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3297-2017 通信用耐火光缆

YD/T 3297-2017 通信用耐火光缆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YD/T 3297-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8.7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198464
下载资源

YD/T 3297-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YD/T 3297-2017 通信用耐火光缆

7.3.1.2耐火试验前的供火系统验证

每次进行耐火试验前应进行供火系统的验证。除另有要求外,火焰温度750℃时,喷灯系统应通过 GB/T19216.11一2003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验证,验证过程中热电偶10min读数平均值应在750℃~ 800℃范围内;火焰温度830℃时,喷灯系统应通过GB/T19216.12一2008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验证, 验证过程中热电偶10min读数平均值应在830℃~870℃范围内。

7.3.1.3耐火试验过程中的光纤衰减变化监测

在进行光缆耐火试验时,应使用稳态光源、光功率计等测试设备对受试光缆中光纤的衰减变化进行 监测。监测设备应处于耐火试验箱体外。监测时可将若干同种类光纤串接在一起。串接时,光纤应从各 光纤单元中均匀地选择,各单元至少各选取一根光纤。除生产厂家与用户另有协商外,串接光纤数宜不 小于6根且不超过12根,光缆中光纤数不超过6根时应串接所有光纤。

TCADERM 3031-2020 创伤救治中心建设与评估7.3.1.4试验结果

分别记录火焰持续时间内和可能有的火焰熄灭后等待时间内的单根光纤最大附加衰减,与表5中给 出的性能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试验结果未送到要求,另取两根试样进行试验。如果两根试样都通过试验 则认为光缆达到相应耐火要求,

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按照GB/T18380.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B类成束燃烧按照GB/T18380.34规 定的方法进行试验,C类成束燃烧按照GB/T18380.3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D类成束燃烧按照GB/T 18380.3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制造厂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光缆产品应由制造厂质量检 验部门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者方可出厂。每件出厂交收的光缆产品 应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厂方应向用户提交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其中应包括表8中出厂检 验的各项实测值。如用户有要求时,厂方应提供光缆的光纤等效群折射率,同时还应协商提供其他有 关试验数据。 耐火光缆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规定。 除非在订货合同中另行规定,检验规则应按照本章规定。

产品应是一盘充许交货长

YD/T32972017

出厂检验批应由同时提交检验的若干 号的单位产品组成,这些单位产品应是在同一 期内(例如1天或1周)、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造出来的产品

一个样本单位是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的一个单

一个试样应是样本单位的全段光缆或者是从其上取的一小段光缆,该小段可在试验前截 段,也可试验后再从全段上截除。每一试样的长度应符合表8中试验方法的规定。

8.3.2抽样方案和判定规则

8.3.2.1按照表8规定的比例,根据检验批大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每批至少抽1个样本单位。 8.3.2.2100%的检测项目中,被试样本如有一个不合格项目时,则样本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应从检 验批中剔除。 8.3.2.3抽样检验项目中,被试样本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就不合格项目进 行检验。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应对该批全部光缆的这一项目进行检验。全部光缆检验中,任何样本的这 一项目仍不合格,则该样本单位应判为不合格产品。在剔除不合格产品后的该检验批判为合格。

8.3.2.1按照表8规定的比例,根据检验批大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每批至少抽1个样本单 8.3.2.2100%的检测项目中,被试样本如有一个不合格项目时,则样本为不合格品,不合格 验址中剔除

8.3.2.3抽样检验项目中,被试样本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就不合格 行检验。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应对该批全部光缆的这一项目进行检验。全部光缆检验中,任何 一项目仍不合格,则该样本单位应判为不合格产品。在剔除不合格产品后的该检验批判为合格

8.3.3不合格样本单位的处理

不合格品如果有可能修复或去除缺陷部分后,仍然符合制造长度要求时,可重新单独提交 新检验时应和新的检验批分开,并作上标记。重新检验项目应包括原不合格项目和其他有关项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表8所列全部项目。 型式检验应在抽取的样本单位经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耐火光缆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光缆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大批量产品的买方要求在验收中进行型式检验时。

一般情况下,每次检验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每种型式1个样本单位进行试验。当用户有要求时, 抽样方案可另定。被抽取的样本单位中的全部光

