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12-2018 历史灯塔保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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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12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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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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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12-2018 历史灯塔保护规范

ICS 03.220.40 R 64 备案号:

Specificationfor preservation ofhistoric lighthouse

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DB21T 3064-2018 浸渍胶膜纸饰面细木工板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历史灯塔的认定条件 基本规定 一般要求 日常维护要求 抢险加固要求 修要求 10 迁移要求 11 保护性设施建设要求· 12 收藏与展示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评估与规划要求 附录B(资料性附录)历史灯塔年度检查内容

JT/T1212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航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海航海保障 中心、南海航海保障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永强、阳建云、徐明、陈巍博、李慧敏、陈佳丽、颜承志、陆保敏、张鹏、黄晓时 鲍建波。

本标准规定了历史灯塔的认定条件、基本规定和一般要求,以及日常维护、抢险加固、修、迁移、保 护性设施建设、收藏和展示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历史灯塔的保护,其他具有历史意义的灯船、灯桩、雾号、无线电导航设施等 航标的保护可参照使用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历史灯塔historiclighthouse 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技术价值,且具有助航功能的灯塔。 3.2 保护protection 为保持历史灯塔特色元素和历史价值,延长其自然寿命所采取的措施或过程 3.3 日常维护routinemaintenance 对历史灯塔局部污渍或表面轻微损伤所采取的日常性、季节性养护 3.4 抢险加固 emergencyreinforce 当历史灯塔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限制不能及时进行彻底修而对历史灯 塔采取的具有可逆性的临时加固措施。 3.5 修repair 对历史灯塔本体或附属设施保护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较全面的复原性维修措施。 3.6 迁移migrate 当保护工作特别需要且无其他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历史灯塔整体搬迁至新址的 措施。

保护性设施建设protectivefacility

为保护历史灯塔而采取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措施

5.1.1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原则

5.1.2保护措施和维修方法应遵守原状和风貌不得改变的原则,维修方法还应遵守最少外部干预的原则 5.1.3与周围景观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保护播施分为日常维护、抢险加固、修结、迁移、保护性设施建设等

5.3.1历史灯塔的保护应履行申报、认定、公布等程序。

3.1历史灯塔的保护应履行申报、认定、公布等程序。 3.2保护项目的修应履行勘察设计、立项、施工、监理、峻工验收等程序。

6.1历史灯塔应每5年按附录A实施专业评估,制订保护规划,并根据批复的保护规划实施保护工作。 6.2历史灯塔应每年检查一次,评定灯塔质量,确定修项目。检查内容参见附录B。 6.3制定日常维护制度,定期实施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和轻微的损坏 6.4在重大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发生后应立即开展专门检查,并制定必要的保护措施,排除隐惠。 6.5应原址保护。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使迁移保护成为 唯一有效手段时,才可将灯塔整体或局部搬迁、易地保护。 6.6对外开放的历史灯塔的保护,应严格控制参观人数,保证疏散通畅和安全设施完好,避免对历史 灯塔造成危害 6.7历史灯塔应符合JT/T731一2008中第4章的要求。 6.8所有的为实施保护措施所进行的勘察、测试、鉴定、设计、施工及验收记录、图纸、照片和审批文件 等资料应完整准确,并参照国家有关文物档案规定建立历史灯塔档案。 6.9应保持历史灯塔重要的景观特色。历史灯塔景观的保护遵守下列要求: a)不应改变对灯塔整体历史特性有重要影响的要素,不应移动或重置历史灯塔或地貌特征,避

GTCC-103-2019 铁路机车滚动轴承(轴箱轴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JT/T12122018

在灯塔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应建设危及灯塔安全的设施,不应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 历史灯塔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重型机械不应进入可能干扰或损坏灯塔重要资源的地带,避免使灯塔重要的地貌特征丢失或 受损。

7.1.1发现有对混凝土表层持续形成损害的顽固污迹、鸟粪、铁锈等物质时,宜使用低压水、中性清洁 剂及猪累毛刷等进行清洁。使用水或清洁剂清洗外墙面时,应避开寒冷或高温时段。 7.1.2发现混凝土结构表面油漆、灰泥、贴面等覆盖物损坏时,应进行修补。 7.1.3发现混凝土结构局部保护层剥落致钢筋外露时,宜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钢筋进行保护,防止进 步的锈蚀发生

7.3.1检查砖石结构表面,发现有对砖石结构本体形成腐蚀、损坏的污染物时,宜使用7.1.1、7.1.2的 方法进行清洁,不应使用高压水冲洗。维护清洁时应不扩大或加深损坏范围。 7.3.2发现砖石结构表面的涂料、嵌缝、贴面等覆盖物损坏时,应进行修补。 7.3.3花岗岩石材和清水墙面的维护应保持其天然石色

4.1检查木质结构表面,发现有严重损坏木质结构的盐渍、鸟粪、霉菌和工业污染时GB 50496-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应使用低 、中性清洁剂及细柔的天然织物等进行清洁。

水、中性清洁剂及细柔的天然织物等进行清洁。 7.4.2发现木头表面的油漆发生脱落时,应根据脱落的严重情况(程度)进行分类和处理。分类及处 理方法如下: a)一类为较少污点或污团,可不清除; b)二类为局部的或表面的油漆层脱落,宜有限度的清除; c)三类为实质的或多层油漆脱落,宜将油漆全部清除。 7.4.3木质结构的防腐防虫等工作应符合GB50165的要求

a)一类为较少污点或污团,可不清除; b)二类为局部的或表面的油漆层脱落,宜有限度的清除; c)三类为实质的或多层油漆脱落,宜将油漆全部清除。 4.3木质结构的防腐防虫等工作应符合CB5016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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