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961-2014 家用电梯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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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961-2014 家用电梯检验规范

5.4.5.1每一轿厢地坎下均应装设护脚板,其宽度应等于相应层站入口的整个净宽度。 部分以下应成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不小于60°,该斜面在水平面上的 小T·20mm

4.5.2护脚板的垂直防护高度不应小于0.75m,该高度从轿厢地坎(地板面)开始测量。当符合以 条件时,护脚板的垂直高度可减小到开锁区域高度的一半: a)仅能从顶层和底层层站借助于一个符合规定的三角钥匙将层门打开; b)在开锁区域外从轿厢内不能打开层门; c)当最大可能的上越程时,护脚板垂直部分的下边沿与顶层层门地坎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大于 150mm; d)底坑深度不大干0.50m

5. 4. 6载荷控制

轿厢应设有载荷控制装置,在轿厢发生超载情况下,防止正常启动。当载荷大于额定载重量的110% 时认为超载。在超载情况下,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通过轿厢上的听觉和(或)视觉信号通知使用人员。 b)门应保持打开状态或在开锁区域内能够打开。

5.4.7.1轿门应是无孔的水平滑动门、折叠门或铰链门,轿门不应向层站入口方向打开。 5.4.7.2除门运行所需间隙外,轿门关闭后,轿门应将轿厢入口完全封闭,面对轿厢的表面应由连续 坚硬平滑的垂直无孔表面构成。 5.4.7.3从层站应能用钥匙打开轿门。 5.4.7.4如果层门有视窗DB34/T 3174-2018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再生技术规程,则轿门也应设视窗。若轿门是自动门且当轿厢停在层站平层位置时,轿门 保持在开启位置,则轿门可不设视窗。

5.4.7.1轿门应是无孔的水平滑动门、折叠门或铰链门,轿门不应向层站入口方向打开 5.4.7.2除门运行所需间隙外,轿门关闭后,轿门应将轿厢入口完全封闭,面对轿厢的 坚硬平滑的垂直无孔表面构成。

5.4.7.3从层站应能用钥匙打开轿门。 5.4.7.4如果层门有视窗,则轿门也应设视窗。若轿门是自动门且当轿厢停在层站平层 保持在开启位置,则轿门可不设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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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5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装置

5.4.7.5.1如果轿门(或多扇轿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能启动电梯或保 持电梯继续运行(液压式家用电梯的电气防沉降除外),但可以进行轿厢运行的预备操作。 5.4.7.5.2每个轿门均应设有证实其闭合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5.4.7.5.3如果轿门需要上锁,该门锁装置的设计和操作应采用与层门门锁装置相类似的结构。

5. 4. 7.6 机械连接的多扇滑动门

5.4.7.6.1如果滑动门由数个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允许把证实轿门闭合位置日

a)一个门扇上(对重叠式门为快门扇);或 b)如果门的驱动元件与门扇之间是直接机械连接,则在门的驱动元件上。 对于重叠式伸缩门,如果通过钩住在关闭位置的其他门扇而锁紧单个门扇就能防止其他门扇打开, 则允许只锁紧这一个门扇。 5.4.7.6.2对于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门扇组成的滑动轿门,允许把验证轿门闭合位置的装置安装在 个门扇上,条件是: a)该门扇不是被驱动门扇;且 b)被驱动门扇与门的驱动元件间是直接机械连接的。 5.4.7.7对于手动操作的轿门,应仅在轿厢位于开锁区域内时才能从轿厢内打开轿门,且在手柄处打 开轿门所需要的力不应超过40N。 5.4.7.8轿门未锁住时,电梯应停止运行且不能启动。 5.4.7.9动力驱动的水平自动滑动门,在关门行程开始的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应大于150N。阻 止折叠门开启的力不应大于150N,这个力的测量应在门处于下列折叠位置时进行,即:折叠门扇的相 邻外缘间距或与等效件(如门框)距离为100mm时进行。 5.4.7.10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在关闭过程中,乘客通过入口时被门扇撞击或即将被门扇撞击,一个保护 装置应自动地使门重新开启。此保护装置的作用可在每个主动门扇最后50mm的行程中被消除。 5.4.7.11如果家用电梯未设置轿门,则应在轿厢内装设保护装置(如:光幕),该保护装置应满足下 列要求: a) 距轿厢地坎外边缘不小于50mm但不大于75mm,且与轿厢地坎垂直; b) 至少在距轿厢地坎6mm土5mm到1.80m高度范围内起作用。如果采用光电感应装置,则用一根 直径为50mm的直棒以任何角度插入应能使该装置起作用; C) 该装置的动作应使供电断开并停止轿厢运行。这应借助于以下方式实现: 1 采用符合5.6.4的电气安全装置,或; 2) 采用至少二套独立的装置。 d)该装置动作过程中有声觉和视觉信号提醒使用人员。