型式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则型式检验未通过。但是,允 许重新抽取双倍样本单位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如果都能通过试验,则可判定为型式检验合格;如果 仍有任何一个不能通过试验,则应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如果型式试验不合格,制造厂应根据不合格原因,对全部产品进行改正处理。在采取可接收的改 以前,应停止产品鉴定或验收。在采取改进措施之后,应重新抽样进行型式检验,对新的样本单仁 全部试验,但是,经供购双方商定,可酌情减少部分已合格的试验项且

8.4.6样本单位处理

已经通过型式检验的样本单位,如果是短段试样,不能作成品交货;如果是在端部进行试验的大长 度试样(例如标准制造长度),切除由于进行压扁、冲击、扭转等试验产生的缺陷部分后,只要不小于 允许的短段交货长度,可作为成品交货。

9.1耐火光缆产品宜装在光缆交货盘上出厂,每盘只能是一个制造长度,盘芯半径宜不小于光缆的最 小静态弯曲半径。为了防止贮运中损坏,盘装的室内用耐火光缆产品还应附加适当的保护,例如盒装。 9.2耐火光缆应采用避光包装方式,如室外用耐火光缆宜用木板封装或包覆一层避光材料,室内耐火 光缆宜使用盒装或包覆一层避光材料。

9.3耐火光缆盘和光缆包装盒子上都应标明以

a)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光缆标记; c)光缆长度:m; d)毛重:kg e)制造年、月和(或)出厂编号; f)表示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箭头; g)保证储运安全的其他标志。

a)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光缆标记; c)光缆长度:m; d)毛重:kg e)制造年、月和(或)出厂编号; f)表示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箭头; g)保证储运安全的其他标志。

YD/T3297—2017

A.1.1试样固定装置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U”字形耐火试验和“U”字形耐火加冲击试验

试样应固定在一个由耐热、不燃的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垂直面板上,面板固定在如图A.1所示的有 两条水平钢架的支架上。面板长约900mm,宽约300mm,厚约9mm。钢架可以是长约1m,边长为 25mm的方形钢管。面板和水平钢架总重为(10土0.5)kg。如果需要装填增重物,则需将其放置在钢 架的内部。上钢架的固定位置需略微高于板的上沿。每根钢架的两端都有一水平孔,其位置和尺寸与 支撑衬垫和垂直支撑架的尺寸和位置相匹配,如图A.1。在水平钢架和垂直支撑架间使用4个橡皮衬 垫固定,如图A.1所示,使面板在承受敲击时可轻微移动。一种可起到作用的橡皮衬套结构如图A.2 所示。 为判断固定装置的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在固定装置的上钢架中部加载(25土0.2)kg的重 量时,钢架的位移是否在(1.5土0.3)mm范围内。该检查工作可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

图A.1试样固定装置

1.2.1火源同GB19216.12—2008中规定的

A.1.2.2试验时喷灯应放置在距离试验装置的中部,距离面板水平距离(40土2)mm的位置,位置如 图A.3所示。喷嘴距地面的距离至少200mm, 且距离任: 一墙壁的距离至少500mm。

A.1.2.2试验时喷灯应放置在距离试验装置的中部,距离面板水平距离(40土2)mm的位置,位置如 图A.3所示。喷嘴距地面的距离至少200mm 且距离任 墙壁的距离至少500mm

图A.3试验系统布局上视图和侧面视图

火源的温度验证见7.3.1.2。在进行火源温度验证时,热电偶和火源的布置如图A.4。热电偶与 水平距离为(10土0.5)mm,热电偶与试验板底部的垂直距离约100mm。喷灯与试验板的水 (40±2)mm,且比热电偶低(65±10)mm。

图A.4温度验证布局

样应弯曲成“U”字型固定在试验装置上,弯曲半径应为光缆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垂直部分的间 (475土10)mm,如图A.5所示。使用金属夹具(宜使用生产企业提供的夹具)将样品固定在试验 试样的中部应处于点燃后的喷灯火焰中。该夹子应支撑样品圆弧部分的两端及样品的中间位置, 5所示,应记录所用夹子的类型。试样其余部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

A.2“U”字形耐火试验(仅耐火)

