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219-2021 广东省信息通信接入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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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中通信工程规划或建筑弱电通信、市政 通信设计时,预测通信业务常采用以建设用地、建筑功能、规划人口为基础的预 测通信用户方法,围绕人的需求开展工作;此类方法有成熟的技术路线。预测信 息业务时,常用连接数来预测业务,围绕物的连接开展工作;按物连接的分布来 看,主要有分布在建筑物内和室外两种情况。随着智能城市及物联网持续发展 物连接有较大发展空间;尽管物连接的数量比较庞大,可达到100万个/km²,远 高于通信用户数,但由于其需要的带宽和传输间隔远远低于通信用户的需求,可 将上述两种不同影响归并到通信用户(可对应到通信设备及传输)上统筹考虑 本标准主要确定信息通信接入基础设施对城市空间和通道的需求,从这两个 角度可分别分析物连接对接入基础设施的影响。从物连接对空间需求的影响来看 建筑物内各类连接点信息均会收集到智能建筑的平台设备内进行统一处理,有少 量数据通过建筑物内通信网络汇人智能城区、智能城市中,此类影响体现在智能 建筑的空间需求内,不需要额外增加通信城域网的需求;建筑物外的各类连接点 及通信,主要通过宏基站、微站、WLAN等来传输,此类需求可包含在宏基站 站内,海量连接正是5G基站的三大应用场景,不需要因物连接数量大而额外 增加基站的数量。 综合而言,从对接入基础设施的空间需求来看,信息业务的物连接数可归于 更信城域网及用户需求内,从对接入基础设施的通道需求来看,其需求可归于光 纤的大容量中;因此,本标准通过预测通信用户数来代替信息通信业务预测。 4.1.2通信用户是确定信息通信接入基础设施布局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国土空 同规划和城乡建设常选取对通信基础设施布局有影响的主要通信用户进行预测 此类通信用户包括移动通信用户、固定宽带用户和有线电视用户三类,通信用户 总数是三类通信用户之和,并是确定通信接入基础设施布局的基础;通信用户总

间规划和城乡建设常选取对通信基础设施布局有影响的主要通信用户进行预测。 此类通信用户包括移动通信用户、固定宽带用户和有线电视用户三类,通信用户 总数是三类通信用户之和,并是确定通信接入基础设施布局的基础;通信用户总 数是各类用户数的峰值之和,采用市政业务峰值布置市政设施是较常用方法。近

(区)级国土空间规划阶段,可采用综合指标法、密度法等多种方法结合,相互 交核,确定预测通信用户数;在详细规划阶段,一般以密度法为基础预测通信用 户数。以预测通信用户数为基础,再结合接入基础设施的设置规律,统筹布局各 类信息通信接入基础设施,

4.2移动通信用户预测

4.2.1移动通信用户与使用手机的实际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之和)密切 相关。国主空间规划主要确定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根据城市特点和经济状况选取 适当比例。人口结构特殊的城市,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经济发达城市,商务活动 北较频繁房建项目临电专项施工方案,流动人口也较多:边境城市经常有大量出入境人员:上述城市根据城 市特点选取一定比例的流动人口,对应手机漫游等普遍情况。 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出现一人多机、一机多卡的现象,用普及率、饱和率已较 难准确反映这种现象,用渗透率更能反映这种情况;渗透率是综合指标,适用于 县(区)较大规划范围的宏观预测。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规划原理 基本相同,按最高用户进行预测,以此为依据确定基础设施的布局。表4.2.1给 出不同城市选取渗透率的推荐值,其中大城市、小城市的等级较多,可根据城市

人口规模在区间值范围内适当差异化取值。移动通信用户数等于人口基数与渗透 率乘积。 在详细规划(法定图则)等规划阶段,城市规划确定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 对于移动通信而言,高峰小时的渗透率能反映移动通信用户对基础设施的需求状 兄。预测移动通信用户根据片区规划功能选取两类人口的不同系数,计算高峰小 寸的人口基数;人口基数一般采取居住人口×系数1+就业人口×系数2来计算, 如办公、商务为主的片区,以就业人口为主,就业人口对应系数2可参考城乡渗 透率确定,取0.9~1.3,居住人口对应的系数1为0.1~0.3,高峰小时为8:00 0:00;住宅区以居住人口为主,居住人口对应的系数1推荐为0.81.1,就业人 口对应系数2推荐为0.1~0.3,高峰小时在19:00~21:00。 4.2.2对于高速公路、快速路、高铁等交通干道,需要在建设阶段配套建设宏 基站等设施,满足“路通信号通”移动通信的普遍服务要求,预测移动通信用户 时可从车辆的行驶速度、载人率等计算人口基数。

