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147-2017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pdf

Q/GDW 11147-2017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Q/GDW 11216-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5.4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84235
下载资源

Q/GDW 11216-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GDW 11147-2017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pdf

5. 3. 1计算原则

应针对分布式电源最大运行方式,对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及相关节点进行三相及单相短路电流计算。 短路电流计算为现有保护装置的整定和更换以及设备选型提供依据。当已有设备短路电流开断能力不 满足短路计算结果时,应提出限流措施或解决方案

变流器型分布式电源提供的短路电流按1.5倍额定电流计算;分布式同步电机及感应电机型发电 统提供的短路电流按公式(1)计算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18年版)(苏规规[2018]1号 苏州市规划局2018年1月)式中: IG一一分布式电源提供短路电流: 一一同步电机及感应电机型发电系统出口基准电压 X 一一同步电机或感应电机的直轴次暂态阻抗。

Q/GDW111472017

同步电机类型的分布式电源接入35/10kV配电网时应进行稳定计算。其他类型的发电系统及接, 380/220V系统的分布式电源,可省略稳定计算。稳定计算分析应符合DL755的要求,当分布式电 存在失步风险时应能够实现解列功能。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工程设备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应选用参数、性能满足电网及分布式电源安全可靠运行的设备: 分布式电源的接地方式应与配电网侧接地方式相配合,并应满足人身设备安全和保护配合的 要求。接地设计 GDW370、Q/GDW738 的要求。采用10kV 避雷器接地 额定容量25%时,配变低压侧刀熔总开关 应改造为低压总开关,并在配变低压母线处 低压总开关应与反孤岛装置 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母线间有联络时 与反孤岛装置间具备操作闭锁功能。

分布式电源升压站或输出汇总点的电气主接线方式,应根据分布式电源规划容量、分期建设情况、 共电范围、当地负荷情况、接入电压等级和出线回路数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可采 用如下主接线方式: a) 220V:采用单元或单母线接线; b) 380V:采用单元或单母线接线: 10kV:采用线变组或单母线接线: d) 35kV:采用线变组或单母线接线: e) 接有分布式电源的配电台区,不得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配电室、箱式变低压母线间联 络除外)

5.5.3电气设备参数

a)分布式电源升压变压器参数应包括台数、额定电压、容量、阻抗、调压方式、调压范围、联 接组别、分接头以及中性点接地方式,应符合GB24790、GB/T6451、GB/T17468的有关规 定。变压器容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分布式电源送出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源发电效率等因素,一般按持续极限输送容量选择: 2) 当接入公共电网时,应结合本地配电网规划与建设情况选择适合的导线。 C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断路器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 380/220V:分布式电源并网时,应设置明显开断点,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具有明显 开断指示、具备开断故障电流能力的断路器。断路器可选用微型、塑壳式或方能断路 器,根据短路电流水平选择设备开断能力,并应留有一定裕度,应具备电源端与负荷 端反接能力。其中,变流器类型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低压并网专用开关,专用开 关应具备失压跳闸及低电压闭锁合闸功能,失压跳闸定值宜整定为20%UN、10秒,检 有压定值宜整定为大于85%UN; 2) 35/10kV: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应安装易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开断点、具备接地条件、 可开断故障电流的断路器: 3) 当分布式电源并网公共连接点为负荷开关时,宜改造为断路器;并根据短路电流水平 选择设备开断能力,留有一定裕度

5. 6. 1一般原则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设计的无功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分布式电源的无功功率和电压调节能力应满足Q/GDW212、GB/T29319的有关规定,应通 过技术经济比较,提出合理的无功补偿措施,包括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类型和安装位置; 分布式电源系统无功补偿容量的计算应依据变流器功率因数、汇集线路、变压器和送出线路 的无功损耗等因素; 分布式电源接入用户配电系统,用户应根据运行情况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或采取措施保障用户 功率因数达到考核要求; d 对于同步电机类型分布式发电系统,可省略无功计算; 分布式发电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类型、容量及安装位置应结合分布式发电系统实际接入 情况、统筹电能质量考核结果确定,还应考虑分布式电源的无功调节能力,必要时安装动 态无功补偿装置。

5.6.2并网功率因数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并网点功率因数应满足Q/GDW1480的要求,并宜在设计中实现以下功能: 35/10kV电压等级接入的同步发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参与并网点的电压调节: 35/10kV电压等级接入的异步发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通过调整功率因数稳定电压水平: 35/10kV电压等级接入的变流器类型分布式电源在其无功输出范围内,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 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网电压调节,

