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46-2018 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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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2/T 314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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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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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3146-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2/T 3146-2018 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

1.0.1 对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概念的解释说明 1.0.2本规程适用如下范围: 1不仅适用于新建民用建筑,也适用于扩建和改建民用建 筑; 2如无特殊说明,工业建筑可参照该规程执行。

3.1.1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设计首先需要分析项目所在地 区的太阳能资源概况,并对该地区太阳能资源的丰富程度进行初 步评价,同时分析相关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为技术方案初步确 定提供参考依据。

步评价,同时分析相关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为技术方案初步确 定提供参考依据。 3.1.2若项目所在地附近没有长期观测记录太阳能辐射的气象 站,可选择所在地周围较远的多个(两个以上)具有太阳辐射长期 观测记录的气象站作为参考气象站,同时,借助公共气象数据库 (包括卫星观测数据)或商业气象(辐射)软件包进行对比分析。还 可收集项目所在地附近基本气象站的各年日照时数与参考气象站 的日照时数进行对比分析。 3.2参考气象站基本条件和数据采集 3.2.2最近连续10年以上的最近一年至少不早于前年; 3.2.3收集最近连续10年的逐年个月最大辐照度平均值的目的 是分析项目所在地的光伏大典系统的最大直流和交流输出功率情 况,为逆变器、变压器及其他电气设备选型提供参考依据; 3.2.4~6为一般气象资料.如参考气象站距项目站址较远

T/CIS 47001-2018 船舶气象仪通用技术规范.pdf,可选择所在地周围较远的多个(两个以上)具有太阳辐射长期 观测记录的气象站作为参考气象站,同时,借助公共气象数据库 包括卫星观测数据)或商业气象(辐射)软件包进行对比分析。还 可收集项目所在地附近基本气象站的各年日照时数与参考气象站 的日照时数进行对比分析。

3.2.4~6为一般气象资料,如参考气象站距项目站址较远

太阳辐射观测数据验证与

3.4.1实测数据记录时,由于设备故障、断电等原因,有时会出现

3.4.1实测数据记录时,由于设备故障、断电等原因,有时会出现 数据缺测或记录偏差,因此,需进行实测数据完整性检验。一般来

说,实测数据完整率应在90%以上 3.4.2实测数据记录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有时会产生不合理 的无效数据,因此需要进行实测数据合理性检验。 总辐射最大辐照度一般应小于太阳常数(1367W/m²±7W n²),由于云层的作用,,观测到的瞬间最大辐照度也可能超过太阳 常数,但若大于2kW/m²则可判定该数据无效。

说,实测数据完整率应在90%以上。

说,实测数据完整率应在90%以上

若数据完整率较小,且由无其他有效数据补缺,该组数据可视 为无效。 缺测数据的填补也可借助其他相关数据补缺,采用插补订正 法、线性回归法、相关比值法等进行处理。

进行电站年发电量计算的主要依据:总辐射最大辐照度预测

部分,做到和建筑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4.1.2本条文主要是强调光伏系统的设计不是简单的将太阳电 池组件或方阵和建筑物结合在一起就可以达到设计任务的最终 的,它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和现代建筑技术互相融会贯 通的产物。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系统美观、结构安全、清洁、维护 方便,同时尽可能多发电的最终目的。对于系统的设计者,不仅 需要了解建筑物的基本情况,还需要了解到太阳电池封装技术的 多样性、以及不同封装形式的太阳电池适合在哪些不同的环境中 使用,控制器、逆变器的主要技术特性,太阳辐射情况以及太阳电 池组件的最大功率跟踪等方面的技术。 4.1.3对于在既有建筑上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在没有可能利用 既有建筑上的输电槽架和管道的情况下,通常需要另行设计安装 安全、尽可能隐蔽、集中布置的光伏系统输配电和控制用缆线;如 果在新建建筑上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作为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 部分进行设计。

4.1.4光伏组件或方阵连接电缆及其输出总电缆的选择直我

4.1.5人员有可能接触或接近的、高于直流50V或240W以上的

系统属于应用等级A,适用于应用等级A的设备被认为是满足安 全等级II要求的设备,即II类设备。当光伏系统从交流侧断开后, 直流侧的设备仍有可能带电,因此,光伏系统直流侧应设置必要 的触电警示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X 4.1.6对于并网光伏系统,只有具备并网保护功能,才能保障电 网和光伏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上述一方如发生异常情况不至于 影响另一方的正常运行。同时并网保护也是电力检修人员人身 安全的基本要求。