表中用地分类与国土空间规划最新分类保持一致,相关指标结合国标《城市通信 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最新用地分类以及城市规划建设情况综合确定。 在表4.3.3中,有四类用地的指标范围值较特殊,以超大城市为例对四类指 标进行适当解释。第一类是居住用地对应的指标;在土地资源紧缺超大城市的部 分地区,住宅层数已达40~60层超高层,对应片区选取指标时可取高值(500 宽带用户/公顷),其他情况可按180~350宽带用户/公考虑,大城市及以上城 市的高强度开发地区取高值,中小城市取中低值。第二类是公共设施用地对应的 指标;由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公共设施包含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 社会福利、科研、商服等多种,对固定宽带用户的需求差别较大,行政办公类用 地可取中高值(300~400宽带用户/公颅),商务办公类用地可取高值(300~600 宽带用户/公顷),商服类用地取中低值(100~200宽带用户/公),文体、教育 医疗等用地取低值(70~150宽带用户/公颅)。第三类是工业用地对应的指标: 由于此类用地中含高新产业用地(MO),其需求与研发、办公比较接近,其指标 按上限值(200~400宽带用户/公项)选取,普通工业用地按中低值(100~150 宽带用户/公颅)选取。第四类是留白用地的指标,表中未给出指标,具体预测 时可根据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来取值。 另外,东莞、中山是我国按照“市直辖镇”进行管理的两座城市,直辖镇的 城市建设水平高于一般建制镇;直辖镇建设用地的通信用户预测指标宜按同等城 市规模的同类用地指标进行预测。 4.3.4本条指标适用在详细规划阶段以建筑功能和规模为基础预测固定宽带用 卢,指标为一个固定宽带用户所对应的建筑面积;在同等建筑面积情况下,指标

户,指标为一个固定宽带用户所对应的建筑面积;在同等建筑面积情况下,指标 越小,对应的固定宽带用户数越多。另外,表中指标还给出各类建筑的三级指标 以适应详细规划阶段更详细的分类建筑需求

4.4有线电视用户预测

4.4.1在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参考《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 50853有线电视用户预测方法,有线电视用户预测按住宅类和非住宅进行;住宅 用户是有线电视用户的主体,以住宅为基础预测有线电视用户是比较常用的方法 预测规划区有线电视用户时,先根据居住人口或居住用地预测有线电视用户数;

住户按照100%入户率考虑。其次,以预测住宅用户为基数,其他用地整体按住 宅用户10%~20%取值,其中,大、中、小城市取中低值,超大、特大城市取中 高值。两者之和即为预测有线电视总用户数。 4.4.2在详细规划阶段,按各类建筑功能的分项指标进行预测。对住宅用户预 测时,可按户数进行预测,也可按建筑面积进行预测;其他类建筑功能按表4.4.2 中推荐的建筑面积的指标进行预测。超大、特大、大城市的开发强度高的用地或 建筑,预测指标取低值,中、小城市的用地或建筑,预测指标取高值。考虑到有 线电视用户以居住(住宅)用户为主,其他建设用地(建筑性质)对有线电视需 求比较接近,表中对需求接近的类别进行归集;表中未列出的用地性质或建筑功 能,参考表中对有线电视需求接近的功能取值,如学校可参考文化设施取值

5.0.1考虑到接入基础设施种类多,厂泛分不 同区域,而城市片区 之间差异较大,需要在用户预测的基础上建立通信用户密度区,便于结合建筑和 市政设计条件,更快捷、合理地确定宏基站、信息通信机房等位置。 通信用户密度区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确定,以详细规划(法定图 则)、城市设计等划定的片区范围为基本单元,综合城市规模、片区的定位、开 发强度以及通信用户密度等多个因素划定。 通信用户密度区划分后,除了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用外,还可在国土空间 舰划中应用,指导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片区机房、单元机房和宏基站的布局,促 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之间差异较大,需要在用户预测的基础上建立通信用户密度区,便于结合建筑和 市政设计条件,更快捷、合理地确定宏基站、信息通信机房等位置。 通信用户密度区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确定,以详细规划(法定图 则)、城市设计等划定的片区范围为基本单元,综合城市规模、片区的定位、开 发强度以及通信用户密度等多个因素划定。 通信用户密度区划分后,除了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用外,还可在国土空间 舰划中应用,指导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片区机房、单元机房和宏基站的布局,促 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5.0.2城市建设区是通信用户分布的主要地区。通信用户密度区采取定性、定 量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可综合片区功能、主要用地性质、建设密度、主要特征 (含通信总用户密度)四个方面因素;由于城市各片区一般具有混合功能,表中 列出主要功能;通信用户密度是预测通信用户数与规划建设用地的比值;未列 及的用地性质、建筑特征,参考表中类似特征确定。比较特殊的片区,如建筑密 度和人口密度十分高、建筑以多层和中高层为主的城中村,可按密集区对待,其 各类设施也将采取差异化方式布置。 一般城市的城市建设区,主要分布高密区、中密区、一般区三类区,与移动 通信场景中的密集城区、一般城区、城郊结合区相对应。超密区主要分布在超大 城市的CBD、总部基地等对通信业务高需求的片区。 移动通信是满足城市非建设区对通信需求的最主要、最便捷、最经济的方式 不仅人群在休闲踏青、郊游时需求, 在覆盖区,人群在休闲踏青、从事水源保护、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管理等生 产活动需移动通信提供普遍服务,同时建设应急通信系统

