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1009-2019 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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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80 P 02

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

NB/T31009—2019 代替NB/T31009—2011

Preparation regulation for cost estimation

Preparation regulation for cost estimation of offshorewindpowerprojects

NB/T31009—2019目次前言三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3总则项目划分4. 1一般规定4.2项目组成内容5费用构成5. 1一般规定5.2设备购置费构成5. 3建筑及安装工程费构成5. 4其他费用构成5. 5预备费构成5. 6建设期利息构成6设计概算编制6. 1一般规定6.2基础价格编制6. 3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编制·6.4设备购置费编制·6.5设计概算编制费用标准137. 1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相关计算标准·7. 2设备购置费相关计算标准7. 3施工辅助工程及建筑工程相关计算标准147. 4其他费用相关计算标准7. 5预备费计算标准·198设计概算文件组成附录A(规范性附录)项目划分20附录B(规范性附录)概算文件格式32图1设计概算项目划分图2工程总费用构成图3建筑及安装工程费构成图4其他费用构成图5设计概算构成图B.1签字盖章靡页格式32表1建筑工程单价计算方法10表2安装工程单价计算方法10I

NB/T31009—2019表3其他直接费费率1.3表4间接费费率4表 5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14表6工程建设监理费费率表 7项目咨询服务费费率15表8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费率表 9项目验收费费率16表10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费率16表 11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费率16表12勘察费费率表13设计费费率17表14工程勘察设计复杂程度赋分表18表15勘察设计费各阶段比例19表A.1施工辅助工程项目划分20表A.2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划分21表A.3建筑工程项目划分27表A.4其他费用划分30表 B.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33表 B. 2工程总概算表33表 B. 3施工辅助工程概算表34表 B. 4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34表 B. 5建筑工程概算表34表 B. 6其他费用概算表34表 B. 7分年度投资计算表34表 B.8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35表 B. 9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35表 B.10施工船舶艘班费汇总表35表 B.11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36表B.12建筑工程单价分析表·36表B.13安装工程单价分析表·37IⅡI

NB/T310092019

标准按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B/T31009一2011《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本标准与 31009一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适用范围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离岸距离50km以内且水深50m以内的海上风电场 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见1,2011年版的1.0.5) 总则中增加海上风电场陆上工程的概算编制应执行NB/T31010一2019、NB/T31011一2019 的相关内容(见3.3); 项目划分的“施工辅助工程”增加一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见4.2.1.4);“施工交 通工程”增加二级项目“航道疏浚”(见4.2.1.1);“其他施工辅助工程”增加二级项目 “钻孔平台搭设与拆除”(见4.2.1.3)、“施工期海上生活平台”(见4.2.1.3);删除一级项 目“施工围堰工程”(见2011年版的2.2.1.4)、“特殊专用工器具”(见2011年版的 2.2.1.7); 项目划分的“设备及安装工程”中将一级项目“登陆海缆工程”修改为“登陆电缆安装工 程”(见4.2.2,2011年版的2.2.2.3),增加二级项目“110kV电缆工程”(见4.2.2.3)和 “220kV电缆工程”(见4.2.2.3);“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增加二级项目“运维吊机”(见 4.2.2.5)、“应急避险仓”(见4.2.2.5)、“海洋观测设备”(见4.2.2.5),删除二级项目 “国家风电信息上报系统”(见2011年版的2.2.2.5)、“航空警示设备”(见2011年版的 2.2.2.5)、“其他”(见2011年版的2.2.2.5); 项目划分的“建筑工程”中增加一级项目“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工程”(见 4.2.3);删除“交通工程”中二级项目“对外交通公路”(见2011年版的2.2.3.4)、“对外 交通桥梁”(见2011年版的2.2.3.4),增加二级项目 “进站道路”(见4.2.3.5)、“码头工 程”(见4.2.3.5);删除“其他工程”中二级项目“其他”(见2011年版的2.2.3.5); 项目划分的“其他费用”中将“项目建设用海(地)费”中的二级项目“海域使用金”修改 为“建设用海费”(见4.2.4.1,2011年版的2.2.5.1);“项目建设管理费”增加二级项目 “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见4.2.4.3)、“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见4.2.4.3);将二级 项目“工程前期费”(见2011年版的3.3.3.1)调整为一级项目“工程前期费”(见 4.2.4.2);将“生产准备费”中二级项目“管理用具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合 并为“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见4.2.4.4);将“其他税费”中二级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补偿费”修改为二级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 (见4.2.4.6,2011年版的 2.2.5.5); 费用构成中将人工费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调整到间接费的“企业计提费”(见 5.3.4.2,2011年版的3.2.3.1)中;将其他直接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到 “施工辅助工程”中,以“安全文明措施”单独出项(见4.2.1.4),删除“外海工程拖船 费”(见2011年版的3.2.3.1);将间接费中的“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合并为“企业 管理费”(见5.3.4,2011年版的3.2.3.2);将生产人员“社会保障费”归人人工费中(见 5.3.3.1,2011年版的3.2.3.2),增加“定额标准测定编制费”(见5.3.4.5);将税金的计 税模式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见5.3.6,2011年版的3.2.3.4),将“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调整到“企业管理费”(见5.3.4.1)中:

费用标准中增加“勘察设计费计算标准”(见7.4.13、7.4.14、7.4.15);其他相关费用标 准根据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费率计算基数、市场价格水平以及营改增政策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风电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规划设计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 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标准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华电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 同、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能源建设 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宗印、李东伟、刘方超、李宏宇、黄德强、黄琳、徐旭敏、赵桂芝、俞晶晶 杨君、赵生校、胡赛华、王越山、王雪锋、潘华、代学亮、袁新勇、蒋荣晖、柯美琴、王例珊、黄智 军、蒋蕾、李康康、周子东、褚凯敏。 本标准代替了NB/T31009一2011

NB/T31009—2019引言近年来,海上风电产业快速发展,技术和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国家在提高劳动者收人、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等方面出台了新的规定,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和新情况为了促进海上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更好地反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统一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V

NB/T31009—2019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上风电场工程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设计概算编制、费用标准、设计概算文件组成。本标准适用于离岸距离50km以内且水深50m以内的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B/T31008—2019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NB/T31010—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NB/T31011—2019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3总则3.1为统一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内容、深度和计算方法,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提高编制质量,制定本标准。3.2本标准应与NB/T31008—2019配套使用3.3海上风电场陆上工程部分的设计概算编制,应执行NB/T31010—2019、NB/T31011—2019。4项目划分4.1一般规定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项目应划分为施工辅助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和其他费用四部分,见图1。4.2项目组成内容4.2.1施工辅助工程指为辅助主体工程施工而修建的临时性工程及采取的措施,包括施工交通工程、大型船舶(机械)进出场、其他施工辅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包括已在定额中摊销的工艺桩、缓冲装置、稳桩器、定位架、工艺法兰、工艺平台、吊梁、平衡梁等。若施工辅助工程中有与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相结合的项目则列人相应的永久工程中。4.2.1.1施工交通工程指为风电场工程建设服务的临时交通工程,包括码头工程、堆场工程、公路工程、桥(涵)工程、航道疏浚、设施维护与管理等,其中码头工程包括新建(或租赁、改造)临时码头,堆场工程包括新建(或租赁、改造)临时堆场。4.2.1.2大型船舶(机械)进出场指施工船舶(机械)艘(台)班费定额中A类船舶(机械)的进出场,包括大型吊装(打桩)船舶、大型运输船舶和大型吊装机械。1