添厢与面对轿厢入口井道壁之间及部件之间的

5.4.8.1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并道壁之间

5.4.8.1.1.1并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15m。 5.4.8.1.1.2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m,但是: a)对丁动力操纵的轿门,不应大于35mm; b)对丁手动轿门,不应人丁25mm。 5.4.8.1.2轿门与关闭后层门的水平距离,或各门之间在整个正常操作期间的通行距离,不应大于 0.12m。 5.4.8.1.3如果家用电梯使用了铰链式层门和折叠式轿门,则在关闭后门之间的任何间隙内都不能放 下一个直径为150mm的球。 5.4.8.1.4对丁无轿门的家用电梯,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并道壁应满足下列条件: 5.4.8.1.4.1并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和入口框架立柱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在10mm~20mm范用内。 5.4.8.1.4.2如果轿厢入口高度小于2.50m,并道内表面与轿厢入口的框架上梁之间的水平距离应在 10mm70mm范围内,此间距不允许在轿厢入门采川活动装暨米满足

5. 4. 8. 2部件之间

5.4.8.2.1除操纵装置与对应的被操纵装置外,运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应有不小于20mm的水平运行 间隙。 5.4.8.2.2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之间应有不小于50mm的水平距离

5.4.8.2.1除操纵装置与对应的被操纵装置外,运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应有不小于20mm的水平运行 间隙。 5.4.8.2.2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之间应有不小于50mm的水平距离,

5.5.1层站指示和操作装置

5.5.1.1轿厢在此指示

5.5.1.2手动操作的

手动操作的层门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a)靠持续作用力才能打开层门及保持层门打开,当作用力取消后,层门应自动关闭; b)轿厢到达层站在手柄处打开层门所需要的力不应超过40N。

5.5.1.3动力操作的层门

5.5.1.3.1动力驱动的水平自动滑动门,在关门行程开始的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应大于150N。 阻止折叠门开启的力不应大于150N,这个力的测量应在门处于下列折叠位置时进行,即:折叠门扇的 相邻外缘间距或与等效件(如门框)距离为100mm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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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3.2动力驱动的自动层门在关闭过程中, 工时微 扇撞击或即将被门扇撞击,一个 保护装置应自动地使门重新开启。此保护 个主动门扇最后50mm的行程中被消除。

5.5.1.3.3动力驱动的自动门的关闭

5.5.1.3.4正常操作中,若电梯轿厢没有运行指令,则根据在用电梯客流量所确定的必要的一段时间 后,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应关闭。

5.5.2层门高度和宽度

5. 5. 2. 1层门入口净高度

1.1除5.5.2.1.2外,层门入口净高度不应小于2m。 .2对于在用建筑,入口的最小净高度可适当减小至建筑物所允许的最大值,但不应 当高度小于2m时,轿厢内和层站上应给出适当的警告,

5. 5. 2. 2 层门宽度

,5.2.2.1层门入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60m。如果使用轮椅车,层门入口的净宽度不应小 .5.2.2.2层们入口净宽度比轿厢入口净宽度在任一侧的超出部分均不应大于50mm。

