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189-2016 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调试及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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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18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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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189-2016 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调试及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1泥渣悬浮型澄清装置,可采用人工投加活性泥渣的方法, 加快活性泥渣层的形成。 2泥渣循环型澄清装置,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合适的泥渣循 环量。 3高密度澄清池,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合适的泥渣回流量、 泥渣回流比、絮凝搅拌机转速等关键参数。 4微涡絮凝等水力反应沉淀池的调试宜按装置的额定流量 进行。

定的混凝剂、助凝剂投加剂量为基础,在设计进水流量范围

通过调整试验GB/T 40322-2021 热塑性弹性体 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用门密封材料规范,应提出澄清装置的出力范围、出水水质、加 温、排泥周期及排泥时间等控制参数,并提出设备合理的 式。澄清装置出水水质及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2.8通过调整试验,应提出澄清装置的出力范围、出水水质

药量、水温、排泥周期及排泥时间等控制参数,并提出设

4.3介质过滤装置调试

4.3.1介质过滤装置的调整试验宜包括反洗试验、出力试验和直 流凝聚过滤工艺的混凝剂剂量试验等。 4.3.2反洗强度应通过过滤装置反洗试验确定。初次反洗强度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DL5068的有关规定确 定,且不应大于设计值。反洗流量应逐渐增天,应以设备充许的最 高滤层膨胀率确定最大反洗流量。冲击反洗时,不得超过最高膨 胀率。

4.3.3当采用直流凝聚过滤工艺时,应进行混凝剂剂量试验,确 定合理的混凝剂投加量。

4.3.4介质过滤装置出力试验应按装置的设计流速运行,出水水

层压差和出水水质情况,确定过滤装置合理的运行周期

求。应确定过滤装置的最大出力、出水水质、运行周期、反洗强度 和反洗时间、直流凝聚加药量等控制参数,提出合理的运行方式。

4.4超/微滤装置调试

4.4.1超/微滤装置调整试验应包括:加药系统的调试、运行工艺 参数试验、出力试验、出水水质试验,

.4.2加药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

1超/微滤装置加药系统的调试可按本规范第4.2.3条 执行。 2超/微滤装置运行中的酸、碱、杀菌剂的种类、剂量、投加方

式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 4.4.3超/微滤装置调试启动前,应缓慢进水,排尽组件和管道 部的空气。

4.4.4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超滤进水箱的液位应能满足装置启 动的要求。浸没式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膜池的液位应同时满足装 置启动要求。

4.4.4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超滤进水箱的液位应能满足

4.4.5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进水水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1检测进水压力、跨膜压差等运行工艺参数: 2 确定装置进水加药种类及剂量; 3确定物理清洗方式,包括水力反洗、水力正冲、空气擦洗的 周期和强度等; 4确定化学加强反洗方式,包括清洗周期、浸泡时间、加药种 类及剂量等。

4.4.7超/微滤装置应在本规范第4.4.6条确定的工艺参数下进 行设计出力试验。

4.4.7超/微滤装置应在本规范第4.4.6条确定的工艺参

4.4.8调试完成后,超/微滤装置的出水水质及出力应符合设计

要求。应提出装置的运行出力范围、运行周期、进水加药种类及剂 量等控制参数,还应提出反洗、化学加强反洗等运行参数。

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

5.1.1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安装完成且通过验收;各设备单体应完成 试运行;文件资料应齐全;单体试运验收合格,满足系统调试要求 5.1.2海水反渗透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标识,应符合本规范 第3.1.3条的规定。 5.1.3设备周围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当温度高于35℃时,应 采取通风措施。

5.1.4海水反渗透装置的进水水质应满足反渗透的进水水质要 求,反渗透装置的排水通路通畅

5.1.5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已完成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 5190.5的相关要求。

5.1.5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已完成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

5.1.5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已完成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不

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5190.5的相关要求。

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 设备和系统》DL5190.6的规定。安装前应对保安过滤器、海水反 渗透膜壳及装置内管道进行冲洗合格。保安过滤器滤芯安装完毕 后应对保安过滤器进行冲洗,直至出水清澈,无肉眼可见杂质