5.0.2城市建设区是通信用户

6.1.1基站规划随着城乡规划建设逐步推进。基站规划首先应满足覆盖需求, 其次需要根据业务需求及人口聚集程度进行容量规划,该容量已包含室内、室外 的物连接需求。宏基站是无线网络覆盖的主要实现方式,为大部分用户提供覆盖 和容量需求;微基站作为室外无线网络的补充,室内覆盖系统作为室内无线网络 的补充。 由于宏基站站距一般大于地块的长度或宽度,因此,需要在详细规划阶段确 定宏基站布局;确定空间形态布置的城市更新或建筑设计需要落实宏基站的位置 微基站和室内覆盖系统宜在设计阶段落实。 随着5G大规模商用,建设室内覆盖系统的必要性大大增强,且建设分布更 加广泛。主要是由于5G工作频率大大高于4G,5G宏基站的覆盖距离减少约1/3 易出现信号盲区;另外,高频无线电信号在穿越建筑材料、土地等遮挡物时,衰 咸更快,建筑室内更容易出现信号盲区;因此,在室外信号较难满足室内环境需 求时,需设置室内覆盖系统将信号延伸到室内,实现室内信号覆盖。除此之外 随着智能城市的持续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业务、系统都迁移到无线终端(手机) 上开展,掌上办公、无感停车缴费、智能家具管理等都需要室内无线覆盖提供信 号传输,需要建设分布更加广泛的室内覆盖系统。 6.1.2在城市建设区,布置基站须综合考虑覆盖和容量两方面需求。宏基站信 号覆盖几百米甚至上千米距离,天线架设高度为10m~60m;微基站信号覆盖几 十米到百米距离,天线架设高度为6m~15m;室内覆盖系统将信号延伸到室内 实现室内信号覆盖。宏基站、微基站、室内覆盖系统多种基站组合,共同形成移 动通信无线电信号连续覆盖。 6.1.3基站布置与建筑空间形态密切相关。随着城市开发强度逐步提高,经常 出现中高层、高层、超高层组合建筑群,且建筑面积达几十方甚至上百方平方米

6.1.3基站布置与建筑空间形态密切相关。随着城市开发强度逐步提

出现中高层、高层、超高层组合建筑群,且建筑面积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平方米 的大型小区:在此类片区布置基站时,需要布置多种型式基站进行组合,满足复

杂的建筑空间环境对信号覆盖和容量的需求。 优先选择布置宏基站;对于宏基站无法覆盖的室内空间或楼宇,满足高层及 以上建筑群楼层、电梯、地下室等室内环境的信号覆盖要求;在会展中心、交通 枢纽、地铁站等人群密集场所,也需要采用室内覆盖系统,满足密集人群对信号 大容量的需求。其次,与周边建筑及片区进行统筹协调,在位置和高度合适的楼 顶、裙房屋顶布置宏基站。最后,在宏基站、室内覆盖系统无法覆盖的公共区域 可有效利用楼栋的裙楼和天面,采取室内覆盖系统外置(即室内覆盖系统的天线 布置在室外环境)、微基站等组合型式,满足覆盖和容量的双重需求

6.2.1由于宏基站覆盖的距离达几百米甚至上千米,适合在详细规划、专项规 划中确定宏基站站址的布局。宏基站有附设式宏基站和独立式宏基站两种建设型 式:附设式宏基站指基站天线、设备及缆线依附在建(构)筑物上;独立式宏基 站指建设独立杆塔承载基站天线,并同步建设机房或机柜等。1个宏基站站址布 置多家运营商的多个系统的宏基站。宏基站规划主要确定宏基站站址布局,指导 4G、5G乃至6G宏基站的设计;不同运营商可根据自身网络需求在规划站址有 选择地布置宏基站。 在建筑设计阶段,若缺少上层次详细规划确定宏基站位置,但经政府主管部 门协调通信运营商或宏基站建设主体,已商定设置宏基站的具体位置时,应在建 筑单体中增补设置宏基站。在布置宏基站站址时,需优先布置附设式基站,并附 设在位置和高度合适的建筑物上。若无合适位置设置附设式基站,则在公共空间 内布置独立式基站。附设式基站和独立式基站共同组成宏基站的布局,指导宏基 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站址内可布置多家运营商的3个~6个逻辑站址,服务用户数可达3000户~ 户。

图6.2.2基站覆盖半径与站间距示意

a一站间距:b一基站覆盖半径

移动通信基站发射信号呈蜂窝状,蜂窝覆盖区域由3个边长为半径/2的正六 边形组成,站距为半径的1.5倍,宏基站覆盖面积为0.62×圆面积。 站址间距是综合各类业务片区基站覆盖和容量双重要求而得出,满足多种移 动通信系统的传输要求。在乡镇区中农村地区以及覆盖区,一般布置4G基站以 满足覆盖需求;另外,在覆盖区,如果建设高快速路、普通铁路、高铁时,基站 站距按此类线型设施要求布置,具体参见本标准第6.2.5条第三款。 附设式宏基站天线宜布置在25m~40m的屋顶(天面),不宜超过55m或低 于15m;天线太高覆盖范围过大导致容量不足,天线太低覆盖范围过小导致覆盖 不足,增加建设成本,也容易出现天线主瓣方向电磁辐射超标的现象。独立式宏 基站杆高宜控制在15m~30m之间;随着5G基站建设,天线高度局部可降低到 10m 6.2.3 因移动通信制式迭代更新需要,基站的工作频率逐步上移,需要在现状 城区内增加宏基站站址。在新建城区内,附设式宏基站站址一般布置在位置、高 度和建筑性质合适的新建地块内;而现状城区增加基站站址时可选资源受限,增 加站址可布置在政府部门和国企管理的现状办公楼等物业上,政府相关单位宜提 供建设场所及配套条件支持。独立式宏基站可布置在城市绿地、城市公园、城市 场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空间内。

