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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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清理平整施工场地,布置桩位; 2)施工机具就位,使柱锤对准桩位; 3)柱锤冲孔:根据土质及地下水情况可分别采用下述三种成孔方式: 一冲击成孔:将柱锤提升一定高度,自动脱钩下落冲击土层,如此反复冲击 近设计成孔深度时,可在孔内填少量粗骨料继续冲击,直到孔底被夯密实。 一填料冲击成孔:成孔时出现缩颈或势孔时,可分次填人碎砖和生名灰块,边 击边将填料挤入孔壁及孔底,当孔底接近设计成孔深度时,夯入部分碎砖挤密桩端土。 一复打成孔:当势孔严重难以成孔时,可提锤反复冲击至设计孔深,然后分次 真入碎砖和生石灰块,待孔内生石灰吸水膨胀、桩间土性质有所改善后,再进行二次冲 击复打成孔。 当采用上述方法仍难以成孔时,也可以采用套管成孔,即用柱锤边冲孔边将套管 人土中,直至桩底设计标高。 4)成桩:用标准料斗或运料车将拌合好的填料分层填入桩孔夯实。当采用套管 孔时,边分层填料夯实,边将套管拔出。锤的质量、锤长、落距、分层填料量、分层 夺填度、夯击次数、总填料量等应根据试验或按当地经验确定。每个桩孔应夯填至桩顶 设计标高以上至少0.5m,其上部桩孔宜用原槽土夯封。施工中应作好记录,并对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施工机具移位,重复上述步骤进行下一根桩施工。 4成孔和填料夯实的施工顺序,宜间隔进行。 5基槽开挖后,应进行晾槽拍底或振动压路机碾压,随后铺设垫层并压实。 8.5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及现场施工情况,并对照预定的施工工艺标准,对 根桩进行质量评定。对质量有怀疑的工程桩,应用重型动力触探进行自检。 2冲扩桩施工结束后7~14d内,可对桩身及桩间土进行抽样检验,可采用重型动力触 或标贯进行,并对处理后桩身质量及复合地基承载力作出评价。检验点数可按冲扩桩 数的2%计。每一单体工程桩身及桩间土总检验点数均不应少于6点。 3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4检验数量为总桩数的0.5%,且每一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载荷试验应在成桩14d 进行。 5基槽开挖后,应检查桩位、桩径、桩数、桩顶密实度及槽底土质情况。如发现漏桩 量间题,应采取补救措施

形成的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存在浅层欠固结土、湿陷性土、液化土等特殊土,或场地土层 具有不同深度持力层以及存在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要求较高时的地基处理。 2多桩型复合地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应考虑土层情况、承载力与变形控制要求、经济性、环境要求等选择合适的桩形及施工 工艺进行多桩形复合地基设计; 2多桩型复合地基中,二种桩可选择不同直径、不同持力层:对复合地基承载力贡献较大 或用于控制复合土层变形的长桩;应选择相对更好的持力层并应穿越软弱下卧层;对处 理欠固结土的桩,桩长应穿越欠固结土层;对需要消除湿陷性的桩,应穿越湿陷性土层; 对处理液化土的桩,桩长应穿越液化土层。 3对浅部存有较好持力层的正常固结土选择多桩型复合地基方案时,可采用刚性长桩与刚性 短桩、刚性长桩与柔性短桩的组合方案。 4对浅部存在欠固结土,宜先采用预压、压实、夯实、挤密方法或柔性桩等处理浅层地基 而后采用刚性或柔性长桩进行处理的方案; 5对湿陷性黄土应根据黄土地区建筑规范对湿陷性的处理要求,选择压实、夯实或土桩、 灰土桩、夯实水泥土桩等处理湿陷性,再采用刚性长桩进行处理的方案; 6对可液化地基,应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对可液化地基的处理设计要求,采用碎石桩等 万法处理液化土层,再采用刚性或柔性长桩进行处理的方案: 7对膨胀土地基采用多桩型复合地基方案时,应采用灰土桩等处理膨胀性,长桩宜穿越膜 胀土层及大气影响层以下进入稳定土层,且不应采用桩身透水性较强的桩; 3多桩型复合地基单桩承载力应由载荷试验确定,其设计计算可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要求进 行,但应考虑施工顺序对桩承载力的相互影响;对刚性桩施工较为敏感的土层,不宜采用 刚性桩与静压桩的组合,刚性桩与其他桩组合时,应对其他桩的单桩承载力进行折减,

7.9.4多桩型复合地基的布桩应满足以下原则

1多桩型复合地基的布桩宜采用正方形或三角形间隔布置; 2刚性桩可仅在基础范围内布置GB/T 51331-2018 煤焦化焦油加工工程设计标准,柔性桩布置要求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湿陷性黄 地区建筑规范、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对不同性质土处理的规定。 .9.5多桩型复合地基的垫层应按以下要求设计

