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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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pdf

3.0.1本条是对企业施工人员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的基础要求。 3.0.2本条在文字上表述的是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技术、质量、安全等方 面管理性要求,鉴于技术质量管理与生产技术安全是实现施工技术措施与保 正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条件,故在此予以特别强调。 3.0.5本条强调应按合同规定并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3.0.7本条是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主要要求。是落实操作人员 实现技术要求、生产优质产品、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施工管理措施。安全技 术教育与培训是企业对作业层人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在施工前进行有针对性 的技术安全教育,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业前由主管技术人员 可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是落实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同时明确 厂责任。故列为强制性条文。 3.0.11城镇道路的特点之一是道路范围内是各种基础管线设施的走廊。 上述管线的检查并给城市道路的使用与管理带来很多要求。为保证道路使用 安全,本条提出了对检查并圈、并盖的最基本的要求。检查并盖、并座应与 道路交通等级匹配,在施工中应特别注意。 3.0.13本条规定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原则要求,即按检验批、分项 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工程控制,并作为工程验收的基础。对工程规 漠大、内容复杂的单位道路工程,可以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对内容复杂 的分部工程可以划分为若十子分部工程。 3. 0. 14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相关程序。

4.0.2本条概述了在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中遇到各类管线、构筑物的保护, 加固与挪移时的处理原则。应事先与管理部门做好处理方案,并妥善组织 实施,这对保证工程进度。施工安施工安全,减少施工对社会影响十分重要 4.0.3本条是对城市道路施工中建立施工控制测量的前提要求及建立施 工控制测量的基本要求。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涉及诸多方面,测量工作的精确 性,对保证工程质量,保护既有构筑物、地下设施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将在 施工过程中作好测量工作贯彻始终。 4.0.4、4.0.5条的内涵中包括施工测量放线后,应核对新建构筑物间和 新建与已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关系。遇有矛盾时应报请设计单位、监理工 程师确认,并进行设计变更。 4.0.6本条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根 据工程规模、特点、合同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 计组织施工,遇有突变情况应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具体的补充完善,并 及时与监理工程师沟通,且应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5.1.1施工测量承担对施工图提供控制的复核任务,复核的依据等级和精 度由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依据成果资料。施工测量承担对 复核数据的统计责任,并将复测数据统计后形成测量复测报告。 施工单位对施工图提供成果的复核中,对于平面控制的复核可采用以下 方法:(1)重测检查的方法,重测施工图提供成果点,计算测角中误差、方位 角闭合差(或三角形最大闭合差)、导线相对闭合差等,是否满足对应等级的 技术指标要求,如果满足,再复核施工图提供的坐标。(2)先根据成果点的坐 标反算各转角和各边长;实地观测出各转角的平均值(可一个测回)及导线各 边长平均值(可连续观测3~4次),二者进行对比。 5.1.3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测量复测报告,该报告未 获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使用。获监理工程师批后 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测,建立施工控制网、线、点。施工单位建立的施工控 制网、线、点,应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在工程范围内,施工控制测量应分别提供至少两个高程与平面的控制点 5.1.4施工控制网、线、点的各控制点应予栓桩,且应加强维护、校测 投测应据现场条件,不定时地经常校测3 个相同独立筒仓水泥库体滑模施工方案,以实现并满足道路质量标准要求。 5.2平面控制测量 5.2.3道路工程施工控制点可分为三级,施工图交桩点(施工首级控制) 施工控制点、放样测量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各种精度的三角点、导 线点以及相应精度的GPS点,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测设的控制依据,经过

复测并被批准使用的施工图控制点,可作为施工控制布桩、放线测量和平面 线形控制的依据;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控制布桩放线测量控制点,应 作为施工高程的作业测量和验收测量的控制依据。 交桩时,施工单位应了解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测量控制点的精度等级。 S.2.5、5.2.6测角中误差mg的计算: 1三角网的测角中误差("):

ww m =十 3n,

Ifp fg mg=± N n2

n一一计算f时的测站数; N一一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个数。 5.2.8水平角观测所用的光学经纬仪、电子经纬仪和全站仪,使用前,应 进行下列项目的检验,并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1照准部旋转轴正确,各位置长气泡读数误差,DJ2型仪器不得超过一格 2光学仪器的测微器行差、仪器的隙动差,DJ2型仪器不得大于2”; 3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DJ2型仪器不得超过15”; 4仪器垂区微动螺旋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得产生移; 5仪器底部在照准部旋转时,应无明显位移; 6光学对点器的时中误差,不得大于1mm