成区内增加宏基站站址。在新建城区内,附设式宏基站站址一般布置在位置、高 度和建筑性质合适的新建地块内;而现状城区增加基站站址时可选资源受限,增 加站址可布置在政府部门和国企管理的现状办公楼等物业上,政府相关单位宜提 共建设场所及配套条件支持。独立式宏基站可布置在城市绿地、城市公园、城市 广场以及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空间内

1对于新建城区,需要满足施工期及建设初期的移动通信需求,在先期新建 的主干路、次干路等道路范围内布置独立式宏基站。 2公园是人员密集活动的公共空间,对于面积较大或长度较长的城市公园和 郊野公园,需要满足人群休闲、踏青、郊游等活动的需要,按照中密区基站设置 规律及要求设置独立式基站,布置在远离人行通道的非重要区域。【2 3桥梁、隧道是车行密集通道,长度超过700米的隧道需要设置室内覆盖系 统,大于300米且小于700米的隧道,需在隧道两端设置独立式宏基站;大于 100米且小于300米的隧道,需在隧道某一端设置独立式宏基站;小于100米的 遂道,可视隧道两端的情况,与周边地区一起设置宏基站。长度大于700米的桥 梁,需要在桥梁两端设置独立式宏基站;长度大于1000米及以上的特长桥梁, 需在桥梁上设置独立式宏基站。 4高速公路、快速路、铁路等线型市政设施,是密集的车行通道,分布在城 市建设区时,可借助城市建设区的宏基站实现线型设施的信号覆盖;分布在非建 没区时,沿线需要布置独立式宏基站,以满足移动通信覆盖需求。 5生态控制区建设旅游、郊野公园、绿道、碧道、公路等项目,按照覆盖区 的基站设置规律设置宏基站,

.5本条总结出宏基站选址时需满足的条

1息结出优先布置宏基站的建筑类别,使无线电信号覆盖更其有针对性; 2铁路、高速公路、快速路等线型交通设施,沿线一般布置独立式宏基站 布置在拐点、变坡点、圆曲线交点附近,使其定向覆盖范围更广。基站间距与交 通工具的速度相关,时速小于120km时,站距与对应业务片区的设置规律相同: 时速超过250km时,站距要缩小到300m~400m; 3在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郊野公园等城乡非建设区开展森林消防、三防 管控等日常管理过程中,需要建设宏基站以满足人群活动区移动通信覆盖的普遍 服务需求:宏基站可靠近道路设置在视野开阔、地质稳定的地区,便于提供电力 通信等基础设施和进行施工、维护管理。在自然保护区设置独立式宏基站时,可 与高点视频监控共建杆体和基础设施,并避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管控区;在郊野 公园,可沿山头、山脊等高程条件较好的地方设置独立式宏基站。在城乡非建设

区建设宏基站时,基站站距可按覆盖区的最大站距(2100m)来布置,使基站覆 盖更广阔的区域

6.3.2由于5G工作频率更高,信号衰减更快,宏基站覆盖半径比4G减少约三 分之一,与4G宏基站共址建设5G宏基站时,达到理想传输速率时容易出现信 号盲区,需要微基站来补充信号不足;微基站是5G基站的重要补充型式,具有 设备体积小、重量轻的特点,对挂载的设施要求较低,可与监控、交通等设施共 用杆体,需要在杆体规划设计时预留微基站挂载的能力,并配套建设电力和通信 管道。 6.3.3随着开发强度提高,由中高层及以上建筑群组成的围合式居住区,因居 住区较难设置宏基站,其公共空间容易出现信号盲区;5G大规模商用后,此种

6.3.3随着开发强度提高,由中高层及以上建筑群组成的围合式居住区,因居

6.3.3随着开发强度提高,由中高层及以上建筑群组成的围合式居

6.3.4城中村内建筑单体士分密集、

通信信号覆盖难的典型片区;即使在部分建筑屋顶建设宏基站,信号很难覆盖中 低层及地面道路,需要在主通道、次通道交汇的路口设置微基站,可与路灯、公 共安全监控等设施共建杆体,定向覆盖地面巷道及建筑的中低层

.4.1 随省移迪信之应用, 重技人、八密集从发高层建州等信专 区是建设室内覆盖系统首先要满足的需求,本条总结出多家运营商最需要建设室 内覆盖系统的建筑或场所;其他建筑及场所根据各运营商的网络需求也可建设室 内覆盖系统。 室内覆盖系统与大楼建设单位的界面及对其基础设施的要求,可参照《住宅 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综合布线系统工 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相关规定。

