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75-2020 增材制造用钽及钽合金粉

GB/T 38975-2020 增材制造用钽及钽合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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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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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8975-2020 增材制造用钽及钽合金粉

ICS 77.160;25.030 H.71

GB/T 38975—2020

Tantalum and tantalum alloy powder for additive manufacturing

DB43/T 351-2019 装配式空腹楼盖钢网格盒式结构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975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和全国增材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62)共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赛隆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 所、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广州赛隆增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航迈特 份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株洲高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北工业天学、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有 限公司、宁夏东方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颖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远佳致新材料研究院、广东致远 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慧萍、贺卫卫、朱纪磊、向长淑、杨坤、刘辛、陈斌科、郭瑜、邱沙、吴艳华

GB/T 38975—2020增材制造用钽及钼合金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增材制造用钼及钮合金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等离子旋转电极法、等离子雾化法、等离子球化法、氢化脱氢法等工艺制备的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79(所有部分)金属粉末松装密度的测定GB/T 1480金属粉末干筛分法测定粒度GB/T 1482金属粉末流动性的测定标准漏斗法(霍尔流速计)GB/T 5162金属粉末振实密度的测定GB/T 5314粉末冶金用粉未取样方法GB/T15076(所有部分)钼化学分析方法GB/T 19077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YS/T1297钛及钛合金粉末球形率测定方法3技术要求3.1化学成分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Ta1、Ta2、TaNb3三个牌号,其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1化学成分化学成分(质量分数)/%牌号NH0FeTiWMoSiNiTaNbTal余量≤0.0500.0100.0100.003 00.0300.0100.0050.0100.0100.0050.010Ta2余量≤0.1000.0500.0300.005 00.1500.0300.0100.0400.0200.0300.010TaNb3余量1.5~3.50.0200.0250.005 00.0300.0300.0050.0400.0300.0300.0053.2粒度产品按用途分为三类,其粒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GB/T 38975—2020

产品的松装密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产品的振实密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产品的流动性应符合表5的规定

产品呈银灰色,应无目视可见夹杂物。

需方如对粉末球形率及空心粉率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GB/T 38975—2020试验方法4.1化学成分分析按GB/T15076的规定进行。4.2粒度组成测定按GB/T1480的规定进行,粒度分布测定按GB/T19077的规定进行4.3松装密度测定按GB/T1479的规定进行。4.4振实密度测定按GB/T5162的规定进行。流动性测定按GB/T1482的规定进行。4.6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法检查。4.7球形率测定按YS/T1297的规定进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空心粉率测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检验规则5.1检查和验收提供下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45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5.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牌号、同一粒度范围的产品组成。5.3检验项目及取样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检验项目及取样检验项目取样规定取样数量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化学成分每批1份3.14.1粒度每批1份3.24.2松装密度按GB/T5314的规定进行每批1份3.34.3振实密度每批1份3.44.4流动性每批1份3.54.5外观质量逐瓶/袋逐瓶/袋3.64.65.4检验结果的判定5.4.1产品的化学成分、粒度、松装密度、振实密度、流动性检验不合格时,允许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4.2: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瓶/袋产品不合格。3

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和质量证明书

GTCC-111-2019 合金钢组合辙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产品的包装瓶/袋上应做如下标志(或贴标签):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和类别; 生产批号; e) 粒度范围; f) 净重、毛重: g) 包装日期; h) 本标准编号; i) “易燃”“防火”“防潮”“向上”“禁止翻滚”等标识 只供下载

产品应以洁净的金属瓶、盟料科桶或铁桶 为容器单元,采取充情性气体保护封装或者真空包装,或 采用厚塑料袋抽真空塑封,包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环境避免污染。产品包装质量分为1kg、2kg、5kg、 0kg四种规格,也可以根据需方需要进行包装。包装容器应保证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且不应破 损、受潮或者使产品接触到外来污染物质

产品应在有遮盖物的环境下进行运输,运输过程应防止雨淋受潮,严禁剧烈碰撞和机械挤 过程应轻装轻卸、切勿倒置,严禁接近火种及火源。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无腐蚀性侵蚀的环境中,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一起存 免阳光直晒。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和类别; d) 批号; e) 粒度范围; f) 净重和数量; g)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h) 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i) 本标准编号; j) 包装日期。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 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牌号和类别; d)批号; e) 粒度范围; f) 净重和数量; g)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h) 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i) 本标准编号; ) 包装日期。

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GB/T389752020

GB/T 29475-2012 移动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按本标准订购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和类别; c) 粒度范围; 净重; e) 本标准编号; f)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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