5.2.9电磁波测距仪使用前应对仪器及辅助工具进行检定。新购置或修理 的光电测距仪,应送技术监督部门或授权的专业检定部门检定。与仪表配 使用的温度计,气压计,亦应送检,以保证其示值准确及一致的检定周期。 操作仪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仪器送电达到规定时间后观测。 2测距应在目标棱镜成像清晰和气象条件稳定时进行,雨、雪和大风天气 不宜作业,严禁将仪器照准头对向太阳。 3当在测线延长方向上有反射物体时,应在棱镜后方采用测伞遮挡: 4当按仪器性能在规定的测程范围内使用规定的棱镜个数,作业中使用的 棱镜应与仪器检定时的棱镜一致。 5测距时,对讲机应暂时停止通话。 6仪器安置后,测站、镜站不得离人。 7测距过程中,当视线被遮挡出现偏差时,应重新后动测量。 8采用全站仪进行平面、距离测量,应满足相应精度的经纬仪和电磁波测 距仪的操作要求和技术指标。为此: 1)测量人员前次使用,应熟悉使刚说明,操作熟练后,方可上岗。 2)迁站(包括近距离)取下仪器装箱。 3)仪器装箱时应先关电源。电池充电时不能越过充电器规定时间。仪器 存放在清洁、十燥的坏境,电池存放温度以0~40℃为宜。 4)测量操作应先精确测定视准误差,进行竖盘指标差的消除,当倾角超 出3”时应重新进行整平。 5.3高程控制测量

5.3.1根据城市道路的工程质量需要,验收标准选取其水准点闭合差土

12√Lmm为三等水准的指标,但我国许多城市,作为施工图依据的规划给定的 水准点多为四等甚至五等水准,其精度不能满足城市道路质量需要,为此, 施工图测量时,应选取给定的某水准点作为相对“基点”,在施工工程范围 内,按本规范第5.3.2条要求进行测量。道路工程按土12Lmm控制,路内管 线按±42Lmm控制。 5.3.5按照传统办法,三角高程测量达不到三等水准的要求。道路施工测 量使用全站仪进行高程测量应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其使用条件的计算结果见 表1。

表1全站仪三角高程精度计算结果

注:表中计算按:测量经精/度按5+5×10×D(mm),竖直角误差2”,仪器高误差2mm进行。 一般上午10点到下午4点,大气折光比较稳定,由对向观测求得的高差 平均值,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大气折光的不利影响,对成果的精度最为有 利。然而在中午前后进行观测,望远镜内成象有时会呈现上下跳动现象。如 果较为严重,则会影响到照准精度,应避开。阴天、有微风的天气则可全天

进行观测。路基以上道路各结构层的中线、高程传递要求,在高程传递中, 路基、基层的施工桩标高误差应控制在土4.5mm之内,按土12/Lmm计算,视 线长为0.075km;与外观有关构筑物的施工标高误差应控制在土3.6mm之内, 按土12计算,视线长为0.05km。 5.4施工放线测量 5.4.7道路中心线桩,在每层结构施工均被掩理埋,在下一结构层施工时应 及时恢复。 1道路中线的恢复宜采用解析法,当采用正倒镜分中法延长直线时,正倒 镜点位的横向偏差,每100m不应大于5mm。曲线部分除解析法外,还可采用 极坐标法、偏角法、中心线放射法或支距法等。 2道路工程施工中线控制测量应给出中线的起(终)点、折点、交点、平曲 线的直圆、园直点、缓和曲线的随缓、缓直点和曲中点,竖曲线的中点等特 正点,整白米桩、施工分界点等。 3道路工程分段施工时,中线测量应进入相邻施工合同段50~100m;对 分界点的相邻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校核确认。 4为便于恢复施工中线,宜采用栓桩法、边线桩法进行控制。栓桩点应选 取不妨碍施工及拆迁的地点,可选用交会法、顺切线延长量距法栓桩,该控 制点应作为施工点的一部分,报经建设单位确认和验收。 5自路基以上,每完成一分项工程后,均应对中线、边线桩进行测设。保 持中心桩点、折线点及其控制的各点的准确传递。测设时应以附近控制点为 或其他相邻控制点或其他准确参照物进行校核, 5.4.8采用两已知水准点间的附合测量,应进行两次。已知水准点应经过 验收,一个测点应经过两次不同仪器高的测量,目的是保证工程的衔接质量。

5.4.9点位允许偏差指标M为新增指标,需要使用中积累经验总结。 对于有中(轴)线偏位要求,并需要考虑预留标记误差和施工误差的道路 施工。其放样点的点位误差控制,经有关文献推导,一般有如下关系,偏位 控制指标与放样充许误差之比为3:2。凡表中未示的直线偏位指标的施工放 样充许偏差可自行补充。 对于有中(轴)线偏位要求,并需要考虑预留标记误差和施工误差的道路 施工。其放样点的点位误差控制,经有关文献推导,一般有如下关系,偏位 控制指标与放样充许误差之比为3:2。凡表中未示的直线偏位指标的施工放 样允许误差可自行补充。 其他施工放样的测量要求的制定,主要是按照施工控制测距中误差2cm 横向偏差按等精度,则点位中误差2.82cm,允许偏差取5cm。对于J6经纬 和钢尺量距应该满足该要求。 由于使用J6经纬仪和钢尺量距的施工放样,仪器精度所限,应注意施工 控制导线点设置位置,限制放样(前视)距离。建议放样距离如下表:

检验方法款采用复测的方法,测两次,两次之距离应不大干允许点位误 差1.4M(对于两次之距离的限差一般取M,也可,2M,本次因第一次实施,所 以取1.4M)。然后取两点之中点为放样点。 施工放样应注意后视大于前视(放样距离),极坐标法测设宜使用全站仪 或测距仪、经纬仪。 5.4.10在施工图规定的水准点高程的基础上建立临时水准点,临时设置 的水准点距离应采用闭合水准方法为原则;其间距不大于200m。临时水准点

的位置应选在施工范围以外,必要时应加密。临时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应 定期校核,在雨后及季节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校核。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 间的水准点,宜布设在施工分界点附近,并在 工程开工前,由工程监理组织双方共同校核加以确认;施工高程测量应进入 相邻施工段100~200m;当对高程有疑问时,应检查原因,并向监理工程师查 询,避免在施工中造成大的系统误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现状地面高程进行校核,并与设计纵断面图进行 核对;道路补强施工,还应进行旧路路拱横断的高程核对。 5.4.3工程验收时的测量依据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控制放线测量 的控制桩、点,也是复验施工图给定的基准点、线和标高的控制依据,以这 些控制实测得到的工程实际成果标明于工图上。

6.1.4本条规定的土工试验项目,是填筑路基施工前的必要技术准备。施 工过程中各地区可依据本地区情况,对本条所列的检测项目进行必要的选项 或扩充。土的粒径试验成果应执行城镇道路宜就地取材原则,确定使用条件 而土的承载比CBR值,是考虑到它是路基土材料强度指标,是柔性路面设计 的主要参数之一。 6.1.7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物、古迹大量存在,且在历史变迁 中不乏掩理于地下者,施工中加以保护十分必要,不能任意损毁。历史原因 形成遗留于地下的弹药等不明物,可能危及人们安全,一经发现,则应保折 现场速报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3土方路基 6.3.3本条是关于机械配合土方作业的技术安全要点,从文字上看本条为 双向控制,是禁令性条文。列为强制性条文。 6.3.10本条是保证开挖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施工技术规定,不按条文 规定要求作业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列为强制性条义。 6.4石方路基 6.4.5本条是石方、土石方的填料强度、填筑方法、分层松铺厚度的基本 规定。是保证压实效果及路基稳定的必须条件。其中第2款规定通过试验段,

