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GCML 542-2022 低速螺旋桨式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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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40.30 CCSP48

准 I/QGCML 542—2022

Lowspeedpropeller type single ductvariable airvolume terminal device

GB/T 36555.1-2018 智慧安居应用系统接口规范 第1部分:基于表述性状态转移(REST)技术接口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发布

成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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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分类与命名 参数要求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分类与命名 参数要求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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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款款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丹淳(上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大智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霍小平、黄春瑜、李丹、龚建华、高旭波、杨军、刘品红、霍德刚、杨永杰、 毛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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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螺旋桨式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

本文件规定了低速螺旋桨式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低速螺旋桨式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的生产与检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518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906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 GB/T14296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 GB/T16803供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 JG/T21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性能试验方法 IG/T295空调变风量末端装置

16803和JG/T29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低速螺旋桨式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分为: 单风道矩形; 单风道圆形。

累旋桨式单风道变风量末端装置的命名规则如下:

规格参数符合表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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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板、风阀阀板材料为热镀锌钢板,应符合GB2518要求: 电源:AC220V±10%或AC24V±15%; 最大静压损失:8mmH0

控制单元参数符合表2要求。

6.1.1装置需按照相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6.1.2装置外表面所固定或粘贴的各种标识、铭牌应位置明显、粘贴牢固。 6.1.3装置外表面应无明显刮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流痕、气泡和 剥落;装置内部应整洁干净、无杂物。 6.1.4装置线路连接应整齐、牢固,并有可靠接地;电线穿孔和接插头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其他保护措 施,应有电气接线盒,壳体外的外露电线应有金属软管保护。 6.1.5装置电气控制元器件应动作灵敏、可靠,保证工作正常。

时件中的通水盘管性能应满足GB/T14296、JG/T 时件中过滤器性能应满足GB/T14296的要求。

装置性能符合表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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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GB4706.1中的相关规定

应符合GB4706.1中的相关规定。

外露金属部分与接地端之间的电阻值应≤0.1Q,

来用目测、手触方式进行外观检验。 7.2启动与运转 按JG/T295中相关试验方法进行。 7.3装置风量、静压、功率试验 按JG/T2956.3.2的试验方法进行。 7.4泄漏电流试验 按JG/T2956.3.10的试验方法进行。 7.5电气强度试验 按JG/T2956.3.11的试验方法进行, 7.6绝缘电阻试验

按IG/T2956.3.12的试验方法进行。

安IG/T2956.3.14的试验方法进行

按GB9068试验的方法进行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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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出厂前需进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明和检验 出厂。 出厂检验为逐台检验,检验项目见表4。

.3.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型式检验为一年检测一次,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羊品,检验项目如表4所示。 3.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2 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长期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科顺“一次防水”系统构造》,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用户对产品性能质量有异议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同机种、同批号为一组(批)

同机种、同批号为一组(批)

8.4.2出厂检验判定

8.4.3型式检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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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案及判定符合以下要求: 一一同机种、同批号产品≤50台,抽样数量为2台,若有一台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为不合格; 同机种、同批号产品51~200台,抽样数量为3台,若有一台及以上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为 不合格; 同机种、同批号产品>200台,抽样数量为5台,若有2台及以上不符合本文件要求XX绕城高速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方案,则判为不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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