5.7.1电能质量指标

分布式电源向所接入的配电网送出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电压波动 和闪变等方面的指标,应满足GB/T14549、GB/T24337、GB/T12325、GB/T15543、GB/T12326的 有关规定。

5.7.2电能质量监测装置

Q/GDW111472017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公共连接点的电能质量应满足GB/T 19862的要求,并开加装电能质量在线 监测装置,满足以下要求: a)分布式电源以35/10kV接入, 宜在并网点电源侧配置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5.7.3用户电压偏差

分布式电源接入用户配电系统应根据运行方式校核负荷供电电压及公共连接点电压变化范围, 电压偏差超出GB/T12325的要求时,应采取改造措施保证电能质量

分布式电源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保证信号传输不受电磁干扰,执行部件不发生 动作。分布式电源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应超过相关设备对电磁于扰的要求,

6.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6. 1. 1一般原则

分布式电源的继电保护应以保证公 兼顾分布式电源的运行方式,采取 理的保护方案,其技术条件应符合GB50054

6.1.2.1380/220V电压等级接入

5.1.2.235/10kV电压等级接入

分布式电源接入35/10kV电压等级系统保护参: 原灯则配真: 分布式电源采用专用送出线路接入变电站、开关站、环网室(箱)、配电室或箱变10kV母 线时,宜配置(方向)过流保护,也可配置距离保护;当上述两种保护无法整定或配合困难 时,应增配纵联电流差动保护: 分布式电源采用T接线路接入系统时,宜在分布式电源站侧配置无延时过流保护反映内部故 障并配置联切装置,条件具备时可配置三端光差保护

6.1.2.3系统侧保护校验及完善

系统相关保护应按照以下原则校验和完善: a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后,应对分布式电源送出线路相邻线路现有保护进行校验,当不满 足要求时,应调整保护配置; b)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后,应校验相邻线路的开关和电流互感器是否满足最大短路电流情 况的要求; c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后,必要时按双侧电源线路完善保护配置; d) 公共电网变电站10kV侧接入分布式电源的,主变中性点无处PT的应加装中性点PT

Q/GDW 111472017

Q/GDW 111472017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母线保护宜按照以下原则配置: a)分布式电源系统设有母线时,可不设专用母线保护,发生故障时可由母线有源连接元件的 后备保护切除故障。如后备保护时限不能满足稳定要求,可相应配置保护装置,快速切除 母线故障; 应对系统侧变电站或开关站侧的母线保护进行校验,若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变电站或开关 站侧应配置保护装置,快速切除母线故障

6.1.4安全自动装置

分布式电源接入35/10kV电压等级系统安全自动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实现频率电压异常紧急控制功能,按照整定值跳开并网点断路器: b) 以35/10kV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时,在并网点设置安全自动装置;若35/10kV线路保护具备 失压跳闸及低压闭锁功能,可以按U实现解列,可不配置具备该功能的自动装置: 实现防孤岛功能,防止产生非计划性孤岛,可以由独立装置实现,也可以由设备中的防孤岛 模块或变流器等实现: d 以380/220V电压等级接入时,不独立配置安全自动装置; e 分布式电源本体应具备故障和异常工 工作状态报警和保护的功能

6.1.5电网异常时的响应特性

1.5.1以380/220V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和接入用户侧的10kV分布式电源在并网点处电网电压 生异常时的响应要求见表3。此要求适用于多相系统中的任何一相。

表3分布式电源在电网电压异常时的响应要求

1.5.2通过10(6)kV电压等级直接接入公 以及通过35kV电压级开网的分布式单源 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低电压穿越技术指标应符合 1480的要求

1.5.2通过10(6)kV电压等级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以及通过35k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 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低电压穿越技术指标应符合Q/GDW1480的要求。 1.5.3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在电网频率异常时的响应满足Q/GDW1480的要求。