试验步骤如下: a)将样品按照A.1.2.2固定在试验装置上:

图A.5试样安装示意

YD/T32972017 b)打开光纤衰减变化监测设备,等待设备稳定; c)按照A1.2.2将火源放在相应位置。点燃喷灯,开始计时; d)等待预定的试验时间结束或光纤附加衰减超过限值时,终止试验。

试验结果的处理见7.3.1.4。

A.3“U”字形耐火加冲击试验

除耐火试验装置外,冲击装置还包含一根直径(25士0.1)mm,长(600士5)mm的低碳钢棒。钢 捧纵切面平行于面板,高过面板顶部(200土5)mm。一根轴将钢棒分为200mm和(400士5)mm两部 分,长的部分用于敲击试验板。钢棒从与平行位置成60°至65°的位置自然掉落到面板的中间位置, 如图A3所示。

试验步骤如下: a)将样品按照A.2.2固定在试验装置上; b)打开光纤衰减变化监测设备,等待设备稳定,将样品中光纤按照7.3.1.3进行衰减变化监测; c)按照A.1.2.2将喷灯放在相应位置。点燃喷灯并立即启动冲击装置,开始计时。从试验开始5min 土10s开始,每间隔5min土10s冲击试验板一次; d)等待预定的试验时间结束或光纤附加衰减超过限值时,终止试验。

试验步骤如下: a)将样品按照A.2.2固定在试验装置上; b)打开光纤衰减变化监测设备,等待设备稳定,将样品中光纤按照7.3.1.3进行衰减变化监测; c)按照A.1.2.2将喷灯放在相应位置。点燃喷灯并立即启动冲击装置,开始计时。从试验开始5mir 土10s开始,每间隔5min土10s冲击试验板一次; d)等待预定的试验时间结束或光纤附加衰减超过限值时,终止试验。

试验结果的处理见7.3.1.4。

当对耐火光缆在火焰并施加淋水条件下的耐火性能有要求时,可以选用本附录的方法进行试验。本 附录包含了“一”字形耐火加淋水试验(建议耐火类型代号用N1S表示)和“U”字形耐火加冲击及淋 水试验(建议耐火类型代号用NUJS表示)两种试验方法,两种试验与相关标准的参照关系见附录C。 “一”字形耐火加淋水试验可用于各种尺寸的耐火光缆;“U”字形耐火加冲击及淋水试验建议用于直 径20mm及以下的耐火光缆。试验过程中的光纤衰减变化监测见7.3.1.3,

B.2“一”字形耐火加淋水试验

试样固定在由两条25mm宽的钢板组成的金属夹持装置上,金属夹持装置的侧边每隔200mm有 个金属夹,用于固定试样,金属夹持装置结构尺寸如图B.1所示。此夹持装置与夹持的光缆被支撑在 个测试架上,试样支撑系统如图B.2和图B.3所示。

图B.1金属夹持装置

YD/T32972017

图B.2试样支撑系统示例

图B.3试样支撑系统各元件侧面视图

火源同GB/T19216.11一2003中规定的火源。在验证火源温度时,热电偶放在光缆试样下表面在试 验过程中可能处于的位置。调整气体流量使热电偶温度读数稳定在(650土40)℃至少5min,记录气体 流量。

B.2.2.1酒水喷头

一个接水管的直立型洒水喷头(如图B.4)安装在如图B.2和B.3所示的试样支撑系统的中间位置, 以稳定的压力向光缆试样位置提供速度在0.25L/(m²。s)到0.30L/(m²。s)之间的水。 洒水的速度可以通过宽100mm土5mm、长400mm土5mm、有足够深度的收集盒进行测量。收集盒 应放置在试样支撑系统的中间,位置与试验时光缆放置的位置大致相同,长轴方向与试样的轴向相同, 如图B.3所示。在进行供水速度调整和验证时,应取出系统中的试样和火源。调整和验证结束后,记录 满足试验供水速度要求的供水条件。

图B.4直立型酒水喷头

试样应足够长以满足支撑系统的支撑长度要求,长度宜使试样两端露出试验箱,试样应合理布方 部分不受到附加的应力。试样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