地区建筑规范、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对不同性质土处理的规定。

1对刚性长短桩复合地基应选择砂石垫层,垫层厚度宜取对复合地基承载力贡献较大桩直 径的二分之一;对刚性桩与柔性桩组合的复合地基,垫层厚度宜取刚性桩直径的二分之 一;对柔性长短桩复合地基及长桩采用微型桩的复合地基,垫层厚度宜取 100mm~150mm。 2对未完全消除湿陷性的黄土及膨胀土,宜采用灰土垫层,其厚度宜为300mm。 7.9.6多桩型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采用多桩复合地基承载力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可采

f spk 51 fak fspkl 52 = fak

式中, fspk一一长短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2由具有粘结强度的A桩与散体材料B桩组合形成的复合地基变形计算,宜采用水泥粉煤灰 碎石桩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方法,其中散体材料桩与有粘结强度桩共同形成的复合土层模 量计算采用下式:

式中, fs——仅由B桩加固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 Ep2— 散体材料桩身材料压缩模量。 或者,

式中, fsk一一仅由B桩加固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 n一一桩土应力比,可按7.2节有关规定选取; α一一桩间土承载力提高系数,可按7.2节有关规定选取, 3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必须大于复合土层的厚度,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中地基变形计算深度的有关规定。 7.9.9多桩型复合地基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后施工桩不应对先施工桩产生使其降低或丧失承载力的扰动; 2对可液化土,应先处理液化,再施工提高承载力增强体桩: 3对湿陷性黄土,应先处理湿陷性,再施工提高承载力增强体桩; 4对长短桩复合地基,应先施工长桩后施工短桩

7.9.10多桩型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检测宜采用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载力载荷试验及复合均 基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要求

8.1.1注浆加固适用于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加固。根据加固目的可分别选 用水泥浆液、硅化浆液、碱液等固化剂。 8.1.2注浆加固设计前应进行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和现场注浆试验,确定设计参数,检验施工 方法和设备。有地区经验时可参考类似工程经验确定设计参数。 8.1.3注浆加固应保证加固地基在平面和深度连成一体,满足土体渗透性、地基土的强度和 变形的设计要求。 8.1.4在地基处理中,注浆加固宜与其他地基处理方法联合使用,当采用单一注浆加固方法 处理地基时要充分论证其可靠性。 8.1.5采用水泥搅拌注浆加固、高压旋喷注浆加固可按本规范第7.3节、第7.4节有关规定进 行设计、施工。

8.2.1水泥为主剂的浆液注浆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软弱土处理,可选用以水泥为主剂的浆液,也可选用水泥和水玻璃的双液型混合浆液 在有地下水流动的情况下,不应采用单液水泥浆液。 注浆孔间距按试验结果确定,一般可取1.0~2.0m。 浆液的初凝时间应根据地基土质条件和注浆目的确定。在砂土地基中,浆液的初凝时间 宜为5~20min;在粘土地基中,宜为1~2h, 4 注浆量和注浆有效范围应通过现场注浆试验确定,在粘性土地基中,浆液注入率宜为 15%~20%;注浆点上的覆盖土厚度应大于2m。 对劈裂注浆的注浆压力,在砂土中,宜选用0.2~0.5MPa;在粘性土中,宜选用0.2~0.3MPa 对压密注浆,当采用水泥砂浆浆液时,塌落度宜为25~75mm,注浆压力为1~7MPa。 当塌落度较小时,注浆压力可取上限值。当采用水泥~水玻璃双液快凝浆液时,注浆压 力应小于1MPa。 6对人工填土,应采用多次注浆,间隔时间按浆液的初凝时间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不应 大于4h。 8.2.2硅化浆液注浆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渗透系数k=0.1~80m/d的砂土和粘性土宜采用压力双液硅化注浆;渗透系数k=0.1~2m/d 的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可采用无压或压力单液硅化注浆;自重湿陷性黄土宜采用 无压单液硅化注浆。 2防渗注浆加固用的水玻璃模数不宜小于2.2。用于地基加固的水玻璃模数宜为2.5~3.3不 溶于水的杂质含量不应超过2%。 3双液硅化注浆用的氧化钙溶液中的杂质不得超过0.06%,悬浮颗粒不得超过1%,溶液的 PH值不得小于5.5。 硅化注浆加固的加固半径应根据孔隙比、浆液粘度、凝固时间、灌浆速度、灌浆压力、灌 浆量等通过实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土的渗透系数参数表8.2.2确定,

