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856-2012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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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GDW 185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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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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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856-201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856-2012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

B.1.1施工单位自评检查记录表由质量员进行填写并签字,监理单位验收评价检查记录表由专业监理 工程师填写并签字。 B.1.2检查记录表附在评分表后,作为评分的依据。 B.1.3各部位的检查记录表中的检查项目内容,与评分表的评价内容相同。 B.1.4检查记录表表格行数可根据实际内容进行增减,相同部位(范围)检查记录表编号按顺序填写 流水号。 B.1.5检查记录表中的资料卷册号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释义的规定填写。资料编号应填写施工单位报审表 上的编号。 B.1.6各检查项目中出现多个判定结果时,取低档的作为判定结果

B.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检查

2.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检查应按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 筑安装工程等五个工程部位(范围)分别进行检查。 2.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检查应按表B.1要求进行记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B.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评分检查

B.3.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评分检查应按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五个工程部位(范围)分别进行检查。 B.3.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评分检查应按表B.2要求进行记录,

B.4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安装工程评分检查 B.4.1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安装工程评分,应分别对其性能 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以及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B.4.2地基及桩基工程、建筑物结构工程、构筑物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安装工 程性能检测评分检查应按表B.3要求进行记录。 B.4.3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记录评分检查应按 表B.4要求进行记录。 B.4.4地基及桩基工程、建筑物结构工程、构筑物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安装工 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检查应按表B.5要求进行记录。 B.4.5地基及桩基工程、建筑物结构工程、构筑物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建筑安装工 程观感质量评分检查应按表B.6要求进行记录。

B.5工程特色加分检查

工程特色加分检查应安表B.7要求

工程特色加分检查应安表B.7要求进行记录。

Q/GDW1856—2012表B. 3工程性能检测评分检查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记录及结果序检查项目号检查部位或判定结果资料名称检查结果资料卷册号(档级)12345检查评价单位:检查签字检查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81

Q/GDW 1856—2012表B.4工程质量记录评分检查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记录及结果序检查项目号判定结果资料卷册号资料名称检查结果(档级)2检查评价单位:检查签字检查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82

Q/GDW1856一2012表B.5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分检查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记录及结果序检查结果比例判定结号检查项目抽查检验抽查检验抽查点数/果批名称批编号抽查点数抽查结果(点数)抽查结果(档级)检查评价单位:检查签字检查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注:抽查结果(点数)填写要求,对于允许偏差项目填写不大于规定值0.8倍的点数。对于双向限值项目填写接近限值的中间值的点数。对于单向限值项目填写一次验收合格点数。83

Q/GDW18562012表B.6工程观感质量评分检查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记录及结果序比例检查项目号检查部位或检查资料名检查好的一般的判定结果好的点数/资料卷册号称点数点数点数(档级)检查点数123检查评价单位:检查签字检查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84

Q/GDW1856—2012表B.7工程特色加分检查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序号获奖单位获奖项目名称颁奖部门级别加分12345678910加分合计得分:分检查评价单位:检查签字检查评价人员(签字):年月日85

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

编制背量 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98 条文说明·

a)国家电网公司标准《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王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Q/GDW 183一2008)》的颁布实施,对国网公司变电(换流)站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以及质量验收和评 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系列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 制的指导思想,为了对变电(换流)站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更加有效的控制,进一步完善质 量验收与评价体系,将原标准验收和评定部分分离,各自形成单独的标准。 b)为鼓励创建优质工程,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创优活动,协调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增强工程 之间以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可比性,为变电(换流)站工程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评价 基础,编制变电(换流)站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 GB/T50375一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已颁布执行,但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 很多内容并不完全适用变电(换流)站的质量评价,需要针对变电(换流)站的特殊条件,编 制完全适用于变电(换流)站的专用评价标准,使变电(换流)站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更科学、 合理。