6.1.4本条规定的土工试验项目,是填筑路基施工前的必要技术准备。施 工过程中各地区可依据本地区情况,对本条所列的检测项目进行必要的选项 或扩充。土的粒径试验成果应执行城镇道路宜就地取材原则,确定使用条件。 而土的承载比CBR值,是考虑到它是路基土材料强度指标,是柔性路面设计 的主要参数之一。 6.1.7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物、古迹大量存在,且在历史变迁 中不之掩理于地下者,施工中加以保护十分必要,不能任意损毁。历史原因 形成遗留于地下的弹药等不明物,可能危及人们安全,一经发现,则应保护 现场速报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6.1本条是在道路施工中对处于路基范围内的既有管线、构筑物进行处 治的基本技术要求。其中心要点是: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既有管道、构筑物不 受影响,处于安全状态。在既有管道、构筑物不具备承受施工荷载能力条件 时,不得进行相关的施工,应在对既有管道、构筑物采取防护、加固措施后 方可施工。 6.6.3城镇道路下方多理设各种市政基础设施管道工程。在与道路同期施 工时。其管道胸腔回填土必须符合本条规定,以保护管道结构安全,管顶50cI 范围不得用压路机压实,也是为了保护管道结构安全。当管道直径为900m 以上的钢管或其他柔性管材。回填土时管道内尚需加竖向支撑。 6.7特殊土路基 6.7.1本条是关于特殊土路基施工准备的最基本要求。黄土、湿黏土、 膨胀土、软土、盐渍土、冻土等均为特殊土。在特殊土 地区施工路基,应根据具体工程环境条件、路基土特点因地制宜制定施工方 案。关键是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特殊士分布状况的充分掌握;对土 的室内试验和现场试验的成果掌握;布设好监控系统,对监测数据即时收集 与分析验证;作好工程排水;把握施工时机,对特殊土采取针对性治理。 从工程实际出发,只要在外荷载加在土基上有可能出现有害的过大变形 和强度不够等问题时,都应认真对待,进行必要的处理。在城镇道路中处理 软基,应考虑对环境及周围构筑物的影响。 1黄土的湿陷性,应按室内压缩试验在一定压力下测定的湿陷系数8,值判 定,当湿陷系数8值小于0.015时,应定为非湿陷性黄土;当湿陷系数8值 等于或大于0.015时,应定为湿陷性黄土。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应 根据基底下各土层累计的总湿陷量和计算自重湿陷量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2具有下列工程地质特征,且自由膨胀率大于或等于40%的土,应判定为 膨胀土: 1)裂隙发育,常有光滑面和擦痕,有的裂隙中充满看灰白、灰绿色黏土, 在自然条件下呈坚硬或硬塑状态 2)多出露于二级或二级以上阶地、山前和盆地边缘丘陵地带,地形平缓 无明显自然陡坎; 3)常见浅层素性滑坡、地裂、新开挖坑(槽)壁易发生塌等; 4)建筑物裂隙随气候变化而张开和闭合。 6.7.2本条是对软土地基施工的基本要求。 第1款,软土地基路堤施工实行动态观测,常用的观测仪器肖有沉降板 边桩和测斜管。在施工期间位移观测应按设计要求距踪观测,观测频率应与 沉降、稳定的变形速率相适应。每填筑一层土至少观测一次;如果两次填筑 时间间隔较长,间隔期间每3d至少观测一次。路堤填筑完成后,堆载预压期 间观测应视地基稳定情况而定,一般半月或每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位移 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填筑速率常采用控制边桩位移速率和控制地面沉降速率的方法,其 控制标准为: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不火大于10mm,坡脚水平位移 速率每昼夜不大于5mm,并结合沉降和位移发展趋势进行综台分析。填筑速率 控制应以水平控制为主,如超过此限应立即停止填筑。 第3款.适用于软上厚度小于2.0m的换填施工。采用外运土换填时,应 采用透水性好的土,也可采用在土中掺加适量石灰,对土进行处理。石灰用 量应经试验确定。 第13款系指设计中,虽然一般规定施沉降预压期,但由于土的不均匀性、

试验数据的误差、计算理论的不完善及设计中人为因素的十扰,压期只是 一个粗略的概念,这个概念只能作为一个控制指标,它与实际施工尚有一定 差别。实际施工中不能用预压期规定作为预压结束的天数。而要通过沉降观 测来确定路堤沉降是否已达到标准。 6.7.3本条是对湿陷性黄土路基施工的基本规定。湿陷性黄土处理的关键 是防止水侵入,应进行积极疏导,同时要采取措施消除因水的冲蚀与溶蚀形 成的暗沟、暗洞、暗穴等。 第3款指出施工中应详探道路范围内的陷穴,强调设计遗漏时要补充设 计。因为陷穴处理对道路质量关系很大,且不易处理。对于小而直的陷穴 可用干砂灌实整个洞穴;对于洞不大,洞壁起伏曲折较大,并离路基中线较 远的小陷穴可用灌浆法处理。 6.7.4本条是关于盐渍土路基施工的一般规定要求。盐渍土中,土和盐状 况随看李节不断变化,因此在盐渍土地区筑路;应尽可能地考虑盐渍土的王 盐状态特点,力求在土含水量接近于最佳含水量时期,既不发生冻结,也不 积水的枯水季节进行施工。过盐渍土、强盐渍土不得作路基材料。其分类见 下表 2、表 3.

表2盐渍土按含盐性质分类

表3盐渍土按盐渍化程度分类

注:离子含量以100g干土内的含盐量计

6.7.5本条是关于膨胀土路基施工一般规定。 第1、2款强调指出膨胀土路堑施工,一般应采取“先做排水,后开挖边 坡,及时防护,及时支挡”的原则,以防边坡土体暴露后产生湿胀干缩效应 与风化破坏。目前常用在膨胀土路堑坡面防护加固的措施有:植被防护、三 合土抹面、混凝土预制块封闭、骨架护坡、片石护坡、挡土墙等,可根据道 路等级、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具体条件确定。 第4款指出填方施工前要做试验段,是由于压实是膨胀土路基施工的 个难题,也是影响膨胀土地区路基、基层、面层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实践 证明,将膨胀土的含水量降到重型击实标准的最佳含水量十分困难,即使按 重型压实标准达到一定的压实度,也不可能保持长久。在施工期间选择适宜 的压实机具,进行路基处理,非常关键。 凡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黏土,即可判断为膨胀土:液限大于或等于 40%,自由膨胀率大于或等于40%。按照土的自由膨胀 率(F)可以对膨胀土进行划分。弱膨胀土40%≤F, <65%; 中等膨胀土65%≤F,<90%; 强膨胀土F.≥90%