5. 5.3. 1内表面

对于无轿门的家用电梯,层门内表面应满足下列要求: a)由连续坚硬平滑的垂直无孔表面构成: b)1 任何凹进或凸出不应超过3mm[除c)外],对于超过1.5mm的凹进或凸出,与垂直面倒角应不 大于15°; ) 如果层门装设把手,应为嵌入式。对于无轿门电梯,把手及其与层门联接部位还应避免轿厢运 行时对轿内人员产生剪切危险。

5. 5.3. 2 内表面与并道壁

于无轿门的家用电梯,层门关闭时,层门内表面应与其封闭的井道内表面平齐,且应 3.1的规定。

玻璃尺寸大于5.4.1.1所述的玻璃门,应使用夹层玻璃,应按GB7588一2003附录J表J2选用或 能承受附录J所述的冲击摆试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5.5.3.3.2玻璃门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应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5.5.3.3.3玻璃门扇上应有永久性的标记: a)供应商名称或商标: b)玻璃的型式; c)厚度。 5.5.3.3.4为了避免拖曳孩子的手,对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玻璃门,若玻璃尺寸大于5.5.1.1的 规定,应采取使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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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小手和玻璃之间的摩擦系数; b) 使玻璃不透明部分高度达1.10m; c)感知手指的出现; d)其他等效的方法。

5. 5. 3. 4层门间隙

层门关闭后,层门与门框立柱、门、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如果有凹进,间隙从 量。

5.5.4层门锁紧与关闭

哪),你物阳该 域内停止或停层。开锁区域不应超出层站地平面上下0.10m。 5.5.4.2在层门打开状态下,家用电梯应不能启动或继续运行(液压式家用电梯的电气防沉降除外) 5.5.4.3轿厢运行前应将层门有效地锁紧在闭合位置上,但层门锁紧前,可以进行轿厢运行的预备操 作。 5.5.4.4层门的锁紧状态应由一个符合5.6.4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锁紧元件应至少啮合7m 后,用来证实的安全触点才能闭合。 5.5.4.5应通过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实现锁紧动作和保持锁紧位置,弹簧是带导向的压缩弹簧 并且在开锁时,弹簧不会被压并圈。 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如果锁紧元件是通过永久磁铁保持其锁紧位置,则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如加热或冲击)不应使其失 效。 5.5.4.6证实门扇锁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的元件,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应 能防止误动作,必要时可以调节。 5.5.4.7锁紧元件的啮合应满足在沿着开门方向作用300N力的情况下,不应降低锁紧的有效性。 5.5.4.8门锁应能承受一个沿开门方向,并作用在锁高度处的最小为下述规定值的力,而无永久变形: a)在滑动门的情况下为1000N; b)在铰链门的情况下,在锁销上为3000N。 5.5.4.9锁紧应位于或接近门的垂直关闭边缘。即使在门发生下垂的情况下,也应继续保持正常功能 5.5.4.10门锁装置应设置成:在正常使用中,从井道外和轿厢内是不可接近的,且应防止故意的误用, 应容易对工作部件进行检查,如:通过观察板。 5.5.4.11每个层门应设有符合5.6.4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它的关闭位置,从而满足5.4.4.2 所提出的要求。在与轿门联动的水平滑动层门的情况下,如果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是依赖层门的有 效关闭,则该装置同时可作为证实层门关闭的装置。 5.5.4.12在铰链式层门的情况下,此装置应装于门的关闭边缘处或装在验证层门关闭状态的机械装置 上。 5.5.4.13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允许:

a)证实层门闭合位置和证实层门锁紧状态的装置装在一个门扇上; b)若仅锁紧一扇门,则应采用钩住重叠式门的其他门扇的关闭方法,使该单一门扇的锁紧能防止 其他门扇的打开。

