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甬SS-02 宁波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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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甬SS-02 宁波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细则

13.2.1开土、切削试样时,应对岩土样品的特征和重要性状做肉眼鉴别和简要描述。 当同一简土样中土质或土的状态不同时,应分别记录、描述和试验 13.2.2黏性土、粉土可从切削土样的余土或扰动样中取代表性试样进行含水率、界限 含水率、比重、颗粒分析等试验;砂土、碎石土进行颗粒分析试验。 13.2.3制样后应保留可供室内报告审核时补点试验和检验使用的土样

13.3土的物理性质试验

3.3.1含水率试验应进行两次平行测定GBT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非均质土宜进行三个以上的试验测定。 3.3.2土的密度试验宜采用环刀法,均质土密度取同一组两块及以上试样平均值,

均质土密度取同一组三块及以上试样平均值。无法用环刀制备试样时,可用蜡封法。 13.3.3界限含水率可采用液、塑限联合测定法测定或76g圆锥仪法进行液限测定(下沉 深度为10mm)和采用滚搓法进行塑限测定,并应在试验报告上注明 13.3.4土粒比重可根据经验确定,在没有经验的地区或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土样应进行 实测。 13.3.5颗粒分析试验,粒径大于0.075mm可采用筛析法,粒径小于0.075mm可采用密 度计法或移液管法(4%浓度的六偏磷酸钠作为分散剂)。若试样中易溶盐含量大于0.5%时 应洗盐。 13.3.6常水头渗透试验适用于砂土,变水头渗透试验适用于黏性和粉土,试验宜重 复测记三次以上,计算的渗透系数宜取三个误差不大于2×10的数据平均值,对透水性 13.3.7有机质试验采用灼矢量法时,在灼烧前应将试样及锅在65℃~70℃的恒温干燥 箱内烘至恒量,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准确至0.001g;灼烧时应将试样 置于高温炉内,在温度550℃下烧灼至恒量,置手干燥器内 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准 确至0.001g。

于400kPa时可采用慢速法或用次固结增量校正的快速法: 3基坑工程考虑卸荷加荷影响时,宜进行卸荷回弹模量测定,其压力的施加宜 实际卸荷加荷状态,回弹模量试验应采用慢速法,回弹模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一 一土的回弹模量(kPa); 卸荷后或再加荷时土的孔隙比

E = I+e a.

a.土的回弹系数(kPa");土的回弹系数α.为

确定,抗剪强度线宜在四个试验点之间通

13.4.4三轴压缩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3.5土的动力性质试验

5用刚度法判别土层液化可能性需要测定砂土、砂质粉土发生孔压增长的门槛剪 应变时,可采用共振柱试验。 13.5.2土动力性质试验可根据土的不同性质和试验方法提供下列成果: 1土的基本动力参数:动弹性模量、动剪切模量、泊松比、动阻尼、波速、动强 度C、Φ值、液化孔压、震陷量等。 2提供动模量与动应变关系曲线、阻尼比与动应变关系曲线: 3提供不同固结压力下的动剪应力与振次关系曲线: 4提供不同固结压力下的液化应力与振次关系曲线。

13.6.1岩石试样采取应具有代表性,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圆柱体试样对于硬质岩石,直径应为50mm~70mm,软质岩石为70mm~100mm; 立方体试样对于硬质岩石,边长应满足加工成50mm70mm的要求,软质岩石应满足加 工成70mm~100mm; 2物理试验需有符合上述尺寸的试样,每组3块6块; 3抗压试验一般应满足高径比不小子2:1的要求,无法取到2:1要求岩样时,也可 按1:1取样,但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每组3块~6块, 4抗剪试验试样直径或边长为5cm,高径比1:1,直剪试验每组不少于5块,抗剪 20mm~30mm立方体,应采用姜仿法采取或制备,每组不少于5块; 按21取样,每组3块~6 点荷载试验试样可用钻孔岩芯,或从岩石露头、勘探槽坑和平洞中采取岩块 试件长径比不小于1:1,加荷两点间距宜为30mm~50mm,岩芯试件数量每组应为5个 ~10个,不规则试件数量每组应为15个~20个; 7岩右声波测试的试件长度一般不小于100mm,可用变形试验或抗压试验的试件 在力学试验前测试。 13.6.2岩石名称应根据选择代表性岩石样品的岩矿鉴定结果定名,

