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519-2014 配电网运维规程.pdf

Q/GDW 1519-2014 配电网运维规程.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9.4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79253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519-2014 配电网运维规程.pdf

12.1.1故障处理应遵循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尽快查明故障地点和原因,消除故障根源, 防止故障的扩大,及时恢复用户供电。 12.1.2故障处理前,应采取措施防止行人接近故障线路和设备,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12.1.3故障处理时,应尽量缩小故障停电范围和减少故障损失。 12.1.4多处故障时处理顺序是先主干线后分支线,先公用变压器后专用变压器。 12.1.5对故障停电用户恢复供电顺序为,先重要用户后一般用户,优先恢复带一、二级负荷的用户供 电 12.1.6对于配置故障指示器的线路,宜应用故障指示器,从电源侧开始逐步定位故障区段进行故障查 找和处理;对于配置馈线自动化的线路,可根据配电自动化系统信息,直接在故障区段进行故障查找和 处理。

12.2.1中性点小电流接地系统发生永久性接地故障时,应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快速判断并切除故障线 路或故障段,在无法短时间查找到故障点的情况下,宣停电查找故障点,必要时可用柱上开关或其它设 备,从首端至末端、先主线后分支,采取逐段逐级拉合的方式进行排查。 12.2.2线路上的熔断器熔断或柱上断路器跳闸后,不得盲目试送,应详细检查线路和有关设备,确无 问题后方可恢复送电。

Q/GDW 15192014

12.2.5电力电缆线路发生故障,根据线路跳闸、故障测距和故障寻址器动作等信息,对故障点位置进 行初步判断,故障电缆段查出后,应将其与其他带电设备隔离,并做好满足故障点测寻及处理的安全措 施,故障点经初步测定后,在精确定位前应与电缆路径图仔细核对,必要时应用电缆路径仪探测确定其 准确路径。 12.2.6锯断故障电缆前应与电缆走向图进行核对,必要时使用专用仪器进行确认,在保证电缆导体可 靠接地后,方可工作。 12.2.7电力电缆线路发生故障T/CEC 18-2018标准下载,在未修复前应对故障点进行适当的保护,避免因雨水、潮气等影响使 电缆绝缘受损。故障电缆修复前应检查电缆受潮情况,如有进水或受潮,应采取去潮措施或切除受潮线 段。在确认电缆未受潮、分段绝缘合格后,方可进行故障部位修复。 2.2.8电力电缆线路故障处理前后都应进行相关试验,以保证故障点全部排除及处理完好。 12.2.9配电变压器一次熔丝一相熔断时,应详细检查一次侧设备及变压器,无问题后方可送电;一次 熔丝两相或三相熔断、断路器跳闸时,应详细检查一次侧设备、变压器和低压设备,必要时还应测试变 压器绝缘电阻并符合DL/T596规定,确认无故障后才能送电。 12.2.10 配电变压器、断路器等发生冒油、冒烟或外壳过热现象时,应断开电源,待冷却后处理。 12.2.11中压开关站、环网单元母线电压互感器或避雷器发生异常情况(如冒烟、内部放电等),应 先用开关切断该电压互感器所在母线的电源,然后隔离故障电压互感器。不得直接拉开该电压互感器的 电源侧刀闸,其二次侧不得与正常运行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并列。 12.2.12操作开关柜开关前应检查气压表,在发现SF6气压表指示红色区域时,应停止操作、迅速撤 离现场并立即汇报,等候处理。无气压表的SF6开关柜应停电后方可操作。 12.2.13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水灾时,运维人员应首先设法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12.2.14导线、电缆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时,应按照Q/GDW1799进行故障处理,

12.3故障统计与分析

12.3.1故障发生后,运维单位应及时从责任、技术等方面分析故障原因,制订防范措施,并按 成分析报告与分类统计上报工作。

2.3.2 故障分析报告主要内容: a) 故障情况,包括系统运行方式、故障及修复过程、相关保护动作信息、负荷损失情况等; b) 故障基本信息,包括线路或设备名称、投运时间、制造厂家、规格型号、施工单位等 C) 原因分析,包括故障部位、故障性质、故障原因等; d) 暴露出的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12.3.3运维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抢修工器具,储备合理数量的备品备件,事故抢修 后,应做好备品备件使用记录并及时补充

