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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山水绿城北区监理实施细则《银光山水绿城北区监理实施细则》是针对银光山水绿城北区建设项目制定的监理工作指导文件,旨在规范工程监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该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涵盖了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多个专业监理内容。
细则明确了监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强调事前预控、事中检查与事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及重要材料进场等环节设定了旁站监理与见证取样制度,确保施工各环节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此外,细则还对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控制、投资管理及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力求通过科学化、制度化的监理手段,提升项目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4)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某20mw高炉煤气发电工程控制及直流系统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倾斜角不得大于450。
11、探测器底座应固定牢固,其导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3)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 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1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安装应牢固,并不得倾斜;外接导线应留有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端部有明显标志。
1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牢固可靠;
(2)各回路电缆排列整齐,线号清楚,绑扎成束,端子号相对应,字迹清晰;
(3)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应留有不少于20cm的余量。
1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15、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16、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蕊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消防控制室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专用接地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其线蕊截面不小于16㎜2,由消控室接地极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线,线蕊截面面积不小于4㎜2;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三)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控制:
1、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督检测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灭火器输送管道附件必须有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2、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贮存容器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没有防护堵、盖,且封密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窗封面无损伤。
4、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剂贮存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2)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器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
5、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各类阀门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的设计工作压力;
(2)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定时间不应少于1min,在稳定期间目测试件应无变形;
(3)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度验后进行。加压介质可为空气或氮气。试验时宜将系统组件浸入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4)系统组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
6、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阀驱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2)、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
(3)、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7、贮存器上的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
8、贮存容器、集流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固,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正面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
9、采用钢管制作的集流管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10、集流管和输送管道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在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每个防护区的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11、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且在其上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12、拉索或手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索除必须外露部分外,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保护;
(2)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必须固定牢固;
13、气动驱动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布置应横平竖直,平行管道与交叉管道之间的间距应保持一致;
(2)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且间距不宜大于0.6m;
(3)平行管道宜采用管夹固定,且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增设一个管夹。
14、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已镀锌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个别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
15、管道末端喷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其间距不应大于500mm,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垂直与水平方向至少各应安装一个防晃支架,穿过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支、吊架之间的最大间距
16、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度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不宜进行水压试验的保护区,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且为水压力的0.8倍,试验前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强度试验以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检查各管道连接处有无明显渗漏,目测管道有无变形。
17、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压严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
18、喷嘴安装时应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和喷嘴方向,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控制:
1、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等主要设备应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子及管件等具有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该系统和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4)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包封良好;
(5)铭牌清晰、牢固。
3、管子及管件在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2)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4、每个泡沫泵站应抽查一个储罐,若不合格,应逐个试验。
5、压力泡沫液储罐的支架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宜拆卸或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
6、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坐标及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0mm;其连接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必须严密;压力表与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7、泡沫喷头在安装前应先检查其规格、型号、数量并经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安装应牢固、规整,不得拆卸或损坏其喷头上的附件。
8、顶喷式泡沫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上部,并应垂直向下,其坐标及标高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水平式喷头应在侧面并应对准被保护物,其距离允许偏差为±20mm;弹射式泡沫喷头应在被保护物的下方,并应在地面以下,未喷射泡沫时,其顶部应低于地面10~15mm。
9、内燃机排气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循环水系统及空调系统改造施工方案,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同直径的钢管连接后通向室外。
10、泡沫混合液管道和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管安装时,其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002;
(2)立管与水平管道连接的金属软管安装时,不得损坏其不锈钢编织网;
(3)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埋地安装的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抹灰工程施工安全交底(表格),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得损坏防腐层;埋地安装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12、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当采用室内消火栓或消火栓箱时,栓口应朝外或面向通道,其坐标及标高的允许偏差为±20mm。
13、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罐体与支座接触部位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加强防腐层的作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