14岩工程分析评价及成果报告

14.1.1勘察报告应在搜集已有资料、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勘探、测试和室内试验的 基础上编写,提供工程场地和沿线邻近地带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勘察阶段、 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和要求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14.1.2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人并充分考虑当地经验 和类似工程的经验,论据充分、针对性强,所提建议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4.1.3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宜按照线路编制,不 初步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 14.1.4勘探点平面图宜取合适的比例尺,图上应包含地形、线位、站位、里程、结构 轮廓线等。勘探点宜投影到线路上做断面图,工程地质断面图应包含勘探孔里程、线路 14.2 岩土参数的统计和选定 1 按不同工程地质单元分层统计: 分析误差原因并说明数据的取舍标准; 3按工程性质及各类参数在设计中的作用,应分别给定范围值、平均值、样本数、 变异系数及标准值。 14.2.2岩土工程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可用于评价地基承载力和边坡、挡墙、地基稳定性等 向题,可根据有关设计规范规定用分项系数或总安全系数方法计算,有经验时也可用隐 含安全系数的抗力容许值进行计算; 2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可用于评价岩土体的变形、动力反应、透水性和涌水 量等。

14.1.1勘察报告应在搜集已有资料、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勘探、测试和室内试验的 基础上编写,提供工程场地和沿线邻近地带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勘察阶段、 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和要求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14.1.2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人并充分考虑当地经验 和类似工程的经验,论据充分、针对性强,所提建议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4.1.3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宜按照线路编制,初步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 14.1.4勘探点平面图宜取合适的比例尺,图上应包含地形、线位、站位、里程、结构 轮廓线等。勘探点宜投影到线路上做断面图,工程地质断面图应包含勘探孔里程、线路 及车站断面等。图例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按不同工程地质单元分良统计; 分析误差原因并说明数据的取舍标准; 3按工程性质及各类参数在设计中的作用,应分别给定范围值、平均值、样本数、 变异系数及标准值。 14.2.2岩土工程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2.2岩土工程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可用于评价地基承载力和边坡、挡墙、地基稳定性等 问题,可根据有关设计规范规定用分项系数或总安全系数方法计算,有经验时也可用隐 含安全系数的抗力容许值进行计算; 2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可用于评价岩土体的变形、动力反应、透水性和涌水 量等,

14.2.3岩土指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然密度、天然含水率、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饱和度、相对密 度、吸水率等宜选用平均值;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需要的岩土参数指标宜选用平均值,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计算需要的岩土参数宜选用指标的标准值; 3原位测试等应提供分层统计值,并绘制随深度的变化曲线。

14.2.3岩土指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

14.3.1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4.3地基承载力确定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根据下式

O=Qx+O=uqsxl,+qA

式中:u一桩身周长; A,一桩身截面面积; l一桩身穿过第i层岩土的厚度; Asik——第i层土极限侧阻力标准值(对应桩径≤800mm),对于扩底桩变截面以上 2d长度范围不计侧阻力:

4pk 极限端阻力标准值(对应桩径≤800mm),宁波市区桩基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见附录F;

表14.4.2大直径灌注桩侧阻尺寸效应系数业;、端阻尺寸效应系数业

1.4.3桩端置于完整、较完整基岩的嵌岩桩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由桩周土总极限侧 和嵌岩段总极限阻力组成。当根据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确定单桩坚向极限承载力标准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表14.43嵌岩段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

注:1.极软岩、软岩指f≤15MPa,较硬岩、坚硬岩指f>30MPa,介于二者之间可内插取值;2.h,为桩身嵌岩 深度,当岩面倾斜时,以坡下方嵌岩深度为准;当h./d为非表列值时,S,可内差取值。 14.4.4单桩抗拔极限承载力应通过单桩抗拔静载荷试验确定。如无条件时,可按下式 估算: 1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主:1.极软岩、软岩指≤15MPa,较硬岩、坚硬岩指Jπ>30MPa,介于二者之间可内描取值;2.h,为桩身嵌 深度,当岩面倾斜时,以坡下方嵌岩深度为准;当h./d为非表列值时,5,可内差取值。 14.4.4单桩抗拨极限承载力应通过单桩抗拨静载荷试验确定。如无条件时,可按下式 估算: 1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1群桩呈非整体破坏时,基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uk 单桩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桩身穿过第i层岩土的厚度; 9sik样 桩侧表面第i层土的抗压极限侧摩阻力标准值; u;——桩身周长; 2——抗拔系数,可按下表14.4.4取值。