.1.7海水反渗透系统控制逻辑组态应已完成,远程操作、数据

5.2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

渗透装置和能量回收装置的调试以及反渗透清洗装置的调试。

1海水反渗透加药系统的调试,可按本规范第4.2.3条 执行。 2阻垢剂配制浓度和加药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还原剂的加 药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应确保反渗透进水的氧化剂含量满足反渗 透进水的要求。 3加药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5.2.3海水反渗透装置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海水反渗透装置首次启动前应冲洗至出水无泡沫,且浓水 则电导率与进水电导率基本相同。冲洗流量应由小至大,最大不 应超过反渗透设计进水流量。海水反渗透装置进行冲洗时不应投 扣阻垢剂,冲洗用水的水质应符合海水反渗透装置进水水质要求 2海水反渗透系统在每次启动前应进行低压冲洗排气,排尽 系统中的空气。海水反渗透装置启动时,装置的产品水管路和浓 水管路应处于畅通状态。 3当通过高压泵出口流量控制阀控制流量时,流量控制阀的 刃始位置应处于接近全关的状态,并通过缓慢开大流量控制阀的 方式来增大海水反渗透装置进水流量;当通过高压泵变频控制流 量时,流量控制阀的初始位置应处于接近全开的状态,并通过缓慢 曾加高压泵电机运行频率的方式增大海水反渗透装置进水流量。 4海水反渗透装置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功交换式能量回收装置时,应首先调节能量回收 装置的低压进水侧和高压出水侧流量,均为浓水设计流 量。在启动过程中,应缓慢增加海水反渗透装置的进水 流量,直至产品水流量达到设计值,同时通过调节增压泵 频率维持浓排水流量不变。 2)当采用水力涡轮式能量回收装置时应缓慢增加海水反

渗透装置的进水流量直至产品水流量和浓水流量达到设 计值。 3)海水反渗透装置的产品水流量和浓水流量均达到设计值 时,各流量调节阀的开度和高压泵电动机频率应为最终 控制值。 5在启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系统运行压力,确保反渗透装 置运行压力不超过设计上限。能量回收装置的低压排水压力不应 低于 0.1MPa。 6在调试和运行期间,应详细记录海水反渗透系统的进水 SDI、电导率、pH值、氧化还原电位或余氯值、温度、压力、流量以 及出水电导率等主要运行参数。 7海水反渗透装置停运时应首先停运反渗透高压泵。当进 水电导率和浓水电导率接近时,对于采用功交换式能量回收装置 的海水反渗透系统,应依次停运增压泵和反渗透给水泵;对于采用 水力涡轮式能量回收装置的海水反渗透系统,停运反渗透给水泵。 8海水反渗透装置停运后应采用反渗透产品水进行低压冲 洗,冲洗时间宜通过调试确定

6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6.1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6.1.1低温多效蒸馏系统应安装完成且通过验收,各设备单体试 运已完成,文件资料齐全,技术记录完整,单体试运验收合格。 6.1.2低温多效蒸馏系统所有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标识,应符合 本规范第3.1.3条的要求。 6.1.3蒸发器、冷凝器等容器内部应已清扫干净、无残留物;除蒸 发器各效人孔门外,其他检查孔应严密关闭,待冷态海水喷淋效果 检查完成后,蒸发器各效人孔门应立即封闭。 6.1.4蒸汽汽源应具备供汽条件,应能够向试运系统提供连续 稳定、参数符合要求的蒸汽。 6.1.5配套的海水预处理系统应调试完毕,出水水质应符合低温 多效蒸馏系统进水要求。 6.1.6盐水排放系统或回收利用系统应具备投入条件。 6.1.7产品水储存系统应具备接收产品水的条件。 6.1.8系统控制逻辑组态应已完成,远程操作、数据采集和联锁 保护功能已实现,并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要求。 6.1.9其他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广化学调试导 则》DL/T1076肇4.1条的规定

6.2.1通过调试检验低温多效蒸馏系统的制水能力、出水水质等 主要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确定设备安全的条件下,系统稳 定、经济运行的合理控制参数,