本标准依据《关于下达2011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 )文的要求编写。

a)在充分调研和广泛收资的基础上,将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的工程创优与国网公司“一强三 优”的战略目标相结合,实现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在建筑领域保持适当的领先水平,并综 合考虑当前工程施工水平。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标准,其评价指标要求必须不低于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并考虑对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的创优标准进行适当提高。 b)本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182文《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DL/T8002001《电力 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及《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编写。标准编 制必须满足规范化、通用化的要求,必须确保使用要求以及可操作性;标准编制体现国家对于 工程质量验收系列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C 参照GB/T50375一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内容、结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 质工程评选办法》,根据变电(换流)站的特点,对各章节评价内容、指标要求等进行内容的删 减、增加、细化和补充。 d 为了进一步加强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与GB/T50375一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评价标准》比较,本标准增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评价”。 e 为使评价更具操作性、评分更定量化,本标准对观感质量评价项目的检查要求进行详细规定, 对评价需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要求进行规定,对施工质量评价评分检查记录表进行详细规定。

3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Q/GDW 1856 2012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委托,浙江省电力公司于2010年10月组织成立了“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 施工质量评价规程编写组”,并于2010年10月开始起草规程编制原则、确定人员分工等。 编写组在广泛收集变电站,特别是换流站的相关资料后,于2010年12月完成规程初稿。2011年1 月11日编写组召开第一次讨论会,主要讨论规程的结构、标准的符合性。根据第一次讨论会的意见,编 写组对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并完成了规程的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2011年3月,编写组召开第二次讨论会,完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2011年5月至2012年 10月期间,在国网系统各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于2012年10月31日完成了征求意见的收集工作,编 写组对规程进行最后的完善和修改,形成了送审稿。2012年11月23日,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了规程审查 委员会,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编写组根据审查会议的审查意见,完成了规程的报批稿,

本标准依据DL/T800一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及《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的编写要求进行编制。本标准主要结构及内容如下:1、目次;2、前言;3、规程正文共设11章: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则、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 平价、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评价、结构工程质量评价、屋面工程质量评价、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建 筑安装工程质量评价、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4、规程共设3个规范性附录:附录A工程评价施工技 术文件目录表、附录B质量评价评分检查记录要求。

本标准的编制参照了GB/T50375一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DL/T5210《电力建设施 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系列标准的内容,并结合变电(换流)站的特点,提出了完全符合变电(换流) 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与本标准正文相对应的的各章节有关条文说明如下:

为了贯彻建设部有关“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精神,满足1 电(换流)站建设工程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需要,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1101 (换流)站土建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施工质量优良评价,

本章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编写,列出了本标准条款中所 号和名称。

3.1.1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编制目的,为企业创优提供一个有统一基本评价指标和方法的评价标准,以 增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性,增加施工单位之间的可比性,为创建优质工程提供一个评价基础。 3.1.2本条规定了创国家、行业、省、市优质工程均应进行施工质量评价。 3.1.3本条规定了土建工程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两部分权重值。 3.1.4本条规定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基础是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3.1.5创建优质工程,从技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进行策划是实现质量目标的重要保障,本条 要求创建优质工程应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管理