表14.4.4抗拔系数>

3根据岩土层的渗透性及水位变化,评价排水、降水、截水等措施的可行性; 4建议支护型式以及中柱桩的桩基持力层,提供桩基设计参数,估算单桩承载力, 分析沉(成)桩可行性: 5分析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以及对附近地面、邻近建构筑 物和管线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14.5.3矿山法施工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岩土及地下水的特性,进行围岩分级;评价隧道出入口边坡岩体稳定性 建议边坡形式和坡度,提出隧道开挖方式、衬砌形式、超前支护方式等建议: 2在围岩分级的基础上,指出围岩破坏的可能形式和影响围岩稳定的薄弱部位; 3分析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的情况,指出可能出现塌、冒顶、边墙失稳 涌水或突水等问题的地段,提出治理的建议; 4根据隧道断面、埋深、岩土特性、施工方法等 ,分析隧道开挖对地质环境的影 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 1分析岩土层的特征,指出盾构选型应注意的地质向题; 构施工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程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14.5.5高架一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入人根据岩土层的特征,建议桩型及桩基持力层; 2提供桩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所需的岩土参数,估算单桩承载力,评价沉(成)桩可 行性及桩基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对深厚大面积填土区和地面沉降严重地区,应分析桩基负摩阻力的可能性; 4针对影响桩基的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14.5.6地面建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 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 14.5.7工程建设和周边环境相互影响的分析与评价可包括下列内容:

14.5.3矿山法施工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

基坑开挖、隧道掘进和桩基施工等可能引起的地面沉降、隆起和土体的

16.1.1轨道交通施工和运营中应进行现场检验、监测工作,并对检验与监测过程中发 现的工程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16.1.2现场检验与监测方法可根据工程性质、岩土条件及周边环境复杂程度采用现场 观察、试验、仪器量测等手段。 16.1.3现场检验与监测的资料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提供。当监测中出现险情时,应加密 监测频率,并及时报告。 16.2现场检验 16.2.1施工开挖过程中,应检验开挖揭露的地基,围岩的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是否一 致,遇到异常情况时,应提出处理措施或修改 计的建议,当与勘察报告出入较大时建 议进行施工勘察。 16.2.2地基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岩土分布、均匀性和特征: 2地下水情况; 3检查是否有暗浜、古井、古墓、洞穴、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并查清其分布 及性状; 4检查地基是否受到施工 代动,扰动的范围和深度; 5对土质地基, 必要时可采用轻型动力触探进行检验。 16.2.3隧道围岩检验应包括列内容: 开挖揭露的围岩性质、分布和特征; 2地下水渗漏情况; 3工作面岩土体的稳定状态; 4围岩超挖或塌情况; 5根据开挖揭露的岩土情况,对围岩分级进行确认或修正。 16.2.4 桩基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应通过试成孔或试沉桩,检验岩土条件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

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桩身完整性宜采用钻孔抽芯法、声波透射法或动测法等多种检测方 法进行; 3对于抗拨桩或水平承载桩,应对单桩竖向抗拨、水平承载力进行抽样检测;

1监测范围包括盾构隧道和周边环境,并结合环境要求、地质条件、掘进速度等因 素确定监测项目; 2必测项目为线路地表变形、沿线建构筑物和管线变形、隧道变形,选测项目为土 体位移、管片内力、地层与管片的接触应力、孔隙水压力,穿越江河和建构筑物或有特 殊要求等地段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3线路纵向地表变形观测点应沿隧道中线按一定间距布设,离出发井50m范围内

