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1037-2015 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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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H/T 1037-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3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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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T 1037-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H/T 1037-2015 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管线信息编码、管线数据分层、管线数据结构、管线 数据检查、管线数据库建立、管线信息系统设计及安全保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管线基础信息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21063.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GB/T2223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9806 信息技术地下管线数据交换技术要求 CH/T1033 管线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CH/T1035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验收测试规程 CH/T1036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 CH/T9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CH/T 9017 三姓折通值直猫荆数报医插罐

5.4.6管线数据应保证现势性,其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位置精度和属性精度应符合CH 的相关规定。

5.5管线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设计原则

SJG 55-2019 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管线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设计应遵循规范、实用、安全、高效的原则。

管线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设计应遵循规范、实用、安全、高效的原则

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在管线信息编码、管线数据分层、管线数据结构设计的基础上,建立管线数 设计管线信息系统,其流程见图1

图1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流程

管线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应包括输人、编辑、存储、查询统计、分析、更新、输出,以及管线规划设下 事故分析、管线专题图制作、三维显示等功能。

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应进行数据 线数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GB/T22239的相关规定

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其他要求如下: a 管线信息系统应根据不同用户类型确定服务模式; b) 管线信息系统应具备历史数据管理功能; 管线信息系统应建立数据库管理、系统性能及软硬件维护和升级制度 d) 管线信息系统应建立技术与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过程监督与管理; e)管线信息系统应能加载和访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6.1.1管线信息编码具有唯一性。

管线信息编码应便于数据建库和信息系统设计

6.2.1管线点应按图2所示的管线点编号规则采用两段代码组合结构进行编号。管线点编号由8位 “字母十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第2位为管线小类代号,用字母表示;第3至第8位为标识管线点的 顺序号,用数字表示。

2.6管线的其他属性信息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编码: a)材质属性信息应采用其英文缩写或其中文拼音首字母方式编码,见表1; b) 埋设方式属性信息采用其前几个汉字的拼音首字母组合的方式编码,见表2; c) 描述管线使用状态的信息应根据“在用”、“废弃”“空管”、“其他”状态,分别采用数字“0”、“1”、 “2”、“3”进行编码,见表3; d)描述探测单位、监理单位、权属单位的属性信息,应按6.2.5给出的方法,采用2位数字顺序 编码; e)其他属性信息可参照上述方法进行编码

表1管线材质数据字典

表2管线埋设方式数据字典

表3管线使用状态数据字典

7.1管线数据应按管线要素的点、线、面、辅助点、辅助线和注记等不同数据类型分层,综合管沟(廊)可 按点、线结构进行区分。 7.2管线数据图层宜按照“管线小类十数据类型”的方式组合命名。以对应管线小类中文拼音首字母 缩写表示管线小类;以对应数据类型英文首字母或与中文拼音首字母缩写混合表示数据类型。 示例:表4为煤气管线数据分层命名

表4煤气管线数据分层命名示例

示例:煤气管线小类下可分为煤气阀门图层、调压站图层等

8.1管线数据结构设计时,应确定字段数量、字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完整性约束、域 值等, 8.2管线点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5进行

表5管线点表数据结构

8.3管线线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6进行。

表6管线线表数据结构

面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

表7管线面表数据结构

管线辅助点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8进行

表8管线辅助点表数据结构

管线辅助线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9进行

表9管线辅助线表数据结构

8.7管线注记点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10进

表10管线注记点表数据

表11综合管沟(廊)点表数据结构

合管沟(廊)线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12进行

表12综合管沟(廊)线表数据结构

8.10管线元数据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13

线元数据表数据结构设计应参照表13进行。

管线元数据表数据结构

8.11管线字段扩展应符合如下原则

a 管线的字段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展。扩展的字段应确定字段名称、字段 类型、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和域值。扩展的字段名称或其语义不应与所在数据表中已有的字段 名称或其语义重复。 b 已有的字段、字段类型不应重新定义;已有字段的字段长度、小数位数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充,

9.1管线数据应进行拓扑检查和属性检查,管线数据应符合如下要求:

a)完整性要求:管线数据应覆盖工作区范围;数据项不应有遗漏;数据内容应完整准确;数据关系 应正确。 b) 逻辑一致性要求:管线要素分类与代码、数据结构、属性、要素间关系应保持一致;要素间的拓 扑关系应正确并保持一致;数据项的取值应在值域的界定范围内。 c)位置精度要求:入库数据应满足相应规定的空间位置精度要求。 d)属性精度要求:管线属性项及其名称、类型、字段长度、属性值等应完整、正确。 9.2数据处理可在相应比例尺的现势地形图上编绘管线图。编绘管线图使用的符号应符合CH/T1036 的相关规定,编绘的管线图应对照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经实地检查合格。管线图的对照检查应符合如下 规定: a) 管线点符号应正确; b) 管线连接关系应正确; c) 不应遗漏管线; d) 管线点坐标、高程应正确; e) 管线属性内容应正确; f) 工作区或图幅接边处两侧的管线类别、空间位置应一一对应,同一管线的属性内容应一致; g) 管线数据分层及命名应符合第7章的规定: h)管线数据结构应符合第8章的相关规定,