对中、弱膨胀土进行掺加石灰等外加剂进行改性后,可以作道路基层, 但是改性用石灰的掺量与掺加方法应该经试验确定。 6.8检验标准 6.8.4本条第2款中所列砂垫层压实度的检查方法,可按现行《公路路 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中T0921的方法进行,或《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0 中 T0111一1993 的方法进行。

7.1.1本条指出采用稳定土类做道路基层的适宜温度时期,宜在冬期到来 前30~40d完成施工,对于不同的稳定土冬期到来前的停施时间要求不同 右灰稳定与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类宜为30~45d,水泥稳定土类为15~30d。 因为养护温度对石灰土的抗压强度有明显影响,养护温度高,其抗压强 度增长快;当温度低于5℃时,石灰王的强度儿乎没有增长。当石灰土经常处 于过分潮湿状态,也不易形成较高强度的板体,在冻地区,当石灰土用于 潮湿路段时,冬李石灰土层中可能产生聚泳现象,从而使灰土的结构遭受 破坏,导致路面产生过早破坏。 7.2石灰稳定土类基层 7.2.2本条是对石灰土配合比设计的有关规定。其第2款最佳含水量与最 大干密度试验与第7款关于选定合适的石灰剂量和试件平均抗压强度R的计 算公式(7.2.2)也适应于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 类,水泥稳定粒料土类。 7.2.3目前多数城市都在为降低空气污染而努力,为保护环境减少大气 污染,城镇道路稳定土类基层施工应尽量采用厂拌法或采用专用的稳定土搅 拌机拌制。不得采用路拌方式施工。对于少量需人工搅拌的灰土,应符合本 现范第7.2.5条规定,在实施中尚应制定详细措施。 7.5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7.5.2本条中表7.5.2所列用于次十路基层的粒料有两种级配。一般宜 采用筛孔 37.5mm通过量100%.筛孔 31.5mm通过量 90%~100%的级

7.1.1本条指出采用稳定土类做道路基层的适宜温度时期,宜在冬期到来 前30~40d完成施工,对于不同的稳定土冬期到来前的停施时间要求不同 灰稳定与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类宜为30~45d,水泥稳定土类为15~30d。 因为养护温度对石灰土的抗压强度有明显影响,养护温度高,其抗压强 增长快;当温度低于5℃时,石灰土的强度几乎没有增长。当石灰土经常处 于过分潮湿状态,也不易形成较高强度的板体,在冰冻地区,当石灰土用于 潮湿路段时,冬李石灰土层中可能产生聚泳现象,从而使石灰土的结构遭受

5.2本条中表7.5.2所列用于次干路基层的粒料有两种级配。一般宜 用筛孔37.5mm通过量100%,筛孔31.5mm通过量90%~100%的级

配范围内的土料。受土料限制时也可采用另一组级配。 7.5.6、7.5.77.5.6条第3款是有关摊铺时限要求;7.5.7条第3款是 关于完成碾压的时限要求。水泥是水硬性材料,从加水搅拌到碾压终了的延 迟时间对水泥稳定土类的强度和所能达到的干密度有明显影响。延迟时间愈 长其强度和干密度的损失愈大。施工中既应采用初凝时间长,终凝时间适度 的水泥,文应控制搅拌、运输、摊铺和压实施工的时间。道路硅酸盐水泥终 疑时间在10h以上,而通用水泥终凝时间一般计算不超过6.5h,为保证工程 质量应对水泥的初凝与终凝时间进行控制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

7.6.2本条指出采用天然砾石(砂石)作为基层材料,应先检查是否符合级 配的规定且质地要坚硬。 级配砾石属级配型集料,是级配型集料中的一般材料。其力学性质的主 要参数是弹性模量、抗剪强度、抗永久形变的能力。级配砾石的颗粒组成和 望性指数的变异性较大,其强度的变化也可能较大,因此,在确定使用前, 应做承载比实验。 7.6.3为保证质量,砂砾摊铺应均匀一致,发生粗、细集料集中即形似梅 花、砂窝现象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

7.7.1级配碎石是通过人为加工,合理选择粒径组合的级配型集料。 为基层中的理想材料。

件 成为基层中的理想材料。 7.8检验标准 7.8.1第1款,第2项石灰作为胶结材料其钙镁含量高,与土中硅的氧 化物作用形成的胶结物多,整体强度就高,且未消解颗粒对基层有破坏作用, 故与其他原材料一并作为主控项目

