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10-2018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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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10-2018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pdf

控制中心调试,并应与综合监控系统对门禁系统接口功能调试相 协调。

31.3.2调整试验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3.2调整试验准备应符合下列

设备的规格、型亏、数量应付合设计文件安求; 2应检查调试工具的完好性。 1.3.3门禁车站级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器及前端设备状态应检查下列内容: 1)控制器通电检查应正常; 2)主从控制器通信应正常; 3)在读卡器上刷卡,控制器应可以控制电子锁正常动作: 4)按出门按钮,控制器应可以控制电子锁正常动作。 2读卡器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工作站授权下发合法的通卡; 2)在读卡器上读卡,读卡器状态应正常,电子锁保持升 启时间及读卡器回复信息应正确。 3调试电子锁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读卡器和出门按钮应能正常开启电子锁; 2)电子锁在开启后应能回到锁闭位置,锁闭状态时应闭 合良好。 4出门按钮测试时,按下出门按钮,电子锁应自然释放 开启应顺畅。 5紧急出门按钮测试时工业大学游泳馆网架工程(滑移)施工方案,按下紧急出门按钮,电子锁应立 释放。 6通信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器通信应正常; 2)车站工作站连接添加控制器,控制器应在线; 3)车站工作站对门进行开启操作应正常; 4)车站工作站对门进行屏蔽操作,读卡和出门按钮不应 能开启门。 7车站级硬件设备设置:按照门禁控制器的硬件连接链路

3调试电子锁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正确配置所有门禁设备。 8车站级软件逻辑设置:根据车站区域的划分,应正确设 置通行区域、设备位置。 9软件通行权限划分:应通过软件设置划分通行群体,并 设置相应的符合要求的通行时间表。 10关联相应通行逻辑,应将通行群体与通行区域相 关联。 11 添加卡片,添加通行人员和卡到相应的群体,应满足通 行规则。 12消防联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后备盘通过综合监控系统应能释放所有门锁,实 现联动功能。 2)调试门禁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间的联动功能,联 动功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的联动逻辑要求。 13添加操作员:应根据设计文件或使用方的管理需要,指 定操作员的使用权限和使用界面。 14备份数据库:应通过备份软件备份数据库,设置定期自 动备份。 31.3.4门禁网络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中心进行网络调试,中心级与各站之间网络连接应 正常; 2工作站进行网络测试,工作站网络连接应正常。 31.3.5控制中心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中心服务器安装门禁软件,并测试运行,功能应 正常; 2应按设计文件或使用方要求,设置中心级报警及相关报 警地图、报表等,并进行管理功能测试,功能应正常; 3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中心级权限设置; 4进行试运行测试,运行一个且,运行状态应正堂

32.1.1本章适应于车辆基地的检查坑、检修平台和卸车平台土 建结构施工以及专用工艺设备的安装 32.1.2车辆基地正式排水系统投入使用前,应设置临时排水 系统。 32.1.3设备基础应养护直至稳定;在设备安装前应检查安装基 础,测量固定地脚螺栓的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2.1.4车辆基地内的轨道工程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18章的规 定,车辆基地专业系统的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相应章节的规定

2.2检查坑、检修平台和卸车平台

32.2.1检查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坑施工前应测设其中心线、侧壁轴线及标高,柱式 检查坑每根立柱均应测设轴线; 2应检查侧壁钢筋位置,核验柱式检查坑每根立柱钢筋 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坑顶部预留轨道施工部位钢筋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柱式检查坑应校核每根立柱上的预埋件位置

32.2.2检修平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2检修平台施工应符合下列

1基础开挖前应测定检修平台中心线、基础边线和土方开 挖线; 2 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修平台边界线不得侵人建筑限界; 2)施工过程中应控制平台的标高及平台板外沿的平整度 3)应根据设计文件给定的伸缩缝进行分段施工,不宜在

伸缩缝之间留设施工缝

32.2.3卸车平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做好临时排水设施,确保平台施工过程中排 水通畅,施工作业面不得积水; 2设计文件对限界有要求的,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平台外沿 进行限界检查; 3伸缩缝位置、缝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2.2.4检查坑、检修平台、卸车平台结构钢筋、模板和混凝土 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的规定