8.2.1水泥为主剂的浆液注浆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软弱土处理,可选用以水泥为主剂的浆液,也可选用水泥和水玻璃的双液型混合浆液 在有地下水流动的情况下,不应采用单液水泥浆液。 注浆孔间距按试验结果确定,一般可取1.0~2.0m。 浆液的初凝时间应根据地基土质条件和注浆目的确定。在砂土地基中,浆液的初凝时间 宜为5~20min;在粘土地基中,宜为1~2h 4 注浆量和注浆有效范围应通过现场注浆试验确定,在粘性土地基中,浆液注入率宜为 15%~20%;注浆点上的覆盖土厚度应大于2m。 对劈裂注浆的注浆压力,在砂土中,宜选用0.2~0.5MPa;在粘性土中,宜选用0.2~0.3MPa 对压密注浆,当采用水泥砂浆浆液时,塌落度宜为25~75mm,注浆压力为1~7MPa。 当塌落度较小时,注浆压力可取上限值。当采用水泥~水玻璃双液快凝浆液时,注浆压 力应小于1MPa。 6对人工填土,应采用多次注浆,间隔时间按浆液的初凝时间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不应 大于4h。 8.2.2硅化浆液注浆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渗透系数k=0.1~80m/d的砂土和粘性土宜采用压力双液硅化注浆;渗透系数k=0.1~2m/d 的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可采用无压或压力单液硅化注浆;自重湿陷性黄土宜采用 无压单液硅化注浆。 2防渗注浆加固用的水玻璃模数不宜小于2.2。用于地基加固的水玻璃模数宜为2.5~3.3:不 溶于水的杂质含量不应超过2%。 3双液硅化注浆用的氧化钙溶液中的杂质不得超过0.06%,悬浮颗粒不得超过1%,溶液的 PH值不得小于5.5。 硅化注浆加固的加固半径应根据孔隙比、浆液粘度、凝固时间、灌浆速度、灌浆压力、灌 浆量等通过实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土的渗透系数参数表8.2.2确定,

表8.2.2压力硅化加固半径

5注浆管的各排间距可取加固半径的1.5倍;注浆管的间距可取加固半径的1.5~1.7倍;注 浆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不得少于0.5m;分层注浆时,加固层的厚度可按注浆管带孔部 分的长度上下各0.25倍加固半径计算。 6单液硅化法应由浓度为10%~15%的硅酸钠(Na20·nSi02)溶液,掺入2.5%氯化钠组成 加固湿陷性黄土的溶液用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 Q一硅酸钠溶液的用量(m); V一拟加固湿陷性黄土的体积(m²); n一一地基加固前,土的平均孔隙率; dNI—灌注时,硅酸钠溶液的相对密度; α—溶液填充孔隙的系数,可取0.60~0.80。 7当硅酸钠溶液的浓度大于加固湿陷性黄土所要求的浓度时,应将其加水稀释,加水量可按 下式估算:

式中 Q一一稀释硅酸钠溶液的加水量(t): d一稀释前,硅酸钠溶液的相对密度; q一拟稀释硅酸钠溶液的质量(t) 采用单液硅化法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灌注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灌注孔的间距:压力灌注宜为0.80~1.20m;溶液自渗宜为0.40~0.60m;

2)加固拟建的设备基础和建(构)筑物的地基,应在基础底面下按等边三角形满堂布 置,超出基础底面外缘的宽度,每边不得小于1m; 3)加固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的地基,应沿基础侧向布置,每侧不宜少于2排。 当基础底面宽度大于3m时,除应在基础每侧布置2排灌注孔外,必要时,可在基础两侧 布置斜向基础底面中心以下的灌注孔或在其台阶上布置穿透基础的灌注孔,以加固基础底 面下的土层。

8.2.3碱液注浆加固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渗透系数为0.10~2.0m/d的湿陷性黄土地基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适应性。 8.2.4碱液注浆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4碱液注浆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100g十土中可溶性和交换性钙镁离子含量大于10mg?eg时,可采用单液法 即只灌注氢氧化钠一种溶液加固;否则,应采用双液法,即需采用氢氧化钠溶液与氯化 溶液轮番灌注加固。 2碱液加固地基的深度应根据场地的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和湿陷性黄土层厚度 并结合建筑物类别与湿陷事故的严重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加固深度宜为2~5m。 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加固深度可为基础宽度的1.5~2.0倍。 对II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加固深度可为基础宽度的2.0~3.0倍。 3碱液加固土层的厚度h,可按下式估算:

中[一一灌注孔长度,从注液管底部到灌注孔底部的距离(m); r一有效加固半径(m)。 4碱液加固地基的半径r,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当碱液浓度和温度符合本规范第 8.3.3条规定时,有效加固半径与碱液灌注量之间,可按下式估算:

V r = 0.6, nl×103

式中V一一每孔碱液灌注量(L),试验前可根据加固要求达到的有效加固半径按式

式中α—碱液充填系数,可取0.6~0.8; β—工作条件系数,考虑碱液流失影响,可取1.1。

V=αβ元r(l+r)n

式中α一一碱液充填系数,可取0.6~0.8; β一一工作条件系数,考虑碱液流失影响,可取1.1。 8.2.5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深层搅拌注浆加固设计可按本规范第七章有关章节规定进行