8.1第1款,第2项石灰作为胶结材料其钙镁含量高,与土中硅的氧 用形成的胶结物多,整体强度就高,且未消解颗粒对基层有破坏作用。 他原材料一并作为主控项目

8.1.2沥青混合料施工需要保证一定的环境条件,为保证质量,将此条列 为强制性条文。 8.1.4旧沥青路面作为基层在其上加铺沥青混合料面层,其施工工艺应符 合现行的路面设计规范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新的面层施工前应对作基层 的旧路面进行检查,当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新沥青面层。旧沥青路面应 符合下列要求: 1强度、刚度、十燥收缩和温度收缩变形、高程符合要求。 2具有稳定性。 3表面应平整、密实;基层的拱度与面层的拱度一致。 8.1.5为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可采取对剩余(含铣刨)沥青混合料 回收,旧沥青混合料应再生利用。 8.1.6随着城市的发展,在原有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层上加铺新的沥青混凝 土面层.成为新的路面结构,正在不断发展,本条给出了基本的施工技术要 求。 8.1.7第1款,沥青质量基本受制于原油品种,且与炼油工艺关系密切, 为防止因沥青质量影响混合料产品质量,沥青均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单,侵 用单位在购货后应进行试验确认。如有疑问或达不到出厂检验单数据,可请 贡检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以明确责任,目的是获得适用于当地气候条 件的沥青。 当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掺配使用。但掺配后的质量指标不得

降低。我国道路所用的沥青基本上不分上下层均采用同一标号,考虑上层对 抗车辙能力要求较高,下层对抗弯拉能力要求较高,故可采用上稠下稀的掺 配方式。

8.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间歇式搅拌机用振动筛的等效筛孔(方筛孔,mm)

8.2.8沥青混合料搅拌厂应对搅拌均匀性、搅拌温度、出厂温度及各个料 仓的用量进行检查,并应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和沥 青用量,这是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查的重要保证。有关试验资料

应随时准备接受监理、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查数量应符合第8.5.1条规 定。 8.2.13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运输摊铺机前方有卸料车等候卸车是保证摊 铺机连续摊铺的条件。根据大多 数地区情况建议开始摊铺时等侯的卸料车不少于5辆。 8.2.14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沥青路面的平整度是施工队伍人员素 质、操作水平、组织管理水平的综 合反映,它不仪取决于面层本身,还应从基层甚至路槽开始加强平整度控制 才能保证路面平整度。即使是面层,除了摊铺工序外,压实的影响也很大。 据调查,影响平整度最主要的原因是基层平整及施工机械不配套,突出表现 在摊铺机不能缓慢、均匀、连续不断地摊铺,由于搅拌机能力小,沥青混合 料运输跟不上,或摊铺机速度过快,致使时停时铺,压路机也跟着时停时压 亚重影响路面铺筑质量,因此施工机械的配套极为重要。 当摊铺机性能止常时,在摊铺机摊铺后进行辅助修整的操作工人不宜进 行过多修整。人工修整不易正确判断摊铺高程,且易出现集料离析的情况 因此本规定除7、8款情况外一般不应用人工修整与摊铺。 8.2.15热拌沥青混合料的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中,复压最为重要。 自前用于复压的压路机有轮胎压路机、振动压路机、钢筒式压路机,一般都 能达到要求,但从实际效果看,用轮胎压路机更容易掌握,效果更好,为此 宜优先采用轮胎压路机。 8.2.16对于沥青玛碲脂碎石混合料(SMA)及开级配沥青面层(OGFC)不得 采用轮胎压路机。采用振动压路机时,其振动频率和振幅应该随压实进行调 整,不能保持一成不变。振动压路机应遵循“紧跟、慢压、高频、低幅”的

8.3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8.3.5当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搅拌时,宜先用水湿润集料。若湿润后仍难 与乳液搅拌均匀时,应改用破乳速度更慢的乳液或用氯化钙水溶液。 8.3.68.3.10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面层施工在常温条件下除搅拌与热 拌沥青混合料不同外,其他与热拌沥青混合料无太大差别,主要是乳化沥青 混合料有一个乳液破乳,水分蒸发的过程,摊铺必须在破乳前完成。而压实 又不可能在水分蒸发前完成。故规定该混合料摊铺后必须用轻碾碾压,使其 初步压实,待水分蒸发后再作补充碾压。在完全压实前不能开放交通,且应 做上封层。

8.5.1施工压实度的检查应以现场钻孔法为准,用核子密度仪检查时应 通过与钻孔密度的标定关系进行换算,并应增加检测次数。当钻孔检验的各 指标持续稳定并达到质量控制要求时。经主管部门同意,钻孔频度可适当 减少,增加核子密度仪检测频度,控制碾压遍数,