32.2.3卸车平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2.3.1车辆基地应安装的专用工艺设备一般包括不落轮床、 架车机、列车清洗机、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和移车台 32.3.2工艺设备安装应根据平面布置图,在地面上或基础上测 放出设备纵横基准中心线或特征线。

32.3.3不落轮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3不落轮床安装应符合下死

1机床安农前,排机直安装元华; 2机床安装前,应检验不落轮线设备基础两侧轨道的绝 缘性; 3机床轨道系统在基础边缘的绝缘垫片应符合技术文件 要求; 4设备基础前后10m范围内不落轮线轨道的平行度、直线 度公差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 5调节不落轮床,应使其横梁在平行和垂直方向均呈水 平状态;调准时应使用水平仪检测,水平仪读数不应大于 0.04mm/m; 6机床轨道系统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对齐,水平方向偏 差不应大于0.5mm; 7应调节机床轨道系统,使其顶面与设备基础前后连接处 轨道顶面标高一致,竖直方向偏差不应大于1mm

32.3.4地下固定式架车机安装应符合下列

1设备地坑应沿轨道中心线对称布置; 2地坑上缘护角及地坑盖板应与地面轨道顶面标高一致, 竖直方向偏差不应大于设计文件要求; 3地坑上缘角钢护角固定宜与基础钢筋焊接连接; 4轨道梁顶面应与地面标高一致,竖直方向偏差不应大 于1mm; 5设备辅助轨道与地面轨道连接的轨向间隙不应大于 3mm,竖直方向偏差不应大于1mm,水平方向偏差不应大 于0.5mm; 6转向架、起升架和车体支承架顶面应与地面轨道顶面标 高一致,竖直方向偏差不应大于1mm; 7转向架、起升架和车体支承架应竖直安装,完全升起后 相对地面的垂直度不应大于5mm 8限位开关安装高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2.3.5列车清洗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期间,列车清洗机上方接触网区段应断电; 2端刷洗设备走行轨的轨距偏差不应大于3mm,平行度偏 差不应大于3mm,与线路轨中心线的对称度偏差不应大于 3mm,设备走行轨上平面与车辆运行轨上平面的平面度偏差不 应大于3mm; 3端刷洗设备上导轨的轨距偏差不应大于3mm,平行度偏 差不应大于3mm,与线路轨中心线的对称度偏差不应大于 3mm,设备走行轨上平面与车辆运行轨上平面距离充许偏差应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端刷洗设备上导轨中心线与走行轨中心线的平行度偏差 不应大于3mm;上导轨中心线与走行轨中心线之间的连线与水 平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天于3mm; 5端刷洗走行限位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6初洗、终洗和预冷立柱倾斜度不应大于0.5%0,其基础

底座纵向中心线与钢轨中心线平行度偏差不应大于5mm; 7两侧侧刷与线路轨中心线的对称度偏差不应大于3mm, 侧刷立柱倾斜度不应大于0.5%0

32.3.6自动化立体仓储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

1地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巷道的地轨长度和根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确定: 单根地轨两端应平直; 2)将单根地轨按顺序排列在地轨基础板上,对接缝隙宜 为 1mm2mm; 3)每根地轨应与地轨边距线对齐,并应用地轨压板预压 紧。地轨压板应排列整齐; 4)调整地轨侧表面及上表面;上表面应与基础板对齐, 侧表面应与地轨边距线对齐; 5)地轨侧表面应与标线平行; 6)地轨采用焊接连接,焊接处应打磨光滑、平整。 2货架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货架系统安装前,屋面、内部装修、地坪及沟道的施 工应完成,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文件规定 标准的75%: 2)利用建筑结构作为吊承力点时,应核算其承载重量; 3)组装时应对构件逐一进行校正,应对组件进行尺寸核 对,设立放线依据;应按平面图和相关建筑物的轴线 边缘线及标高线,测定安装的基准线: 4)货架安装横梁时应两头均扣入到位,同时插入安全销 5)紧固件应拧紧,螺栓应露出螺母2个~4个螺距;沉 头螺钉紧固后,沉头应理进构件内,不得外露: 6)应对货架总体进行水平、垂直调整直至符合产品技术 文件规定。 3天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轨吊装前,宜完成与天轨横梁连接孔的钻孔;