单位制定工程建设创优规划,各参建单位均应制定创优实施细则,全过程开展创优活动, 3.1.6本条要求对施工质量评价应注重推行科学管理,提高管理创新,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及持续改进 能力。 3.1.7本条规定了工程评价总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评价把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与桩基工程、 结构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均质性、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和建筑效果的完美性作为工程质量评价重点。 3.1.8本条规定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要突出原材料检验、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提 高管理效率及操作技能。 3.1.9本条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应注重科技进步、环保和节能等先进技术的应用。 3.1.10本条规定了评价的基本原则,先由施工单位自评,再由监理单位或其他评价机构独立实施验收 评价,评价结果以验收评价为准。 3.1.11本条对评价人员的资格进行了规定。 3.1.12本条规定了评价的基本程序,对评价人员、审核人员进行了规定。 3.1.13本条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评价时应提供的施工技术文件,报监理单位审核。 3.1.14本条明确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在按照Q/GDW183的要求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明确 了本标准和电力行业评价要求的关系。 3.1.15本条是说明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方法及体系除本标准自身规定外,很多具 体质量要求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2.2将五个部位(范围)根据其在整个土建工程中所占工作量大小及重要程度给出其权重值。 3.2.3将土建工程的每个部位(范围)分为六个评价项目来评价,并给出每项评价内容的权重值, 3.2.4每个评价项目都设有若干个评价内容,每个评价内容又按其重要程度规定了标准分值。以便于 在实施施工质量评价过程中,根据判定结果对每个检查项目按100%,85%,70%三档取标准分值,对 于评价内容缺项的,应得分取0分,简化了计算方式,规定了按得分率进行计算。 3.2.5本条规定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评价和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两 个阶段进行,突出对工程结构质量的重视。 3.2.6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评价的主要内容。 3.2.7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质量评价,除了检查资料外,还应对实物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3.2.8本条规定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获得优良评价的条件。 3.2.9本条规定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应在峻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结构质量评价为优良之后,否 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不能评优。 3.2.10本条规定对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不但应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还应对工程档案进 仃全面检查。 3.2.11本条规定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获得优良评价的条件,是评价结果总得分应大于等于85 分:当总得分达到92分及其以上时,可评为高质量等级的优良工程。

3.3.1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的内容。 3.3.2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评价的具体评价项目、评价方法、评分检查及评分表的填写要求。 3.3.3本条规定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的具体评价项目、评价方法、评分检查及评分表的填写 要求。 3.3.4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土建工程质量优良评价的否决项目。 3.3.5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土建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加分项目。

4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4.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

4.1.1本条规定工程项目现场应具有基本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保证工程一开工就得到有效的管 理来保证工程质量,是质量评价的基本条件。现场项目部是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主体,它的组织形 式、人员素质、专业配套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相适应。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 管理的需要,其人员应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为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应明确项目部与工程质量 有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项目质量责任制,并有相应的奖罚制度。 4.1.2本条文规定对施工现场配备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现场应配备相应工序的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及光 盘、施工工艺标准、工法、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以保证工程质量,并应配备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这是基本的要求。 4.1.3本条规定了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的编制要求。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是质量策划的基础文件,是组织施 工的重要依据。由施工项目部编写,应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由施工单位组织审核批准。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应相应改变措施;有重大改变时,还应重新进行审批。 4.1.4本条要求施工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质量目标及工程创优实施细则。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已确定的质 量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及工程创优实施细则,并形成文件。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相应 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职责,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工程创优活动的措施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质量目 标的落实和实现。

4.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

4.2.1本条是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标准,检查有关资料的项目 度,给出一、二、三档三个档次。 4.2.2本条规定了评价的方法。 4.2.3本条是评价得分计算,根据4.2.1条的评价标准、4.2.2条的评价方法,按表4逐项进行评价,评 出各项目的应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

5.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检查评价项目

5.1.1本条规定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 性条文,根据《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 计划》,并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5.1.2本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 工程进展,以《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

0/GDW 1856 = 2012

5.1.3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如实反映。 a)在分部工程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根据《输变电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由施工单 位总工进行确认。 6 在工程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的基础上,对强制性条文执 行情况进行核查江总,根据《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填写《输变电工 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5.1.4本条规定了施工单位在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 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由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合格后,并保存整改记录。

5.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检查评价方法

5.2.1本条是工程建设强性制条文管理及执行情况评价标准,检查有关项目的资料,根据资料数量及 资料中的有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程度,给出一、三档两个档次。对于强制性执行记录表应着重检 查其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由监理单 位发现,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合格后,应按三档评价。