系统属于应用等级A,适用于应用等级A的设备被认为是满足安 全等级I要求的设备,即II类设备。当光伏系统从交流侧断开后, 直流侧的设备仍有可能带电,因此,光伏系统直流侧应设置必要 的触电警示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网和光伏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上述一方如发生异常情况不至于 影响另一方的正常运行。同时并网保护也是电力检修人员人身 安全的基本要求。

4.1.7安装计量装置还便于用户对光伏系统的运行效果进行经

计、评估。同时也考虑到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国家对光伏 系统用户进行补偿的可能。

4.1.8光伏系统所产电能应满足国家电能质量的指标要求,主要

合一体的功率从几百瓦至几千瓦,这个特性决定这个系统结构的 多样性,GB/T19064《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 方法》给出了这种多样性系统一个统一的设计和验收标准

4.2.1并网光伏系统主要应用于当地已存在公共电网的区域

4.2.1并网光伏系统主要应用于当地已存在公共电网的区域,并

4.2.1并网光伏系统主要应用于当地已存在公共电网的区域,并 网光伏系统为用户提供电能,不足部分由公共电网作为补充;独立 光伏系统一般应用于远离公共电网覆盖的区域,如山区、岛屿等达 远地区,独立光伏系统容量必须满足用户最大电力负荷的需求

4.2.2光伏系统所提供电能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较大,如阴雨

天气或夜间都会使系统提供电能大大降低,不能满足用户的电力 需求。因此,对于无公共电网作为补充的独立光伏系统用户,要满 足稳定的电能供应就必须设置储能装置。储能装置一般用蓄电 池,在阳光充足的时间产生的剩余电能储存在蓄电池内,阴雨天或 夜间由蓄电池放电提供所需电能。对于供电连续性要求较高用户 的独立光伏系统,应设置储能装置,对于无供电连续性要求的用户 可不设储能装置。并网光伏系统是否设置成蓄电型系统,可根据 用电负荷性质和用户要求设置。如光伏系统负荷仅为一般负荷, 且又有当地公共电网作为补充,在这种情况下可不设置储能装置: 若光伏系统负荷为消防等重要设备,就应该根据重要负荷的容量 设置储能装置,同时,在储能装置放电为重要设备供电时,需首先 切断光伏系统的非重要负荷。 4.2.3.建筑材料型光伏系统;指使用将太阳电池与瓦、砖、卷材 玻璃材料等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以分割的建筑构件或者建筑材 料,如光伏瓦、光伏砖、光伏屋面卷材、玻璃光伏幕墙、光伏采光屋 顶等组成的光伏发电系统。 建筑构件型光伏系统;指使用与建筑构件组合在一起或者独 立成为建筑构件的光伏构件,如由标准普通光伏组件或者根据建 筑要求定制的雨棚构件、遮阳构件、栏板构件等组成的光伏发电系 统。 结合通用型型光伏系统;指在平屋顶上安装、坡面上顺坡架空

安装以及在墙面上与前面平行安装普通太阳电池组件组成的光 伏发电系统。

4.3.1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具有非常大的灵活性,需要综合 使用功能、外观建筑风格、电网条件、负荷性质和系统运行方式等 诸多因素来决定光伏系统的安装类型。一个完整的太阳能光伏 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在完成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同时还可以在建筑

4.3.3民用建筑光伏系统各部件的技术性能包括:电气性能、耐

1电气性能强调了光伏系统各部件产品应满足国家标准中 规定的电性能要求。如太阳电池的最大输出功率、开路电压、短 路电流、最大输出工作电压最大输出工作电流等,另外,系统中 各电气部件的电压等级、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绝缘水平、外壳防 护类别等; 2一耐久性能规定了系统中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寿命。如光 伏组件寿命不少于25年,并网逆变器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8年。 在正常使用寿命期间,允许有主要部件的局部更换以及易损件的 更换; 3安全性能是光伏系统各项技术性能中最重要的一项,其中 特别强调了并网光伏系统必须带有保证光伏系统本身及所并电 力电网的安全: 4可靠性能强调了光伏系统应具有防御各种自然条件异常