β一一工作条件系数,考虑碱液流失影响,可取1.1。

8.3.1水泥为主剂的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水泥为主剂的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水泥为主剂的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场地应预先平整,并沿钻孔位置开挖沟槽和集水坑。 2注浆施工时,宜采用自动流量和压力记录仪,并应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3注浆孔的孔径宜为70~110mm,垂直度偏差应小于1%, 4花管注浆法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钻机与注浆设备就位: 2)钻孔或采用振动法将花管置入土层; 3)当采用钻孔法时,应从钻杆内注入封闭泥浆,然后插入孔径为50mm的金属共管。 4)待封团泥浆凝固后,移动花管自下向上或自上向下进行注浆。 5压密注浆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钻机与注浆设备就位; 2)钻孔或采用振动法将金属注浆管压入土层: 3)采用钻孔法时,应从钻杆内注入封闭泥浆,然后插入孔径为50mm的金属注浆管; 4)待封闭泥浆凝固后,捕去注浆管的活络堵头,然后提升注浆管自下向上或自上向下 对地层注人水泥一砂浆液或水泥一水玻璃双液快凝浆液。 封闭泥浆7d立方体试块(边长为70.7mm的抗压强度应为0.3~0.5MPa,浆液粘度应为 80~90s。 浆液宜用425号或525号(P.0.32.5或P.0.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注浆时可掺用粉煤灰代替部分水泥,掺入量可为水泥重量的20%~50%。 根据工程需要,可在浆液拌制时加入速凝剂、减水剂和防析水剂。 0注浆用水不得采用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工业废水。 1水泥浆的水灰比可取0.6~2.0,常用的水灰比为1.0 2注浆的流量可取7~10L/min,对充填型注浆,流量不宜大于20L/min。 3当用花管注浆和带有活堵头的金属管注浆时每次上拔或下钻高度宜为0.5m。 4浆体应经过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才能开始压注,并应在注浆过程中不停缓慢搅拌,搅 拌时间应小于浆液初凝时间。浆液在泵送前液压经过筛网过滤。 5日平均温度低于5℃或最低温度低于一3℃的条件下注浆时,应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保 证浆液不冻结。 6水温不得超过30~35℃;并不得将盛浆桶和注浆管路在注浆体静止状态暴露于阳光下, 防止浆液凝固。 7注浆顺序应按跳孔间隔注浆方式进行,并宜采用先外围后内部的注浆施工方法。当地下 水流速较大时,应从水头高的一端开始注浆。 8对渗透系数相同的土层,首先应注浆封顶,然后由下向上进行注浆,防止浆液上冒。如 土层的渗透系数随深度而增大,则应自下向上注浆。对互层地层,首先应对渗透性或 孔隙率大的地层进行注浆, 9当既有建筑地基进行注浆加固时,应对既有建筑及其邻近建筑、地下管线和地面的沉降、 倾斜、位移、和裂缝进行监测。并应采用多孔间隔注浆和缩短浆液凝固时间等措施,减 少既有建筑基础因注浆而产生的附加沉降。

8.3.2硅化浆液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灌浆溶液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向土中打入灌注管和灌注溶液,应自基础底面标高起向下分层进行,达到设计 度后,将管拔出,清洗干净可继续使用:

2)加固既有建筑物地基时,在基础侧向应先施工外排,后施工内排。 3)灌注溶液的压力值由小逐渐增大,但最大压力不宜超过200kPa。 2溶液自渗的施工步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础侧向,将设计布置的灌注孔分批或全部打(或钻)至设计深度; 2)将配好的硅酸钠溶液注满各灌注孔,溶液面宜高出基础底面标高0.50m,使溶 液自行渗入土中; 3)在溶液自渗过程中,每隔2~3h,向孔内添加一次溶液,防止孔内溶液渗干。 3计算溶液量全部注入土中后,所有注浆孔宜用2:8灰土分层回填夯实。 3.3碱液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注孔可用落阳铲、螺旋钻成孔或用带有尖端的钢管打入土中成孔,孔径为60~ 00mm,孔中填入粒径为20~40mm的石子,直到注液管下端标高处,再将内径20mm 注液管插入孔中,管底以上300mm高度内填入粒径为2~5mm的小石子,其上用2:8 土填入并夯实。 2碱液可用固体烧碱或液体烧碱配制,加固1m黄土需要NaOH量约为干土质量 3%,即35~45kg。碱液浓度不应低于90g/L,常用浓度为90~100g/L。双液加固时, 化钙溶液的浓度为50~80g/L。 3配溶液时,应先放水,而后徐徐放人碱块或浓碱液。溶液加碱量可按下列公式 算: 1)采用固体烧碱配制每1m液度为M的碱液时,每1m水中的加碱量为:

8.3.3碱液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式中G一一每1ms碱液中投入的固体烧碱量(kg); M一一配制碱液的浓度(g/L),计算时将g化为kg; P一固体烧碱中,NaOH含量的百分数(%) 2)采用液体烧碱配制每1m浓度为的碱液时,投入的液体烧碱量V,为

dN M V, = 1000(1 dN

M Vz =1000(1 dN

中 V一液体烧碱体积(L); V2一一加水的体积(L); d一液体烧碱的相对密度; N一液体烧碱的质量分数。 4应在盛溶液桶中将碱液加热到90℃以上才能进行灌注,灌注过程中桶内溶液温度应 保持不低于80℃。 5灌注碱液的速度,宜为25L/min。 6碱液加固施工,应合理安排灌注顺序和控制灌注速率。宜间隔1~2孔灌注,并分段 施工,相邻两孔灌注的间隔时间不宜少于3d。同时灌注的两孔间距不应小于3m。

