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形基础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条形基础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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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基础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道路工程城市次干路施工组织设计《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GJ53-9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条形基础项目。

2.1.1、由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基验槽,完成验槽记录及地基验槽隐检手续,如遇地基处理,办理设计洽商,完成后监理、设计、施工三方复验签认。

2.1.2、完成基槽验线预检手续。

2.2.1、水泥:根据设计要求选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2.2.2、砂、石子:有试验报告,符合规范要求;

2.2.3、水:采用饮用水;

2.2.4、外加剂、掺合料:根据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2.2.5、商品混凝土所用原材须符合上述要求,必须具有合格证,原材试验报告,符合防碱集料反应要求的试验报告;

2.2.6、钢筋要有材质证明、复试报告。

备有搅拌机、磅秤、手推车或翻斗车、铁锹、振捣棒、刮杆、木抹子、胶皮手套、串桶或溜槽等。

清理——砼垫层——清理——钢筋绑扎——支模板——相关专业施工——清理——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找平——混凝土养护

地基验槽完成后,清除表层浮土及扰动土,不得积水,立即进行垫层砼施工,砼垫层必须振捣密实,表面平整,严禁晾晒基土。

垫层浇灌完成达到一定强度后,在其上弹线、支模、铺放钢筋网片。

上下部垂直钢筋绑扎牢,将钢筋弯钩朝上,按轴线位置校核后用方木架成井字形,将插筋固定在基础外模板上;底部钢筋网片应用与混凝土保护层同厚度的水泥砂浆或塑料垫块垫塞,以保证位置正确,表面弹线进行钢筋绑扎,钢筋绑扎不允许漏扣,柱插筋除满足搭接要求外,应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当基础高度在900mm以内时,插筋伸至基础底部的钢筋网上,并在端部做成直弯钩;当基础高度较大时,位于柱子四角的插筋应伸到基础底部,其余的钢筋只须伸至锚固长度即可。插筋伸出基础部分长度应按柱的受力情况及钢筋规格确定。

与底板筋连接的柱四角插筋必须与底板筋成450绑扎,连接点处必须全部绑扎,距底板5cm处绑扎第一个箍筋,距基础顶5cm处绑扎最后一道箍筋,做为标高控制筋及定位筋,柱插筋最上部再绑扎一道定位筋,上下箍筋及定位箍筋绑扎完成后将柱插筋调整到位并用井字木架临时固定,然后绑扎剩余箍筋,保证柱插筋不变形走样,两道定位筋在打柱砼前必须进行更换。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在T字形与十字形交接处的钢筋沿一个主要受力方向通长放置。见下图。

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交接和拐角处配筋

钢筋绑扎及相关专业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模板安装,模板采用小钢摸或木模,利用架子管或木方加固。锥形基础坡度〉3O0时,采用斜模板支护,利用螺栓与底板钢筋拉紧,防止上浮,模板上部设透气及振捣孔,坡度≤300时,利用钢丝网(间距30cm),防止混凝土下坠,上口设井子木控制钢筋位置。

不得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准在吊帮的模板上搭设脚手架,保证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清除模板内的木屑、泥土等杂物,木模浇水湿润,堵严板缝及孑1洞,清除积水。

根据配合比及砂石含水率计算出每盘混凝土材料的用量。后台认真按配合比用量投料。投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水——外加剂。严格控制用水量,搅拌均匀,搅拌时间不少于90秒。

浇筑现浇柱下条形基础时,注意柱子插筋位置的正确,防止造成位移和倾斜。在浇筑开始时,先满铺一层5~1Ocm厚的混凝土,并捣实,使柱子插筋下段和钢筋网片的位置基本固定,然后对称浇筑。对于锥形基础,应注意保持锥体斜面坡度的正确,斜面部分的模板应随混凝土浇捣分段支设并顶压紧,以防模板上浮变形;边角处的混凝土必须捣实。严禁斜面部分不支模,用铁锹拍实。基础上部柱子后施工时,可在上部水平面留设施工缝。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条形基础根据高度分段分层连续浇筑,不留施工缝,各段各层间应相互衔接,每段长2~3m,做到逐段逐层呈阶梯形推进。浇筑时先使混凝土充满模板内边角,然后浇注中间部分,以保证混凝土密实。分层下料,每层厚度为振动棒的有效振动长度。防止由于下料过厚,振捣不实或漏振,吊帮的根部砂浆涌出等原因造成蜂窝、麻面或孔洞。

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插入的间距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上层振捣棒插人下层3~5cm。尽量避免碰撞预埋件、预埋螺栓,防止预埋件移位。

混凝土浇筑后,表面比较大的混凝土,使用平板振捣器振一遍,然后用大杆刮平,再用木抹子搓平。收面前必须校核混凝土表面标高,不符合要求处立即整改。

3.9浇筑混凝土时,经常观察模板、支架、螺栓、预留孔洞和管有无走动情况,一经发现有变形、走动或位移时,立即停止浇筑,并及时修整和加固模板,然后再继续浇筑。

已浇筑完的混凝土,常温下,应在12h左右覆盖和浇水。一般常温养护不得少于7昼夜,特种混凝土养护不得少于14昼夜。养护设专人检查落实,防止由于养护不及时,造成混凝土表面裂缝。

侧面模板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板而受损坏时方可拆模,拆模前设专人检查混凝土强度,拆除时采用撬棍从一侧顺序拆除,不得采用大锤砸或撬棍乱撬,以免造成混凝土棱角破坏。

4.1.1、钢筋加工工程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规定。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②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②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0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钢筋作不大于90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4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②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0;

③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是1%。

3)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1.2、钢筋安装工程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②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4)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新疆恒联五彩湾电厂工程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11(1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木栈道及木平台专项施工方案,不宜大于25%;

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③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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