2冷态海水喷淋调试; 3 整套系统抽真空调试; 4 真空严密性试验; 整套启动; 6 调整试验; 7 停运试验。 6.2.3 化学加药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药系统的调整可按第4.2.3条执行。 2阻垢剂加药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19的规定;还原剂、消泡剂等药剂加药量应通过调试找出满足 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进水和产品水水质要求的加药量控制值。 3加药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6.2.4冷态海水喷淋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立蒸发器冷态海水喷淋工况时,应首先投运冷却海水 物料海水系统向冷凝器、蒸发器上水,待蒸发器盐水液位高于正常 工作液位后,投运盐水排放系统。 2冷却海水、物料海水和盐水排放系统内各设备应运行正 常、工作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3应进行海水过滤器反冲洗调试,反冲洗自动控制功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 4蒸发器喷淋喷头应安装正确、无脱落、无堵塞,喷淋水流均 匀,换热管束表面无明显干燥区。 5蒸发器各效海水喷淋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冷却海水、物料海水和盐水排放等运行系统的报警、联锁 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设计有冷凝水、减温水、产品水等水泵再循环系统和相应

注水系统时,宜在冷态海水喷淋调试阶段投运冷凝水、减温水、 品水系统。冷凝水、减温水、产品水系统内各设备应运行正常,二 作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冷凝水、减温水、产品水系统的报警、联锁 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初始抽真空时,应先投入启动抽气器,待冷凝器压力接近 设计压力值再切换至正常工作抽气器。 2采用射汽抽气器的抽真空系统,应先投入排气冷却器冷却 水,再投入抽真空工作蒸汽;进蒸汽前,应确认抽真空蒸汽供汽管 道已充分暖管、彻底排放疏水;对于设有抽真空工作蒸汽减温水的 系统,减温水应与工作蒸汽系统同时投入。 3采用水环式真空泵的抽真空系统,密封水水质、水温应符 合设计要求。 4整套系统的抽真空速率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抽真空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6.2.6真空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真空严密性试验初始压力宜采用冷凝器压力设计值 2真空严密性试验时间宜为10h~12h,压力记录时间间隔 不宜大于30min。 3试验过程中平均每小时压力升高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试验过程中应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明显漏气点,逐一标识、 记录缺陷位置,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试验,直至合格。

6.2.7整套启动应符合下列规

整套启动宜按以下顺序进行: 1)投运冷却海水、物料海水和盐水排放系统,建立冷态海水 喷淋工况; 2)投运化学加药系统,按设计要求向物料海水投加阻垢剂 消泡剂等药剂;

3)投运抽真空系统,整套系统抽真空; 4)待冷凝器压力达到设计值,投人加热蒸汽; 5)待冷凝水、产品水液位高于工作液位时,投运冷凝水、产 品水系统

5)待冷凝水、产品水液位高于工作液位时,投运冷凝水、产 品水系统。 2进加热蒸汽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冷态海水喷淋运行应正常、工作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海水、物料海水、盐水排放、化学加药、抽真空等已投 运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正常投入; 3)物料海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4)加热蒸汽供汽管道应充分暖管、彻底排放疏水。 3设有加热蒸汽减温水的系统,减温水应与加热蒸汽同时 投人。 4蒸汽热压缩器、射汽抽气器等蒸汽喷射设备的人口蒸汽温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应控制蒸发器首效的加热蒸汽进汽温度低于或等于设计 上限值。 6 应控制蒸发器首效的盐水温度低于或等于设计上限值。 应控制盐水运行液位低于或等于设计上限。 8 应待冷凝水、产品水待水质稳定且符合设计要求后回收。 整套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2进加热蒸汽前应满足下列要

6.2.8调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满负荷工况设计要求,应调整加热蒸汽、物料海水的流 量、温度等输人介质参数,以及凝汽器的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检 查产品水流量、水质、水温及造水比,各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应调整装置产品水产量达到设计最大值、最小值;检查产 品水水质、水温、造水比,各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6.2.9停运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2正常停运时,可按照先停加热蒸汽系统,再停抽真空、产品 水、减温水、冷凝水系统,最后停止物料海水、冷却海水、盐水排放 系统及预处理系统的顺序进行。 3切断蒸汽后,应维持蒸发器海水冷态喷淋和化学加药系统 运行,直至首效盐水温度低于40℃。 4系统停运时,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将系统内存水彻 底排净。 5系统停运后,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停运保护措施。计划停 运时间超过48h时,宜使用淡水对蒸发器进行冲洗,直至冲洗水电 导率低于200uS/cm。必要时,可保持真空以防腐蚀,

7.0.1预处理系统的调试验收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处理系统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表7.0.1预处理系统检验项目和试验