6.4.2小于700m的隧道可以通过隧道口两端建设宏基站的方式解决覆盖,大 于700m的隧道需要建设泄露电缆等覆盖系统;700m是结合5G的3.5GHz工作 频段率和隧道长度定义而综合确定的,随着未来移动通信工作频率提高,700m 距离可能会进一步变小。地铁是中运量的交通工具,人群密集且人流量大,且站 台和洞体是室外信号的盲区,建设时必须同步建设室内覆盖系统。

6.5.1宏基站的电磁辐射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的要求,微基站、 室内覆盖系统的电磁辐射检测在标准豁免范围内。 宏基站的天线优先布置在办公、工厂、公共建筑等建筑物上。 城市景观控制区域一般指景观轴带地区、标志性建筑周边地区、重要功能区 门户地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市(区)级行政办公区、人文旅游区 公园等地区。天线美化含天线隐藏、伪装等措施,独立式基站杆体可结合所处环 境采取仿生树、灯杆型、雕塑型、路标型等样式,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6.5.2随着技术发展,基站的天线、机房、机箱之间可分离设置,5G系统商用 强化这种趋势。基站所需的配套机房可布置在不同通信机房内:室内覆盖系统和 微基站的基带单元布置在邻近的通信设备间内;6个~15个宏基站的基带单元 (BBU)可布置在邻近的通信单元机房内。 设置宏基站的市政工程,路灯箱变等公共箱变同步预留30kW~50kW的容 量,配套建设电力、通信通道

7.2.2在现状城区选取片区或道路建设非灯杆型多功能智能杆时,

7.3.1在多功能智能杆建设过程中,挂载设备涉及到多部门(公安、交通、环 保、城管、通信运营商等),这些设备均需要提供每天24小时交流电源和通信通 道;城市道路的人行道资源和敷设管线的空间有限,必须集中集约建设电力、通 信管道基础设施。 照明电源一般为晚上供应,而智能设备需要24小时交流电源,两者的电源 线路需要分路设置和计量。多功能智能杆附近设置检查并,便于多次敷设缆线。

综合机房及综合机柜,也需要统一布置。 7.3.2当新建道路两侧布置大量多功能智能杆时,为满足多功能智能杆的密集 接入需求,需要在道路两侧都设计通信、电力管道,同步建设电源及其线路。在 乡镇等建设区的新建道路,其缆线通道可采用架空线等方式

8.1.1目前,智能城市网络架构一般由市级、区级、街道级及小区(园区、单 本建筑)级四级组成,每级都需要建设多个数据中心,其中,街道级、小区级的 数据中心数量逐级增加,且呈网格化布置;必要时,通过云技术将各级分散布置 的数据中心组合成资源池。微型数据中心对应街道级、小区级需求,是智能城市 的最末端、最基础的接入类需求,主要布置满足本地原始数据存储及被访问等相 关设备。 智能城区的微型数据中心面积相对较大,为智能城市提供最基础的公共接入 服务,宜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城市更新等阶段确定布局,建筑设计落 实规划布局。智能小区(园区、单体建筑)的微型数据中心的建筑面积相对较小, 与需求方要求密切相关,一般在设计阶段根据需求方的发展目标及建设要求,直 接在建筑方案设计中落实, 8.1.2目前,大部分单体建筑、小区都已建有楼宇自控系统,建设水平参差不 齐;较多楼宇控制分项之间相互独立且隔离,尚未达到智能小区(园区、建筑单 本)要求的整体控制和相互联动的水平。少数要求较高的需求方或建设单位,主 动按照智能城市要求建设智能控制管理平台,并留有与智能城市衔接的接口。在 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已广泛开展建筑BIM模型,以BIM模型为基础建立数模融 合管理平台,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建设智能建筑楼宇智能系统时,需要建立基础信息库、感知信息数据库,布 置或预留与智能城市联网的通信及网络设备。一般情况下,本地数据存储及联网 机柜宜大于2个;要求较高的小区,按5个及以上机柜预留。 考虑到智能城市建设是一项持续时间很长的过程,其对空间需求可采取差异 化措施来推动。对于小区(园区、建筑单体)而言,如需求方有建设智能城市要 求,则同步建设微型数据中心,布置服务器等设备。对于城乡规划而言,由于城 区建设周期较长,不同规模城市对智能城市需求相差较远,信息化水平较高的城

市需要在规划阶段控制智能街道级微型数据中心,与市级、区级数据中心一起, 共同满足智能城市对空间的发展需求。 8.1.3微型数据中心是智能城市的接入基础设施,布置基层服务器等设备,存 储智能小区(园区、建筑单体)、智能街道的本地原始数据,街道级微型数据中 心还提供本地的公共接入服务。这两类微型数据中心布置的服务器一般为几个至 几十个,其中小区级微型数据中心以服务本地为主,边界条件相对稳定,服务器 数量约为几个到10多个,与建设规模有关;街道级微型数据中心的服务器数量 则与划分网格、组网方式及承担功能有关,变化范围值略大;按照街道范围来核 算,机柜数一般小于60个及以下,建筑面积小于200m

