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掘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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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掘进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的变断面、两隧道交叉等处开挖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2.大型机械化作业或断面较小的稳定围岩中施工时,宜采用全断面法开挖。

3.两条平行隧道(含导洞)相距小于1倍洞跨时,其开挖面前后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

4.隧道掘进应连续作业,因故停止掘进时0034 某植物园扩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不稳定的围岩应采取临时封堵或支护措施。

5.在不稳定的围岩中人工开挖时,开挖面以外的围岩裸露部分宜用喷射混凝土或其他方式做临时支护。

6.同一隧道内相对开挖(非爆破方法)的两开挖面距离为2倍洞跨且不小于10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并保持开挖面稳定。

7.隧道掘进时,应设专人监视围岩稳定情况,发现局部坍塌,应及时采取支护措施;严重塌方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撤离到安全地段,待塌方处理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8.隧道支护结构应根据围岩的性能、施工方法和机械确定。隧道开挖循环进尺应满足支护设计要求,在稳定围岩中宜为3m~5m;中等稳定围岩中宜为1.2m~3m;不稳定围岩中宜为0.5m~1.2m。

9.隧道掘进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排险物资到场,并有足够的储备。

(2)支护材料齐备,能满足进度要求。

(3)对作业人员已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4)需要加固的围岩已完成加固,其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机具和通风、供电、供水、压缩空气等系统设备齐全、完好。

(6)影响区内地面、管线、建(构)筑物的监测点布设完毕,并明确了专人负责。

10.中、小型机具作业的中等稳定围岩中施工时,宜采取台阶法开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二

(1)短台阶法开挖适用于较差的围岩,上台阶长度宜为1~1.5倍洞跨。

(2)长台阶法开挖适用于较好的围岩,上台阶长度宜大于5倍洞跨以上。

(3)超短台阶法开挖适用于机械化作业程度不高的较差围岩,上台阶长度宜小于1倍洞跨,特殊情况可为3m~5m。

(4)下部断面开挖应在上部初期支护基本稳定,且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进行,一次循环开挖长度应视围岩稳定状况而定,稳定岩体不得大于4m,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不得大于2m;边墙应采用单侧或双侧交错开挖,不得使上部支护结构同时悬空;边墙挖至设计高程后,必须立即安装钢筋格栅架并喷射混凝土;仰拱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及时施作,封闭成环。

11.在不稳定的岩体中进行浅埋、大跨隧道施工时,宜采用环形留核心土法、分部开挖法和台阶法相结合的方法施工,并符合下列要求: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1)单侧壁导洞法,先施工导洞,其长度直为30m~50m,导洞跨度不宜大于0.5倍的洞跨。

(2)双侧壁导洞法,先施工导洞,其长度宜为30m~50m,导洞跨度不宜大于0.3倍的洞跨。施工时左右导洞前后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

(3)双侧壁及梁、柱导洞法,其导洞跨度不宜大于0.3倍洞跨,导洞断面尺寸应满足梁、柱施工安全的要求;施工时相邻导洞前后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

(4)双侧壁边桩导洞法,其导洞断面尺寸应满足边拉施工安全的要求。施工时应先完成边桩,再开挖上台阶,待完成拱部初期支护结构后,方可按逆筑法施工下台阶部分,至封底。

(5)双侧壁桩及梁、柱导洞法,其导洞断面尺寸应满足桩、梁、柱施工安全的要求;设计有底梁时,各小导洞施工步距不得小于15m,并增大量测频率,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环形留核心土法,应先开挖上台阶的环形拱部,并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再开挖核心土。循环进尺宜为0.5m~1.0m,核心土面积不得小于断面的1/2,核心土的边缘应设安全坡度。

(7)中隔壁法儿CD法):中壁两侧宜各分为两或三部,先施工中壁一侧,再施工另一侧;每部施工时,应及时施作仰拱,封闭成环;每部开挖高度宜为3.5m,左右两侧纵向施工间距宜为30m~50m,开挖与钢架安装、锚喷工序应紧跟,量测应及时。

(8)交叉中隔壁法(CRD法):中壁两侧宜各分为两或三部,先施工中壁一侧的一或两部,再施工另一侧的一或两部,然后交错施工其余部分。各部施工时,应及时施工其底部临时仰拱,封闭成环,减少地面下沉和围岩位移。每部开挖高度宜为3.5m,左右两侧纵向施工间距宜为30m~50m。开挖与钢架安装、锚喷工序应紧跟,量测应及时。

12.使用凿岩机钻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面应有足够照明。

(2)钻孔作业时应加通风,并采取湿式作业。

(3)开钻前应检查作业面,确认无松动石块、遗留瞎炮,并将场地清理平整、干净。

(4)作业时应根据围岩稳定状况和施工要求采取设置边坡、顶撑或支护等安全措施。

13.掘进中处理塌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水流浸人地段,必须切断水源,并采取疏导和排降水措施。

(2)遇塌方时必须先按预案采取防止继续坍塌的措施,并迅速完成临时支护。

(3)抢险中必须设专人对塌方范围及其附近的地面、隧道结构进行严密监测,发现险情,必须将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区。

(4)隧道塌方危及地面上交通和建(构)筑物安全时,在相应地面上必须划定险区范围,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阴暗时和夜间须加设警示灯,严禁社会车辆和人员进人,必要时应设人值守。

(5)排险后,应在观测塌方范围、形状、地质、水文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处理方案,处理中应采取减少振动的措施;处理中必须先清理出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先对与塌方段相接的隧道施作临时加固支护结构;处理完成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抢险和处理塌方应由专人指挥,安排技术熟练的工人作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业;处理后的塌方段,应加强量测并记录,随时进行分析,确认安全;当塌方范围得到有效控制后,应边清碴、边置换临时支护和变形支护为正式支护。

14.爆破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作业人员不得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2)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

(3)隧道内遇有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有可能出现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爆破。

(4)爆破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

(5)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6)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明确人员分工及其职责,进行充分的爆破准备工作高速公路桥梁防撞墙施工工艺,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

(7)施工前,应由其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两开挖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两开挖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且不小于15m时,应停止一端工作,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安全地区,并在安全距离处设安全标志。

(1)隧道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以下要求:

1)独头巷道200m。

禄丰县黑井镇旅游公路龙川江大桥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相邻上下坑道100m。

3)相邻坑道、横通道和横洞间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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