10.1.1数据库建设应符合CH/T9005的有关规定。 10.1.2 数据库建设前应进行需求分析,在方法试验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库组织、设计。 10.1.3 数据库建设应根据设计选择数据库平台。 10.1.4 数据库建设应建立管线现状数据库、管线历史数据库和管线元数据库。 10.1.5 数据库建设宜使用已有现势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0.1.6 数据库建设可进行管线三维数据库设计。在三维管线数据库建设时,应设计三维管线模型、纹 理,模型设计应符合CH/T9017的相关规定

线管理要求、数据更新情况、使用关联信息、已有软硬件平台等,经过需求分析组织进行数据库设计。 10.2.2数据库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各专业管线专题数据库应相对独立; b) 管线数据应按分类、分层的方式存储,分层应符合第7章的规定; c) 管线数据应实现逻辑上无缝; d) 管线数据结构应符合第8章的规定; 数据库设计中进行二维符号库设计时,所用的符号应符合CH/T1036的相关规定; f) 数据库设计应进行管线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设计。 10.2.3 数据库平台软件系统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应能支持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等空间数据结构,建立描述空间实体间关系的数据模型,建立空 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对应关系; b) 应具备管理海量空间数据能力

c)应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d)应具备数据监听和审计功能。

10.3数据处理与交换

CH/T10372015

10.3.1管线及管线要素的分类与编码应符合5.3的规定。 10.3.2管线信息编码、管线数据分层、管线数据结构应符合第6章、第7章、第8章的规定。 10.3.3类 数据库建设应提供管线测量成果拓扑检查和属性检查的方法与工具,管线数据检查应符合第9章 的规定。 10.3.4 管线数据交换宜采用GB/T29806规定的格式,交换数据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交换格式与版本; b) 编码标准、坐标、高程信息; c) 图形信息,属性项个数、属性项名称、属性项类型描述信息; d) 管线点、管线线、管线面和其他属性数据。 0.3.5 交换数据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坐标系和高程基准符合5.1的要求; b) 管线分类与编码符合CH/T1036的规定; c) 管线属性数据结构符合第8章的规定,非空字段应全部填写,可空字段可根据业务需要适当 填写。

10.3.1管线及管线要素的分类与编码应符合5.3的规定。 10.3.2管线信息编码、管线数据分层、管线数据结构应符合第6章、第7章、第8章的规定。 10.3.3数据库建设应提供管线测量成果拓扑检查和属性检查的方法与工具,管线数据检查应符合第9章 的规定。 10.3.4 管线数据交换宜采用GB/T29806规定的格式,交换数据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交换格式与版本; b) 编码标准、坐标、高程信息; c) 图形信息,属性项个数、属性项名称、属性项类型描述信息; d) 管线点、管线线、管线面和其他属性数据。 10.3.5 交换数据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坐标系和高程基准符合5.1的要求; b) 管线分类与编码符合CH/T1036的规定; c) 管线属性数据结构符合第8章的规定,非空字段应全部填写,可空字段可根据业务需要适当 填写。

10.4管线属性信息建设

10.4.1管线数据的探测点号应保证在其关联范围内的唯一性,描述连接关系的字段应建立其相对应 的联系。 10.4.2具有重复特征的管线属性信息宜分别建立数据字典,减少数据亢余。 示例:材质、埋设方式、使用状态字典见表1、表2、表3。 10.4.3管线类别字段属性内容应与CH/T1036的管线要素分类规定相对应。 10.4.4建立拓扑关系,不应降低源数据的精度 10.4.5与管线相关联的子图、设备属性、多媒体等数据的属性信息应与对应管线建立连接关系。 10.4.6与管线管理相关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的属性信息应根据需要建立。 10.4.7 管线元数据除应符合5.4.4的规定外,元数据的数据项应保证其完整和准确,并应包括如下 内容: a) 标识信息:描述管线数据集的基本信息。 b) 数据质量信息:有关管线数据集质量的综合评价信息。 c) 内容信息:关于管线数据集内容的说明信息。 d) 参照信息:描述管线数据集的空间参考系。 e) 维护信息:描述管线数据集更新信息。 f) 分发信息:有关管线数据分发服务的相关信息。 g) 限制信息:关于访问管线数据的限制信息。 h) 扩展信息:新增的元数据定义,