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

9.4.1沥青贯入式路面质量验收中增加了对沥青用量的检测。并将厚 度、路面弯沉值、压实度作为主控项目,加强了该种形式面层的质量要求,

面常用水泥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汇总

为了满足路面混凝土变形、抗裂、耐久、抗磨等性能要求,对水泥中掺 入非活性混合料(黏土、煤研石、火山灰等)应严格限制,对掺入粉煤灰等活 性材料有最大限量30%,而且使用量应在配合比设计中经试验确定。 10.1.2本条明确了对路面层混凝土用粗集料的技术指标,路面层混凝 土强度一般在C35~C50级,因此应用II级以上集料;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 规定有利于得到较高的混凝土弯拉强度,有利于防止混凝土离析和塌边。粗 集料的等级规定有利于混凝土路面的使用寿命和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耐磨 性和耐疲劳性。 10.1.3本条文提倡使用细度模数大于2.5的中、粗砂,同时考虑到目前 的技术条件下,通过使用引气高效减水剂减少用水量,降低水灰比,可以做 到使用细砂的混凝土能够满足弯拉强度和低水灰比。规定了机制砂的砂浆磨 光值大干35,是从行车安全角度出发提出的。 10.1.5目前国内外加剂生产种类繁多,本条文对使用外加剂作了原则 要求,根据这些要求经过掺配试验,取得可靠结果,用于工程,使水泥混凝 土面层质量得到保证。 10.1.7本条规定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600MPa是同时考虑了钢纤维的 拨出应力、设计应力、施工便利和疲劳寿命的综合效果。钢纤维长度的规定 是考虑到提高混凝土的弯拉强度、抗拉强度、抗裂和增加韧性等作用,同时 现定钢纤维长度不宜大十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2倍是为减少搅拌不均或 搅拌困难。 10.1.8胀缝传力杆套帽加工及安装对传力杆使用效果影响较天。安装传 力杆易发生的问题是传力杆套帽就位不规范、与端部未封口影响质量。拉力 杆,主要用于混凝土面层纵缝,采用切假缝作缝时,宜在混凝土铺筑过程中

10.3.2面层混凝土施工对连续性、合理分布浇筑顺序有严格要求。本条 强调了施工前应检查的重点。以保证施工质量。 10.4模板与钢筋 10.4.2模板安装最主要是稳固,模板(含轨道)安装的精确度影响浇筑后 的混凝土的精确度,模板防粘措施应满足拆模需要。 10.4.4表10.4.4规定最早拆模时间的主要目的,是在拆模时不得损伤或 撬坏路面,同时避免模板的损坏。

10.5混凝土搅拌与运输

10.5.2、10.5.3总搅拌生产能力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并根据摊铺方式 择搅拌机的能力与台数。

M=60μXbXhXVt (3) 式中M一一搅拌站总搅拌能力(m/h): b一一摊铺宽度(m);Vt一一摊铺速度 (m/rain)(≥lm/min);h一一面板厚度 (m); μ一一搅拌站可靠性系数,1.2~1.5,根据下述具体情况确定:搅 拌站可靠性高,μ可取较小值;反之,μ取较大值;搅拌钢 纤维混凝土时,μ应取较大值;落度要求较低者,μ应取 较大值。 配料计量精度应满足配比设计规定。搅拌机应按规定进行标定并定期校 验,外加剂宜用溶液方式并防止沉淀和絮凝。使用粉剂掺入时,为了保证其 均匀性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钢纤维混凝土的投料顺序应先干拌后加水搅拌或使用钢纤维分散

M=60μXbXhXV

机。为防止钢纤维搅拌结团,搅拌容量不宜大于额定搅拌量的80%。同时也保 护搅拌机叶片,并防止钢纤维搅断。 10.5.4运输车辆数可按下式计算。小于3辆时,应取不少于3辆

式中N一一汽车辆数(辆) n——相同产量搅拌楼台数; S一单程运输距离(km); Y 混凝土密度(t/m); m——一台搅拌设备每小时生产能力(m"/h); V, 一 车辆的平均运输速度(km/h);

N=2n(1+SxY。Xm) V, ×ga

余水灰比来检验真空吸水效果。 0.6.7高温条件下对混凝土路面施工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较高,且 致混凝土面板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因此建议混凝土路面施工应避 时段,选择在早晨、傍晚或夜间施工,并制定好施工方案。

容易导致混凝土面板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因此建议混凝土路面施工应避 开高温时段,选择在早晨、晚或夜间施工,并制定好施工方案。 10.7面层养护与填缝 10.7.3养护期封闭交通,是为了获得对混凝土的初期保护,达到获得较 高的成品质量而提出的。 10.7.6在水泥混凝土面层铺筑成品质量中,通过养护,保证混凝土弯 拉强度达到质量要求是关键。列为强制性条文。 10.8检验标准 10.8.1本条第2款强调混凝土的弯拉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为此明确 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m取样作试件2组,不足100m按2组取。试件 应为弯拉试件,1组置于标准养护条件,另1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施工中 可根据实际条件与工程需要增加标准养护和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组数。 但必须遵循在施工现场每 生的要求