试验步骤如下: a)将试样夹持在B.1.1所述的金属夹持装置中,并把夹持装置安装在图B.2所示的试样支撑系统中 )调整试样、喷灯、洒水喷头的位置,并用钢直尺测量,使之符合图B.3的要求。 )连接试样与光纤衰减变化监测系统井打开设备,等待设备稳定,将样品中光纤按照7.3.1.3进行 衰减变化监测。 )按照A.1.2中的火源调整记录调节气体流量,点燃火源,开始计时。 e)施加火焰15min后,按照B.1.3中的供水条件设置打开酒水喷头,在试样燃烧的区域施加淋水, f)继续保持火源燃烧和淋水15min,结束试验。出于安全考虑,如果这15min内火源熄灭则立即 关闭气源。

试验结果的处理见73.1.4。

B.3“U”字形耐火加冲击及淋水试验

B.3.1.1“U”字形耐火加冲击及淋水试验的基本试验装置同附录A中“U”字形耐火加冲击的实验装 置,还包含个喷水装置。喷水装置由一根厚度为1.00mm、外径(15.5土1.0)mm的金属管(铜管或 不锈钢管)组成,金属管一端封闭,一端开口以便水流入。金属管上有一排17个中心距30mm的直径为 0.85mm的圆孔,如图B.5所示。

B.3.1.2喷水装置应安装在相对试样的中间位置,如图B.6所示

B.3.1.2喷水装置应安装在相对试样的中间位置,如图B.6所示

B.3.1.3喷水装置的水流出速度应在(0.80士0.05)L/min范围内并通过体积测量进行验证。 B.3.1.4喷水装置的方向应可调整以使喷出的水集中在试样过火位置的周围。 B.3.1.5可以使用一个金属板置于火源的上方以避免水进入火源。如果不使用该金属板火源可能会在 试验过程中熄灭,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应立即停止供气并终止试验,重新进行试验。如果在试验过程中 使用金属板,在火源验证过程中应将金属板放在同样的位置。

注:经验证,适宜厚度的钢板水平放在喷灯上方12mm,边沿超过喷灯前沿12mm的位置可满足要求

试验步骤如下: a)将样品按照A.1.4固定在试验装置上。 b)打开光纤衰减变化监测设备,等待设备稳定,将样品中光纤按照7.3.1.3进行衰减变化监测。 c)按照A.1.2.2将喷灯放在相应位置。点燃喷灯并立即启动冲击装置,开始计时。从试验开始5min 土10s开始,每间隔5min土10s冲击试验板一次。 d)试验开始15min时,开始淋水,并继续施加火焰和冲击。淋水持续到试验结束。 e)开始淋水15min(总试验时间30min)或光纤附加衰减超过限值时,终止试验

试验结果的处理见7.3.1.4。

YD/32972017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耐火类型参照的相关标准

各耐火类型参照的相关标准见表C.1。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耐火类型参照的相关标准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耐火类型参照的相关标准

表C.1耐火类型参照的相关标准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热塑性低烟无卤陶瓷化聚烯烃

热塑性低烟无卤陶瓷化聚烯烃是以聚烯烃树脂为基料,加入特殊改性剂、无卤耐火填料、抗氧剂等 其他助剂,加工制得的材料。热塑性低烟无卤陶瓷化聚烯烃在火焰状态下,或在高温下硬化,逐渐结成 陶瓷状无机物GB/T 40985-2021 数字版权保护 版权资源标识与描述,起到隔热、降温、耐火效果,并具有低烟、无卤的特点。热塑性低烟无卤陶瓷化聚烯烃 在制作光缆耐火层时可直接挤出加工。

材料生要性能参见表D.1。

D.1热塑性低烟无卤陶瓷化聚烯烃的主要性能

YD/T 32972017

陶瓷化硅橡胶是在高分子硅橡胶材料中加入瓷化粉制成的材料。陶瓷化硅橡胶可在无焰高温或 独下,烧结成坚硬陶瓷状物,起到耐火作用。陶瓷化硅橡胶在制作光缆耐火层时需要进行交联。

材料主要性能参见表E.1。

表E.1陶瓷化硅橡胶的主要物理性能参考

GB/T 39374-2020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弯折力的测定YD/T32972017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