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0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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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ACEF 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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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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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 002-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ACEF 00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技术指南.pdf

ICS 13.040.99 Z.25

T/ACEF002202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某合同段(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

削 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组成结构.. 技术要求 性能指标. 监测站房要求 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9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 10自动监测系统技术验收要求, 11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2质量保证...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安装调试检测原始记录表

刚 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组成结构.. 5技术要求 性能指标. 监测站房要求 8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9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 10自动监测系统技术验收要求, 11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1 12质量保证..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OOMS安装调试检测原始记录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恶臭污染物的自动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恶臭排放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站房要求、 安装要求、调试检测、验收要求、日常管理要求和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申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HJ75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905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培保护总局令第28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固定污染源stationarysource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类行业、场所、生产设施、固定设备等,简称固定源。 3.2 恶臭odor 一切刺激嘎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3 臭气浓度odorconcentrat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阈值时的稀释倍数, 3.4 膜辨员techniciantoanalyzeanddistinguishodorstrength 经过专业培训,其嗅觉考试合格的技术人员,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固定污染源stationarysource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类行业、场所、生产设施、固定设备等,简称固定 3.2 恶臭odor 一切刺激嘎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3 臭气浓度odorconcentrat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阈值时的稀释倍数。 3.4 膜辨员techniciantoanalyzeanddistinguishodorstrength 经过专业培训,其嗅觉考试合格的技术人员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恶臭污染物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OOMS。 3.6 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monitoringsystem(C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废气参数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CMS

恶臭自动监测系统由恶臭检测单元、废气参数检测单元、大气压力检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 等组成。系统测量恶臭污染物浓度,同时计算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并通过数据、 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输出参数计算应满足HJ75附录C的要求,

图1污染源恶臭自动监测系统组成

包括样品采样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设备、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

4.2.1样品采样和传输装置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 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采样装置 和安装应不影响仪器测量。一般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OOMS均具备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样品过滤设备和除湿冷凝设备、预稀释设备等;预处理设备的材料和安装应不 影响仪器测量。

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

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

4.2.4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 作状态信息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OOMS,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尾气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置、稀释 零空气预处理装置以及冷凝液排放装置等。采用直接测量方式的,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气幕保护装置和 标气流动等效校准装置等。

图2污染源恶臭自动监测系统流程

a)产品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 b)产品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按钮使用灵活,定位准 用; c)主机面板显示清晰,涂色牢固,字符、标识易于识别,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d)外壳或外罩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防尘、防雨。

c)大气压:(80~106)kPa; d)供电电压:AC(220±22)V,(50±1)Hz。 注:低温、低压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

a)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C,相对湿度≤85%条件下,系统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20M2 b)绝缘强度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85%条件下,系统在1500V(有效值)、50Hz正弦波试验 电压下持续1min,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 c)接地保护 系统应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 防止累计等对系统造成损坏

5.4.1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要求

a)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加热、保温和反吹净化功能。传输管路温度与排气筒温度保持一致,其实际 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b)样品采集装置和传输管线应选用经情性化处理的耐高温、防腐蚀、不吸附、不与恶臭污染物发 生反应的材料,应不影响待测污染物的正常测量。 c)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颗粒物过滤功能。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于更换或清洗的颗粒 物过滤器,过滤器滤料的材质应不吸附并不与恶臭污染物发生反应,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510)um 粒径以上的颗粒物。 d)样本采集装置应具备滤水功能,不能对气体浓度值产生影响。 e)仪器进口样品传输管线内包覆的气体传输管应至少为两根,一根用于样品气体的采集传输,另 根用于标准气体的全程校准;自动监测系统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应具备完成全系统校准的功能要求。 f)采样泵应具备克服烟道负压的足够抽气能力,并且保障采样流量准确可靠、相对稳定。

5.4.2预处理设备要求

5.4.3恶臭分析仪要求

a)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b)具备测量流速、温度、湿度等功能,除监测臭气浓度值外,还可监测不少于2种恶臭物质浓度; c)内置长寿命的电驱震动泵; d)具备自动清洗功能; e)内置温度调节器; f)数据自动存储,断电后自动恢复; g)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到控制室,

5.4.4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要求

a)应显示和记录超出其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至少10%的数据值。当测量结果超过零点以下和量 以上10%时,数据记录存储其最小或最大值保持不变; b)应具备显示、设置系统时间和时间标签功能,数据为设置时段的平均值; c)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具备查询历史数据的功能,并能以报表或报告形式输出; d)具备数字信号输出功能; e)具有中文数据采集、记录、处理和控制软件: f)仪器掉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可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开始工作