NB/T31009—2019施工交通工程大型船舶(机械)进出场施工辅助工程其他施工辅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海上升压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登陆电缆安装工程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风电场工程发电场工程海上升压变电站工程登陆电缆工程建筑工程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工程交通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建设用海(地)费工程前期费项目建设管理费其他费用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图1设计概算项目划分4.2.1.3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指除上述以外的施工辅助工程,包括陆上施工供电及供水工程、钻孔平台搭设与拆除、施工期海上生活平台和其他。其他包括陆上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期排水、施工期防汛,海上施工安全警戒浮标、施工期防台风、施工期防潮水、施工期防冰冻措施等。4.2.1.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指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现场需采取的相应措施。4.2.2设备及安装工程指构成风电场固定资产项目的全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海上升压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登陆电缆安装工程、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4.2.2.1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指风电场内的发电、集电线路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风电机组、塔筒、集电线路。其中风电机组包括发电机、机舱、轮毂、叶片、机组变压器、电动葫芦、控制柜、低压柜、变频柜、UPS柜、电梯等。塔筒包括筒体、电缆、照明、爬梯、支架等。集电线路包括风2

电场内及直接登陆的35kV电缆和相关装置。 4.2.2.2海上升压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指海上升压变电站内的升压变电、配电、控制保护等设备 及安装工程,包括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设备、无功补偿系统、站(备)用电系统、电力电缆、接 地、监控系统、交(直)流系统、通信系统、远程自动控制及电量计量系统、分系统调试、电气整套 系统调试、电气特殊项目试验等。 4.2.2.3登陆电缆安装工程指海上升压变电站高压侧(110kV及以上)至登陆点的海缆工程和陆缆 工程,包括110kV电缆工程、220kV电缆工程。 4.2.2.4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设备及安装工程指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内的升 压变电、配电、控制保护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设备、无功补偿系统、站 (备)用电系统、电力电缆、接地、监控系统、交(直)流系统、通信系统、远程自动控制及电量计 量系统、分系统调试、电气整套系统调试、电气特殊项目试验等。 4.2.2.5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指除上述之外的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室外照 明系统、消防及给排水系统、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生产运维船舶、生产运维车 辆、运维吊机、应急避险仓、海洋观测设备、航标工程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含激光雷达)及其他 需要单独列项的设备。其中运维吊机包括风电机组运维吊机和海上升压变电站运维吊机。 4.2.3 建筑工程指构成风电场固定资产项目的建(构)筑物工程,包括发电场工程、海上升压变电 站工程、登陆电缆工程、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工程、交通工程、其他工程。 4.2.3.1 发电场工程指发电场内的风电机组基础工程和集电线路工程。 4.2.3.2 海上升压变电站工程指海上升压变电站基础工程、海上升压变电站上部结构工程。 4.2.3.3 登陆电缆工程指海上升压变电站高压侧(110kV及以上)至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 心)的海缆穿堤工程和陆缆工程,包括登陆工程、水下防护工程、水下爆破工程。 4.2.3.4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工程指陆上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内构筑物,包括场 地平整工程、电气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生产建筑工程、辅助生产建筑工程、现场办公及 生活建筑工程 室外工程等。其中生产建 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楼)、配电装置室(楼)、无功补偿 装置室等;辅助生产建筑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室、消防水泵房、消防设备间、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 仓库、车库等;现场办公及生活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宿舍、食堂、门卫室等;室外工程包 括围墙、大门、站区道路、站区地面硬化、站区绿化、其他室外工程等,其中其他室外工程包括站内 给水管、排水管、检查井、雨水井、污水井、井盖、阀门、化粪池、排水沟等。 4.2.3.5交通工程指风电场对外交通工程和码头工程,包括升压变电站(或集控中心)进站道路 码头工程。 4.2.3.6其他工程指除上述之外的工程,包括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设施及生产生活供水工程、集中生产运行管理设施分摊及其他需要单独列 项的工程。 4.2.4其他费用指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所需,但不属于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其他相关 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用海(地)费、工程前期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和 其他税费。 4.2.4.1项目建设用海(地)费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需的场地,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包括建设用海费、建设用地费。其中建设用海费包括海域使用金和海域使用补偿 费;建设用地费包括土地征收费、临时用地征用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余物清理费。 4.2.4.2工程前期费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完成以前(或风电场工程筹建前)开展各项工作发生 的费用。 4.2.4.3项目建设管理费指工程建设项目在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行、峻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过程

