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36-2020 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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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46-0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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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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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36-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6-036-2020 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5.1.1小区的0.4kV/0.23kV配电系统可采用放射式、树干式、链式或相结 合的供电方式。较大容量的集中负荷,应采用放射式配电。路灯及景观 灯等室外照明灯具的电源,宜分别由专用回路供电 5.1.2配电系统应满足安全、可靠、计量、维修、管理的要求。住宝、动 力、消防及公共设施的配电在本栋建筑内应分别自成系统。 5.1.3低压配电柜或单元总配电箱应根据发展的可能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 或备用空间。 5.1.4建筑物电源进线处应设置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隔离电器或具 有隔离作用的保护电器。 5.1.5电源总进线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报警信号应在低压配电柜或单元 总配电箱上显示,并宜将报警信号送至小区有人值守的消防控制室、安 保值班室。 5.1.6每户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应采用同时断开相线和中 生线的开关电器。 5.1.7小区公共设施用电应设单独配电箱,并设计量表。 5.1.8小区公共设施低压电源接入住宅变配电系统时,应设计量总表,配 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上下级之间应能 协调配合 51 0 右商业的住定楼

5.2.1多层住宅配电系统

1多层住宅低压供电宜以住宅楼(或单元楼、区段)为供电单元,进 线电缆截面不宜大于240mm² 2多层住宅配电系统可采用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单元总配电箱宜安 装在室内。 3多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三相供电,其配电系统宜按下列原则设计: 采用树十式或分区树十式配电系统时,由各层配电小间或层配电箱 可住户分配电箱供电:采用放射式配电系统时,由总配电小间或楼层配 电箱向各住户分配电箱配电。 4垂直干线采用树干式供电时,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应选用带保护功 能的开关电器;采用放射式供电时,楼层配电箱进线可采用隔离电器。 5四层及以下的独栋住宅,可采用放射式供电,当建筑物较多时CJJ/T107-2019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可 安组团设置总配电箱,放射式供电

5.2.2 高层住宅配电系统

1高层住宅低压供电宜以住宅楼(或单元楼、区段)为供电单元,进 线电缆截面不宜大于240mm 2高层住宅配电系统可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供电,单元总配电箱 可设在一层或地下室。当电源由室外理地引入时,单元总配电箱至室外 宜预留不少于1根等管径的备用管。 3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应采用三相供电系统。 4垂直干线采用树于式或分区树干式供电时,楼层配电箱进线开关应 选用带保护功能的开关电器,采用放射式供电时,楼层配电箱进线可采 用隔离电器。 5.2.3电气竖井公共用电电缆宜与其他电缆分开敷设,满足检修维护空间

5.3 低压导体的选择

5.3.1低压导体材料选择: 室外配电干线宜选用铜芯、铜包铝或铝合金电缆等;室内配电干线 可选用铜芯、铜包铝或铝合金电缆、密集母线、预制分支电缆等。 5.3.2低压导体绝缘水平选择: 配电于线的电缆、密集母线绝缘水平不小于1kV,导线绝缘水平不小 于0.5kV。 5.3.3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 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 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充许值。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4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当沿敷设路径各部分的散热条 件各不相同时,电缆载流量应按最不利的部分选取 5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应 不小于表5.3.3的规定。

5.3.1低压导体材料选择

5.3.2低压导体绝缘水平选择:

5.3.3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

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 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充许值。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4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当沿敷设路径各部分的散热条 件各不相同时,电缆载流量应按最不利的部分选取 5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应 不小于表5.3.3的规定。

表5.3.3绝缘导线最小允许截面

5.3.4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m且为一居室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 6mm,照明回路支线不应小于1.5mm,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建 筑面积大于60m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10mm²,照明和插座回路支线不 应小于2.5mm²