2)天轨的位置、与地轨的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3)天轨采用焊接连接时,焊接处应打磨平整、光滑。 4堆垛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整体吊装方式安装时,应先在现场将上下横梁 立柱组装在一起再用吊环分别起吊上横梁两侧,应将 堆垛机吊起,旋转90°后,送入巷道内: 2)采用分体吊装方式安装时,应采用吊车或手拉葫芦等 起吊工具吊起立柱,将行走机构沿轨道推到立柱下面: 用螺栓连接立柱与下横梁,将载货台吊装到位并固定 再吊装另外一根立柱并与下横梁连接,最后吊装上横 梁并与两根立柱连接

32.3.7安装浅坑式移车台时,移车台车走行轨道轨端形状应符 合设计文件要求,移动车台的钢轨与库内钢轨接缝间隙不应大于 10mm,接头处轨顶面高低差不应大于2mm,侧向错位不应大 于21mm

32.3.7安装浅坑式移车台时,移车台车走行轨道轨端形状应符

33.1.1应对机电设备系统进行综合联调与试运行,包括车辆, 供电、通信、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综合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门禁、车辆基 地工艺设备、站内客运设备、站台屏蔽门、通风与空调、给水与 排水、防淹门。 33.1.2综合联调与试运行应包括关联系统调试、系统总联调及 试运行三部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互相有接口关系的两个及以上专业系统实施关联系 统调试; 2应对所有机电专业实施系统总联调,并应包括系统间正 常模式和非正常模式; 3试运营前应进行试运行,并应包括系统能力测试和行车 演练。 33.1.3综合联调应符合下列前提条件: 1车辆应为拟投入运营的全部车辆; 2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完成主变电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及开团所 的设备安装、十线电缆及上网电缆敷设,应完成单体 设备调试、变电所内联调、变电所间的联调,设备应 已送电,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应齐全: 2)主变电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及开闭所供电设 备的保护整定值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完成设定及校验: 设备的试验报告和保护传动报告应齐全; 3)电力监控系统应完成中央级监控系统、车站级监控系

1)应完成主变电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及开闭所 的设备安装、干线电缆及上网电缆敷设,应完成单体 设备调试、变电所内联调、变电所间的联调,设备应 已送电,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应齐全: 2)主变电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及开闭所供电设 备的保护整定值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完成设定及校验 设备的试验报告和保护传动报告应齐全: 3)电力监控系统应完成中央级监控系统、车站级监控系

统以及测控单元安装连接,变电所应实现自动化功能; 4)应完成杂散电流防护系统中的各类设备安装,隐蔽工 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并应有相关 记录; 5)应完成防雷、过电压防护以及综合接地系统中的各 类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报告应齐全并通过相应的 验收。 线路与轨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线、辅助线及车场线路的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和《地铁 限界标准》CJJ/T96的规定,验收应合格; 2)轨道工程应验收完成,钢轨及道床质量验收应合格; 3)车挡安装完成,并应调试验收合格; 4)线路与行车标志安装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验收应 合格。 通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央级和车站级各通信子系统设备及配线应安装到位 并应完成单系统调试; 2)中央级各子系统应能监控全线各车站级和车辆基地级 通信子系统设备的状态信息,车站级各子系统应能监 控本车站各子系统设备的状态信息。 乘客信息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央级和车站级设备应安装到位,并应完成单系统 调试; 2)中央级系统应能监控全线各车站级的设备信息,车站 级系统应能监控本车站的设备信息。 信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信号设备及软件应完成工厂验收测试、现场安装 检查及下载; 2)联锁设备应完成验收测试:

3)信号车辆接口调试应完成,主要的ATP/ATO功能应 完成验收测试; 4)正线与车辆基地信号接口调试应完成,并应能在出入 线实现转换功能 车辆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辆基地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综合联调与试运行 所需的车场线路、车辆运用及检修、综合维修、物资 仓储、信号楼、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试车线用房、 给水所及办公与生活设施,并应验收合格; 2)车辆基地应具备接发车、停放、列车开箱检查、静 态和动态调试验收的条件,并应具备车辆检修的 条件; 3)车辆基地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供电、动力照明、 通信、信号等工程的施工,并应调试验收合格; 4)车辆基地应配备不落轮床、列车清洗机、架车设备、 工程车等关键设备,以及必要的抢修和救援器材,并 应完成安装、调试与验收; 5)车辆基地内起重运输、电梯、压力容器、消防系统等 特种设备应完成安装与调试,并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 的验收。 通风与空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区间、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各类变电所的通 风空调系统均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设计文件要求 实施调试,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各系统风管、风道及风口的风速、风量分配和风压应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消防的规定,偏差不应大 于10%; 3)舒适空调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有 特殊要求的房间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及波动范围应符 合设计文件要求

给水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及消防系统设备应单机试运转调试合 格,包括各类水泵及系统中所有含有动力输入的 设备; 2)给水、排水与消防系统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 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要求完成单 系统调试,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的相关规定;系统 检测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气体灭火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相关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央级和车站级设备应安装到位: 2)中央级系统应能监控全线各车站级的火灾报警信息 车站级系统应能监控本车站的火灾报警信息; 3)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等设备应有国家规定的 认证证书。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央级和车站级设备应安装到位,并应通过检测; 2)中央级系统应能监控全线各车站级的机电设备信息 车站级系统应能监控本车站的机电设备信息。 2门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央级和车站级设备应安装到位,并应通过检测: 2)中央级系统应能监控全线各车站级的门禁设备信息 车站级系统应能监控本站的门禁设备信息。 自动售检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央级和车站级设备应安装到位,并应通过检测; 2)车站级系统应能完成参数下发、模式控制等功能; 3)终端设备应能按止确的流程完成售检票工作。

1)中央级和车站级设备应安装到位,并应通过检测: 2)中央级系统应能监控全线各车站级的门禁设备信息 车站级系统应能监控本站的门禁设备信息。

13自动售检票系统应符合下列

1)中央级和车站级设备应安装到位,并应通过检测; 2)车站级系统应能完成参数下发、模式控制等功能 3)终端设备应能按正确的流程完成售检票工作。

14站内客运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应安装完成: 2)自动扶梯与电梯应能正常运行 3)设备应已通过质监部门的检测

2)自动扶梯与电梯应能正常运行; 3)设备应已通过质监部门的检测。 5站台屏蔽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设备应安装到位,并应通过检测: 2)正常模式下,站台屏蔽门应能按列车客室门控制指令 开启或关闭; 3)站台屏蔽门应根据运营需要,完成站台级和现场级控 制,必要时可将站台屏蔽门隔离。 6控制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度指挥大厅的总体布局、设备用房、电源室、综合 显示屏、操作控制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弱电类系统工程应验收合格。 7车站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控制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车站控制室总体布局、设备用房、电源室、操作控制 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8防淹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和电气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单 体调试,并通过验收; 2)应完成土建配套工程施工及与轨道工程和受电轨网的 接口处理,并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要求

15站台屏蔽门应符合下列规

33.1.4关联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单系统调试完成合格后,应对具有接口关系的不同 系统设备间进行关联系统调试,包括集成调试、接口功能调试和 安全性调试; 2关联系统调试前,宜按表33.1.4确定各系统间的主要接 口关系。

33.1.5系统总联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关联系统调试完成并合格后,应对各设备系统完成总联 调,总联调应包括各相关系统正常运行模式、降级运行模式和应 急运行模式; 2应分别完成车辆与行车设备、车辆与车站设备的联调; 并应完成车辆、行车设备及车站设备系统的总联调

33.1.6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规

1系统总联调完成后,应按规定运行图和服务要求进行不 少于3个月的系统试运行; 2应完成总联调遗留的测试项目,对系统总联调的结果进 行检验,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3.1.7若设有综合监控系统时,其集成的子系统的调试项目应 纳入综合监控系统

33.2.1车辆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车辆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

