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74-2020 增材制造用铌及铌合金粉

GB/T 38974-2020 增材制造用铌及铌合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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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74-2020 增材制造用铌及铌合金粉

ICS 77.160;25.030 H.71

GB/T 38974—2020

GB/T 42013-2022 信息安全技术 快递物流服务数据安全要求.pdfNiobium and niobium alloy powder for additive manufacturing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974—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和全国增材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562)共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赛隆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广东省材料与加工研究 所、广州赛隆增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航迈特 粉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宁夏东方钼业股份 有限公司、清远佳致新材料研究院、广东致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颖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天威 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贺卫卫、向长淑、汤慧萍、朱纪磊、赵少阳、刘辛、张晗亮、吴艳华、毛新华、郭瑜, 凤志华、薛讽、张国军、李海斌、林鑫、宿康宁、吴理觉、钟岳联、肖海波、张涛、付海阔

GB/T38974—2020增材制造用锯及锯合金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增材制造用锯及钜合金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等离子旋转电极法、等离子雾化法、等离子球化法等工艺制备的增材制造用钜及合金粉。2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79(所有部分)金属粉末松装密度的测定GB/T 1480金属粉末干筛分法测定粒度GB/T 1482金属粉末流动性的测定标准漏斗法(霍尔流速计)GB/T 5162金属粉末振实密度的测定GB/T 5314粉末冶金用粉末取样方法GB/T15076(所有部分)钼铌化学分析方法GB/T 19077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YS/T1297钛及钛合金粉末球形率测定方法33技术要求3.1化学成分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1化学成分化学成分(质量分数)%牌号0CNHTiTaFeSiWNiMoCrNbZrNb1余量≤0.0200.0300.0300.0350.0020.0050.0100.0100.0500.0050.0200.005Nb2余量≤0.0200.2000.0500.0500.0200.0100.0400.0300.0500.0100.0500.010NbZrl余量0.8~1.20.0150.0100.0100.001 50.0200.1000.0050.0050.0300.0050.0100.002NbZr2余量0.8~1.20.0500.0100.0100.001 50.0300.5000.0100.0050.0500.0050.0503.2粒度产品按用途分为三类,其粒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GB/T38974—2020

产品的松装密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物理性能 1类 1类 IⅡ类 松装密度/(g/cm²) ≥4.0 4.2 ≥4.5

产品的振实密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产品的流动性应符合表5的规定

产品呈银灰色,应无结块、无目视可见夹杂物。

GB/T 38974—20204试验方法4.1化学成分分析按GB/T15076的规定进行。4.2粒度组成测定按GB/T1480的规定进行,粒度分布测定按GB/T19077的规定进行。4.3松装密度测定按GB/T1479的规定进行。4.4振实密度测定按GB/T5162的规定进行。4.5流动性测定按GB/T1482的规定进行。4.6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法检查。4.7球形率测定按YS/T1297的规定进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空心粉率测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检验规则5.1检查和验收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45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5.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牌号、同一粒度范围的产品组成。5.3检验项目及取样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检验项目及取样检验项目X取样规定取样数量要求的章条号试验方法的章条号化学成分每批1份3.14.1粒度每批1份3.24.2松装密度按GB/T5314的规定进行每批1份3.34.3振实密度每批1份3.44.4流动性每批1份3.54.5外观质量逐瓶/袋逐瓶/袋3.64.65.4检验结果的判定5.4.1产品的化学成分、粒度、松装密度、振实密度、流动性检验不合格时,允许从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检验,若重复检验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4.2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瓶/袋产品不合格3

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及质量证明书

产品的包装瓶/袋上应做如下标志(或贴标签):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和类别; d) 生产批号; e) 粒度范围; f) 净重、毛重; g 包装日期; h) 本标准编号: D “易燃”“防火”“防潮”“向上”“禁止翻滚”等标识 供下载

产品应以洁净的金属瓶、塑料桶或铁桶等为容器单元,采取充惰性气体保护封装或者真空包装,或 采用厚塑料袋抽真空塑封,包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环境避免污染。产品包装质量分为1kg、2kg、5kg、 0kg四种规格,也可以根据需方需要进行包装。包装容器应保证其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且不应破 损、受潮或者使产品接触到外来污染物质

产品应在有遮盖物的环境下进行运输,运输过程应防止雨淋受潮、严禁剧烈碰撞和机械挤压NB/T 31010-2019 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pdf,搬 呈应轻装轻卸、切勿倒置,严禁接近火种及火源。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无腐蚀性侵蚀的环境中,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一起有 免阳光直晒。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和类别; d) 批号; e) 粒度范围; f) 净重和数量: g)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h) 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i) 本标准编号; j) 包装日期。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和类别; d) 批号; e) 粒度范围; f) 净重和数量; g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h) 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i) 本标准编号; i)包装日期

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DB51/T 5037-2017 四川省防水工程施工工艺规范GB/T38974—2020

按本标准订购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和类别; 粒度范围; d) 净重; e)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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