6.1.1选择和敷设布线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环境特征、使用要求、用电设 备的分布、敷设条件及所选用电线或电缆的类型等因素确定。 6.1.2布线系统的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外部热源、浸水、灰尘聚集 及腐蚀性或污染物质存在对布线系统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并应防止在敷 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受冲击、振动、电线或电缆自重和建筑物的变形等各 种机械应力作用而带来的损害。 6.1.3金属导管、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刚性塑料导管(槽)及金属线 槽等布线,应采用绝缘电线和电缆。在同一个线槽内有几个回路时,所 有绝缘电线和电缆都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等级。 6.1.4布线用塑料导管、线槽及附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难燃产品 其氧指数不应低于32。 6.1.5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电线导管的最大外径不应大于板厚 的1/3,管线交义处不允许3根管及以上在同一点交义,管线密集部位应提 交结构专业复核楼板强度或进行相应处理。 6.1.6布线用各种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封闭式母线在穿越防火分 区楼板、墙体时,洞口及线槽内等处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6.1.7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布置热 力管道,严禁有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穿越。

6.2.1小区室外电缆线路应与小区内道路、其他专业管线、园林等统一规 划设计。 6.2.2电缆敷设可采用埋地敷设、穿管敷设、电缆沟或以上几种相结合的 敷设方式。 6.2.3采用理地敷设方式时,同一路径电缆不宜超过6根;同一路径敷设 的室外电缆根数为6~12根时,宜采用穿管敷设方式:当同一路径的电缆 根数为12根以上时,宜采用电缆沟布线。 6.2.4位于室外地坪下的电缆进、出口和电缆保护管应采取防水措施 6.2.5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电缆与电 缆、管道、道路、构筑物等之间的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电力工程电缆 设计标准》GB50217有关要求

6.3.1小区室内垂直配电十线可采用穿管敷设或电气竖井内敷设, 6.3.2小区室内水平配电干线可采用穿管、金属线槽、电缆桥架或封闭式 母线等布线方式。 6.3.3由层配电间(箱)引至住户配电箱的水平配电线路可采用穿管、线 槽内敷设等布线方式。 6.3.4居民用电配电干线和公共设施配电干线宜敷设在不同的电缆桥架内。

6.4.1多层建筑宜设置电气竖井,高层建筑应设置电气竖井。 住宅楼每单元宜设置一个配电间,配电间宜设置在地下一层或首层。 当受建筑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配电间时,配电总箱应设置在不易受外界损 伤、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不影响防火安全和不影响环境美观的位置。

6.4.2配电间、电气竖井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进出线的数量、设备 安装、检修、操作等所需空间因素确定。当需进人配电间、电气竖井维 护和操作时,需预留不小于0.8m的操作、维护通道。当利用公共通道作 为检修面积时,电气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其地坪或门槛宜高出 本层地坪0.3m。 6.4.3电气竖井内高压、低压和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应保持不小于 0.3m的间距或采取隔离措施,并且高压线路应设有明显标志。 6.4.4电气竖井内应预留远程抄表系统通信线路钢套管,并与低压电力线 路保持不小于0.1米距离,钢套管应做接地措施。 6.4.5竖井内应敷有接地干线和接地端子,每3层应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 电位联结。

6.5.1各配电间、电表间、电气竖井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 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贴邻,相邻隔墙应 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措施。 6.5.2各配电间、电表间、电气竖井不应设置在所在楼层的低洼和可能积 水的场所。 6.5.3各配电间、电表间、电气竖井应设置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的设施。 6.5.4电气箱体不宜在建筑物的外墙内侧嵌入安装,当受条件限制需嵌人 安装时,箱体预留孔外侧应采取隔热、防水措施。 6.5.5配电间、电表间、竖井的门应为防火门、外开,防火等级由建筑专 业确定。