.2故障分析报告主要内

13.1.1根据配电网管理工作、运行情况、巡视结果、状态评价等信息,对配电网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日纳、提炼和总结,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解决措施,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3.1.2运维单位应根据运行分析结果,对配电网建设、检修和运行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结合本单位 实际,制定应对措施,必要时应将意见和建议向上级反馈。 13.1.3配电网运行分析周期为地市公司每季度一次、运维单位每月一次。

O/GDW15192014

13.2.1运行分析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管理、配电网概况及运行指标、巡视维护、试验(测试) 缺陷与隐患、故障处理、电压与无功、负荷等。 13.2.2运行管理分析,应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管理方式是否合理等问 题进行分析。 13.2.3配电网概况及运行指标分析,应对当前配电网基础数据和配电网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如供电可 靠性、电压合格率、线路负荷情况、缺陷处理指数、故障停运率、超过载配变比率等。 13.2.4巡视维护分析,应对配电网巡视维护工作进行分析,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发现处理的问题等。 13.2.5试验(测试)分析,应对通过配电自动化监测、智能配变监测、红外测温、开关柜局放试验 电缆振荡波试验等手段收集的设备信息进行分析。 13.2.6缺陷与隐患分析,应对缺陷与隐患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已发现缺陷与隐患的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和 分析,及时掌握缺陷与隐惠的处理情况和产生原因。 13.2.7故障处理分析,应从责任原因、技术原因两个角度对故障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根据 分析结果,制定相应措施。 13.2.8电压与无功分析,应对电压与无功管理工作情况、电压合格率、配变功率因数等进行分析 13.2.9负荷分析,应对区域负荷预测、线路与配变负荷情况、重载线路与配变处理情况等进行分析。

13.3电压与无功管理

Q/GDW 15192014

O/GDW15192014

13.5.1运维资料是运行分析的基础,运维单位应积极应用各类信息化手段,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准确 生、完整性、唯一性,减轻维护工作量。 13.5.2运维资料主要分为投运前信息、运行信息、检修试验信息等。运维管理部门应结合生产管理系 统逐步统一各类资料的格式与管理流程,实现规范化与标准化。除档案管理有特别要求外,各类资料的 保存力求无纸化。 13.5.3投运前信息主要包括设备出厂、交接、预试记录、设计资料图纸、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 图、峻工(中间)验收记录和设备技术资料等,以及由此整理形成的一次接线图、地理接线图、系统图 配置图、定制定位图、线路设备参数台账、同杆不同电源记录、电缆管孔使用记录等。设备技术类资料 应保存厂方提供的原始文本。 13.5.4运行信息主要是在开展运行管理、巡视维护、试验(测试)、缺陷与隐患处理、故障处理等工 作中,形成的记录性资料,主要包括运维工作日志、巡视记录、测温记录、交叉跨越测量记录、接地电 组测量记录、缺陷处理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电压监测记录、负荷监测记录等。 3.5.5检修试验信息主要包括例行试验报告、诊断性试验报告、专业化巡检记录、缺陷消除记录及检 修报告等。

4.1.1运维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及设备故障情况提出配电网设备退役申请。 14.1.2退役设备应进行技术鉴定,出具技术鉴定报告,明确退役设备处置方式。退役设备处置方式包 活再利用和报废。 14.1.3再利用设备应提供设备退出运行前的运行、检修、试验等资料和退出运行后检修、试验资料, 验修、试验按照Q/GDW643执行。 4.1.4再利用设备主要包括配电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和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处理参照配电变压 器、开关柜、配电柜,其他再利用成本高、拆装中易损伤设备以报废为主。

14.2配电变压器处置

O/GDW 15192014

14.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以报废方式处置,否则可以再利用: a 高损耗、高噪音配电变压器; b) 抗短路能力不足的配电变压器: 存在家族性缺陷不满足反措要求的配电变压器; d 本体存在缺陷、发生严重故障、绝缘老化严重、渗漏油严重等,无零配件供应,无法修复或 复成本过大的配电变压器。 14.2.2 再利用的配电变压器应用于负载率较小、无重要用户处