的能力,其中包括应有可靠的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苞、抗风、 抗震、除雪、除沙尘等技术措施; 5在民用建筑设计中,应尽可能设计安排出以上防护措施 如采用电热技术除结露、除雪,预留给水、排水条件除沙尘,在太 阳电池下面预留通风道防电池板过热,选用抗电池板,光伏系 统防雷与建筑物防雷统一设计施工,在结构设计上选择合适的加 固措施防风、防震等。

4.3.6对于纯阻性负载的独立光伏系统逆变器的额定容量可以

对于电动机为负载的独立光伏系统逆变器的额定容量应该 是电动机功率的4倍以上,如电冰箱、电风扇、家用水泵等。 4.3.7并网逆变器还应满足电能转换效率高、待机电能损失小 噪声小、谐波少、寿命长、可靠性高及起、停平稳等功能要求。

和试验方法》GB/T19064中第5.8.5条对导线的技术要求规定的, 这对于提高系统效率和安全非常重要。

4.3.9光伏系统应符合以下防雷和接地保护的要求

X1支架、紧固件等正常时不带电金属材料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措施和防雷措施。安装在建筑屋面的光伏组件,采用金属固定构 件时,每排(列)金属构件均应可靠联结,且与建筑物屋顶避雷装 置有不少于两点可靠联结:采用非金属固定构件时,不在屋顶避 雷装置保护范围之内的光伏组件,应单独加装避雷装置: 2光伏组件应采取严格措施防直击雷和雷击电磁脉冲,防止 建筑光伏系统和电气系统遭到破坏: 3光伏系统除应遵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 关规定外,还应根据《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SJ/I

11127的相关规定,采取专项过电压保护措施。 4.3.10在太阳能光伏发电输电系统中,最容易出故障的环节就 是组件的接插元件,也就是说,接插元件越少,系统越可靠,在这 个基础上,我们希望建材型光伏组件的单体功率不宜小于 100W。为了检修方便,建材型光伏组件的安装要给出电气连接部 分的切断节点。

很可能在每一天的一段时间,或者每年的某个季节影响到太阳辐 射的一致性,这样会弓引起各个串联回路的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 用阻塞二极管将各个串联回路隔离可以防止电流的倒流。如果 能够对各个串联回路使用单独的逆变器,效果更好。

阵布置较为分散,方阵之间距离较远时,宜在各方阵就近位置,选 择条件合适场所布置配电装置;当光伏方阵布置较为集中时,宜 选择合适位置设置集中变配电间。一

4.4.3据调查,目前民用建筑中的配电变压器均为干式变,干式

4.5.1光伏系统与公共电网并网应满足当地供电机构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必要时可开展接入电网的专题研究,在得到当地供电 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定和要求,必要时可开展接入电网的专题研究,在得到当地供电 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4.5.3光伏系统应在并网运行6个月内向电网管理部门提供有关 光伏系统运行特性的测试报告,以表明光伏系统满足接入电网的 相关规定。测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最大功率变化率:

4.5.3光伏系统应在并网运行6个月内向电网管理部门

光伏系统运行特性的测试报告,以表明光伏系统满足接入电网的 相关规定。测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最大功率变化率;

注:1最大分闸时间是指异常状态发生到逆变器停止向公共电网送电的时间; 2U正常为正常电压值(范围)。

2光伏系统在公共电网接口处频率偏差超出规定限值时,频 率保护应在0.2s内动作,将光伏系统与公共电网断开; 3当公共电网失压时,防孤岛效应保护应在2s内完成,将光

