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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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f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city indoor gas engineering

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 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 准,*号为CJJ94-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2.1、3.2.2、4.2.1、6.3.1、6.4.1、7.2.3、8.1.3、 8.2.4、8.2.5、8.3.2、8.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同时 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4月7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 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 本规范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厂 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 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及检验;5燃气计量表安装及检验; 6家用、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燃具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及检验; 7 商业用燃气锅炉和冷热水机组燃气系统安装及检验;8试验 与验收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铝塑复合管的连接、燃气管道的防雷接地、敷设 在管道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安装、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的安装 等方面的规定; 2增加了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的最小净距要求 燃气计量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等要求; 3增加了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炉安装及烟道安装的要求等; 4增加了调压装置安装、监控系统安装的要求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40号; ****:100032)。 本规范主*单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7.3调压装置 1? 7.4自控安全系统 43 8试验与验收· 45 8.1一般规定 45 8.2强度试验 46 8.3严密性试验 47 8.4验收*** 47 附录A燃气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9 附录B管道焊接常用的坡口形式和尺寸 52 附录C施工安装技术文件记录内容及格式 54 本规范用词说明 61 引用标准名录 62 附:条文说明 63

7.3调压装置 12 7.4自控安全系统 43 2 试验与验收· 45 8.1一般规定 45 8.2强度试验 46 8.3严密性试验 47 8.4验收** 47 附录A燃气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9 附录B管道焊接常用的坡口形式和尺寸 52 附录C施工安装技术文件记录内容及格式 54 本规范用词说明 61 用标准名录 62 附:条文说明 63

General Provisions· 7 Terms" + BasicRequirements 4 3. 1General Requirements ·· 4 3. 2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Management ·▪· 5 3. 3 Quality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 Installation and Inspection of Indoor Gas Pipe 8 4.1( General Requirement ****" 4.2Gas Service Pipe 9 4.3Indoor GasPipe 12 Installation and Inspection of Gas Meters 28 5.1 GeneralRequirements" 28 5.2GasMeters 28 5.3Domestic Gas Meters.“ 30 5.4Gas Meters for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Use 31 Installation and Inspection of Gas Appliance and 5 Gas Equipment for Domestic,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Use 33 6.1General Requirements “ 33 6.2Domestic Gas Appliance 33 6.3 Commercial Gas Appliance and Equipment 36 6.4 Industrial Gas Appliance and Equipment 37 6.5Flue*** 39 Installation and Inspection of Gas Pipeline System for Gas Boilers and Gas Direct Fired Absorption

1.0.1为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城镇 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供气压力小于或等于0.8MPa(表压)的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用户、燃气锅炉房·(不 含锅炉本体)、实验室、工业企业(不含用气设备)等用户室内 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安装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燃气室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的工作应由燃 气供应单位负责。

1.0.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

1.0.4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符个

指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户内部的燃气工程系统,含 引入管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管道(包括室内燃气 道及室外燃气管道)、燃具、用气设备及设施。

2.0:2室内燃气管道

从用户引人管总阀门到各用户燃具和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 道

室外配气支管与用户室内燃气进口管总阀门(当无总阀门 ,指距室内地面1.0m高处)之间的管道。含沿外墙敷设的燃 气管道。 配气支管指最靠近燃气用户的室外燃气配气管道。

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 垫片、紧固件、阀门、挠性接头、耐压软管及过滤器等。

将熔点比母材低的钎料与母材一起加热,在母材不熔化的情 况下,钎料熔化后润湿并填充母材连接处的缝隙,钎料和母材相 互溶解和扩散,从而形成牢固的连接。

钉料熔点大于450℃的针焊连接

通过眼睛并可辅以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的 方法。

管道直接理设在室内墙体、地

管道敷设在管道井、吊顶、管沟、装饰层等内。

3.1.3从事燃气铜管针焊焊接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合

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经抽样检验应合 各。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 应低于80%,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 直的 1. 2 倍。

3.1.8工程完工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投

分项工程验收宜按本规范附录A表A.0.1的要求填写验收 结果;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宜按本规范附录A表A.0.2的 要求填写验收结果;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宜按本规范附录A

表A.0.3的要求填写验收结果。

3.1:9验收不合格的项目QGDW 10738-2020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pdf,通过返修或采取安全措施仍不能满 足设计文件要求时,不得对该项目验收。 3.1.10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燃具、用气设备燃烧器采用 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3.1.11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计数规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1直管段:每20m为一个计数单位(不足20m按20m) 计); 2引人管:每一个引人管为一个计数单位; 3室内安装:每一个用户单元为一个计数单位; 4管道连接:每个连接口(焊接、螺纹连接、法兰连接等) 为一个计数单位。

.2.1国家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计器具许可证或特殊认证 的产品,产品生产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必须在 安装使用前查验相关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安装使用。

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有 出厂合格文件;燃具、用气设备和计装置等必须选用经国家主 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DB13_T5615_2-2022标准下载,不合格者不得选用。

3.2.3燃气室内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及管道组成件进场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文件组织检查验收,并填写相 应记录。验收应以外观检查和查验质量合格文件为主。当对产品 的质量或产品合格文件有疑义时,应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的 见证下,由相关单位按产品检验标准分类抽样检验。 3.2.4对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进场抽检不合格时,应按相关 产品标准进行抽测。抽测的材料、设备再出现不合格时,判定该 批材料、设备不合格,并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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