1在运营单位的线路上进行首列样车适应性验证试验,连 续试验里程不应小于5000km,试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真实模拟实际运营,车门在停站时能打开: 2)记录各零部件的故障数和故障恢复处理情况; 3)车下关键部位的温度应进行测试,在每一运行试验中 间和结束时,应测量车轮、制动电阻、牵引和辅助逆 变器的温度; 4)空压机的工作负荷周期应进行测试,应记录空压机的 工作小时数和停机小时数。 2电磁场十扰及电磁场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轨道 交通电磁兼容》GB/T24338的规定; 1)当网压波动、本车辆或邻近车辆通断电路时,车辆上 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2)车辆上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不应影响通信、信号以

及其他系统的正常功能。 3在ATO、ATP等模式下应实施牵引、制动、限速保护、 停车定位等功能,并应检验驾驶模式能否正常转换。 4在ATO/ATP模式下应检验开/关门功能能否正常实现。 5应检验列车控制及故障诊断系统与车载信号设备能否正 常交换信息。 6应检验列车与控制中心能否正常通信。 7应检验乘客信息系统自动报站和显示功能能否正常实现 8应检验列车与时钟系统时间信息是否一致。 9应完成列车与不落轮床、列车自动清洗机、地下式架 车机等车辆检修设备的接口调试。

33.2.2供电的关联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牵引网送电前至少应进行2次冷滑试验,冷滑试验应 符合本标准第23章的规定: 2牵引网送电后应在供电臂末端进行电压测试及空载试验 并以不同速度进行3次热滑试验;热滑试验运行速度应符合 表 33. 2. 2 的规定

表 33.2. 2热滑试验运行速度

3供电专业与轨道、结构、金属管线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的规定;在列车 运行时,应对杂散电流系统进行联调; 4若设有综合监控系统时,变电所自动化系统应与供电系 统的各相关子系统之间应进行联调; 5车站机电设施设备受电后,应对一级负荷的双电源切换 功能进行测试;并应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的持

续供电能力及切换时间进行测试。

33.2.3通信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传输系统与其他机电系统应完成联调,系统间接口互联 进行信息收发测试; 2时钟系统与其他机电系统应完成联调,应手动调整机电 系统的时间来测试其与时钟系统的同步功能和时间一致性; 3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与信号系统应完成联调,专用无线通 信系统应能收到信号系统定期发送的行车信息,同时使调度操作 界面上同步显示车次号、车体号、列车运行方向等行车信息; 4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与车辆应完成联调,控制中心运营调 度员应能对列车进行人工广播测试;列车信息应能通过专用无线 通信系统进行传送; 5广播系统与信号系统应完成联调,广播系统应能收到信 号系统定期发送的行车信息,并触发自动广播: 6广播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完成联调,广播系统应 能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送的模拟报警信息,并触发消防自动 广播。 33.2.4乘客信息系统与信号系统应完成联调,乘客信息系统应 能收到信号系统定期发送的行车信息, 显示级端上应能同步显示

33.2.4乘客信息系统与信号系统应完成联调,乘客信息系统应 能收到信号系统定期发送的行车信息,显示终端上应能同步显示 列车到站时间、运行方向等行车信息。

33.2.5信号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5信号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

1信号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578的规定进行功能检查和性能检查; 2信号系统应测试当系统所监视的外部系统安全状态去失 时系统的反应;若外部系统对所监视的安全状态设有旁路开关 时,应对劳路开关的功能进行测试; 3信号系统应测试列车运行控制的平稳性、舒适性和定点 停车精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信号系统应与SCADA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信息接口进行测试,验证ATS对全线接触网/

供电轨带电状态、各车站火灾报警状态和车站风机送风状态的 监视; 5信号系统应进行与乘客信息系统的联调: 6信号系统应进行与广播系统的联调: 7信号系统应进行与专用时钟系统的时间同步测试,验证 时间同步的技术条件及失效处理反应; 8信号系统应进行与其他系统的电磁兼容性测试