伏系统与公共电网断开: 4光伏系统对公共电网应设置短路保护。当公共电网短路 时,逆变器的过电流应不大于额定电流的1.5倍,并应在0.1s内将 光伏系统与公共电网断开; 5非逆流并网光伏系统应在公共电网供电变压器次级设置 逆流检测装置。当检测到的电流超出逆变器额定输出的5%时, 逆向功率保护应在0.5s至2s内将光伏系统与公共电网断开。 4.5.6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配置相应的自动化终端设备与 通信装置,采集光伏系统装置及并网线路的遥测、遥信数据,并将 数据实时传输至相应的调度主站。 1并网光伏系统与电力系统调度部门之间通信方式和信息 传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做出规定,包括互相提供的模拟和开断信 号种类,提供信号的方式和实时性要求等: 2并网光伏系统自动化系统应满足《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 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国家经贸委发布30号令和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下发第5号令的相关要求。 4.5.7专用电能计量装置应得到相关电能计量强检机构的认可, 并经校验合格后方能投人使用。 4.5.8作为应急电源的光伏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x1当光伏系统作为应急电源时,应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光伏系 统与公共电网解列,并且切断由光伏系统供电的日常非应急负 荷,以确保应急负荷的供电或应急消防设备启动的可靠性: 2开关柜(箱)中的应急回路应设置相应的应急标志和警告 标识,如光伏系统为消防应急电源,标识还应符合消防设施管理 的基本要求; 3光伏系统与电网之间的自动切换开关宜选用不自复方式 防止自动切换关来回自投自切危害设备和人身安全。

×1当光伏系统作为应急电源时,应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光伏系 统与公共电网解列,并且切断由光伏系统供电的日常非应急负 荷,以确保应急负荷的供电或应急消防设备启动的可靠性; 2开关柜(箱)中的应急回路应设置相应的应急标志和警告 标识,如光伏系统为消防应急电源,标识还应符合消防设施管理 的基本要求; 3光伏系统与电网之间的自动切换开关宜选用不自复方式 防止自动切换开关来回自投自切危害设备和人身安全

4.6 电能储存系统

4.6.1电能储存系统中的蓄电池要求具有深循环放电性能、对过 充电和过放电耐受能力强、具有免维护或少维护性能、具有较高 的性价比等。由于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维护工作量大,且 有电解液溢出的危险,在建筑物中不宜采用;而相比铅酸蓄电池 镉镍蓄电池对过充电和过放电的耐受能力更强,但其造价较高, 因此,目前宜选择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4.6.2本条对电能储存系统设计

5.1.1本条是光伏建筑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应用光伏系统 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在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就应该综合考虑建 设场地环境现状条件、建筑规模、建筑的不同功能要求及各种规划 要素,并充分结合影响太阳能系统光伏应用的地理气候、太阳能资 源、能耗、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建筑的布局朝向、间距、密度及道 路、绿化及空间组合,使建筑在规划阶段就具备必要条件,满足太 阳能光伏系统应用的技术要求。

5.1.2本条强调光伏系统在建筑上日 应用需由建筑设计各专业 和光伏系统产品供应商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光伏系统的选型是建 筑设计的重点内容,建筑师不仅要创造新颖美观的建筑外观,要根 据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要求合理选择光伏系统类型、光伏材料色 泽,并与建筑结构、建筑电气专业共同确定光伏系统组件在建筑各 部位安装位置并且不得影响该部位的建筑功能要求:光伏系统产 品供应商需向建筑设计单位提供光伏组件的规格、尺寸、荷载,预 埋件的规格、尺寸、安全位置及安全要求;提供光伏系统的发电性 能等技术指标及其检测报告;保证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并向建筑 电气工程师提出对电力的使用要求:电气工程师进行光伏系统设 计、布置管线、确定管线走向;结构工程师在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考 虑光伏系统的荷载,以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并埋设预理件,为光伏 构件的锚固、安装提供安全牢靠的条件。各方的紧密配合是确保 光伏系统与建筑成为一体化的重要保障

5.1.3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窗面或其它部位的

5.1.3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窗面或其它部位的光伏组件 应满足电气安全和结构安全要求并应根据电气设计规范配置带电 警示标识,同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直接构成建筑物维护结构的 光伏组件除应满足电气安全和结构安全要求并应根据电气设计规 范配置带电警示标识,同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外,还应满足其 建筑热工和功能要求。

光伏组件除应满足电气安全和结构安全要求并应根据电气设计规 范配置带电警示标识,同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外,还应满足其 建筑热工和功能要求。 5.1.4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的光伏系统,其重量会增加建筑 荷载。另外,安装过程也会对建筑结构、建筑功能及建筑热工性能 有影响,因此,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建筑电气安全等方面的复 核和检验,并且光伏组件的安装不得降低所在建筑部位的建筑热 工要求。

5.1.4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的光伏系统,其重量会增加建筑

荷载。另外,安装过程也会对建筑结构、建筑功能及建筑热工性能 有影响,因此,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建筑电气安全等方面的复 核和检验,并且光伏组件的安装不得降低所在建筑部位的建筑热 工要求。