10.4.1管线数据的探测点号应保证在其关联范围内的唯一性,描述连接关系的字段应建立其相对应 的联系。 10.4.2具有重复特征的管线属性信息宜分别建立数据字典,减少数据亢余。 示例:材质、埋设方式、使用状态字典见表1、表2、表3。 10.4.3管线类别字段属性内容应与CH/T1036的管线要素分类规定相对应。 10.4.4建立拓扑关系,不应降低源数据的精度, 10.4.5与管线相关联的子图、设备属性、多媒体等数据的属性信息应与对应管线建立连接关系。 10.4.6与管线管理相关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的属性信息应根据需要建立。 10.4.7 管线元数据除应符合5.4.4的规定外,元数据的数据项应保证其完整和准确,并应包括如下 内容: a) 标识信息:描述管线数据集的基本信息。 b) 数据质量信息:有关管线数据集质量的综合评价信息。 内容信息:关于管线数据集内容的说明信息。 d) 参照信息:描述管线数据集的空间参考系。 e) 维护信息:描述管线数据集更新信息。 分发信息:有关管线数据分发服务的相关信息。 g) 限制信息:关于访问管线数据的限制信息。 h)) 扩展信息:新增的元数据定义

10.5管线图数据建设

5.1管线图图层应按第7章的规定进行划分、命名。管线数据叠加存储应符合如下规定: a)管线数据应放在顶层,使用的地形数据应放在底层; b)同类别管线数据应自上而下按注记、点、线、面的顺序组织,防止压盖:

c)地形数据应按注记、点、线、面从上往下的顺序组织,防止压盖; d) 使用频率高的数据放在上层,否则放在下层; e) 相互关系密切的数据宜邻近存放。 10.5.2管线图数据表结构可参照表14执行,管线图图层风格数据表结构应参照表15执行

表14管线图数据表结构

表15管线图图层风格数据表结构

0.5.3三维管线数据建设应符合如下规定:

0.5.3三维管线效 a) 三维管线应关联相关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宜建设二维、三维一体化的数据库,二维、三维管线 及设施图形数据应关联同一属性数据库; b) 管线特征点、附属设施宜建立三维模型供动态生成时调用,模型的规格尺寸、连接关系应与实 际情况相符; c) 管线地上建(构)筑物宜采用地形数据进行三维建模,建筑物模型应与地面准确贴合,模型精细 度和纹理贴图标准可根据具体需求自行制定; d) 无边框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宜在管线点坐标、高程、井底深数据的基础上,补充井盖材质、井盖 尺寸、井底尺寸、井材质数据后动态生成; 有边框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宜采用8.4中规定的结构建立的面数据生成; f) 对于管沟(廊)可利用其三维坐标和属性数据生成; g) 生成三维管线时应考虑管项埋深、管底埋深的不同,对于测至管顶的埋深,应利用管径或断面 尺寸换算其管底理深:

)三维管线宜与地面三维数据进行集成

0.6数据库建设与维护

10.6.1管线数据库建设应建立数据框架,创建相关数据表和数据结构。 10.6.2管线数据人库宜通过管线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应进行接边和系统检查。检查发现问题、错误, 应及时修正。 10.6.3管线数据人库时应根据需要进行管线业务数据的导入集成,并匹配相应的图例编码、颜色信 息,实现管线数据库有关信息的融合。 10.6.4管线数据库建设应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 10.6.5管线数据库建设宜编制数据库建设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应详细描述最终数据库设计、源数 据、处理、集成、人库、导出备份的全过程,以及最终的成果、问题、注意事项等。 10.6.6管线数据库应实现转储与恢复功能建立安全保密措施和动态更新机制

管线信息系统可按数据层、服务层、应用层和用户层设计体系结构,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a)数据层是存储和管理管线基础信息的各类数据库,包括管线现状数据库、管线历史数据库和管 线元数据库。如果有管线三维数据,可建立管线三维数据库。涉及的基础地形数据应设计在 数据层。 D 服务层提供管线功能接口服务,包括管线图库管理、输人编辑、数据检查、查询统计、管线分析 更新维护、元数据管理、输出、历史回溯、网络发布、三维建模与可视化显示、权限管理, 应用层提供可操作的各项功能,包括管线信息输入与编辑子系统、管线信息管理与应用子系 统、管线信息元数据管理子系统、管线信息数据服务与分发子系统。 用户层提供管线信息系统的各种终端应用,包括服务器端、网络端和移动端的应用

