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程》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程》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9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13689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程》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程》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院内试行由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编写的《建设工 程规划监督测量工测量成果抽检指导书》,由不同检 查员对不同部门生产的成果依据指导书进行检查或验收

院内试行由测绘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组织编写的《建设工 程规划监督测量竣工测量成果抽检指导书》,由不同检 查员对不同部门生产的成果依据指导书进行检查或验收 自2015年,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的技 术方案依据《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竣工测量成果抽检 指导书》编写,对规划核验测量成果进行检查,为标准 的制定提供了可靠的试验验证

自2015年,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的技 术方案依据《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测量竣工测量成果抽检 指导书》编写,对规划核验测量成果进行检查XJJ 117-2021 现浇混凝土夹芯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pdf,为标准 的制定提供了可靠的试验验证

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 量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

为地方测绘行业质量管理提供 标准支持; 保证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 果的质量。

>3.0.1检查验收依据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划文件、技术设计 和合同类文件等。 本条说明: 规划文件一般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等文件 其中附图应加盖许可证附图专用章。检查验收中不对项自设计或技术设计的编写做 硬性规定。合同类文件是指测绘任务书、合同书和委托验收等文件

>3.0.3检查验收方法可采用比对分析、核查分析和实地检测三种方法,检查验 收的方式可采取计算机自动检查、计算机辅助检查和人工检查等方式 本条说明: 比对分析是指通过重新计算,检查被检成果精度指标的符合性。重新计算采用的 方法及各项精度指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本条说明(续): 核查分析是指核查观测数据资料、数据处理资料,确认观测数据、起算数据的 正确性,检查计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对照相关技术要求(合同、技术设计书 技术标准),对成果图(表)、技术总结、检查报告等样本资料进行检查。 实地检测是指以不低于被检成果原测精度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外业实地对抽查 样本单位成果进行检测。检测时,将所采集的样本数据与被检成果的相应数据 生行比较。

>3.0.4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应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成果应依次通过测绘单位的过程检查、最终检查和项自管理单位组织的 验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的验收; 2各级检查验收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应省略、代替或巅倒顺序; 3最终检查应审核过程检查记录,并进行质量评定,检查工作完成后宜编 制检查报告; 4验收应审核最终检查记录,并进行质量评定,验收工作完成后应编制检 验报告。

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应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并应符

4.1.2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应包括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 4.1.3过程检查应采用全数检查;最终检查应采用内业全数检查,涉及野外 检查的可采用抽样检查,抽检比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本条说明:野外检查抽检比例可根据工程规模以及内业检查中发现的题确定 4.1.5成果检查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工程测量技 术规程》DB11/T339或技术设计的规定

>4.2.1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使用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检查项 三级质量模型,以检查项为核心评定成果质量。质量元素应包括数据质量、图 形质量和资料质量。 >4.2.2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的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权重、检 查项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本条说明: 成果检查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扩充或调整,比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竣工 量地形图或三维模型成果有特殊要求的,应将特殊要求加入对应的检查项

表4.2.2 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权重、检查项和检查方法表

表4.2.2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权重、检查项和检查方法表(续)

GB/T 50597-2019 纺织工程常用术语、计量单位及符号标准4.2.2 质量元素、质量子元素、权重、检查项和检查方法表(续)

表4.2.3成果质量错漏分类表

表4.2.3成果质量错漏分类表

表4.2.3成果质量错漏分类表(续)

DB34/T 3080-2018 大型泵站机组状态在线监测系统设计规范表4.2.3成果质量错漏分类表(续)

74.3.1 数学精度的检查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部分) 1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与规划文件一致 4验测点坐标、四至距离、建(构)筑物高度、建(构)筑物面积的测量精 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设计的要求; 6工测量地形图地物点的平面绝对位置和相对位置中误差应满足现行北京 市地方标准《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B11/T 339的规定 10三维模型成果的平面精度和高程精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三维建模 支术规范》CJ/T157的规定或技术设计的要求,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