5.2.2本条规定了评价的方法

6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评价

6.1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

6.1.1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应评价的内容,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确定的。各种指标和检验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及《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6.1.2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评价检查标准及方法。 6.1.3本条规定了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项目评价得分计算,按表6逐项进行评分,评 出各项目应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6.2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

2.1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应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合格证及进场 记录、施工试验三个方面的项目

6.2.2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6.2.3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记录评价得分计算,按表7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得分、 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6.3地基及桩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3.1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的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应评价的内容,依据验收标准 许偏差项目作为评价项目。

允许偏差项目作为评价项目。 6.3.2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6.3.3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价得分计算,按表10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 项目应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6.4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

6.4.1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应评价的内容,是依据验收标准的观感质量项目进行宏观检查。 6.4.2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的检查点计数方法。 6.4.3本条规定了地基及桩基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得分计算,按表11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7.1结构工程性能检测

Q/GDW 1856 2012

7.1.1本条规定了变电(换流)站结构工程性能检测评价由建筑物和构筑物两部分内容组成。 7.1.2本条规定了在全(半)户内变电(换流)站工程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性能检测权重值比例。 7.1.3本条规定了在户外等其他变电(换流)站工程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性能检测权重值比例。 7.1.4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的性能检测应评价的内容,并将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砌 体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层等项目分别列出。 7.1.5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性能检测评价检查标准及方法。 7.1.6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性能检测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15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7.1.7本条规定了构筑物结构工程的性能检测应评价的内容,并将构支架、基础及防火墙、电缆沟、道 路、围墙与挡墙、地下水池等项目分别列出。 7.1.8本条规定了构筑物结构工程性能检测评价检查标准及方法。 7.1.9本条规定了构筑物结构工程性能检测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16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7.2结构工程质量记录

7.2.1本条规定了结构工程的质量记录应评价的内容,并按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 地下防水层分别列出。 7.2.2本条规定了结构工程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723本务规定了结构工程质记录检查评价得分计算、按表17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得分

7.3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7.3.1本条规定了变电(换流)站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价由建筑物和构筑物两部分内容组 成。 7.3.2本条规定了在全(半)户内变电(换流)站工程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权 重值比例。 7.3.3本条规定了在户外等其他变电(换流)站工程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权重 值比例。 7.3.4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和构筑物结构工程的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应评价的内容,在建筑物 结构工程中将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层,在构筑物结构工程中将构支 架、基础及防火墙、电缆沟、砌道路、围墙与挡墙、地下水池等项目分别列出。 7.3.5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和构筑物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7.3.6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和构筑物结构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20 表21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 应填写单位全称。

7.4结构工程观感质量

7.4.1本条规定了变电(换流)站结构工程观感质量评价由建筑物和构筑物两部分内容组成。 .4.2本条规定了在全(半)户内变电(换流)站工程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观感质量权重值比例, .4.3本条规定了在户外等其他变电(换流)站工程中,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观感质量权重值比例。 .4.4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观感质量应评价的内容,对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结构 程、地下防水层等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观感质量内容进行选择,宏观进行检查评价。

7.4.6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22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了:4.7本条规定了构筑物结构工程观感质量应评价的内容,对构支架、基础及防火墙、电缆沟、道路、 围墙与挡墙、地下水池等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观感质量内容进行选择,宏观进行检查评价。 7.4.8本条规定了构筑物结构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检查标准及方法,以及评价的检查点计数方法。 7.4.9本条规定了构筑物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23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8. 1屋面工程性能检测

3.1.1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性能检测应评价的内容,主要为屋面验收标准规定的施工过程中和峻工后 的性能检测项目。 8.1.2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性能检测评价检查标准及方法。 8.1.3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性能检测项目评价得分计算,按表24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得分 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3.1.1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性能检测应评价的内容,主要为屋面验收标准规定的施工过程中和峻工后 的性能检测项目。

8.2屋面工程质量记录

8.2.1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质量记录应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合格证及进场 施工试验三个方面的项目