Q/GDW111472017

a)经同步电机直接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应在必要位置配置同期装置: b) 经感应电机直接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应保证其并网过程不对系统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必要时采取适当的并网措施,如可在并网点加装软并网设备; c)变流器类型分布式电源(经电力电子设备并网)接入配电网时,不配置同期装置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工程设计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当以35/10kV线路接入公共电网环网箱(室)、开关站等时,环网箱(室)或开关站需要进 行相应改造,具备二次电源和设备安装条件。对于空间实在无法满足需求的,可选用壁挂式、 分散式直流电源模块,实现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方案的要求: b)系统侧变电站或开关站线路保护重合闸检无压配置应根据当地调度主管部门要求设置,必要 时配置单相PT: c)35/10kV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电站内应具备直流电源,供新配置的保护装置、测控装置、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等设备使用: d)35/10kV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电站内应配置UPS交流电源,供关口电能表、电能量终端 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使用: e)分布式电源并网变流器应具备过流保护与短路保护,在频率电压异常时自动脱离系统的功能: f)同步电机和感应电机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其电机本体应该具有反映内部故障及过载等异常运行 情况的保护功能

根据GB/Z19964、DL/T5002、Q/GDW 动化设计 要设计范围为相关调度系统接口、分布式电源 通道要求及附属设备选择等

6.2.2调度自动化需求

分布式电源调度管理按以下原则执行: a)以35/10kV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电源,应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调度管理,上传信息包括并 网设备状态、并网点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发电量,调控中心应实时监视运行 情况。35/10kV接入的分布式电源应具备与电力系统调度机构之间进行数据通信的能力,能 够采集电源并网状态、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发电量等电气运行工况,上传至相应的电 网调度机构: b 以380/220V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电源,应上传发电量信息,经同步电机形式接入配电网的 分布式电源应同时具备并网点开关状态信息采集和上传能力。

6. 2. 3远动系统

分布式电源远动系统按以下原则执行: 以380V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按照相关暂行规定,可通过配置无线采集终端装置或 接入现有集抄系统实现电量信息采集及远传,一般不配置独立的远动系统; 以35/10kV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本体远动系统功能宜由本体监控系统集成,本体监 控系统具备信息远传功能;本体不具备条件时,应独立配置远方终端,采集相关信息; 以多点、多电压等级接入时,380V部分信息由35/10kV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本体远 动系统统一采集并远传。

Q/GDW 111472017

Q/GDW111472017

6. 2.4 功率控制要求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功率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a)当调度端对分布式电源有功率控制要求时,应明确参与控制的上下行信息及控制方案; b)分布式电源通信服务器应具备与控制系统的接口,接受配网调度部门的指令,具体调节方案 由配网调度部门根据运行方式确定: c)分布式电源有功功率控制系统应能够接收并自动执行配网调度部门发送的有功功率及有功功 率变化的控制指令,确保分布式电源有功功率及有功功率变化按照配网调度部门的要求运行 d)分布式电源无功电压控制系统应能根据配网调度部门指令,自动调节其发出(或吸收)的无 功功率,控制并网点电压在正常运行范围内,其调节速度和控制精度应能满足电力系统电压 调节的要求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信息传输应满足以下要求: a) 35kV接入的分布式电源远动信息上传宜采用专网方式,可单路配置专网远动通道,优先采 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络: b) 10kV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海洋能发电项目、380V接入的分布式电源项目, 可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但应满足信息安全防护要求: C 通信方式和信息传输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般可采取基于DL/T634.5101和DL/T 634.5104通信协议

分布式电源接入时,应根据“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二次安全防护总体 原则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技术满足国家发改委14号令和国能安全(2015)36号文的要求。

分布式电源35/10kV接入时,应能够实现对时功能,可采用北斗对时方式、GPS对时方式或网络 对时方式

6. 3.1 设置原则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计量装置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自发自用余量上网运营模式,应采用多点计量,分别设置在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并网开关的发 电侧)、发电量计量点和用户负荷支路,同时在电网侧安装比对表: b)自发自用余量不上网运营模式,可按照常规用户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同时在电网侧安装比对表; c)全部上网运营模式,应设置在分布式电源并网点和发电量计量点,同时在电网侧安装比对表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计量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应符合DL/T448、DL/T5202的 要求,电能表宜采用智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DL/T1485、DL/T1486和DL/T1487的要 求:

Q/GDW111472017

6.3.3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以35/10kV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时,计量用互感器的二次计量绕组应专用,不得接入与电能 计量无关的设备; b) 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专用的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箱),电流、电压互感器宜在一个柜内,在 电流、电压互感器分柜的情况下,电能表应安装在电流互感器柜内

4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要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电能量采集终端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以35/10kV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时,电能量关口计量点宜设置专用电能量信息采集终端,采集 信息可支持接入多个电能信息采集系统 b)以220/380V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时,电能计量装置可采用无线采集方式: )以多点接入时,各表计计量信息应统一采集后,传输至相关信息系统