7.0.2超/微滤净产水量的考核时间不宜少于8h。超/微滤平均 水回收率、净产水量计算方法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执行。 7.0.3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的调试验收项目应包括产品水水量、 脱盐率、水回收率等,脱盐率、水回收率计算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 B执行。

附录A超/微滤平均水回收率和净产水量的计算

附录A超/微滤平均水回收率和净产水量的计算

.1平均水回收率应按下式计算

A.0.1平均水回收率应按下式

Q, Tr + Q, Tz = Qn )× 100% Q,T Q

式中: Y 平均回收率(%); 超/微滤装置运行时每个周期平均进水流量(m/h); Qn 超/微滤装置运行时每个周期平均浓水流量(m3/h) Qr 超/微滤装置反洗时每个周期平均反洗水流量(m/h); Q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平均正洗水流量(m²/h); Ty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制水时间(h); Tr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反洗时间(h); T,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正洗时间(h)。 A.0.2 净产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附录B反渗透脱盐率和水回收率的计算

附录B反渗透脱盐率和水回收率的计算

B. 0. 1 反渗透装置的脱盐率可采用重量法或电导率测定法进行 计算。 B.0.2重量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5750规定的溶解性总固体检测方法测量海水和产品水含 盐量,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 二脱盐率(%); C—产品水电导率(μS/cm); C²—海水电导率(μS/cm)。 B.0.4水回收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Y = Q, /Q, X 100%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力发电广海水淡化工程调试及

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单体调试 (34) 3.1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34) 3.2设备检查及单体调试 (34) 海水淡化预处理系统调试 (35) 4.1预处理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 (35) 4.2混凝澄清装置调试 (35) 4.3介质过滤装置调试·. (35) 4.4超/微滤装置调试 (36) 5 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 (37) 5.1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37) 5.2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 (37) 6 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38) 6.1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38)) 6.2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38

1.0.2反渗透海水淡化工艺是目前海水淡化工程中应用最多的 一种技术;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工艺目前已经成为国内火电厂 热法海水淡化的主流技术,其他海水淡化技术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5海水淡化工程的调试、验收工作应符合火力发电厂的相关 调试、验收规定。与海水淡化系统相关的电气、仪表、程控、采暖通 风等设备的调试和验收,应按照火电厂相关专业调试、验收规范 执行。

3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单体调试

3.1.4、3.1.5这两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的相关要求,对调 试单位及调试人员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以及 事故应急处置提出了相关要求。

3.2设备检查及单体调试

3.2.1本条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 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5190.6一2012第11章的相关 规定对电动机、水泵、风机和空压机、计量泵等设备单体检查和调 试提出相关要求

3.2.6本条规定了海水预处理系统设备及单体调试前应具备

1该条文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 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5190.6一2012第4章的内 容,规定了澄清池、过滤器、超滤等预处理设备的安装要求。 4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 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5190.6一2012第11章的内容,规 定了转动机械单体试运的条件、要求。

3.2.7、3.2.8这两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

4海水淡化预处理系统调试

4.1预处理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4.1.1~4.1.6这6条规定了预处理系统分系统调试前需完成的 工作和具备的条件。由于膜处理设备中的膜属于高分子有机复合 材料,环境温度过低或过高都会造成膜材料老化、损坏或不可逆的 性能恶化,因此需要对膜处理设备周围环境温度作出规定。

4.2混凝澄清装置调试

4.3介质过滤装置调试

4.3.1~4.3.6通过调整试验,确定过滤装置的反洗强度、反洗时 间以及运行周期,并确定出水水质和出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上 述条文适用于快滤池、双阀滤池、无阀滤池等重力滤池及机械过滤 器、V型滤池等各种常用过滤装置的调试。纤维过滤因较少用于 海水淡化系统,在此未作规定。

4.4超/微滤装置调试

4.4.1本条规定了超/微滤装置调整试验应包括的基本工作内 容,调试时可根据具体设备类型增加必要的调试项目。 4.4.2本条规定了超/微滤装置加药系统的调试要求,对于运行 中需投加的酸、碱及杀菌剂种类、剂量、投加方式等,可结合进水水 质和设备厂家技术要求进行确定

4.4.1本条规定了超/微滤装置调整试验应包括的基本工作内

4.4.4浸没式超/微滤装置的膜池液位,在启动前必须至少高子

4.4.4浸没式超/微滤装直的膜 膜组件顶部高程,否则将造成装置出水泵真空破坏,并可能造成膜 丝损伤

等,设备供货合同未明确提出进水水质设计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GB/T50619的有关 规定。