5.1.5建筑设计时应考虑采取防止光伏构件损坏而脱落伤人白

光伏组件及系统其他部件在构造型式上应利于在建筑围护结构 上安装,便于维护、修理、局部更换。为此建筑设计不仅要考虑地 震、风荷载、雪荷载、冰電等自然破坏因素,还应为光伏系统的日常 维护,尤其是光伏组件的安装维护、日常保养、更换提供必要的安 全便利的操作条件。平屋面应设置屋面出入口,便于安装、检修人 员出人;坡屋面在屋脊的适当位置预留金属钢架或吊钩,便于固定 安装检修人员系安全带,确保维护人员安全操作。 5.1.7光伏组件被作为建筑维护材料使用时或被作为建筑构件 使用时,其材料自身使用寿命设计应与建筑主体使用寿命相同;附 设安装在建筑上的光伏组件,其使用年限应满足不小于25年的标 准。

5.2.1在确定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上应用光伏系统时,根据我省

5.2.1在确定新建工业与民用建 应用光伏系统时,根据找省 的地理条件,设计人员应在规划设计或建筑总平面设计时,尽可 能正南北布局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体,为光伏系统接收更多的太阳 能创造必要条件;在既有建筑上应用光伏系统时,应尽量选择正 南向建筑,以利于提高光伏系统应用效率,

要求,且不得因应用了光伏系统而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本 条款还强调设计人员在规划光伏组件的安装位置时不仅应选择 不可能被周围环境景观、树木绿化及其阴影遮挡的部位,还要注 重避免建筑自身投影对光伏组件产生遮挡阳光的情况。因为建 筑平面往往凹凸不规则,容易造成建筑自身对太阳光的遮挡,除 此以外,对于体形为L型、型的平面,也要注意避免自身的遮 挡,从而确保光伏组件的正常工作。

5.2.3建筑上安装的光伏组件应优先选择光反射较低的材料,避

5.3.1光伏组件安装及应用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或其他部位, 不应有任何障碍物遮挡太阳光。光伏组件总面积根据需要电量、 建筑上允许的安装面积、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安装 及应用位置要能满足冬至日全大有4h以上日照时数的要求

5.3.2光伏组件安装在建筑上,其基座与建筑的结合部

对该部位节能构造产生破坏而影响该部位的节能效果,必要时采 取适当的构造措施予以防范;光伏组件不应影响安装部位建筑雨 水系统设计,不应造成局部积水、防水层破坏、渗漏等情况。

5.3.3建筑主体结构在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变形缝两侧会

5.3.5光伏组件应用在屋面上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的光伏组件,其材料特性应满足相应建 材的性能要求; 2采用自动跟踪型和手动调节型支架可提高系统的发电 量。自动跟踪型支架还需配置包括太阳辐射测量设备、计算机控 制的步进电机等自动跟踪系统。手动调节型支架经济可靠,适合 于以月、季度为周期的调节系统; 3屋面上设置光伏方阵时,前排光伏组件的阴影不应影响后 排光伏组件正常工作,要考虑能满足冬至日6h日照不受遮挡的要 求,一般指9:00~15:00期间日照不受遮挡。另外,还应注意组件 的日斑影响; 4光伏组件一般不具备排水屋面的功能,需要在屋面上树立 支架,其应与支架牢固连接,并且基座与结构层应采用螺栓固定, 应保证竖向荷载、风荷载及地震荷载作用的可靠传递:防水层应包 到支座和金属埋件的上部,形成较高的泛水,地脚螺栓周围缝隙容 易渗水,应作密封处理; 5在建筑屋面上安装光伏组件支架,应选择点式的基座形 式,以利于屋面排水。特别要避免与屋面排水方向垂直的条形基 座。其支架基座部位应设附加防水层。附加层宜空铺,空铺宽度 不应小于200mm。为防止卷材防水层收头翘边,避免雨水从开口 处渗入防水层下部,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收头处理。卷材防水层应 用压条钉压固定,或用密封材料封严:构成屋面面层的建材型光伏