市需要在规划阶段控制智能街道级微型数据中心,与市级、区级数据中心一起, 共同满足智能城市对空间的发展需求

8.2.1自2018年广东省政数局成立以来,各市区也成立相应政务数据局,统筹 辖区内政务数据服务和管理工作,未来建立市级、区级政务物理网已成主流趋势 新建行政办公楼需要配套建设满足基本需求的微型数据中心,弥补现状资源的严 重不足;另外,对于十分依赖计算机网络开展业务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口岸、 图书馆等,需要设置单独微型数据中心。微型数据中心规模可根据需求确定,预 留50%及以上的发展需求,按照13~14个机柜预留,并预留与智能城市联网的 功能需求。 在智能城市建设及管理过程中,单独占地的交通监控中心、公安局及派出所 广播电视中心等公共建筑,承担存储本地原始数据的功能数据库,需要建设微型 数据中心及管理用房;此类数据中心的使用面积宜大于90m(对应20个机柜), 条件较好时单独建设40m的管理用房。有其他功能需求的数据中心和指挥大厅 等特殊需求时,按要求设置。 有专用网络设计规范或已明确的特殊要求时按需设置微型数据中心。

等两项功能平台需求,也要预留与智能城区、智能城市联网的平台接口,管理也 更加专业化,需要设置微型数据中心和管理用房。按照常规功能平台的基本需求 设置微型数据中心面积需要大于等于90m²(对应20个机柜):对应的管理用房

面积一般需要40m及以上。 考虑园区功能有多种,既有一般工业区,也有高新企业集聚的园区,也有可 能有金融园区和混合功能园区,每种园区对微型数据中心的需求差异较大;当园 区内产业对数据中心等有特殊需求,或者需要考虑主机托管时,微型数据中心的 机柜规模会大于100个,超出微型数据中心的范围,此类数据中心面积需另外核 定,不在本标准范围。 因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有特殊功能要求或主机托管需求时,数据中心的建筑 面积另外核定

8.3.1在“新基建”背景下,数据中心建设应当加强统筹协调,立足国家战略 面,从市、区两级进行规划布局,明确市级、区级、街道级等各级数据中心的 规模与定位。一般来说大中型数据中心服务云计算,处理时效性较高的“热数据 或数据量较大的“大数据”;超大型数据中心处理“冷数据”,部署在远端低成本 相对较低的区域;小微型数据中心主要服务边缘计算和属地管理的数据,以解决 超低时延、高实时性、高安全性。此外,市级、区级、街道级等各级数据中心的 发展规划也要与网络建设、数据灾备等进行统筹考虑、协同布局,实现全市或全 区数据中心的优化布局。

中心共址建设。同一街道规划多于1个街道级数据中心时,除了与街道办公楼 指挥中心共址设置的街道级数据中心之外,其余街道级机房的选址应结合通信管 网资源,按用户密度区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规划建设街道级数据中心应以建 设规模为准,当满足机房面积要求但不能满足建设规模要求时,应根据建设规模 重新确定机房位置及机房面积

8.4.1需要在规划阶段确定的微型数据中心,其规模一般大于等于90m,确定 布局时一般布置在新建或改造地块内;地块周边有市政通信管道,具有不少于2 个对外连接通道。街道级数据中心主要存储与处理政务管理和城市治理的数据,

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8.4.2微模块数据中心是一个整合的、标准的、最优的、智能的、具备很高适 应性的基础设施环境和高可用计算环境,能满足IT部门对未来数据中心的迫切 需求,如标准化、微模块、虚拟化设计,动态IT基础设施(灵活、资源利用率 高),7×24小时智能化运营管理(流程自动化、数据中心智能化),支持业务连 续性(容灾、高可用),绿色数据中心(节能、减排)等。微模块物理尺寸、经 济规模、机房布局均需遵循相应要求,不能随意设置。 本条列出设计微型数据中心的相关条件,也是设置微型数据中心的基本条件 司时,未列及的内容应满足《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的要求。为减少环 竟能耗,街道级数据中心宜设置在不被太阳照射的建筑物北侧区域。基于电子信 息处理器件能耗密度日益增大的考虑,微型数据中心空调室外机应作预留,以备 后续机房精密空调的扩容。

9.1.1本条列出了五种附设在其他主体工程内信息通信机房,其中通信设备间 以及信息通信单元机房、信息通信片区机房、信息通信区域机房是比较常见的信 息通信机房,基站机房是在特殊条件下设置的信息通信机房。 通信机房内布置的设备主要是通信公共网络设备及配套设施;信息通信机房 包括同等级别通信机房和边缘计算机房,使用面积在通信机房的基础上增加 10%20%;其中片区机房、区域机房因电源保障较好,增加面积比例取上限值 布置设备会更多一些。 从智能城市发展态势来看,大城市及以下规模城市更偏重对通信机房的需求 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因智能城市、信息化水平较高,各类应用更加普及,更偏重 对信息通信机房的需求。