14.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以报废方式处置,否则可以再利用: a 高损耗、高噪音配电变压器; b) 抗短路能力不足的配电变压器; 存在家族性缺陷不满足反措要求的配电变压器; d) 本体存在缺陷、发生严重故障、绝缘老化严重、渗漏油严重等,无零配件供应,无法修复或修 复成本过大的配电变压器。 14.2.2 再利用的配电变压器应用于负载率较小、无重要用户处。

14.3开关柜、配电柜处置

14.3.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以报废方式处置,否则可以再利用: a) 腐蚀或变形严重,影响机械、电气性能的开关柜、配电柜; b) 因型号不同,柜体差别较大,兼容性差的开关柜、配电柜; C 因设计原因,存在严重缺陷,无零配件供应,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大的开关柜、配电柜。 14.3.2再利用的开关柜、配电柜应用于额定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小,系统中重要性较低的终端型 环网单元、无重要用户的配电室

1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以报废方式处置,否则可以再利用: a) 充油开关设备; b 腐蚀严重,机械、电气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开关设备; C 存在家族性缺陷不满足反措要求的开关设备; d) 本体存在缺陷、发生严重故障、绝缘老化严重等,无零配件供应,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大的 开关设备。 14.4.2再利用的开关设备应用于支路、放射性线路主干线末端或非重要用户分界处

Q/GDW 1519201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3米以下常规消缺项且

3米以下常规消缺项目见表A.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3米以下常规消缺项目

表A.13米以下常规消缺项目

Q/GDW 1519201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现场污移度分级

现场污移度分级见表B.1。

表B.1现场污秽度分级

Q/GDW 15192014

表 C. 6 公路等级

表C.7弱电线路等级

O/GDW 5192014

表D.1倒闸操作票评价统计表 XX供电公司 年月份 倒闸操作票评价统计表

表D.1倒闸操作票评价统计表 XX供电公司 日份 倒闻操作票评价纟

O/GDW 15192014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线路限额电流表 钢芯铝绞线载流量(A)(工作温度70℃)见表E.1;铝绞线载流量(A)(工作温度70℃)见表E.2 架空绝缘线载流量表(A)见表E.3;10kV三芯电力电缆允许载流量(A)(工作温度90℃)见表E.4: kV三芯电力电缆充许载流量(A)(工作温度90℃)见表E.5;35kV及以下电缆在不同环境温度时的 载流量的校正系数K见表E.6;35kV及以下电缆在不同环境温度时的载流量的校正系数K见表E.7; 直理多根并行敷设时电缆载流量校正系数见表E.8:空气中单层多根并行敷设电缆载流量校正系数见表 E.9

表E.1钢芯铝绞线载流量(A)(工作温度70℃)

QO/GDW 519201

Q/GDW 5192014

表E.2铝绞线载流量(A)(工作温度70℃)

表E.3架空绝缘线载流量表(A)

为中压10kV架空绝缘线(绝缘厚度3.4mm),空气温度为3

表E.410kV三芯电力电缆允许载流量(A)(工作温度90℃)

Q/GDW 15192014

表E.9空气中单层多根并行敷设电缆载流量校正系数

注1:s为电力电缆中心间距离,d为电力电缆外径。 注2:本表按全部电力电缆具有相同外径条件制订,当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外径不同时,d值可近似地取电力电缆 外径的平均值。 注3:本表不适用于三相交流系统中使用的单芯电力电缆。

O/GDW 5192014

编制背景 编制主要原则 和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43 标准结构和内容. +4 条文说明 44

O/GDW 5192014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参考了《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SD292一88)相关配电网运行管理工作的基本架 构,并修正与深化了其相应的适用范围与具体要求,增加了开关站、环网单元和配电自动化终端等相关 设备内容,以满足现有配电网运维工作需要。 本标准结合公司关于电网设备状态评价的相关方法与内容,参考了相应电压等级的电缆、开关柜等 设备的评价原则与方法,给出了配电网线路设备状态评价的划分原则与评价具体要求,为公司开展配电 网状态检修工作打好基础。 本标准参考了《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Q/GDW382)的相关技术要求,对配电网自动化设备的 运维工作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本标准将随今后技术发展和应用需求的变化进行不断完善,