7当采用双液加固时,应先灌注氢氧化钠溶液,间隔8~12h后,再灌注氯化钙溶液 后者用量为前者的1/2~1/4

8.4.1水泥为主剂的注浆加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注浆检验时间应在注浆结束28d后进行。可选用标准贯入、轻型动力触探或 净力触探对加固地层均匀性进行检测。 2应在加固土的全部深度范围内每隔1m取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其压缩性、强度 或渗透性。 3注浆检验点可为注浆孔数的2%~5%。当检验点合格率小于或等于80%,或虽大 于80%但检验点的平均值达不到强度或防渗的设计要求时,应对不合格的注浆区实施重 复注浆

8.4.2硅化注浆加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8.4.2硅化注浆加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硅酸钠溶液灌注完毕,应在7~10d后,对加固的地基土进行检验。 2必要时,尚应在加固土的全部深度内,每隔1m取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其 压缩性和湿陷性。

8.4.3碱液加固质量检验应复合下列规定:

1碱液加固施工应作好施工记录,检查碱液浓度及每孔注入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可通过开挖或钻孔取样,对加固土体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和水稳性试验。取样 部位应在加固土体中部,试块数不少于3个,28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 设计值的90%。将试块浸泡在自来水中,无崩解。当需要查明加固土体的外形和整体性时, 可对有代表性加固土体进行开挖,量测其有效加固半径和加固深度。

9.1.1微型桩加固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地基处理,也可用于既有建筑地基基加固。 9.1.2微型桩加固后的地基,当桩与承台整体连结时,可按桩基础设计;不整体连结时应按 复合地基设计,按复合地基设计时,褥垫层厚度不宜大于100mm。 9.1.3微型桩加固按桩型、施工工艺可分为树根桩法、静压桩法、注浆钢管桩法。 9.1.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设计采用微型桩加固,应符合《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的有关规定。 9.1.5微型桩中钢构件或钢筋的防腐耐久性设计应考虑环境的腐蚀性、微型桩的类型、荷载类型 (受拉或受压)、钢材的品种及要求的设计使用年限。防腐层可采用水泥浆、砂浆、混凝土保折 层,或增加一定厚度损失的钢材防腐层。 9.1.6水泥浆、砂浆或混凝土与钢构件或钢筋构成的微型桩,保护层最小厚度分别为水泥浆20mm 砂浆35mm、混凝土50mm 917微型桩用型钢(钢管)中王腐蚀造成的损生厚度 m)宜按下麦选取

表9.1.7土中桩用钢材由于腐蚀造成的损失厚度

8软土地基条件下微型桩的设计施工应满足下

的设计施工立两定下岁要求: 1应选择较好的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宜小于5倍的桩径或边长。 2在特别软弱的土层中,应采用永久套管来包裹现浇的水泥浆、砂浆或混凝土。 3当微型桩处于不排水剪切强度特征值小于10kPa的土层中时,应进行考虑施工误差和变 位的成孔试验性施工。 4应采取跳跃、均匀布点、控制注浆施工速度等措施,减小加固施工期间的地基附加变形 控制基础不均匀沉降及总沉降量。 5应在微型桩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观测并记录相邻建筑和边坡的变形,必要时建立报警系 统。

9.2.1树根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及人工填土等地基 处理

9.2.2树根桩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根桩的直径宜为150mm~300mm,桩长不宜超过30m,新建工程桩的布置应采用垂直 桩型,加固工程可采用斜桩网状型。 2树根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通过单桩载荷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也可按国家现 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估算。当采用水泥浆二次注浆工艺措施时 桩侧阻力可乘以大于1.0的系数。 3桩身强度不应小于C25,注浆材料可采用水泥浆液、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或具他灌 浆料,也可用碎石或细石填灌再灌注水泥浆。 4树根桩主筋不宜少于3根,宜通长配置。对只承担压应力的非地震区桩可不通长配筋, 5应采取设计措施防止土体高渗透性和地下空洞(自然或人工形成的)导致浆液的流失以及 在极软的粘土和泥炭土中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桩孔变形与移位引起微型桩的失稳与扭曲等问题 的发生。

9.2.3树根桩用灌注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较好的抗离析性、可塑性、粘聚性、流动性、自密实性; 2当采用管送或泵送混凝土或砂浆时,应选用圆形骨料。骨料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mm 及纵筋净距的1/4、泵送管或水下浇注管内径的1/6中的最小值 3对水下浇注混凝土料的水泥含量不应小于375kg/m,水灰比应小于0.6。 2.4树根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位平面允许偏差土20mm;桩倾斜度偏差不应大于1%。 2土层中钻孔时可采用钻机成孔,宜采用清水或天然泥浆护壁,也可用套管。 3树根桩用钢筋笼宜整根吊放,当分节吊放时,节间钢筋搭接焊缝长度双面焊不得小于 5倍钢筋直径;单面焊不得小于10倍钢筋直径,施工时应缩短吊放和焊接时间;灌注管应直插 至孔底。 4灌注施工时应采用间隔施工、间歇施工或增加速凝剂掺量等措施,以防止相邻桩孔移 立和串孔。 5当地下水流速较大可能导致新浇水泥浆、砂浆或混凝土受到侵蚀时,应采用永久套 管、护筒或其他保护措施