6信号系统应进行与广播系统的联调: 7信号系统应进行与专用时钟系统的时间同步测试,验证 时间同步的技术条件及失效处理反应: 8信号系统应进行与其他系统的电磁兼容性测试。 33.2.6通风与空调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之间的状态显示调试,主要 包括以下内容: 1)在环境设备监控系统中能调用各系统、各模式画面; 2)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能显示各设备实时状态信息 及相关监测点实时状态变化信息。 2应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进行通风空调系统设备控制 失败、控制超时及闭锁条件错误的工况调试。 3应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车站级监控功能进行调试, 包括当前运行模式和状态信息的显示及运行模式的转换。 4应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中央级监控功能进行调试, 包括实现下发模拟阻塞、火灾模式及阻塞解除指令等功能 33.2.7给水与排水系统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排水系统应进行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之间的状态 显示调试,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能调用各系统、各模式画面: 2)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能显示各设备实时状态信息 及相关监测点实时状态变化信息 2消防系统应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 33.2.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完成和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 接口调试,完成火灾工况模式控制指令对相关通风空调设备的控 制及防烟分区的防排烟控制,并反馈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 361

1应进行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之间的状态显示调试,主要 包括以下内容: 1)在环境设备监控系统中能调用各系统、各模式画面; 2)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能显示各设备实时状态信息 及相关监测点实时状态变化信息 2应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进行通风空调系统设备控制 失败、控制超时及闭锁条件错误的工况调试。 3应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车站级监控功能进行调试 包括当前运行模式和状态信息的显示及运行模式的转换。 4应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中央级监控功能进行调试 包括实现下发模拟阻塞、 火灾模式及阻塞解除指令等功能

1给水排水系统应进行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之间的状态 显示调试,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能调用各系统、各模式画面 2)在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中能显示各设备实时状态信息 及相关监测点实时状态变化信息 2消防系统应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 33.2.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完成和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 妾口调试,完成火灾工况模式控制指令对相关通风空调设备的控 制及防烟分区的防排烟控制,并反馈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

信息;中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完成和中央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的双向通信接口调试: 2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向本站广播系统提供火灾报警确认 信息,消防广播系统应能准确进行火灾应急广播; 3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完成与动力照明专业的接口调 试,应能控制应急照明设备,应能准确监视相关设备的运行 状况; 4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完成与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的 接口调试,应能控制消防泵、喷淋泵及排烟风机,应能准确监视 水喷淋系统的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等相关设备的状态 信息和消火栓后泵按钮的动作信息; 5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完成与气体灭火系统的接口调试, 应能接收火警信号、系统故障信号、每个防火阀关团信号、手动 自动状态信号和气体喷放信号,应能准确监视相关设备的运行 状况;气体灭火系统应能在火灾工况时,接收火灾报警系统关闭 气体保护区防火阀的控制指令; 6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对排烟系统的电动排烟防火阀、防 烟防火阀进行控制,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同时应实现电动复位 控制; 7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完成与变电所的接口调试,向变电 所提供火灾信号; 8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完成与自动售检票的接口调试,应 能向自动售检票系统提供火警信号; 9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完成与门禁的接口调试,向门禁系 统提供火灾报警确认信息,同时应接收门禁系统执行指令的反馈 信息; 10车站火灾报警系统应完成与直升电梯的接口调试,向直 升电梯提供火警信号,同时应接收电梯的反馈信息; 11应完成中央火灾报警系统和专用时钟系统时间同步测试 和验证。

1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具有对所监控设备的故障报警 功能; 2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的接口调试,完成接收火灾工况模式时控制指令对相关通风空 调设备的控制及防烟分区的防排烟控制,并提供反馈相关设备 的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中央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与中 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通信接口调试,应实现数据信息的双向 传送; 3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车站IBP盘与信号系统 按钮和指示灯的联调; 4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与车站照明系统的接口 调试,并应能接收反馈信号; 5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在IBP盘通过消火栓 泵、水喷淋泵的应急启动按钮控制消防泵、喷淋泵,应能监视其 状态信息。 6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与防淹门、人防门系统 的接口调试,完成状态信息和故障报警信息监视;应完成在IBI 盘车控室防淹门操作许可指令控制信号的发出: 7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与车站通风空调系统设 备的接口调试,完成对冷水机组、隧道风机、排热风机、组合式 空调箱、回排风机等设备的控制,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8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与区间动力照明设备的 接口调试,完成对区间排水泵、区间通风设备的控制及状态 监视; 9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与站台屏蔽门系统的接 口调试,完成对站台屏蔽门的状态指示和IBP盘对站台屏蔽门 应急控制按钮控制; 10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在IBP盘上对自动检 票机的紧急解锁控制:

11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在IBP盘上对门禁释 放的按钮控制; 12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完成对站内客运设备的状态 监视; 13应完成中央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专用时钟系统时间同 步测试和验证。

33.2.10门禁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

1应完成车站门禁系统与火灭自动报警系统的联调,完成 在火灾工况下,门禁系统打开车站内所有的门锁释放控制: 2应完成车站门禁系统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联调,应 完成在IBP盘上对门禁释放的按钮控制; 3应完成车站门禁系统与通信系统的接口联调,应完成相 关部位使用门禁管理用房与视频监控设备的联动控制,应实现视 频监控系统自动调出报警区域图像信息并存储,值班人员应能够 实时监视现场情况; 4应完成中央门禁系统与专用时钟系统时间同步测试和 验证。

33.2.11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完成车站自动售检票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调; 在接收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信号后,自动售检票系统应能自 动释放车站内所有自动检票机; 2自动检票机应能接收IBP盘的紧急解锁控制信号,应能 释放阻挡装置; 3应完成清分中心或线路中央自动售检票系统与专用时钟 系统时间同步测试和验证。

应完成车站电梯与车站火灾报警系统的接口联调,应能 接收车站火警信号,应能控制电梯返回首层,应能反馈电梯的状 态信息; 2应完成自动扶梯、电梯与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接

口调试,应将设备的状态信息实时发送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 系统。

33.2.13站台屏蔽门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完成站台屏蔽门与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调 试,应完成向车站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发送站台屏蔽门的状态信 息和实现IBP盘上对站台屏蔽门的紧急控制; 2应完成站台屏蔽门与信号系统的接口调试,应实现接收 信号系统的开关门控制指令与相关信息交互

33.2.14防淹门的关联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完成与低压配电系统的调试: 2应完成与信号系统的调试: 3应完成与车控室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调试,应 完成防淹门状态信息的显示及故障信息的监视与报警功能的 调试。

33.3.1在空载条件下,至少应有两列列车在正线上正常运行, 检验列车之间及与供电、通信、信号、站台屏蔽门的匹配性,并 应检验列车与其他机电设备的电磁兼容性

33.3.2供电系统宜与各系统进行下列供电系统故障运行方

1变电所一回进线电源退出运行: 2一座主变电所因故解列; 3 任一中间牵引变电所退出运行: 4 车辆基地内牵弓引变电所退出运行: 5 降压变电所退出运行: 6 主变电所一台主变压器退出运行; 降压变电所一台变压器退出运行。

呼、群呼、紧急呼叫功能以及列车专用无线车载台的注册、注销

33.3.4乘客信息系统终端显示、广播系统自动广播与信号系统 间行车信息的同步性和一致性应完成测试。 33.3.5应进行广播系统消防广播、乘客信息系统终端显示与火 灾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测试。 33.3.6应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测试,控制中心运营调 度员、车控室值班员应能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的监视终端实时查看 各运营区域情况 33.3.7车辆和站台屏蔽门系统应在信号系统控制下进行客室门 和站台屏蔽门的联动调试。 33.3.8无线通信系统应在车辆与信号系统联调时,应测试无线 车载台的自动注册和注销功能, 33.3.9车载乘客信息系统在车辆与信号系统联调时,应测试车 载乘客信息系统的自动报站和显示功能 33.3.10火灾模式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联动相应系统设备 按火灾工况要求工作。

可行车信息的同步性和一致性应完成测试,

33.3.6应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测试,控制中心运营调

1正常情况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能控制车站内各机 电设备有效可靠地运行: 2阻塞模式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应联动相应系统设备 按阻塞工况要求工作

33. 4. 1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列车应调试合格,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 验收的列车数应满足试运行间隔的要求; 3 首列样车应通过5000km(或按合同规定的干米数) 运行。