通信机房等资料基础上,分析确定缺乏信息通信机房的区域或片区,规划通信机 房宜与现状同级别信息通信机房呈现互补状态,特别是单个运营商的设施布置更 是如此。

通信机房等资料基础上,分析确定缺之信息通信机房的区域或片区,规划通信机 房宜与现状同级别信息通信机房呈现互补状态,特别是单个运营商的设施布置更 是如此。 9.1.4通过城乡规划建设信息通信机房时,信息通信机房布置在新建或改造地 块内,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来推动此类机房的建设。信息通信机房除了满足附设地 块对公共城域网的需求外,还要满足周边地块对公共城域网的需求,对传输通道 和安全性的要求较高。信息通信单元机房、片区机房、区域机房必须有两个及以 上方向出线通道,确保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在规划通信管道时,出线通道与市 政通信管道连通,在规划通信线路架空路由时,出线通道与通信路由连通 9.1.5目前,通信运营商一般通过市场化方式租赁物业后将其改造为信息通信 机房,这种机房建设方式存在改变建筑功能、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位置不稳定 易被逼迁的问题。由于信息通信机房服务的范围比较广,出现逼迁时对运营商网 络稳定运行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借助城乡规划建设平台提供更稳定、更安全、配 套设施更齐全的信息通信机房,特别是面积较大的信息通信机房。 公共通信城域网是全国乃至世界连接在一起的全程全网的网络,应保证通信 用户能随时随地使用通畅的通信网络;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现状建筑中存在通 言机房时,该通信机房内设备及线路可能服务周边建筑的通信用户需求,拆迁方 先改迁通信机房的设备和线路,一次性改迁到位,并处理好通信机房的权属 才能进行主体建筑拆除重建

9.1.4通过城乡规划建设信息通信机房时,信息通信机房布置在新建

9.2.1本条总结出不同规模城市设置通信设备间的三类情况。一类是根据住宅 的户数或预测的通信用户总数确定设置条件;一类是从建筑功能角度确定对应的 建筑面积,通信用户需求较密集的建筑(办公、商业等),按表中各类设置条件 设置;一类是设有客梯或地下室的建筑物,此类建筑物对室内覆盖系统需求比较 突出(5G大规模使用后,因频率高需求更加明显),需要通信设备间布置多家通 言运营商的移动通信设备。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情况干差方别,设立设置条件可 更加科学合理地布置通信设备间,也避免体量较小的建筑单体和对通信需求较低

9.2.3对于开发规模中等偏小的单体建筑或小区,是否设置室内覆盖系统是影

塔楼共用地下室的小区,适合集中设置1个通信设备间。随着光纤技术的广泛采 用,小区开发规模每增加5万m²~10万m时,室内覆盖系统的设备数量及布置, 通信设备间的面积约10%~20%;而建筑性质对室内覆盖系统的设备布置影响更 大。对于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体育场、火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而言,由于人群 密度十分高,室内覆盖系统更多地需要承担密集人群的大容量需求,加上5G的 有源设备大规模使用,室内覆盖系统的设备数量增加的更加明显,此类大型公共 建筑的通信设备间面积,比同等规模的办公、住宅的需求增加30%~60%,宜按 40m~60m预留。 9.2.4超高层建筑是特殊的单体建筑;通过总结超大城市已建超高层建筑通信 设备间和使用情况,超高层建筑宜按建筑高度(每100m)设置2个及以上通信 设备间。设置在裙房或地下室内的通信设备间,满足整栋大楼对城域网的需求和 对外连接的需求,以及大楼底部100m室内覆盖系统设备布置需求,其使用面积 按30m²~40m²设置;其他通信设备间设置在塔楼中上部的避难层内,按每100m 设置1个通信设备间,其使用面积按15m²~20m设置 9.2.5长度超过100m的单体建筑,按功能分区设置通信设备间。与超高建筑设 置通信设备间不同的是,每个功能区的通信设备间的建筑面积基本相同,满足本 功能区光纤到户、室内覆盖系统、微基站以及对外缆线的连接通道需要。 随着5G大规模商用,数据流量占比达60%~80%的室内环境,有源数字室 分的建设要求也成为建设常态,对电源本地化的要求更加迫切;在模拟室分技术 阶段,少量有源设备因条件限制布置在弱电竖井内,但因弱电竖井的消防隔离和 密闭要求常出现火灾等隐患;借助数字室内覆盖系统建设,需预留2m~4m的 电源设备间或者类似设备空间,满足数字室内覆盖系统设备的电源接入需求,改 善室内覆盖系统的建设条件。 026十型小反独城市道路功能分 同网版每个网放

塔楼共用地下室的小区,适合集中设置1个通信设备间。随着光纤技术的广泛采 用,小区开发规模每增加5万m²~10万m时,室内覆盖系统的设备数量及布置, 通信设备间的面积约10%20%;而建筑性质对室内覆盖系统的设备布置影响更 大。对于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体育场、火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而言,由于人群 密度十分高,室内覆盖系统更多地需要承担密集人群的大容量需求,加上5G的 有源设备大规模使用,室内覆盖系统的设备数量增加的更加明显,此类大型公共 建筑的通信设备间面积,比同等规模的办公、住宅的需求增加30%~60%,宜按 40m~60m预留