9.2.5树根桩水泥浆注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浆的制配应符合本章9.4.4条的规定,水灰比不宜大于0.55。 2通过临时套管灌浆时,钢筋的放置应在临时套管拨出之前完成,套管拨出过程中应每 隔2米施加灌浆压力。 3采用管件作为承重构件时,可通过其底部进行灌浆:

9.2.7树根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采用预留试块测定桩身抗压强度,桩身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应采用载荷试验检验树根桩的竖向承载力,桩身质量可采用动测法检验

.3.1静压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处理。 .3.2静压桩体可为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型钢等,静压施工除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 GJ94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型钢制微型桩应保证压桩过程中计算桩体材料最大应力不超过材料屈服强度特 正值(抗压强度标准值)的0.9倍。 2对预制混凝土桩,所用材料及预制过程(包括连接件)、压桩力应符合有关预制桩 规范的要求。 3除用于减小身阻力的涂层外,涂层和防腐材料、靠近连接件处防腐措施的耐久 性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4钢筋笼或承重构件应该通过悬挂或支撑的方法确保其在灌注、灌浆或浇注混凝土 寸保持正确的位置和高度, 5当在斜桩中组装钢筋或承重构件时,应采用适当的支撑和定位方法。 .3.3静压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通过单桩载荷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初步设计时,也 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估算。 9.3.4静压桩质量验收应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9.4.1在已施工的钢管桩周进行注浆处理,形成注浆钢管桩加固地基的方法适用于桩周软土层 厚、桩侧阻力较小的地基加固处理工程。 9.4.2注浆钢管桩单桩承载力的设计计算,可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当 用二次注浆工艺措施时,桩侧阻力可以乘以大于1.0的系数。 9.4.3钢管桩可采用静压、植入、拧入等方法施工。

9.4.4水泥浆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水泥浆的制备以及灌注或灌浆程序的实施,保证达到材料的设计强度。 2储存、加工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水泥浆及其原料的污染。 3水泥浆的配合比应通过经认证的测量装置进行确定, 4计量和拌合过程应进行控制确保材料参量符合设计要求。 5选用的搅拌机应能够保证搅拌出的水泥浆的均匀性。 6在搅拌槽和泵之间应设置存储池,混合物在存储池中应进行搅拌以防止水泥浆离析和凝 固。 7注浆泵和灌浆系统应与选定的灌注或灌浆方法相适应。 8应尽可能地靠近灌浆点来测量灌浆压力。 9.4.5当微型桩处于风化或有严重裂隙的岩层中时,为避免水泥浆向周围岩体的流失,同时保证 水泥浆保护层能有效保护钢筋和承重构件,应进行桩孔测试和预灌浆。 9.4.6水泥浆灌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尽可能缩短桩孔成孔和灌注水泥浆之间的时间间隔, 2应采取可靠方法保证桩长范围内完全灌满水泥浆。 3当通过水下浇注管或带孔钻杆或管状承重构件进行浇注时,水下浇注管或带孔钻杆的末 端应没入水泥浆中。灌浆过程应连续进行,直到顶端溢出浆体的粘稠度与注入浆体的基 本一致且出现新鲜浆液时为止。 4灌浆时应避免空气和钻孔液的影响,以保证灌浆充分。 5灌浆泵与注浆孔口距离不宜天于30来,以减小灌浆管路系统阻力,保证实际的灌浆压力 6当采用桩身钢管进行注浆时可通过其底部进行一次或多次灌浆。也可以将桩身钢管加工 成花管进行多次灌浆,或采用花管及特殊阀门的分段灌浆。 9.4.7注浆钢管桩钢管的连接应采用套管焊接,焊接强度质量要求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94.8柱顶与基础的连接设计、 施工及整个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1地基处理的试验阶段、施工过程以及完成后,应进行地基处理检测。为设计提供依据 试验应在设计前进行

试验应在设计前进行。

0.1.2地基处理的检验要求宜根据工程重要性、工程地质情况、处理方法等综合确定,应选 浅层、深层结合的多种方法综合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 0.1.3应调查、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及施工资料,了解施工工 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应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目的,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检测方 案

0.1.4地基处理工程宜在加固前、加固后分别对原地基土和桩体(或置换体)、桩间土(或 间土)进行检测。

0.1.5水泥土搅拌桩、砂石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灰土桩、柱锤冲扩桩、土桩等方法 理后的地基按复合地基进行检测;预压、换填、强夯、注浆、压实、挤密等方法处理后 地基按天然地基进行检测;对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树根桩、混凝土桩等刚性桩应按单桩 行检测。