构件,其安装基层应为具有一定刚度的保护层,以避免由于光伏 组件变形对表面材料功能产生影响: 6在太阳高度角较小时,光伏方阵排列过密会造成彼此遮 挡,降低运行效率。为使光伏方阵实现高效、经济的运行,应对光 伏组件的相互遮挡进行日照计算和分析,选择光伏组件最佳倾角 应考虑取得最大光照为原则。安装倾角小于10°时容易产生积灰 和维修不易的情况,在安装支架周围应考虑设置人工清洗维修设 施和通道,通道距支架宽度不小于500mm; 7需要经常维修的光伏组件周围屋面检修通道、屋面出人 口以及人行通道上面应设置刚性保护层保护防水层,一般可铺设 水泥砖; 8光伏组件的弓线穿过屋面处,应预埋防水套管,并作防水 密封处理。防水套管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前埋设完毕。 5.3.6光伏组件应用在坡屋面上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新建建筑的坡屋面坡度设计在考虑坡屋面排水功能同时, 还应考虑光伏组件全年获得太阳光电能最多的倾角,可根据当地 纬度±10°来确定屋面坡度;~般情况下坡度可采用22°~26°进行 设计;既有建筑坡度选择也参照执行: 2安装在坡屋面上的光伏组件宜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选择 顺坡镶嵌设置或顺坡架空设置方式:架空设置其支架基座与结松 层应采用螺栓固定,支架与坡屋面结合处,容易在排水垂直方向 理: 3顺坡镶嵌设置的光伏组件与坡屋面连接处应作密封处理: 建材型光伏组件安装在坡屋面上时,其与周围屋面材料连接部位 应做好建筑构造设计,并应满足屋面整体的保温、防水等围护结 构功能要求; 4顺坡架空安装的光伏组件与坡屋面间宜留有大于100mm

构件,其安装基层应为具有一定刚度的保护层,以避免由于光伏 组件变形对表面材料功能产生影响; 6在太阳高度角较小时,光伏方阵排列过密会造成彼此遮 当,降低运行效率。为使光伏方阵实现高效、经济的运行,应对光 伏组件的相互遮挡进行日照计算和分析,选择光伏组件最佳倾角 应考虑取得最大光照为原则。安装倾角小于10°时容易产生积灰 和维修不易的情况,在安装支架周围应考虑设置人工清洗维修设 施和通道,通道距支架宽度不小于500mm; 7需要经常维修的光伏组件周围屋面、检修通道、屋面出入 口以及人行通道上面应设置刚性保护层保护防水层,一般可铺设 水泥砖; 8光伏组件的引线穿过屋面处,应预埋防水套管,并作防水 密封处理。防水套管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前埋设完毕。

1新建建筑的坡屋面坡度设计在考虑坡屋面排水功能同时, 还应考虑光伏组件全年获得太阳光电能最多的倾角,可根据当地 纬度±10°来确定屋面坡度;一般情况下坡度可采用22°~26°进行 设计;既有建筑坡度选择也参照执行: 2安装在坡屋面上的光伏组件宜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选择 顺坡镶嵌设置或顺坡架空设置方式;架空设置其支架基座与结构 层应采用螺栓固定,支架与坡屋面结合处,容易在排水垂直方向 产生挡水,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排水通畅,并应做好防渗漏密封处 理; 3顺坡镶嵌设置的光伏组件与坡屋面连接处应作密封处理 建材型光伏组件安装在坡屋面上时,其与周围屋面材料连接部位 应做好建筑构造设计,并应满足屋面整体的保温、防水等围护结 构功能要求; 4顺坡架空安装的光伏组件与坡屋面间宜留有大于100mm

的通风间隙。控制通风间隙的自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加强屋面通 风降低光伏组件背面温升,二是保证组件的安装维护空间: 5作为坡屋面建筑材料使用的光伏组件,其材料特性应满足 坡屋面材料排水等的性能要求

5.3.8光伏组件应用在墙面上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3光伏组件作为建筑遮阳构件使用时,应进行遮阳性能计 算; 4外墙窗面上安装光伏组件时,应满足不同性质建筑对窗的 采光通风要求,并应达到外窗的节能要求: 5作为外墙使用的光伏组件,应具备外墙材料的特性,并应 满足外墙保温节能的设计要求: 6光伏组件的引线应暗设,过墙面处应预理防水套管,可防 止水渗入墙体构造层;管线穿越结构柱会影响结构性能,因此穿 墙管线不宜设在结构柱内; 7光伏组件镶嵌在墙面时,应由建筑设计专业结合建筑立面 并行统筹设计: 8建筑设计时,为防止光伏组件损坏而掉下伤人,应考虑在 安装光伏组件的墙面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在有人员出入 处设置挑檐、雨蓬,在建筑周围进行绿化种植等,使人不易靠近 防止光伏构件坠落伤人

