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1036-2015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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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H/T 103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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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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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 1036-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H/T 1036-2015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

GTCC-003-2018 钢轨焊接接头-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即音 引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分类代码 符号表达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管线要素大、中、小分类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 附录C(规范性附录) 管线要素通用符号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管线要素线型图例·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管线要素色值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

本标准规定了管线要素分类原 标识和表示数字形式的管线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管线图的源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923一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20257(所有部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分类代码与已有的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代码唯一

分类体系选择各要素最稳定的特征和属性作为分类依据,能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重大变更

3.2.1要素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在GB/T13923一2006附录A中大类“管线”之下进行详细的分类。 3.2.2要素分类采用或扩充GB/T139232006附录A中“管线”的中类,将其作为本标准的大类。 3.2.3要素分类按功能或用途及其从属关系划分出本标准的中类、小类和子类。 3.2.4 要素大类包括长输输电管线,长输通信管线,长输油、气、水输送主管道和城市管线。 3.2.5 要素中类、小类在相应要素大类、中类基础上按照具体用途或功能划分,具体见附录A。 3.2.6 要素子类在相应要素小类下,按类型、用途或功能等划分,具体见附录B。 3.2.7要素大类、中类不得重新定义和扩充;小类、子类不得重新定义,根据需要可进行扩充

要素代码采用7位十进制数字码编码,从高到低依次分别是基础地理信息码1位,大类码1位 码1位、小类码2位、子类码2位。管线要素代码结构见图1

3.3.2管线要素分类的大类、中类和小类分别编制代码,见附录A 3.3.3管线要素分类的子类为要素实体,表示对应的要素。 3.3.4管线要素分类代码见附录B

3.4分类代码扩充原则

图1管线要素代码结构

3.4.1当附录B提供的要素及其代码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按3.2、3.3的原则扩充,但码位不应扩充。 3.4.2要素的扩充应在同级分类基础上逐级进行,扩充的下级类应能归人相应的上级类中,同时应在 相关数据中说明。 3.4.3扩充类型与代码应符合 3.3的规定

编绘管线图应使用附录C中的符号,未给出符号的要素可按地形图图式的符号样式绘制,参见 GB/T20257。 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值以毫米(mm)为单位。 符号旁只标一个尺寸值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值用“×”相连的,第一 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几个尺寸值用“十”相连的,每 个数字表示构成符号的各部分的尺寸值。线状符号一端的数字指其线段的粗度。 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有具体标明的,均以附录C、附录D的规定为准; 设有标明的情况下,线划粗为0.2mm,点的直径为0.15mm,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0.3mm,非垂 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45°或60°,采用“/”标明角度的按标明角度执行 符号在管线图中采用红、绿、蓝(RGB)三色,按附录E的规定色值进行设色

点状符号的定位点见附录C2019甬DX-09《宁波市全装修住宅设计技术细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a)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中心:

b)宽底符号,定位点在其底线中心; c)为夹角、直角的符号,定位点在夹角、直角的顶点; d)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定位点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线状符号应以基本线划加文字注记进行表达。 线状符号要素线型见附录D。

面状符号应以基本线划加普染进行表达

GTCC-012-2019 机车有箍车轮轮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管线要素大、中、小分类

表A.1给出了管线要素的大类、中类、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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