4.4.8采用调试确定的最佳运行工艺参数,缓慢增大装置流量

最大设计流量运行,检验出水水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

5.2.2还原剂可采用NaHSO3,加药量应与反渗透进水氧化还原 电位值或余氯值联锁,以避免反渗透膜受到不可逆的氧化。 5.2.3本条规定了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应达到的要求。 2由于海水反渗透系统运行压力较高,如在启动时不进行排 气,在反渗透停机时压缩的气体会瞬间急剧膨胀而撕裂膜层。 4采用水力涡轮式能量回收装置时,随着海水反渗透装置进 水流量的增加,产品水流量和浓水流量会随同时增加;由于水力涡 轮式能量回收装置是按照系统最初设计的理论运行参数设计和制 造的,最终实际运行的浓水流量及装置回收率取决于系统实际运 行工况,包括水温、含盐量、膜元件新旧程度等。 5保持能量回收装置低压排水压力不应低于0.1MPa的主 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能量回收装置内产生汽蚀。 7如反渗透给水泵和高压泵同时停运,由于没有新鲜海水送 到能量回收装置低压进水侧,膜堆内部浓盐水无法用海水置换出 来,海水置换浓盐水的时间一般为2min~3min。 8停运后低压冲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反渗透装置浓水侧 的浓水进行置换,防止停运期间浓水侧结垢

6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

6.1.1~6.1.9这9条规定了低温多效海水淡化系统分系统调试 前需完成的工作和具备的基本条件

6.2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6.2.4蒸发器海水喷淋流量和喷淋均匀性是MED设备的重要 指标,喷淋流量低于设计值或喷淋不均匀,造成换热管表面润湿不 完全,影响换热效率下降,也可能增加水垢沉积速率。 6.2.5为防止蒸汽带水冲刷抽气器喷嘴,进工作蒸汽前,应对供 汽管道充分暖管彻底排放疏水

DB32T 3951-2020 营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规范6.2.4蒸发器海水喷淋流量和喷淋均习性是MED设备的重

过程宜停止蒸发器喷淋海水,防止海水中气体溢出干扰测试。若 需要在试验过程中保持盐水循环,应至少在盐水循环1h后再开始 试验计时。为避免温度变化影响,两次读压力的环境温度应基本 相同,宜在晚上进行真空严密性试验

6.2.7本条规定了整套启动应符合的条件。

2为防止蒸汽带水冲刷蒸汽热压缩器喷嘴,进加热作蒸汽 前,应对供汽管道充分暖管、彻底排放蔬水。 4为保护蒸汽热压缩器、射汽抽气器等蒸汽喷射装置的喷嘴 不被湿蒸汽冲刷,应维持一定的人口蒸汽干度,人口蒸汽温度宜高 于对应进蒸汽压力下饱和温度10℃~30℃。 5应避免蒸汽阀门开启速度过快,防止蒸发器首效进蒸汽温 度、压力快速上升激活联锁,以及可能引起的蒸汽热压缩器喘振。 6为控制低温多效蒸馏设备换热面结垢速率,宜控制首效盐

水温度低于或等于65℃。 7冷态喷淋工况下,应控制蒸发器盐水液位,避免盐水进 产品水系统;正常运行时,应避免盐水淹没换热管,影响换热效果

水温度低于或等于65℃。 7冷态喷淋工况下,应控制蒸发器盐水液位,避免盐水进入 产品水系统;正常运行时,应避免盐水淹没换热管,影响换热效果。 6.2.9本条规定了停运试验应符合的条件。 3停止加热蒸汽后,维持一段时间蒸发器的海水喷淋,有利 于从蒸发器换热管束上去除运行过程沉积的水垢。 5停运冲洗水应采用海水淡化装置的产品水或其他与产品 水水质相近的淡水,

GA/T 2000.288-2020 公安信息代码 第288部分:捡拾居民身份证处理状态代码6.2.9本条规定了停运试验应符合的条件。

3停止加热蒸汽后,维持一段时间蒸发器的海水喷淋,有利 于从蒸发器换热管束上去除运行过程沉积的水垢。 5停运冲洗水应采用海水淡化装置的产品水或其他与产品 水水质相近的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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