7.0.1小区应实行一户一表制计量,公共设施用电按建筑单元或楼层计 量,做到住户计量和公共计量分开。公共设施用电计量总表宜设在变配 电所内的低压出线断路器处。 7.0.2抄表系统由智能电度表、信号采集器、网络交换机、信号处理器和 无线通信设备等网络组成。用户应能在无线终端实现购电和用电量实时 查询等功能。 7.0.3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有关规定,通讯协议应对用户开放,允许多家系统接入。 7.0.4建筑内抄表系统宜采用载波、485总线或其他先进的通讯方式。 7.0.54层及以上住宅内宜按楼层设置电表箱。电表之外的抄表设备应单 独设置箱体,并宜设置在首层或中间层。无线通讯设备应设置在网络信 号能够覆盖的地方。 7.0.6电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距地 宜为1.8m;安装在电气竖并内的电能表箱应明装,箱的底边距地不宜低 于1.2m,顶边距地不宜高于2m。安装高度小于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安全 防护措施。 7.0.7三相三线多功能电子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0.5S级,三相四线多功能 电子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0级;单相电子式电能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 2.0级,过载能力不小于6倍。 7.0.8电流互感器专用计量绕组精度等级应达到0.2S级,电压互感器专用 计量绕组精度等级应达到0.2级 7.0.9电表箱应采用适合海南沿海潮湿气候、耐老化、具有一定强度的材 料制作,6表箱及以下板厚不小于1.5mm;7~12表箱板厚不小于2.0mm。

1.1小区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维护应满足现行 行业以及地区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8.2.1电气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应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8.2.2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小区总体规划要求,并与建筑、结构、 给排水、通风空调、弱电、道路和园林专业密切配合。 8.2.3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应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确定供电电源、容量 和继电保护要求等相关要求。 8.2.4电气设计应满足消防、人防和公共安全的要求

和继电保要求等相天要 8.2.4电气设计应满足消防、人防和公共安全的要求。

8.2.4电气设计应满足消防、人防和公共安全的要求。

8.3.1电气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8.3.2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合法手续的施工图文件进行施工,如有变更要 求,应有合法程序。 8.3.3电气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与土建、给排水、通风、消防和人 防等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资料。 8.3.4高压电器的施工、安装及调试应符合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

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等相关标准要求;低压电器的施工、安装 及调试应符合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CB 50254等相关标准要求。

8.4.1工程验收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电企 业等有关部门参加,应按照国家施工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8.4.2竣工验收应以设计图纸和设计单位出具的具有合法程序的变更通知 单为准。

料清单及说明书等资料和文件。 8.4.4电能计量装置验收要求如下: 1电能计量装置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能计量装置验收项目及内容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 程》DL/T448有关规定。 3电表箱箱体满足本标准要求, 4电表及计量用互感器规格、精度与设计一致。 8.4.5电气保护及控制验收要求如下: 1高压系统继电保护符合电网要求。 2低压系统线路保护灵敏度符合设计要求。 3电气设备保护灵敏度满足设计和产品规定要求, 4电气设备起动、运行、故障保护和控制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5电气系统与消防系统联动满足设计要求。 8.4.6变配电系统: 1安装平面与设计图纸一致。 2接地形式与接地电阻达到设计要求。 3耐压试验符合相关规定。

.4.4电能计量装置验收要求如下:

4电器元件,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互感器等的规格和技术参数 符合设计要求。 5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等的规格和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1.7运行维护单位应有缺陷管理制

9.2.1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供配电设施,经产权人同意,移交给供配电管 理企业后,由供配电管理企业承担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责任。 9.2.2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用电由产权人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企业承担运行维 护和更新改造责任。 9.2.3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供配电设施移交给供配电管理企业时,应签订移 交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9.3.1运行维护单位应制定值班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明确值班人员的 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运行维护单位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指令,与电网 调度关系的操作、事故处理等应启用录音设备。 9.3.2应规范交接班管理,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时, 不得交接班。 9.3.3供配电设施的巡视可分为定期巡视和特殊巡视。定期巡视为正常情 况下设施运行状态的检查巡视;特殊巡视为恶劣气候条件下、设备存在 严重缺陷及新设备投运等特殊情况下对设施的巡视检查。 9.3.4巡视检查要根据设施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巡视周期

