,撑板应均匀紧贴槽帮。

②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③撑木支撑的高度,应考虑下步工序的方便,避免施工中拆卸。

④钢板桩支撑采用槽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孔隙应采用木板垫实,并应将横梁和横撑与钢板桩连接牢固。

⑤用钢管支撑时,两端需安装可调底托,并与挡土背板牢固联接。

D.支撑拆除:支撑拆除应与基坑(槽)、管沟土方回填配合进行,按由下而上的顺序交替进行。拆除钢板桩支撑,应在回填土达到计算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当采用灌砂填筑时,可冲水助沉;当控制地面沉降有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7)现况地下管线及隐蔽物的处理

A.开挖沟槽与现况管线及隐蔽物交叉时,应对现况管线采用悬吊措施,具体悬吊方案应经计算确定,并取得管理单位同意。

B.当开挖沟槽与现况管线及隐蔽物平行时,需经过设计和管理单位制定专门保护方案。

开挖各种浅坑(槽)和沟槽,如不能放坡时,应先沿白灰线切出槽边的轮廓线。开挖放坡基坑(槽)、管沟时,应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出一条,进行修坡。机械开挖时,随时开挖随时人工修坡。

人工清底按照设计图纸和测量的中线、边线进行。严格按标高拉线清底找平,不得破坏原状土,确保基槽尺寸、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机械开挖配合人工进行清底。

(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期进行,必须开挖时,应尽量缩短开槽长度,逐段、逐层分期完成。

(2)沟槽切断原有的排水沟或排水管,如无其他排水出路,及时采用抽水机抽排水。

(3)雨期挖槽,应采取措施民用高层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防止雨水进入沟槽,及时疏通排水设施。

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1.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测量定位桩和水准点进行保护,并做好控制桩点的保护。

2.开挖沟槽如发现地下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水准点或地质、地震部门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3.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槽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先低后高分层施工以利排水。

4.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1.土方开挖时T/CECS G:D31-02-2020标准下载,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并与有关单位协商采取保护措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2.避免平面位置、高程和边坡坡度出现偏差,施工中应加强测量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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