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1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7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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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1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7 号).pdf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 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 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 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

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LY/T 1794-2019标准下载,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 勤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

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 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 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 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凸)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 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 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GB/T 29187-2012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 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 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七)注册失效的其他情形

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 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工程师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注册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 审批的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审批的部门举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 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专业继 续教育要求后苏J/T 16-2012(九) 建筑外保温构造图 集(九)--UV涂装纤维水泥压力保温装饰复合板系统.pdf,可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第三章执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 动。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执业活动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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