中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包括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项目咨询服务费、专

NB/T31009—2019编制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项目验收费和工程保险费。4.2.4.4生产准备费指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为准备正常的生产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联合试运行费。4.2.4.5科研勘察设计费指为工程建设而开展的科学研究试验、勘察设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科研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峻工图编制费。4.2.4.6其他税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等。4.2.5项目划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表A.1至表A.4中二、三级项目可根据工程设计内容增减。5:费用构成5.1一般规定海上风电场工程总费用构成见图2。5.2设备购置费构成设备购置费5.2.1设备购置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保管费组成。工程总费用其他费用5.2.2设备原价:预备费a)国产设备原价指设备出厂价。b)进口设备原价由设备到岸价和进口环节征收的关税建设期利息增值税、手续费商检费、港口费组成。图2工程总费用构成5.2.3运杂费指设备由,家运至组(安)装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包括运输费、调车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及其他杂费5.2.4运输保险费指设备中运至货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用。5.2.5采购保管费指设备在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5. 3建筑及安装工程费构成5.3.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构成见图3。基本直接费大料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企业计提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间接费财务费进退场费定额标准测定编制费利润税金图3建筑及安装工程费构成

NB/T310092019

折旧费指施工船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回收原值的艘班折旧摊销费用; 船舶检修费指施工船舶使用到达规定的检修间隔期,必须进行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 所需费用; 船舶小修费指施工船舶使用到达规定的小修间隔期,必须进行小修所需费用; 船舶航修费指施工船舶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性保养维修费用; 船舶辅助材料费指施工船舶在使用过程中辅助材料消耗、工具及替换设备修理更新、 低值易耗品摊销、润滑油、液压油料、擦拭材料等费用; 保险及其他费指施工船舶船壳险保险费、油污险保险费、船舶使用税、船舶检验 费等; 船上人工费指施工船舶使用时船上操作所配备人员的人工费用; 动力燃料费指施工船舶正常使用所需的水、电、油料等费用。

5.3.3.2其他直接费指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 目的费用,由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和其他组成: a)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由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和夜间施工增加费组成。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 按照合理的工期要求,必须在冬雨季期间连续施工需要增加的费用,包括采暖养护、防雨、 防潮湿措施增加的费用以及由于采取以上措施增加工序、降低工效而发生的费用;夜间施工 增加费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施工现场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b)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满足现场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在现场建设生活、生产用临时建筑 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建设、维修、拆除等费用。 c)其他由施工工具用具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施工测量控制网费用)、工程点交费、检验试 验费、施工通信费、工程建设项目移交前的维护费等组成: 1)施工工具用具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的摊销和 维护费用(不包括定额中已摊销和计列项目); 2)检验试验费指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及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 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用品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 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 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5.3.4间接费指建筑及安装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而不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 上的费用,由企业管理费、企业计提费、财务费、进退场费和定额标准测定编制费组成。 5.3.4.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管理人员工资及社会保 障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技术 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投标费、广告费、公证费、诉讼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和咨询 费,以及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的施工辅助工程设计费、工程图纸资料和工程设计费等组成。 5.3.4.2企业计提费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计提的费用,由管理及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劳动 保护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5.3.4.3财务费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期利息支出、汇 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保函手续费以及在筹资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组成。 5.3.4.4进退场费指施工企业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场和完工退场所发生的人员和施工船舶(机械) [不包括施工船舶(机械)艘(台)班费定额中的A类船舶(机械)」迁移费用。 5.3.4.5定额标准测定编制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企业定额标准测定、制(修)订以及行业定额标准 编制提供基础数据所需的费用。 5.3.5利润指按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市场情况应计人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中的盈利。 5.3.6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增值税