1.2.1管线信息系统应具备管线数据输人输出、管线数据维护与更新、管线信息浏览查询统 信息分析、系统管理和服务功能

信息分析、系统管理和服务功能。 11.2.2 管线数据输入输出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a) 能通过计算机输人设备导人和录人管线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 b) 能导入符合10.3.4、10.3.5规定的数据,并对导人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 能导出符合10.3.4、10.3.5规定的数据; d) 能输出管线图、管线成果表; e) 能输人、输出管线元数据。 11.2.3 管线数据维护与更新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具有数据编辑、处理和维护管线点与管线线拓扑关系功能; 具有图形和属性数据检查功能,按拓扑一致性、逻辑一致性和完整性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具有存储历史数据功能; d) 具有数据更新处理功能; 具有输人、编辑、维护元数据功能; 具有生成管线信息资源目录功能,资源目录建立应符合GB/T21063.4的规定。 11.2.4管线信息浏览查询统计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信息分析、系统管理和服务功能。 11.2.2 2管线数据输人输出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能通过计算机输人设备导人和录人管线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 能导入符合10.3.4、10.3.5规定的数据,并对导人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 c) 能导出符合10.3.4、10.3.5规定的数据; 能输出管线图、管线成果表; e) 能输人、输出管线元数据。 11.2.3 管线数据维护与更新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具有数据编辑、处理和维护管线点与管线线拓扑关系功能; 具有图形和属性数据检查功能,按拓扑一致性、逻辑一致性和完整性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具有存储历史数据功能; d) 具有数据更新处理功能; e) 具有输人、编辑、维护元数据功能; 具有生成管线信息资源目录功能,资源目录建立应符合GB/T21063.4的规定。 11.2.4 管线信息浏览查询统计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具有放大、缩小、漫游等浏览功能; b) 具有量图与影像图叠加显示功能; c) 具有量测功能; d) 具有多方式定位功能; e): 具有多方式查询功能; f): 具有历史数据回溯查询功能; g)具有统计报表功能。 11.2.5管线信息分析功能宜包括管线碰撞分析、事故分析、横断面分析、纵断面分析、管线路径分析、 关阀分析、设施搜索分析、追踪分析、缓冲区分析、水平净距分析、垂直净距分析、覆土埋深分析、连通分 析等。 11.2.6 系统管理应具有用户管理、图例符号库和代码等参数设置,日志管理及数据备份与恢复等 功能。 11.2.7系统服务功能应保证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支持开放的、标准的服务接口;数据传输交换格式 应符合GB/T29806的相关规定;系统服务方式宜包括目录服务、数据服务和数据分发: a) 目录服务应提供管线信息资源的查询方式,如:查询所有资源,按主题、按行业、按部门、按存储 方式查询。 b) 数据服务应提供数据浏览、数据查询或网络地图服务(WMS)方式。 c) 数据分发应包括在线下载和离线获取两种方式。 11.2.8管线信息系统宜扩展三维数据管理功能,包括三维模型输人输出、二维数据导人导出、三维数 据可视化、三维漫游与多视角浏览、三维模型数据查询、三维模型数据定位、三维数据统计,以及量测、编 辑、备份、恢复等功能。 11.2.9管线信息系统可根据业务需求扩展专业管线应用功能,如:自动搜索事故发生区域的给水设施 功能,排水泵站影响范围分析功能,燃气管线腐蚀控制信息管理功能,热力管道爆管分析功能,工业管道 危险场站管理功能等

11.3系统软硬件要求

应支持不同空间投影坐标系间的数据转换功能; g) 应具备数据分发服务功能; h)应支持通用操作系统上的服务器端、桌面端、网络端、移动端等应用方式: 应支持通用的编程语言及二次开发; 应支持常用的数据格式转换

11.4.1管线信息系统设计文档应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总体设计书和详细设计

1.4.1管线信息系统设计文档应包括需求规格说明书、总体设计书和详细设计书 1.4.2管线信息系统设计文档的编制和内容应符合GB/T8567的相关规定。

管线信息系统的测试与验收应符合CH/T1035的相关规定

管线信息系统运行应确保环境安全,建立供配电安全、防雷防静电安全、防电磁辐射安全、门禁监控 安全制度

DB23T 2588-2020 国有林场森林火险区划等级.pdf管线信息系统运行应确保环境安 静电安全、防电磁射安全、!票监 制度

管线信息系统使用的专网、万网,应通过路由器、防火墙、虚拟网等网络中间设备实现访问安全管理 与监控,并具备对管线信息进行安全监测、病毒防范、访问控制、加密、授权等安全防护功能

2.3.1管线信息系统应建立数据 数据和访问数据库 12.3.2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的 寸非法人侵做出响应和处理

2.3.1管线信息系统应建立数据

2.5.1管线信息保密应建立安全保密管理和目常维护制度。

2管线信息应设定保密等 :根据保密 等级进行保护。保密等级设定应符合相关规定GB/T 23819-2018 机械安全 防火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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