取3~5环,50m以外可取8~10环;横向地表变形观测断面设置一般以50m为间距,测 点间距2~5m; 4地下管线变形测量宜直接在管线上设置观测点,对于不便开挖的管线可在周围 土体中埋设沉降仪、位移计或其他方法间接测量; 5盾构穿越地面建筑物、地铁隧道、铁路、桥梁等重要构筑物时,除应对被穿越 体进行观测外,还应增加对其周围土体的变形观测。 16.3.5周边环境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2)对建构筑物裂缝的量测。 2量测点的布置: 1)根据地质条件和隧道埋深,应在隧道中心线 与及其两侧15m~25m的范围内设 置量测点,每20m~100m设置一个观测断面,每个断面至少应设置3个量测点; 缝两侧、新旧建筑物连接处两侧等处每幢建筑物上至少应有2个量测点,间距宜为 8m~12m。 16.3.6地下水动态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下列情况应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 1)地下水位升降影响岩土稳定、对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防潮、防水或稳定性产 生较大影响时: 2)施工降水对拟建程或相邻工程有较大影响时; 2监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位的监测可设置专门的地下水位观测孔或利用水并进行; 2)孔隙水压力、地下水压力的监测可采用孔隙水压力计、测压计进行。 3量测点的布置和监测频率: 1)每个施工场地的观测点不宜少于3个,深度不应小于最大可能降深以下lm; 2)区间隧道的观测点应根据工程的需要及地质条件布置; 3)动态监测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并宜每周监测二次,雨天宜每天监测一次。

取3~5环,50m以外可取8~10环;横向地表变形观测断面设置一般以50m为间距,测 点间距2~5m: 4地下管线变形测量宜直接在管线上设置观测点,对于不便开挖的管线可在周围 土体中埋设沉降仪、位移计或其他方法间接测量; 5盾构穿越地面建筑物、地铁隧道、铁路、桥梁等重要构筑物时,除应对被穿越 本进行观测外,还应增加对其周围土体的变形观测。

表A.0.16隧道围岩分级

附录B宁波市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和工程地质分

录B宁波市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和工程地质分层

B.0.1地貌分区可按图B.0.1确定。

B.0.2地貌类型可按表B.0.2确定。

表B.0.2宁波市地貌分区及地貌类型表

B.03区域地质构造可参见图B.0.

图B.0.3宁波市区域地质构造略图

F1江山一绍兴断裂带 F2余姚一丽水断裂带 F3奉化一丽水断裂带 F4镇海一温州断裂带 F5岱山一黄岩断裂带 F6中街山一韭山断裂带 F7浙闽滨海断裂带 F8昌化一普陀断裂带 F9宁波一余姚断裂带 F10鱼山一久米断裂带

B.0.4工程地质分层可按表B.0.4的层序编号

.0.4工程地质分层可按表B.0.4的层序编号

表 B.0.4宁波平原第四系工程地厨

C.0.1宁波平原土层物理指标可参见表C.0.1

C.0.1宝波平原士层物理指标可参见表C.0.1

附录C宁波市区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C.0.2宁波平原土层力学指标可参见表C.0.2

C.0.2宁波平原土层力学指标可参见表C.0.2。

表C.0.2宁波市区士层力学指标统计表

C.0.3宁波平原土层特殊力学指标可参见表C.0.3

C.0.3宁波平原士层特殊力学指标可参见表C.0.3

表C.0.3宁波平原土层特殊力学指标统计表

附录D宁波平原士层热物性指标

勘探工程和其他图例应符合表E.0.2的规定

表 E.0.2勘探工程和其他图例

附录F桩基极限侧阻力标准值qsk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pk

F.0.1桩基承载力参数一般可参照表F.0.1

GB/T 18916.62-2022 取水定额 第62部分:水泥.pdfF.0.1桩基承载力参数一般可参照表F.0.1.

表F.0.1桩基极限侧阻力标准值sk和极限端阻力标准值k表

G.0.1土的侧向基床比例系数可参照表G.0.1。

G.0.1土的侧向基床比例系数可参照表G.0.1

附录G土的侧向基床比例系数

DBJ/T15-88-2011 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表G.0.1土的侧向基床比例系数一览表

附录 H 细则用词说明

H.0.1为便于在执行本细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 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H.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非必 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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