NB/T31009—20195.4其他费用构成5.4.1其他费用构成见图4。建设用海费项目建设用海(地)费建设用地费工程前期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项目咨询服务费专项专题报告编制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工程验收费其他费用工程保险费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生产准备费备品备件购置费联合试运行费科研试验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峻工图编制费其他税费图4其他费用构成5.4.2项目建设用海(地)费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需的场地并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由建设用海费、建设用地费组成。其中建设用海费包括海域使用金和海域使用补偿费;建设用地费包括土地征收费、临时用地征用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余物清理费。5.4.3工程前期费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完成以前(或风电场工程筹建前)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性费用,水文、气象等资料的收集费用,前期设立测风塔、购置测风设备及测风费用,购置海洋水文观测设备及观测费用,进行工程规划、预可行性研究以及为编制上述设计文件所进行勘察、研究试验及勘察作业期间水域养殖补偿及渔业补偿发生的费用组成。5.4.4项目建设管理费指工程建设项目在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由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项目咨询服务费、专项专题报告编制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工程验收费和工程保险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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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由管理设备及用具购置费、人员经常费和其他管理性费用组成 a)管理设备及用具购置费指为了工程建设管理需购置的交通设备、检验试验设备、办公及生活 设备等费用和其他用于开办工作发生的设备购置费。 b)人员经常费包括建设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 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议及接 待费、技术图书资料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工具器具使用费、修理 费、水电费、采暖费、通信费等。 c)其他管理性费用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同公证费、调解诉讼费、审计费、工程建设项 目移交生产前的维护和运行费、房屋租赁费、印花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属管理性质开支的 费用。 5.4.4.2工程建设监理费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情况委托监理单位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包含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监 理)以及对设备和金属结构进行 监造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4.4.3项目咨询服务费指双 工程开发建设管理过程中有关技术、经济和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服务所 发生的费用,包括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执行概算等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竣工结 算编制及审核等)、竣工决 算报告编制等费用。 5.4.4.4专项专题报告编制费 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或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水土 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用海预审文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接人系统设计报告、 地震安全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文物古迹调查报告、土地预审及勘界报告、海域使用论 证报告、海缆路由论证报告、 海洋水文研究专题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海缆穿越海堤论证报告、 节能评估专篇、社会稳定 风险 分析报告、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等报告编制所发生的费用。 5.4.4.5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指对项目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 经济性进行评审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报告审查,专题、专项报告 审查或评审等费用。 5.4.4.6工程质量检查检测 创费指根 据行业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由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建设 质量进行检查、检测、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5.4.4.7工程定额标准编制管理费指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编制、管理风电场工程定额和造 价标准,以及进行相关基础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5.4.4.8工程验收费指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程峻工前进 行主体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工程档案、工程竣工决算等专 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 5.4.4.9工程保险费指工程建设期间,为工程可能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能得到风险 转移或减轻,对建筑及安装工程、永久设备而投保的工程一切险、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5.4.5生产准备费指项目法人为准备正常的生产运行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 厂费、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联合试运行费。 5.4.5.1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由生产人员培训费和提前进厂费组成: a)生产人员培训费指工程在峻工验收投产前,生产单位为保证投产后生产正常运行,需对运行 维护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 b)生产人员提前进厂费指提前进厂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劳 动保护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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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水电费、采暖费、通信费等以及其他属于生产筹建期间需要开支的费用。 5.4.5.2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购置费指为保证正常生产运行管理所需购置的办公、生产和生活 用工器具及家具费用,不包括随设备配备的专用工具购置费, 5.4.5.3备品备件购置费指为保证工程正常生产运行,在安装及试运行期,需准备的各种易损或消 耗性备品备件和专用材料的购置费,不包括随设备采购的备品备件购置费。 5.4.5.4联合试运行费指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行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并扣除试运行发电收人 后的净支出。 5.4.6科研勘察设计费指为工程建设而开展的科学研究试验、勘察设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科研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及峻工图编制费。科研试验费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进 行必要的科学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勘察设计费指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发生的勘察 费、设计费;工图编制费指为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结果图样而进行汇总编制所需 费用。 5.4.7其他税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等。