增强体的施工质量评价。检测方法可选择平板载荷试验、钻芯法、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 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波速测试等。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可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 响范围内复合士层的承载力。

10.1.7工程验收检测静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为设计提供依

0.1.7工程验收检测静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为设计提供依 据的静载益试验应加载至破坏

10.1.8工程验收检测应在竖向增强体及其周围土体物理力学指标基本稳定后进行,地基处理

工完毕至检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工程特点具体确定,对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不宜少于7d, 对粉性土地基不宜少于14d,粘性土地基不宜少于28d;竖向增强体的检测宜在施工结束28d 后进行。

10.1.9检测抽检位置应按下列情况综合确定:

同类地基的抽检位置宜随机均匀分布,检测结果应具代表性; 2设计认为重要部位:

3局部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部位; 4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应根据前一种方法的检测结果确定后一种方法的 检测位置; 5施工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0.1.10检测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 对按天然地基进行检测的人工地基,每单位工程的检验点不应少于3点,1000m²以上 工程每100m²至少应有一点,3000m²以上工程每300m²至少应有一点,每个独立基础下应有 点。对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检验深度应不小于设计有效加固深度。 对按复合地基进行检测的人工地基,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应为施工总数的 0.5%~1%,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有单桩强度和质量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应为施 工总桩数的0.5%~1%,且不应少于3根。对于大型工程则应按单体工程的数量或工程的面积 确定检验点数,

0.2.1换填垫层和压实地基的工程验收检测应采用静载荷试验并结合静力触探试验、轻便 独探试验或标准贯入试验等方法进行。载荷试验的压板面积不宜小于1m²。 0.2.2预压处理地基的工程验收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现场载荷试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和室内 土工试验: 2对以稳定性控制的重要工程,应在预压区内选择有代表性地点预留孔位,对加载不 同阶段和真空预压法在抽真空结束后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和取土进行室 内试验; 3在预压期间应及时整理沉降与时间、孔隙水压力与时间、位移与时间等关系曲线, 推算地基的最终变形量、不同时间的固结度和相应的变形量,预压后消除的竖向变形和平均 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0.2.3强夯地基的工程验收检验应采用载荷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十字板 剪切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多道瞬态面波法等多种原位测试方法和室内土工试验进行综 合检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 行法查明施工后土层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可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强 芬地基或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的压板面积不宜小于4m。 10.2.4挤密地基的工程验收检测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或动力解

试验等方法进行。 0.2.5砂石桩的工程验收检测,对桩体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方法进行;对桩间土可采用标 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 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承载力检检测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方法。 10.2.6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灰土桩的工程验收检测可成桩后用双管单 动取样器分段钻取芯样作抗压强度试验和桩身标准贯入试验;承载力检测应进行单桩载荷试 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0.2.7注浆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应根据设计提出的要求进行,对于设计明确提出承载力 要求的工程,应采用载荷试验进行检验;若无特殊要求时可选用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 验或轻便触探试验对加固地层进行检测。对注浆效果的评定应注重注浆前后数据的比较,以 综合评价注浆效果。 0.2.8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树根桩等刚性桩的工程验收检验应进行基桩桩身完整性和单桩 竖向承载力检测,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0.2.9处理地基的静载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单桩或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前,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对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 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2单桩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 10.2.10钻芯法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单动双管钻具,并配备相应的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器及可捞取松软渣 样的钻具。混凝土桩应采用金刚石钻头,水泥土桩可采用硬质合金钻头。钻头外径不宜小于 101mm。混凝土芯样直径宜不小于80mm; 2钻芯孔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0.5%,应使用扶正器等确保钻芯孔的垂直度 3水泥土桩钻芯孔宜位于桩半径中心附近,应采用低转速,采用较小的钻头压力 4对桩底持力层的钻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宜小于3倍桩径; 5每回次进尺宜控制在1.2m内; 6抗压芯样试件每孔不应少于6个,抗压芯样应采用保鲜袋等进行密封,避免晾晒; 7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11动力触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触探包括圆锥动力触探和标准贯入试验,可用于散体材料桩、柔性桩、桩间土检测 重型动力触探、超重型动力触探可以评价强夯置换墩着底情况:

2触探杆应顺直,每节触探杆相对弯曲宜小于0.5%; 3试验时,应采用自由落锤,避免锤击偏心和晃动,触探孔倾斜度不应大于2%,每贯 1m,应将触探杆转动一圈半; 4当采用动力触探试验结果评价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施工质量时,宜对单个增强体的 验结果进行统计评价。评价竖向增强体之间土体加固效果时,应对动力触探试验结果按照 计单位工程进行统计,需要进行深度修正时,修正后再统计。对设计单位工程某一土层, 采用平均值法计算各个检测孔的试验结果的代表值(提出异常值),然后利用该土层各孔的 表值计算该土层的标准值。 5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0.2.12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对检测结果有怀疑时,应查找原因,必要时重新检测。 0.2.13当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原试验点附近重新选点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检测的推 检数量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0.2.1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进行扩大抽检,扩大抽检的数量宜按不满足设计 要求的检测点数加倍扩大抽检