6.3.5回路状态巡检仪技术要求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在使用电流互感器计量时,应安装回路状态巡检仪,并满足以下要求: a)应选取与所接入回路电能表相同的额定工作电压、电流: b)宜采用与现场电能量采集终端相同的工作电源供电: )应具备实时监测互感器二次回路运行状态的功能: d)回路状态巡检仪与主站数据传输通道应支持无线公网及以太网。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通信应遵循可靠、实用、扩容方便和经济的原则根据配电网规模、传输 容量、传输速率进行设计,同时应符合以下设计原则: a)根据分布式电源的规模、电压等级、运营模式、接入方式,提出通道要求; b)通信通道应具备故障监测、通道配置、安全管理、资源统计等维护管理功能; c)分布式电源接入设计时可按单通道考虑; d)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通信通道安全防护应符合国能安全(2015)36号文、GB/T22239和 Q/GDW594的规定。

入配电网时应根据当地电力系统通信现状,因地制

6.4.3通信设备供申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的通信设备供电应满足以下要求: a)与其它设备共用电源时,可不独立设置通信电源; b)通信设备电源应满足可靠性要求,配置蓄电池以保证通信设备不间断供电要求,备用时间宜 不低于2小时。

6.4.4通信设备布置

通信设备宜与其它二次设备合并布置。

Q/GDW111472017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

Q/GDW 111472017

编制主要原则, 15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条文说明 Lb

编制主要原则, 15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条文说明.

Q/GDW111472011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度公司第一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 网科(2015)1240号文)的要求编写。 为促进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分布式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规范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 设计工作,保障分布式电源和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应对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带来的问题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编制的主要目的是对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工程设计的各个环节和主要技术内容进行统 和深化,为提高设计水平、保证设计成果质量创造条件。

本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a)保障电网及分布式电源的安全、稳定和优质运行: b)兼顾电网现状和分布式电源并网的要求,促进二者协调发展: c)充分考虑了分布式电源的运行特性和设备水平,针对设计中面临的问题,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法 和措施。

本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a)保障电网及分布式电源的安全、稳定和优质运行: b)兼顾电网现状和分布式电源并网的要求,促进二者协调发展: c)充分考虑了分布式电源的运行特性和设备水平,针对设计中面临的问题,提供可行的解决方 和措施。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

2016年3月,按照公司制修订计划项目启动,召开启动会。 2016年4月,成立编写组,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2016年5月,完成标准大纲编写,组织召开大纲研讨会,确定标准大纲。 2016年8月,完成标准初稿编写。 2016年10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采用发函方式在公司总部、直属单位、省电力公司范 封内征求意见。 2016年11月初,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6年11月24日,公司规划设计技术标准专业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评审专家审查结 论为:修改后报批。 2016年11月底,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大调整: 增加了对用户电压偏差和设备电磁兼容的要求(见5.7.3和5.8),以满足用户侧电压在分布式 电源接入后符合正常使用要求,同时充分保证分布式电源设备与电网设备之间不因电磁干扰 而发生错误动作; 修改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压等级、接入点、潮流计算、无功配置、计量、通信的技术内容(见 5.1.1、5.1.2、5.2、5.6、6.3.1和6.4.2),以适应分布式电源管理的新要求、应对分布式电源

DB3311/T 115-2019 “明厨亮灶”建设管理规范.pdfD/GDW111472017

接入的新问题,保证配电网在分布式电源接入后安全可靠运行,用户电能质量达到国际标准 要求。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3章,由基本规定、一次系统设计和二次系统设计组成。本标准以保障电网及 分布式电源的安全、稳定和优质运行为原则,兼顾了不同地区电网现状和分布式发电技术及设备的发 展水平,应对大规模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新形势,提出了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工程设计应遵循 的基本规定,对接入电压及接入点选择、相关电气计算、设备选择、无功配置、电能质量、电磁兼容、 保护与安全装置、调度自动化、计量、通信等一次和二次设计内容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设计要求。标准 中所推荐的技术方案可以为工程设计提供参考,以便于设计人员依据本标准完成工程设计方案。 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江 苏电力设计院、浙江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北京京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 同、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齐旭、史梓男、金强、王基、杨露露、 何国庆、林海涛、闫安心、朱东升、何英静、郁丹、陈尚、翁之浩、顾辰方、张琳、卿楚。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