合5.6.4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

5. 5. 5 紧急开锁

该钥匙应由业主交给负责救援的部门或人员。钥匙应带有书面说明,详述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以防 止开锁后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而可能引起的事故。 在一次紧急开锁操作后,当层门重新闭合时,其门锁装置不应保持开锁位置。 5.5.5.2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层门无论因为何种原因而开启,则 应有一种装置(重锤或弹簧)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5.5.5.3对于液压式家用电梯,如果采用电力驱动的层门,且未设置棘爪装置将轿厢保持在层站位置 在失电的情况下,则也应有一种装置 (重键或弹贵)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5.6电气安装和电气设备

5.6.1主开关、照明和插座

流的能力,且不应切断下列电路供电: a)与家用电梯有关的任何照明: b)为维护而设置的电源插座: c)报警装置。 5.6.1.2与电梯有关的照明和插座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开。照明和插座电源应有一个设置在 主开关附近的开关控制。插座电源可采用2P+PE型250V直接供电或以安全电压供电。 5.6.1.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 能够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5.6.1.4每台家用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易于识别,且能方便、迅速地接近主开关的操作机构。 5.6.1.5当液压驱动家用电梯具备电气防沉降系统时,应当在主开关或近旁标识“当轿厢停靠在最低 层站时才允许断开此开关”。

5.6.2电气安装的绝缘电阻

电导体与地之间测量。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按

5.6.3驱动主机和制动器

5.6.3.1电动机运行的保护

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有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当对家用电梯电动机过载的检测是基于电动机绕组的温升时,如果装设温度监控装置的电气设备的 温度超过了其设计温度,家用电梯不应再继续运行,此时轿厢应停在层站,以便乘客能离开轿厢,该家 用电梯应在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

对丁液压式家用电梯,液压系统油温监控装置功能应当可靠,当液压系统液压油的油温超过预定值 时,液压式家用电梯不应再继续运行,此时轿厢应停在层站,以便乘客能离开轿厢,该液压式家用电梯 应在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上行送行

6.3.2.1电引式家用电梯的电动机运转时间!

电引式家用电梯应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 在停止状态: a)当启动家用电梯时,引机不转: b)轿厢或对重向下运动时由于障得物而停住,导致曳引绳在引轮上打滑。 c)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不人于下列两个时间值的较小值时起作用;45s或家用电梯运行全 程的时间再加上10s。若运行全程的时间小于10s,则最小值为20s。 恢复正常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恢复断开的电源后,曳引机无需保持在停止位置。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不应影响到轿厢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

6.3.2.2液压式家用电梯的电动机运转时间

液压式家用电梯应设有使电动机失电的运转时间限制器,当启动家用电梯时如果电动机不转,该时 间限制器应使电动机保持在失电状态。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不大于下列两个时间值的较小值时起作用;45s或载有额定载重量的家 用电梯运行全程的时间再加上10s。若运行全程的时间小于10s,则最小值为20s。 淡复正常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恢复断开的电源后,更引机无需保特在停止位置。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即使在触发的情况下,不应妨碍检修运行和电气防沉降系统工作

5.6.3.3电梯驱动主机供电的控制

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 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 防止轿厢再运行。 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应采用下述方法中的一种: a)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电流; b)由一个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和检验电流流动阻 断情况的监控装督组成的系统。

5. 6. 3. 4 制动器供电的控制

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 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 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5.6.4电气安全装置

电气安全装置应符合GB7588的规定。

5.6.5电气故障的防护

5. 6. 5. 1 通用要求

电气故障的防护应符合GB7588的规定

5.6.5.2安全回路的接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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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梯电气安全回路应有接地保护,接地保护的设置应符合GB7588的规定。

及带电部件。 5.6.6.2用于控制轿厢运行的控制装置应依赖于自动或持续压运行。 5.6.6.3对于封闭井道的家用电梯,轿厢的操作应优先于层站操作。 5.6.6.4当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在家用电梯启动之前,应至少有1s的延迟: a)从另外的层站呼梯; b)所停层站的层门关闭; c)停止和在任一方向上的再启动。

