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4066-2022 空气源塔水源热泵机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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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4066-2022 空气源塔水源热泵机组.pdf

ICS 27.200 J73

Airsourcetowerwatersourceheatpum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型式和基本参数 5技术要求, 6试验方法. h 7检验规则 .8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空气源塔技术要求 11 表1环境温湿度范围和制热时热源水进机组的温度 表2试验工况. 表3部分负荷工况. 表4性能系数. 表5试验工况允许偏差(一) 6 表6试验工况允许偏差(二) 6 表7检验项目.. 表A.1制热、制冷运行条件 11

消防大队应急及救援指挥中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表2 试验工况. 表3部分负荷工况. 表4性能系数. 表5试验工况允许偏差(一) 表6试验工况允许偏差(二) 表7检验项目... 表A.1制热、制冷运行条件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烟台蓝德空调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辛普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 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东南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金花、王志林、马金平、张战、商允恒、章立标、梁彩华、章立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源塔水源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电动机械压缩式制冷系统,以通过空气源塔和大气进行热质交换的水或其他载冷 剂为冷(热)源的水源热泵机组,且制冷量(制热量)大于250(150)kW。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226.1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10870一2014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13306标牌 GB/T18430.1一2007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冷 水(热泵)机组 GB25131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安全要求 JB/T4330一1999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T7249制冷设备术语

JB/T724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源塔水源热泵机组airsourcetowerwatersourceheatpump 以水或其他载冷剂通过空气源塔和大气进行热质交换,从而获得冷(热)源来制取冷(热)水的 设备。 3.2 空气源塔airsourcetower 向大气吸排热的塔式换热装置。 3.3 性能系数coefficientofperformance,CoP 在规定的试验工况下,机组以同一单位表示的制热/制冷量与总输入功率之间的比值。 注1:其值用千瓦每千瓦(kW/kW)来表示。 注2:COP和COP。分别表示制热和制冷运行时名义工况下的性能系数。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ntegratedpartloadvalue,IPLV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通过对机组在各部分负荷工况下的性能系数按 运行时间进行加权处理后获得。 注1:其值用千瓦每千瓦(kW/kW)来表示。 注2:IPLV和IPLV。分别表示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售

4.1.1机组按功能分为

4.1.2机组按适用的环境湿球温度分为:

4.1.2机组按适用的环境湿球温度分为:

机组使用时的环境温湿度条件和制热时热源水进机组的温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环境温湿度范围和制热时热源水进机组的温度

机组型号的编制由制造商自行确定,但型号中应体现本标准名义工况下机组的制热量 4.3 试验工况和部分负荷工况

4.3.1机组的试验工况按表2的规定。

5.1.1机组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用户和制造商的协议)制造。 5.1.2采用该机组的系统,应配置合理的空气源塔,以满足冷却和加热能力的要求。空气源塔的相关 技术要求参考附录A。 5.1.3与载冷剂接触的零部件应做好相应的防腐蚀处理。 5.1.4机组和空气源塔所有的零部件和材料应分别符合各自相关标准的规定,以满足使用性能的要求, 并保证安全。

机组制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制冷剂泄漏。

机组在名义工况下的实测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制冷量的95%。

5.3.2制冷消耗功率

5.3.4制热消耗功率

机组在名义工况下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应不大于名

下的实测性能系数应不低于明示值的92%,且不

5.4综合部分负荷性能

机组在部分负荷工况下实测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IPLV。应不低于明示值的92%,上 且个 低于表4规定的数值。 基于表3规定的部分负荷工况下机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按机组在特定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 因素,通过公式(1)、公式(2)或公式(3)计算得出。其中:

a)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通过公式(1)或公式(2)获得: 1)对于普通型机组: IPLVh=20.4%A+41.9%B+27.8%Ch+9.9%Dh*.* 2)对于低环境温度型机组: IPLV27.5%A+45.1%B+20.3%C+7.1%D......(2) b)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通过公式(3)获得: IPLV=2.3%A+41.5%B+46.1%C+10.1%D。.. 公式(1)~公式(3)中: AJ/Ah一10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BJ/Bh一7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C/Ch一5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DJ/D一2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注1:部分负荷百分数的计算以名义制冷(制热)量为基准。 注2: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代表了平均的单台压缩机组成的机组的运行工况,可能不代表多台压缩机组 的机组或一个特有的工程安装实例。

a)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通过公式(1)或公式(2)获得: 1)对于普通型机组:

公式(1)~公式(3)中: A/Ah一10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BJ/Bh一7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C/Ch一50%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D/D一25%负荷时的制冷/制热性能系数COP,单位为千瓦每千瓦(kW/kW)。 注1:部分负荷百分数的计算以名义制冷(制热)量为基准。 注2: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代表了平均的单台压缩机组成的机组的运行工况,可能不代 的机组或一个特有的工程安装实例。

机组在出厂前应进行运转试验,并应无异常

机组在最大运行工况下运行时,电动机、电器元件、连接线以及其他部件应能

机组按表2规定的变工况运行,并绘制性能表或曲线。带能量调节的机组,其调节装置应灵敏市

规定的变工况运行,并绘制性能表或曲线。带能量调节的机组,其调节装置应灵敏可靠。

机组的实测噪声值应不大于明示值,

组的实测噪声值应不大于明示值。

机组在名义制冷工况(单热型机组采用名义制热工况)下运行时珠海中城建大厦施工组织设计,机组水侧的压力损失不应大 名义值的115%

.8.1 机组的安全性能应满足GB25131的要求。 8.2 1 机组电器元件的选择以及电气安装、布线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6.1.1试验用仪器、仪表按GB/T10870一2014中附录C的规定。 6.1.2机组进行制冷/制热性能试验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试验时,试验工况各参数的偏差应符合表5的 规定。

表5试验工况允许偏差(一)

T/CALI (0802.1~0802.8)-2019 多功能路灯技术规范 第1~8部分.pdf表6试验工况允许偏差

6.2.1制冷量和制热量

制冷量、制热量由试验结果确定,在试验工况允许波动的范围内不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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