工程监测,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工序进 订质量评定。 0.3.2对粉质粘土、灰土、粉煤灰和砂石垫层的监测可选用环刀法、贯入仪、静力触探、轻型 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等方法进行;对砂石、干渣垫层的监测可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方法进 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设计密实度指标所对应的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密 实度指标也可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或其它方法检验。 0.3.3土工合成材料垫层应对基底清理、材料铺放方向、材料的接缝或搭接、材料与结构物的 连接、回填料及其压实度、压重和保护层等进行监测。 0.3.4碾压施工宜进行沉降量、压实度、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层厚、弯沉、破碎状况等的监测 0.3.5对堆载预压工程,在加载过程中应进行竖向变形量、水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监 测。真空预压应进行膜下真空度、地下水位、地面沉降、深层竖向变形、孔隙水压力等项 自的监测。真空预压加固区周边有建筑物时GTCC-037-2018 交流传动机车异步牵引电动机-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还应进行深层侧向位移和地表边桩位移监测。 0.3.6夯实法应进行夯击次数、夯沉量、隆起量、孔原水压力等项目的监测。对强夯置换尚应 进行置换深度的监测。 0.3.7挤密地基、灰土桩和柱锤冲扩桩应对桩间土和桩体的干密度进行监测

0.3.8挤密砂石桩施工应对密实电流、留振时间和填料量进行监测。 0.3.9水泥土搅拌桩、夯实水泥土桩、旋喷桩施工应对水泥用量、桩长等进行监测。 0.3.10注浆加固施工应对水泥用量、注浆压力、注浆流量、注浆孔深、注浆顺序等项目进行 监测。 0.3.1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树根桩等刚性桩施工应对桩长、桩身试块抗压强度、桩位偏差等 进行监测。 0.3.12对强夯、振冲、夯扩、挤密、注浆等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及建筑物产生不良影响时,应 对施工过程的振动、水压力、地下管线、建筑物沉降变形进行监测。 0.3.13大面积填方、填海等地基处理工程,应对地面沉降进行长期监测,直到沉降达到稳定标; 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士体位移、孔隙水压力等进行监测

附录A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要点

A.0.2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用于测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复合土层的承载力。复合地基

载荷试验承压板应具有足够刚度。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圆形或方形,面积 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 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桩的中心或形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 点相重合。

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桩的中心(或形心)应与承压板中心保持一致,并与荷载作用 点相重合 A.0.3试验应在桩顶设计标高进行。承压板底面以下宜铺设100~150mm中、粗砂垫层(桩身强 度高时取大值)。如采用设计垫层厚度进行试验,对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应采用设计基础宽 度,对大型基础有困难时应考虑承压板尺寸和垫层厚度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试验标高处的试坑宽度和长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尺寸的3倍。基准梁及加荷平台支点(或锚桩) 宜设在试坑以外,且与承压板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m。 A.0.4试验前应采取试坑内的防水和排水措施,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含水量变化或地基土扰动, 影响试验结果, A.0.5加载等级可分为8~12级。最大加载压力不应小于设计要求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A.0.6每加一级荷载前后均应各读记承压板沉降量一次,以后每半个小时读记一次。当一小时 内沉降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 A.0.7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试验: 1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 2承压板的累计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6%; 3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压力已大于设计要求压力值的2倍。 A.0.8卸载级数可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间隔半小时,读记回弹量,待卸

A.0.9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1当压力一沉降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而其值不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比 列界限;当其值小于对应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极限荷载的一半: 2当压力一沉降曲线是平缓的光滑曲线时,可按相对变形值确定; 1)对砂石桩、振冲桩复合地基或强夯置换墩:当以粘性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 于0.015所对应的压力(s为载荷试验承压板的沉降量;b和d分别为承压板宽度和直径):当以 粉土或砂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1所对应的压力。 2)对土挤密桩、石灰桩或柱锤冲扩桩复合地基CECS 165-2004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可取s/b或s/d等于0.012所对应的压力。 对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可取0.008所对应的压力。

3)对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或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当以卵石、圆砾、密实粗中砂为主的 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8所对应的压力;当以粘性土、粉土为主的地基,可取s/b或s/d 等于0.01所对应的压力。 4)对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复合地基,可取s/b或s/d等于0.006所对应的压力。 5)对有经验的地区,可按当地经验确定相对变形值。对变形控制严格的工程也可按设计 要求的沉降允许值作为相对变形值, 6)复合地基荷载试验,当采用承压板边长或直径超过2m的大承压板进行试验时,b或d 按2m计。 按相对变形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压力的一半。 0.10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设计时可取其平均 值为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工程验收时应视建筑物结构、基础形式综合评价,对于独立 基础,桩数少于5根或条形基础,桩数少于3排时应取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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