5.4.5辅助设备要求

a)自动监测系统尾气排放管路应规范敷设,防止排放尾气污染周围环境; b)当室外环境温度低于0℃时,自动监测系统尾气排放管应配套加热或伴热装置,确保排放尾气 中的水分不结冰,不会造成尾气排放管堵塞和排气不畅; c)自动监测系统应配备定期反吹装置,用以定期对样品采集装置等其它测量部件进行反吹,避免 出现由于颗粒物等累积造成的堵塞状况。反吹过程应对自动监测系统测量不会产生影响: d)具备稀释采样系统的自动监测系统,其稀释零空气必须配备完备的气体预处理系统,主要包括 气体的过滤、除水、除油、除味等环节; e)自动监测系统机柜内部气体管路以及电路、数据传输线路等应规范敷设,同类管路应尽可能集 中汇总设置;不同类型的管路或不同作用、方向的管路应采用明确标识加以区分;各种走线应安全合理, 便于查找维护维修; f)自动监测系统机柜内应具备良好的散热装置,确保机柜内的温度符合仪器正常工作温度;应配 备照明设备,便干日常维护和检查

5.4.6校准功能要求

a)自动监测系统应能用手动或自动方式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 b)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应具备固定的和便于操作的标准气体全系统校准功能;即能够完成从样 品采集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设备和分析仪器的全系统校准

6.1测量范围和显示浓度

6.2恶臭自动监测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a)零点漂移 24小时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土5%。 b)示值误差 用低、中、高浓度的标准气体检查时,自动监测系统测定值与参考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满量程的 ±5%。 c)响应时间 用不小于量程的80%的高浓度标准气体检查时,T90≤300s。 d重复性 用不小于量程的80%的高浓度的标准气体检查时,连续测量至少6次相对标准偏差不超过15% e)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最小无人值守时间) 时间≥168小时。 f)相对准确度 使用经认可的参比测试方法,臭气浓度参考GB/T14675,参比测试值与自动监测系统数值的相 对准确度≤35%。

6.3流速自动监测仪主要技术指标

主续测量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参照HJ76中的规

6.4温度自动监测仪主要技术指标

5湿度自动监测仪主要报

8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参照HJ75中的规定。

参照 HJ75 中的规定。

9自动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

OOMS在现场安装运行以后,在接受验收前,应进行技术性能指标的调试检测,调试检测方法参 考附录A。调试检测的技术指标包括: a)OOMS漂移、量程漂移; b)OOMS的示值误差; c)OOMS的系统响应时间; d)OOMS的准确度; e)流速OOMS速度场系数; f)流速OOMS速度场系数精密度; g)温度OOMS准确度; h)湿度OOMS准确度

10自动监测系统技术验收要求

固定污染源废气OOMS在完成安装、调试检测并符合下列要求后,可组织实施技术验收工作。 a)OOMS的安装位置及手工采样位置应符合本标准8.1的要求; b)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信协议均应符合HJ/T212的要求,并提供一个月内数据采集和传输自检 报告,报告应对数据传输标准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 c)根据要求进行了72h的调试检测,并提供调试检测合格报告及调试检测结果数据: d)调试检测后至少稳定运行7d。

丽日花园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0.2 技术指标验收

10.2.1 一般要求

a)技术指标验收包括OOMS技术指标验收; b)验收时间由排污单位与验收单位协商决定; c)现场验收期间,生产设备应正常且稳定运行,可通过调节固定污染源废气净化设备从而达到某 排放状况,该状况在测试期间应保持稳定; d)日常运行中更换OOMS分析仪表或变动OOMS取样点位时,应分别满足相关要求,并进行再

a)技术指标验收包括OOMS技术指标验收; b)验收时间由排污单位与验收单位协商决定; c)现场验收期间,生产设备应正常且稳定运行,可通过调节固定污染源废气净化设备从而达到某 排放状况,该状况在测试期间应保持稳定; d)日常运行中更换OOMS分析仪表或变动OOMS取样点位时,应分别满足相关要求,并进行再

次验收; e)安装了双量程或多量程的,验收时应对各个量程进行检测,均满足本方法要求视为检测合格; f)现场验收时必须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标准样品GB/T 36621-2018 智慧城市 信息技术运营指南,较低浓度的标准气体可以使用高浓度的标准气 体采用等比例稀释方法获得,等比例稀释装置的精密度在1%以内。标准气体要求贮存在铝或不锈钢瓶 中,不确定度不超过土2%; g)当对全系统进行零点校准和量程校准、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检测时,零气和标准气体应 通过预设管线输送至采样探头处,经由样品 到站房,经过全套预处理设施后进入气体分析仪

OOMS技术指标验收包括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示值误差、系统响应时间、相对准确度、重复性 等技术指标的验收。现场验收时,先做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验收测试,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可不 再继续开展其余项目验收。 注:通入零气和标气时,均应通过OOMS系统,不得直接通入气体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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