5.6.6.5停止装置

5.1家用电梯应设置停止装置,用于停止家用电梯并使家用电梯包括动力驱动的门保持在 态。停止装置应设置在

的状态。停止装置应设置在: a)底坑; b)设备柜: c)轿顶,该装置距维修和检查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该装置也可利用紧邻入口的检 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的停止装置,但该停止装置也应在距维修和检查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 近位置; d)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e)无轿门或非动力驱动轿门的家用电梯轿厢内。 6.6.5.2停止装置应由符合5.6.4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组成。停止装置应为双稳态,误动作不能使 用电梯恢复运行。该装置应清楚可见、可接近且易于操作,但应防止意外操作。

5. 6. 6. 6 极限开关

5.6.6.6.1家用电梯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轿厢端站时起作用且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 对于液压式家用电梯,设置在相应于轿厢行程上极限的柱塞位置处,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 轿厢上端站时起作用且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 5.6.6.6.2极限开关应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 其动作状态。 对于借助于柱塞缓冲停止限制行程极限的液压式家用电梯,极限开关应在柱塞缓冲停止之前起作 用,当柱塞位于缓冲停止范围内,极限开关应保持其动作状态。

5. 6. 6. 6.3 动作方式

5.6.6.6.3.1止常运行时的上端站停止开关和极限开关应分别设置。 5.6.6.6.3.2液压式家用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由下述方式实现: a)对于直接作用式液压式家用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直接利用轿厢或柱塞的作用; b)对于间接作用式液压式家用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直接利用柱塞的作用。 5.6.6.6.3.3曳引式家用电梯,极限开关的动作应直接利用处于并道顶部和底部的轿厢的作用。

5. 6. 6. 6. 4 作用方式

5.6.6.6.4.1极限开关应是符合5.6.4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极限开关动作时,应使驱动主机停止 运转并保持停止状态。 5.6.6.6.4.2液压式家用电梯极限开关动作后,当轿厢离开其作用区域时,极限开关应白动闭合,但 是,即使轿厢因沉降离开动作区域,仅靠响应轿内和层站呼梯信号应不可能使轿厢运行。 5.6.6.6.4.3极限开关的动作应防止家用电梯在任一方向的进一步运行;极限开关动作后,家用电梯 应不能白动恢复运行,

5. 6. 7. 1正常运行

5.6.7.2检修运行

6.7.3紧急电动运行

当设置紧急电动运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设置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的紧急电动运行开关,该开关及其操纵按钮应设置在并道外且在 使用时易于直接观察电梯驱动主机的地方。 b)由持续掀压具有防止误操作保护的按钮控制轿厢运行。 C 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操作后,除由该开关控制外,应防止轿厢的一切运行。检修运行一旦实施, 则紧急电动运行应失效。 d 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本身或通过另一个符合要求的电气开关应使下列电气装置失效: 1)主悬挂绳/链松弛开关; 2) 轿厢内的紧急停止装置(如果有); 3) 安全钳上的电气开关和限速器上的电气开关 4)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的电气开关(如果有); 5)极限开关。

e)运行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

5.6.7.4液压式家用电梯的电气防沉降运行

5.6.8紧急报警装置与紧急照明电源

5.7.1钢丝绳电引条件试验

a)轿厢装载至125%额定载荷的情况下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 b)应保证在任何紧急制动的状态下,不管轿厢内是空载还是满载,其减速度的值不能超过缓冲器 作用时减速度的值。 C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电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5.7.2平衡系数试验

5. 7. 4 制动系统试验

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引机停止运车 可靠制停。在上述情况下,轿厢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

150%的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试验,不应出现

所有标识应清晰易懂显示正确,且具有永久性。

家用电梯交付使用前,应由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应完成和保存测试和检查的文件,检 验项目见A.3。

NB/T 35111-2018 水电工程渣场设计规范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方可判为合格

A.3.2工作区域及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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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并道及相关设备

A.3.4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悬挂装置及旋转部件防

GB/T 41825-2022 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业务管理规范A. 3.6轿门与层门

A. 3. 7 试验

A. 3. 7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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