2013年10月9日,国网运检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正式启动《规程》修订工 作,确定承担编写的单位及分工。 2013年11月5日DB13/T 2717-2018标准下载,浙江公司牵头研究和讨论本标准的章节结构和内容深度,编制完成本标准的初 高。 2013年11月14日至15日,浙江、山东、上海、湖南、辽宁、宁夏公司专家对本标准的初稿进行 了讨论和修改,形成了本办法的讨论稿。 2013年11月27日至29日和12月17日至19日,国网运检部两次组织国家电网公司范围的配电 网专家对本标准进行全面仔细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13年12月24日,国网运检部印发了《关于征求配电网运维规程(征求意见稿)等4项技术标 准意见的通知》,在公司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配电网专家提出许多修改意见共计59条,其中 采纳36条,商议18条,根据修改意见,编写单位进行了认真地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Q/GDW 15192014

Q/GDW 15192014

2014年1月8日至 的意见。会后,编写组根据 节和文字内容,形成报批稿。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11章。 第4章“总则”,主要说明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对配电网运维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5章“生产准备及验收”,主要明确了生产准备及验收管理的一般要求,规定了到货验收、中间 验收、工验收(包含:架空线路工程类、电力电缆工程类、站房工程类和配电自动化工程类)等内容, 第6章“配电网巡视”,主要明确了配电网设备、设施巡视的一般要求,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线路、 柱上开关设备、柱上电容器、开关柜、配电柜、配电变压器、防雷和接地装置、站房类建(构)筑物和 配电自动化设备的巡视周期与内容。 第7章“配电网防护”,主要明确了配电网设备、设施防护的一般要求,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线路 的防护内容。 第8章“配电网维护”,主要明确了配电网设备、设施维护的一般要求,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线路 柱上设备、开关柜、配电柜、配电变压器、防雷和接地装置、站房类建(构)筑物、配电自动化设备 标识标示、仪器仪表、季节性维护的维护周期与内容。 第9章“配电网倒闸操作”,主要明确了倒闸操作的一般要求、操作票填写要求和基本步骤等内容 第10章“状态评价”,主要明确了状态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包括一般要求、状态信息收集、状 态评价内容、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 第11章“缺陷与隐患处理”,主要明确了隐患与缺陷的定义、分级以及处理方法。 第12章“故障处理”,主要明确了故障处理的一般股要求、故障处理方法和故障统计与分析等内容 第13章“运行分析”,主要明确了运行分析的相关内容,包括一般要求、运行分析内容、电压与 无功管理、负荷分析、运维资料管理等内容。 第14章“配电网设备退役”,主要明确了设备退役的相关内容,包括一般要求、配电变压器、开 关柜、配电柜、开关设备的处置等内容。

本标准第1章中DB3301/T 0274-2018 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规范.pdf,由于35kV电压等级的电网设备组成、运维工作要求以及工作重点与传统的10(20 kV及以下中、低压配电网差异性较大,考虑到公司开展生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本次《配电网运维规 程》编制范围只涉及10(20)kV及以下,有利于更好地提升中、低压配电网运维管理工作水平。 本标准第5.2.5条中,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往往重视对于一次设备的验收,忽视对标识标示和安全工 器具及消防器材配置的要求,导致设备投运后存在安全隐患;本条规定了配电网工程在投运前应完善相 应的标识标示,配置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及消防器材,并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适当体现。 本标准第6.1.2条中,沿用了《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SD292一88)中关于巡视的分类 情况,但由于受当时配电网发展水平限制,原规程主要侧重于对于架空线路的描述,本标准修正了一些 特定描述架空线路的词语。 本标准第6.1.3条中,按一定的方法对于配电线路、设备进行了合理分类,将通道巡视单独罗列, 并规定了各类配电设备定期巡视的基本要求;考虑到目前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各种全绝缘 少维护设备的应用,使得受处部环境因素影响程度越来越小,因此,本标准将部分设备(如开关站所类 设备)的定期巡视周期予以适当延长。对于重负荷、重污移、重要线路和故障多发线路,应在定期巡视 的基础上增加其它必要的巡视。

Q/GDW5192014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