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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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中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技术标准。该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土石方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装修机械等。
规程的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建筑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及报废全过程的安全要求;二是明确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培训要求,强调持证上岗;三是规定了建筑机械在不同环境下的操作规范,例如恶劣天气、复杂地形等条件下的安全措施;四是提出了建筑机械日常检查、定期检验和故障处理的具体方法,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五是针对常见事故类型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以降低事故损失。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可以有效提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因机械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它也为施工单位提供了科学管理依据,推动机械化施工水平不断提高。
t/gxas 281-2022 木质纤维基材料治理重金属污水技术规程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4.1.20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 合表4.1.20的规定。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 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 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 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4.1.22向转动的卷筒上缠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拉或脚踩来引 导钢丝绳。钢丝绳涂抹润滑脂,必须在停止运转后进行。
置,并应按照本规程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 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4.2.6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
4.2.7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 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 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 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 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4.2.9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
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 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 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4.2.10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
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 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 带载行驶。
4.2.12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
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 行。
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 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 锁。
4.2.14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
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 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 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 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 转弯。
4.2.16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
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 并采用三角木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 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4.3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4.3.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 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3.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 应锁死,并应按照本规程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
4.3.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应锁死,并应按照本规程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
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 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 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 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4.3.5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
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 回时,仰角不宜大小。
4.3.9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 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 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4.3.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压 吏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4.3.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
4.3.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 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当轮胎式起里机市较行定的,道路必须十坦坚夹, 牧旧 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 绳,缓慢行驶。
4.3.18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
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 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 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 重操纵室门。
4.3.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今
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 80C时,不得高速行驶
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4.3.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 放物件。
4.3.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
4.4.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 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 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 的1/1000,且不超过士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 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 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
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4.4.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 明书要求。 4.4.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 用。 4.4.4起重机的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 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4.4.5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4.7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
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 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4.4.8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 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 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 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水)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 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 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 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 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 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 求。
藏木电站建设管理营地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4.9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
4.4.10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
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 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 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4.4.12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
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
4.4.14在拆装作业过程中t/cctas30-2022 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车辆通用技术条件,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
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 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