9.4.1供配电设施投入运行后,应编制试验检测计划,进行预防性试验、 状态检修试验等。 9.4.2试验检测计划应包括时间安排、试验检测内容、试验检测方案和安 全措施等,影响电网正常供电的试验检测计划应报送供电企业,并记 录、汇报试验检测结果。 9.4.3试验检测工作应按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开展 9.4.4供配电设施交接试验按照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 接试验标准》GB50150执行:供配电设施预防性试验按照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执行。

附录A住宅小区高压一次接线范例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 定”或“应按·…·执行”

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a tribution facilities of newresidential district inHainanProvir

3供配电系 3.1一般规定 .41 3.2供电原则 .41 3.4供配电系统 .41 3.5负荷计算 7.42 4高压供电系统及变配电所 .43 4.3高压配电装置、设备选型 .43 4.6电气智能化.. .43 5低压配电 ..44 5.3低压导体的选择 ..44 7电能计量 .45 8设计、施工和验收 .46 8.2 设计 .46 9运行维护 .47 9.1一般规定 47

3.1.1一般居民小区弓人10kV等级电源即可满足使用需求,但考虑到未来 特大型小区规模,在加入电动汽车负荷的情况下,引人35kV及110kV电源 更为经济合理。 3.1.4未来变配电所将逐步实现智能化、无人化,考虑无人值守的情况 下,变配电所也应满足消防、安全对供电系统的要求。

3.2.1通常变配电所不仅对一栋建筑物供电,应充分考虑所有用电负荷的 分布情况,与小区内建筑总体规范协调,在经济节能的角度上,变配电 所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 3.2.2在满足末端电压降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后,得出以下结论。 3.2.3通常供电半径应在250m之内,特殊情况下,满足线路截流量、末端 线路压降、设备起动压降、末端短路时断路器灵敏度的情况下供电半径 可以适当增加,

4.8变压器正常可过载1.11.2倍,过载倍数越高,可过载时间越短, 变压器的使用寿命,变压器负载率不宜超过80%。若电价采用一部制

价,即供电公司不收取基本电费,变压器负载率按最高效率选取最为经 济合理。 3.4.10考虑海南省独特的气候及环境特征,提出此项规定。 3.4.11居民用电与商业用电电价不同,且为了提高居民用电的可靠性 住宅小区配套的商场、商业服务网点等经营场所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分户计量。

3.5.1方案设计阶段可根据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以及用地性质进行负荷估

3.5.1方案设计阶段可根据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以及用地性质进行负荷估 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根据具体负荷的功率及数量详 细计算。

3.5.2夏季及冬季不同时使用的设备,

T/CCMA0059-2018 工程机械产品销售代理合同签约操作指南.pdf4高压供电系统及变配电所

4.3高压配电装置、设备选型

3.1高压柜选用固定柜、中置柜,采用电动机储能操作机构,配备微 电保护。海南省属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器产品或采取改 湿环境的措施。

4.6.1考虑到未来小区将逐步实现智能化、无人化,故对大型小区要求设 电气监控系统,对中、小型小区建议设电气监控系统。 4.6.2此条为对智能仪表的相应要求,

5.3.3本条参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5.3 低压导体的选择

7.0.3未来运行维护单位可能是不同企业,故要求通讯协议应对用户开 放,允许多家系统接人。 7.0.9海南属南方沿海省份,气候潮湿、高温、高盐,普通不锈钢及金属 制品腐蚀老化快,寿命短,推荐使用敷铝锌板或304及以上级别不锈钢等 材料制作。

8.2.4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 进行报装

9.1.1未来售电端放开后,20kV及以下高压部分的管理维护将由单一的电 力企业逐步过渡到多家并存,竞争上岗的局面DL/T 5161.5-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验收,故本章节增加了运行维 护单位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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