.2.1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质量记录应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施工试验三个方面的项目。 .2.2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3.2.3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质量记录评价得分计算,按表25逐项进行评价,评出各项目应得分、实 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8.3屋面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3.1本条为屋面工程的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应评价的内容,依据验收标准选择了部分 项目进行评价。

8.3.2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8.3.3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价得分计算,按表27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8. 4屋面工程观感质量

8.4.1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观感质量应评价的内容

8.4.2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的检查点计数方法 8.4.3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得分计算,按表28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得分、 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9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

9.1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

9.1.1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应评价的内容,主要选择了影响建筑功能及安全方面的内容。 9.1.2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评价检查标准及方法。 9.1.3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性能检测评价得分计算,按表29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得分 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9.2.1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应评价的内容,包括材料合格证及进场地验收记录、施工记 录、施工试验等项目的质量文件。 9.2.2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Q/GDW18562012

9.2.3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记录评价得分计算,按表30逐项进行评分, 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9.3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的主要允许偏差及限值项目进行评价。 9.3.2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9.3.3本条为装饰装修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评价得分计算,按表32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9.4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

4.1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应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建筑装饰装修的综合项 检查的重点。

9.4.1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应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建筑装饰装修的综合项目,本节是本 章检查的重点。 9.4.2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的检查点计数方法。 9.4.3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得分计算,按表33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得分

.4.1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

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的检查点计数方 本条规定了装饰装修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得分计算,按表33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 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10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价

10. 1建筑安装工程性能检测

10.1.1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性能检测应评价的内容,并将建筑给水与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等项目分别列出。 10.1.2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性能检测评价检查标准及方法。 10.1.3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性能检测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34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10.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记录

10.2.1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记录应评价的内容,并按建筑给水与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分别列出。 0.2.2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10.2.3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记录检查评价得分计算,按表35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10.3建筑安装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0.3.1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应评价的内容,并将建筑给水与排水工程、建筑 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等项目分别列出。 10.3.2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10.3.3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37逐项进行评分,评 出各项目应得分、实得分及项且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10.4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

,4.1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应评价的内容,是对建筑给水与排水工程、建 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等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观感质量内容 进行检查评价。

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等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观感质量内容进行选择,宏 观进行检查评价。 10.4.2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的检查点计数方法。 10.4.3本条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评分计算,按表38逐项进行评分,评出各项目应 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审核人员签字负责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评价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

[11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

[11. 1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评价

1.1.1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评价的基本内容。 1.1.2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评价的步骤和方法,并明确了施工单位自评结果和评价单位验收 评价结果的审定人员。 11.1.3本条强调了在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评价时,必须严格执行否决项目的规定。凡出现否决项目时, 不得评价优良。 1.1.4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评价加分项目,凡有其规定项目可直接进行加分。 1.1.5本条规定了工程结构施工质量评价的评分计算方法,即按照表39内容进行逐项评分,并计算 分值,评价人员、审核人员、审定人员签字负责。

1.2.1本条规定了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的基本内容。 1.2.2本条规定了竣工工程质量评价的步骤和方法。应在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 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评分表格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和评价。 1.2.3本条规定了进行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时,凡出现否决项目之一的不得评价优良。 1.2.4本条规定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凡有其规定项目可直接进行加分。 1.2.5本条规定了土建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价的评分计算方法,即按照表40内容进行逐项评分,并 十算分值,评价人员、审核人员、审定人员签字负责。

1.3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分汇总分析及评

11.3.1本条规定各工程部位(范围)评分汇总的方法,按表41进行汇总,填写工程质量评价结论并 由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11.3.2本条规定按表41竖向将各项评分相加,可分析工程部位(范围)的质量水平。 1.3.3本条规定按表41横向将各项评分相加,可分析各项目的质量水平。 11.3.4本条规定了设计应参与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并签署设计意见。

JC/T 2275-2014 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设计规范11.4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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