5.3.9光伏组件应用在幕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装在幕墙上的光伏组件宜采用光伏幕墙,光伏幕墙的立 面形式及光伏玻璃色泽的选择,建筑师可根据建筑立面的需要进 行统筹设计: 2.光伏幕墙的性能应与所安装普通幕墙具备同等的强度,以 及具有同等保温、隔热、防水等建筑热工性能,保证幕墙的整体性 能;光伏幕墙玻璃应尽量避免遮挡建筑室内视线,并应与建筑遮 阳、采光、通风统筹考虑; 3安装在幕墙上的光伏组件尺寸应符合所安装幕墙板材的 模数,既有利于安装,文与建筑幕墙在视觉上融为一体: 4对于由光伏玻璃构成雨篷、檐口和采光顶的光伏组件,其 应具备使用所需的强度、刚度要求,并应具备空中坠物对其造成 的破坏坠落物不至于伤人的安全性能:

5光伏系统还应遵守《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 IJGJ/T 365 的相关规定。

5.4.1光伏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光伏组件自 身的安装结构设计;二是支承光伏系统的主体结构和构件设计及 相关连接件设计。在主体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光伏系统各组成部 分在建筑中的位置准确把握其荷载效应,保证其结构体系的安全: 同时还要确定安装方式以及安装位置对结构局部强度的要求

5.4.2光伏系统重量应按永久荷载效应进行荷载组合

对于体形、风荷载坏境比较复杂的光伏建筑包括光伏幕墙,风荷载 取值宜更加准确,因此在没有可靠参照依据时,宜采用风洞试验确 定其风荷载取值

5.4.3光伏建筑结构设计应区分是否要求抗震设计。对于6度设 防区,一般只需考虑系统自重\风荷载和雪荷载。对于6度以上设 防区,还应考虑地震作用。

进行调查,并对原有建筑的结构材料现状、耐久性进行鉴定,必要 时应对材料取样测试。确认后应将增设光伏系统重量作为新加的 永久荷载效应进行结构复核验算,保证结构的安全。 5.4.5光伏组件的支架及各个连接节点主要承受系统自重、风荷 载、雪荷载和地震作用,应通过计算确定支架结构构件的截面形式 以及构件连接形式。

5.4.6连接件与其基座(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应大于连接

本身的承载力,任何情况不充许发生锚固破坏。光伏幕墙的连接 与锚固必须可靠,其承载力必须通过计算或实物试验予以确认,并 要留有余地。为了保证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可靠性,连接部位主体 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5.4.7大多数情况下支架基座比较容易满足稳定性要求(抗滑 移、抗倾覆)。但在风荷载比较大的地区,支架基座的稳定性对结 构安全起控制作用,必须进行验算并加以保证。 5.4.8采用后锚固螺栓连接时,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证莲接 的可靠性及安全性。 5.4.9考虑光伏系统的有效使用周期,预理件的设计周期应与主 体结构相同。避免光伏组件更新时对主体结构造成破坏。

5.5.1本规定适用于需集中布置逆变器、配电屏或需升压送出的 大中型光伏系统

5.5.2说明: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净宽不应 小于下表规定:

表5.5.2配电屏前后的通道净宽(m)

注:1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各种布置方式,屏端通道不应小于0.8m

优人上 5.5.4光伏发电系统宜采用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由于蓄电 池的重量和体积均比较大,当容量超过200Ah时,宜设置专用的 蓄电池室。 考虑到蓄电池的荷重大,维护时要清洗地面等,故蓄电池室 宜布置在0m层,可以节约土建投资。

