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8-03-07)无人机测绘操控员(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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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8-03-07)无人机测绘操控员(2021年版).pdf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自然资 源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 (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为依据,严 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 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无人机测绘操控员从业人员的职业 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 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 性,能够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教育培训、人才评价的需要 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和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三、本《标准》是在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具体组织和各有关 专家与技术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有:易树 柏、吴卫东、朱文军、柯尊杰、唐应秘、曾晨曦、白瑞杰、王琦、孙靖、苏晓庆 曹一辛。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丁晓波、侯庆明、周文军、王春祥、王效 波、徐鹏、李长青、杨廚熙,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测新图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数维翔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省基础测绘技术中心、武汉智能鸟无人机有限 公司、北京红鹏未来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河北省第三 测绘院、北京四维益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北 京天下图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南方测绘集团、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北京工业职业 技术学院、北京建筑大学、辽宁省航空运输协会等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 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

使用地面控制系统,操控搭载航摄仪等传感器的无人飞行器,进行地表数据 采集和影像预处理的人员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DLT1466-2015 750kV交流同塔双回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室内、外,适合无人机飞行的环境条件

具备一般智力,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色觉、空间感正常;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 8 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40标准学时,凸级/中级工4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40标准 学时,二级/技师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 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 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正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2年(含)以上。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 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 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正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2年(含)以上。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①相关职业: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工程测量员、海洋测绘员、地理信 息采集员、地理信息处理员、地理信息应用作业员等,下同。 ②本专业: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 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下同。 ③相关专业: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 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环境、农 林等,以及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必修课程证明的专业,下同。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 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 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 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 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 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 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 9. 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 间不少于30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合法空域内,具有 被测实体的、配备测量仪器并有安全保障的技能考核场地进行。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忠诚奉献,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3)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于律已,吃苦耐劳 (4)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努力提高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 (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动配合。 (6)严格执行规范,保证成果质量,爱护仪器设备。 (7)重视安全环保,坚持文明生产

(1)地面点定位知识。 (2)平面、高程测量知识。 (3)测量数据处理知识。 (4)测量仪器设备知识。 (5)地形图及其测绘知识。 (6)测绘航空摄影知识。 (7)摄影测量与遥感知识。 (8)无人机基本知识。

芦屯回迁楼工程施工方案2.2.2计算机基本知识

(1)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 (2)测量相关软件使用知识

2.2.3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野外安全生产知识。 (2)气象知识。 (3)地理知识。 (4)仪器设备安全操作及维护知识。 (5)资料保管保密知识。

(6)空域申请的相关知识。 (7)应急处置知识。 (8)军事保护及涉密禁区知识

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相关知识。 (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的相关知识。 (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知识 (6)《无人机系统化协会团体标准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分级》的相关知识。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知识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技能鉴定时,无人机起飞重量按以下要求选用:五级/初级工,无人机起飞 重量≤15kg;四级/中级工,15kg<无人机起飞重量≤50kg;三级/高级工基坑土石方施工方案,50kg <无人机起飞重量≤100kg;二级/技师,100kg<无人机起飞重量≤150kg;一级 /高级技师,无人机起飞重量>1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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