10.7面层养护与填缝

11.1.1目前国内大、中城市石材铺砌路面多数是景观工程,原则上所 使用的石材应是目前国内市场上能够供应的一等品或优等品,考虑到石材铺 砌路面目前的使用效果,在石材质面层铺装中应选择具有表面平整,粗糙 有一定抗滑性能的材料,以满足交通安全需求。目前对抗滑指标尚无充分实 践经验,需要各地注意积累。 11.1.9铺砌料石面层,必须在基层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开放交通,方 能保证工程质量,列为强制性条文。

11.2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2.1混凝土路面砖外观应满足表11.2.1的要求,其强度、耐磨性应符 合本条规定。 11.2.4混凝土路面砖种类很多,但施工方法大同小异,混凝土路面铺码 过程中,垫层的厚度应尽量均匀一致,铺砌后的路面应封闭交通,及时灌缝 并养护。待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3.4.1本条第1款规定人行步道的路基、基层的压实度定为大于等于 90%。当人行步道的路基、基层与车行道为同一结构形式,且同时施工时GB 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完整双页扫描、清晰无水印).pdf,人 行步道的路基、基层的压实度应与车行道压实度一致。 本条第2款是关于铺砌用砂浆强度的检验要求。实施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1000m²或每台班至少砂浆试块1组(6块)。如砂浆配合比变更时,相 应制作试块; 2砂浆强度:砂浆试块的平均抗压强度不低于设计规定,任意1组试块的 抗压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规定的85%

人行地道是城市道路交通中重要的人行过街设施,对解决人与车的 交通十扰有重要作用。人行地道的形式与设施的水平多种多样。本规范只规 定了儿种最基本的典型的主体结构相应的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14.3.1预制钢筋混凝土墙板等构件安装前应进行质量复验,除检验出厂 合格标识及出厂合格证,必须同时检查预制件实体。预埋件位置、外观与外 形尺寸,抽样作非破损强度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4.2砌体挡土墙施工也应执行本条要求,为保证挡土墙墙体的结构安 全,每天连续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相邻挡土墙墙体高差较大时应先砌高 墙段。挡土墙高度大于或等于1.2m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15.1.1基槽开挖后应由勘察、设计人员进行验槽,以保证地基承载力, 此过程不得忽略。需进行处理的槽基应由勘察、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待 处理完毕后经勘察、设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5.2.1现浇重力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应进行模板设计。保证模板具有足 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浇筑混凝土的冲击力、混凝土的侧压力及 施工中产生的各项荷载。 15.5.3加筋土挡土墙对填土土质有一定要求。本条明确了禁止使用的土 类。砂类土、砾类土力学性能稳定,受含水量影响较小,因此加筋土土料选 择时宜优先选用。 15.5.6加筋土挡土墙,填土的种类、每层填土厚度、压实度,对工程质 量十分重要,故对每层虚铺厚及压实度提出要求。 15.5.9本条是重要的技术管理与技术保障措施,必须执行。

16.4倒虹管与涵洞、过街管涵均系穿越道路的构筑物。可依断面形状、 所用材料种类、结构形式。使用功能等分成很多种。作为道路工程中的一种 结构物,其施工方法与人行地道相同。本节列举了承受内压力的倒虹管施工 与质量要求和矩形涵洞施工应符合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实践中应依据具体情 况综合利用有关规定,可以解决多种涵洞施工的技术问题。 16.4.4本条对道路下的管涵明确规定了应符合的技术规范,

17.1.1我国地域厂阔,气候条件因域不同,差别很大,故冬、雨期施工 起止时限应根据环境条件自行确定。但冬期的界定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 17.3. 1 条规定。 17.3.4本条是保证施工时间临近冬期,用石灰稳定士类与水泥稳定土类 材料做道路基层,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_JTG_E41-2005.pdf18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本条对道路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及相应的分项工程作了原则规定与划 分。道路工程地域不同特点不同,分项工程的数量、内容会有所不同,因此 每一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均宜按本条第5款要求,与监理工程师作具体 划定。并形成文件,作为工程检查验收依据。 18.0.2本条规定了道路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是质量验收的前提。 18.0.10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 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峻工验收。 18.0.13本条规定了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有分歧时的处理 程序。 18.0.14本条对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资料编制组卷进行了规定,施工 单位应承报施工资料部分的编制任务(含竣工图与竣工坐标控制测量)。监理 单位应承担监理资料的编制。建设单位承担基建文件编制工作,单位工程竣 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 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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