33.4.2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牵引网应完成冷滑试验、热滑试验、检查缺陷及完成整 改的相应记录; 2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应具备脱离电力监控系统独立运 行的能力,并验收合格; 3应对牵引回流电气畅通状况进行检查,并验收合格;杂 散电流防护、防雷、接地系统应安全、可靠,并应符合设计文件 要求,应验收合格; 4接地、安全标识应齐全、清晰。安全工具应试验合格并 放置到位。 33.4.3通信系统与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电力监控系 统、门禁系统、车辆、设备监控系统等应完成联调。 33.4.4信号系统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应完成权威 机构认证。 33.4.5车站、区间、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各类变电所的通风 空调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43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的规定,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运转及调试,并验收合格,实现

33.4.3通信系统与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电力监 统、门禁系统、车辆、设备监控系统等应完成联调。 33.4.4信号系统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应完成 机构认证。

33.4.5车站、区间、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各类变电所的

空调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43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的规定,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运转及调试,并验收合格,实现 车站级、中央级功能

6给水与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

1给水与排水系统的管道、各类设备应经调试,并验收合 格;在单体调试的基础上,应与其他相关专业系统进行联合调 试,并验收合格; 2消防系统应完成调试和试运转,并应通过消防主管部 门的验收;应与其他相关专业系统进行联合调试,并应验收 合格。 33.4.7火灾自动报警已通过关联系统调试、总联调,并应通过

33.4.7火灾自动报警已通过关联系统调试、总联调,并应通过 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33.4.8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已通过关联系统调试、总联调,并 应验收合格。

33.4.9站台屏蔽门应已通过系统相关系统联调、总联调,并应 验收合格

33.4.10试运行期间,各列车累计在线运行里程不应小 于2000km。 33.4.11应通过正线运行检验车辆广播系统、应急照明系统、 应急通风系统和列车故障救援能力。 33.4.12供电系统应联合车辆、信号、通信等相关系统进行牵 引最大负荷能力测试,供电系统设备不应发生误动作。 33.4.13供电系统宜联合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水排水与消防 车站设备等相关系统进行动力照明最大负荷能力测试,供电系统 相关设备不应发生误动作。 33.4.14信号系统应测试系统正常运行时线路的行车间隔、追 踪间隔、旅行速度和技术速度运营指标。系统设计文件有降级运 营模式时,应进行上述运营指标的测试。 33.4.15信号系统应进行连续144h无故障运行测试。 33.4.16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应进行火灾工况防排烟能力模拟 试验。 33.4.17给水与排水系统应进行最大排水能力测试, 33.4.18自动售票系统、站内客运设备和站台屏蔽门系统应通 过设备最大处理能力测试,

验证,确保运营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性能,熟悉故障情况下的处置 流程、处置方法与调整措施。同时应通过现场实际操作验证各系 统功能、操作手册及规章制度的适用性

33.4.21运行图仿真演练江苏常州某18层住宅水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试运行最后20d应按照试运营开通 时列车运行图行车。

33.4.22在行车演练期间,宜穿插多专业联动综合演练,应检

33.4.22在行车演练期间,宜穿插多专业联动综合演

验运营条件下的处置情况及对运营的影响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本标准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 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主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 10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171 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2 1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1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19《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2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2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 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 2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2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26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 28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4 2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99 3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3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50308 3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 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3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35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 3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37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46 3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50496 3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40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578 4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42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 43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 44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

7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72《电气安装用导管配件的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 求》GB/T16316 73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判 GB16899 74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GB/T18574 75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 76 《建筑幕墙》GB/T21086 77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 78 《轨道交通电磁兼容》GB/T24338 7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 80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CJ/1236 8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82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 83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 《地铁限界标准》CJJ/T96 85 《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39 86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范》CJJ183 87 《盾构法开仓及气压作业技术规范》CJ217 88 《挡烟垂壁》GA533 89 《玻镁风管》JC/T646 90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JC1066 91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JG/T161 92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225 93 《钢纤维混凝土》JG/T472 94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95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9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 97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JCT2409-2017 精细陶瓷薄膜结合力测试方法99《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JGJ85 100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101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I111 1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I120 103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 104 《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I319 105 《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 106 《钢轨焊接》TB/T1632 107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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