5.5.5蓄电池室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5.5.5蓄电池室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蓄电池室应采用非燃性建筑材料,顶棚宜做成平顶,不应 吊天棚,也不宜采用折板或槽型天花板; 2蓄电池室内的地面应有约0.5%的排水坡度,并应有泄水 孔; 3蓄电池室内照明灯具应为防爆型,照明线宜采用穿管暗 敷,室内不应装设开关和插座; 4蓄电池室内的窗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涂以半透明油漆的 玻璃,阳光不应直射室内。蓄电池室走廊墙面不宜开设通风百叶 窗或玻璃采光窗: 5蓄电池室的门应向外开启,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 实体门,门的尺寸不应小于750mm×1960mm(宽×高)。 5.5.6光伏系统中所用电缆多为常规电缆,无需特殊处理,与建 筑物本身的电缆统一规划,可使建筑物的电缆通道整齐有序,布 局合理。 5.5.7既有建筑中增设光伏系统时,原有电缆通道预留空间不 足,需新增电缆通道时,应对既有建筑的结构安全、电气安全距离 等进行验算,必要时进行改造

5.5.7既有建筑中增设光伏系统时,原有电缆通道预

足,需新增电缆通道时,应对既有建筑的结构安全、电气安全距离 等进行验算,必要时进行改造。

5.5.8本条对应用光伏系统建筑的防雷和接地做了规

6.4.2光伏组件是一个直流发电单元,特别是组件之间的正负极 连接端子是电流的输出端,只要有光照就会有电流输出,因此为了 保证人身安全需要有带电警告标识。

环保、卫生、安全、消防

7.2.1为保护施工、维护人员临边作业时的安全,屋面安装光伏 阵列的区域临边宜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小于1.1m,超过绝 大部分中国人身体的重心,即使人员动态冲击在栏杆上,也不致 翻出栏杆坠落.栏杆的最高横杆上应能承受1kN的水平集中荷载, 屋面临边还应设置防止锚固点失效后光伏构件坠落的措施

件的封装形式,分为以下三种系统:安装型光伏系统、构件型光伏 系统及建材型光伏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应包含这三个系统。 8.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3.4.1条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工 程是建筑节能的一部分,故规定该系统为建筑节能分部的一个子 分部工程,与节能分部的其他子分部共同组成一个分部工程。 但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光伏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故应该作为 单位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量管理为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T/CBDA 28-2019 建筑室内安全玻璃工程技术规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是法定的,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 8.1.4构件型及建材型光伏系统的验收主要是对其材料性能进 行验收,除满足光伏电池的性能要求,还应满足其在建筑物中的 材料及构件正常的建筑性能要求;其他配套的逆变器系统、电气 系统见以下各节要求。 8.1.5~8.1.11规定了太阳能光伏系统分部、分项及检验批质量 验收合格的要求,资料要求和表格的填写

8.2.1 ~ 8.2.3

3.2.1 ~ 8.2.3 安装型太阳能光伏系统基础的质量要求,安装的

基础要牢固,与建筑物一体化时要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功能, 不能出现渗漏现象。

8.3.4支架的的方位和倾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为±1太阳 能光伏组件方位和倾角在设计时已考虑了光伏组件接受阳光的 最佳倾角,能发挥太阳能光伏组件最佳效果,所以要求其允许偏 差为±1°。

9.1.1太阳能光伏系统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系统的运行与建 筑物的后续施工不相互影响,可交付用户,进入日常运行状态, 但一定要确保电站运行与建筑物的后续施工之间不发生相互影 响GBT 29476-2012 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通用技术规范,特别是安全方面的影响。 9.1.2光伏系统操作手册应包含系统组成、系统日常操作、系统 维护、常见故障及其排除方法、异常状况(现象)及其应急处理措 施。 9.1.3出于安全考虑,对涉及带电体、潜在带电体或设备的检查 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允许列为用户自行检查项目。 9.1.5系统运行发生异常时,应由专业维修人员或在其指导下进 行处理。若无法得到及时处理,按照光伏系统操作手册进行应急 处理。I

9.2.1光伏阵列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伏组件或阵列的清洗应根据当地气候状况确定,在干燥 或灰尘较多的季节,应增加清洗次数。清洗时应先用清水冲洗 然后用干净的柔软布将水迹擦干,切勿用有腐蚀性的溶剂冲洗 或用硬物擦拭。若遇下雪天气,应及时清扫组件或阵列表面的积 雪,清洗(或清扫)时,应避免在太阳幅射较强时进行。 若组件或阵列表面有树叶、鸟粪等杂物,应及时清理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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