用工器具及家具费用,不包括随设备配备的专用工具购置费 5.4.5.3备品备件购置费指为保证工程正常生产运行,在安装及试运行期,需准备的各种易损或消 耗性备品备件和专用材料的购置费,不包括随设备采购的备品备件购置费。 5.4.5.4联合试运行费指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行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并扣除试运行发电收人 后的净支出。 5.4.6科研勘察设计费指为工程建设而开展的科学研究试验、勘察设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科研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及峻工图编制费。科研试验费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进 行必要的科学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勘察设计费指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发生的勘察 费、设计费;峻工图编制费指为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结果图样而进行汇总编制所需 费用。 5.4.7 7其他税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等。 5.5预备费构成 5.5.1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组成。 5.5.2基本预备费指用于解决可行性研究设计范围以内的设计变更, 预防自然灾害而采取的措施, 以及弥补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中工程保险未能赔付部分而预留的工程费用。 5.5.3价差预备费指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 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化、人工费和其他各 种费用标准调整、汇率变化等引起投资增加而预测预留的费 5.6建设期利息构成 建设期利息指为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债 务资金利息,由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的利息以及其他融资费用组成。 其他融资费用指某些债务融 资中发生的手续费、承诺费、 管理费、信贷保险费等 6 设计概算编制 6.1一般规定 6.1.1设计概算构成见图5。

5.5.2基本预备费指用于解决可行性研究设计范围以内的设计变更 预防自然灾害而采取的措施, 以及弥补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中工程保险未能赔付部分而预留的工 工程费用。 5.5.3价差预备费指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 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化、人工费和其他各 种费用标准调整、汇率变化等引起投资增加而预测预留的费 5.6 建设期利息构成 建设期利息指为筹措工租 程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 规定允许在投 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债 务资金利息,由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的利息以及其他融 资费用组成 其他融资费用指某些债务融 资中发生的手续费、承诺费、 管理费、信贷保险费等

5.1.1设计概算构成见图5。

6.1.2设计概算编制除依据本标准外,还需符合以下要

a)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b)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标准等。 c)行业定额和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定额、计算标准等。 d)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e)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

6.2.1基础价格应按设计概算编制期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 格水平进行编制,包括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施工用电用水手 舶(机械)艘(台)班费

6.2.2人工预算单价按本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及行业定额和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文 件确定。 6.2.3材料预算价(不含增值税)根据材料来源、运输方式,按当地市场价格分析计算,材料预算 价格中运杂费应包含分仓库或堆放场装船费用,海上等装、运输费用含在定额中,采购保管费计算基 数为材料原价、运输保险费、材料运杂费之和。 6.2.4施工用水预算价按当地不含增值税市场价计算。 6.2.5混凝土材料单价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 包括水泥、掺合料、砂石料、外加剂和水的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JC/T 2462-2018 防眩玻璃,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单价 内。混凝土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设计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可参考类似工程的资料 分析确定。 6.2.6施工船舶(机械)艘(台)班费根据NB/T31008一2019中的施工船舶(机械)艘(台)班 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对于定额缺项的船舶、机械,应补充编制施工船舶(机械)艘(台)班费。 6.2.7海上风电场陆上工程部分的基础价格编制,应执行NB/T31010一2019、NB/T31011一2019

6.3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6.3.1建筑工程单价按表1的规定进行

5.3.1建筑工程单价按表1的规定进行计算

表1建筑工程单价计算方法

6.3.2安装工程单价按表2的规定进行计算

表2安装工程单价计算方法

GB/T 50375-20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NB/T 310092019

表2安装工程单价计算方法(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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