设备间和使用情况,超高层建筑宜按建筑高度(每100m)设置2个及以上通信 设备间。设置在裙房或地下室内的通信设备间,满足整栋大楼对城域网的需求和 对外连接的需求,以及大楼底部100m室内覆盖系统设备布置需求,其使用面积 按30m²~40m²设置;其他通信设备间设置在塔楼中上部的避难层内,按每100m 设置1个通信设备间,其使用面积按15m~20m设置

置通信设备间不同的是,每个功能区的通信设备间的建筑面积基本相同,满足本 能区光纤到户、室内覆盖系统、微基站以及对外缆线的连接通道需要。 随着5G大规模商用,数据流量占比达60%80%的室内环境,有源数字室 分的建设要求也成为建设常态,对电源本地化的要求更加迫切;在模拟室分技术 价段,少量有源设备因条件限制布置在弱电竖井内,但因弱电竖井的消防隔离和 密闭要求常出现火灾等隐患;借助数字室内覆盖系统建设,需预留2m²~4m的 电源设备间或者类似设备空间,满足数字室内覆盖系统设备的电源接入需求,改 善室内覆盖系统的建设条件

9.2.6大型小区被城市道路、功能分区或分期建设分隔成不同网格,每个

商提供通信接入服务的基本需求。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达建制镇,可参考小城市 的条件按照建筑单体或小区设置通信设备间;一般建制镇可按建设用地0.3km ~0.6km²设置,附设在公共建筑内。

9.3.1城市建设区,基站设备王要布直在建筑 合儿 房内,与其他通信设备一起布置。仅在少数特殊条件下需要设置独立的基站机房: 本条明确此类基站机房的相关条件;700m隧道与本标准第6.2.4条相对应 9.3.2在4G大规模商用后,光纤拉远使得基站的射频和基带分离,逐步摆脱1 个宏基站1个机房的模式,多个宏基站可以共享1座基站机房。5G的宏基站共 用基带处理单元(BBU)池已成为常见的模式。人 采用光纤射频拉远后,1个基站机房可布置多个基站的基带处理单元(BBU) 考虑到与数据业务共享机房和传输资源,组网时将宏基站的数量进行适量控制, 15个以内宏基站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经验值。与此相对应,基站机房面积约为20 m²~40m;一般情况下,1家运营商的15个以内宏基站所需基站机房面积为20 m左右,多家运营商共用基站机房时,基站机房面积取高值。 9.3.3在中长及以上隧道建设过程中,须通过泄露电缆满足隧道环境对信号的 需求;特长桥梁因建设环境限制,需要在桥梁一端或两端设置独立式基站机房

9.3.4地铁是大容量的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区间段属于特长隧道,地

铁区间段之间需建设泄露电缆等室内覆盖系统,每个地铁站需配套建设多家运营 商共用的基站机房。基站机房与地铁通信机房共用机房,机房面积按60m²100 m"控制;其中,一般地铁站取低值、中低值,地铁换乘站取中高值、高值,三条 及以上地铁换乘站取高值,

机房是集中布置多家运营商宏基站设备的公共通信机房;每个宏基站站址可布置 多家运营商的宏基站,可在建制镇行政区划范围内按6个~15个宏基站站址集 中设置基站机房,站址数量较多时,机房面积取高值

多单体建筑或小区配建信息通信单元机房,其对外通道与市政管道连通

9.5信息通信片区机房

9.5.1适合在县(区)国王空间规划中确定布局,在详细规划(法定图则)等 规划阶段落实到地块,或者在以此类规划为基础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落 实。 信息通信片区机房出现的时间较早,在通信运营商开展全业务之前,此类机 房被称为通信网汇聚机房或有线电视分中心,需求比较普及;广东省内已有部分 城市(如深圳市)将片区机房纳入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和规划中,也有纳入规划设 计要点和建设完成的案例。 由于信息通信片区机房所需的建筑面积相对适中,也相对容易通过城市规划 设计标准、市场化等方式来落实。在缺少专项规划、城市规划标准、城市规划等 上位规划及标准指导的情况下,在开展城市更新、建筑设计等时,通过调研、分

析、研究得出比较确定的信息通信片区机房需求,经信息通信主管部门确认后应 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中落实并确定其具体位置,以便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能快 速将其纳入地块规划设计要点,缓解信息通信机房短缺的状况。 9.5.2信息通信片区机房是传输网络的关键节点,汇聚街道或镇区内各类信息 通信业务的机房,主要布置分组传送网(PTN)、光传送网(OTN)、宽带网络网 关控制设备(BNG)、路由器、内容分发网络(CDN)、多接入边缘计算(MEC), 以及有线电视网络的射频类设备、光分配器等;对于单个运营商而言,在布置信 息通信区域机房的情况下,信息通信片区机房不布置内容分发网络(CDN)以 及多接入边缘计算(MEC)等。信息通信片区机房面积约120m²~180m,每个 信息通信片区机房覆盖46个信息通信单元机房。 在规划阶段,宜按表9.5.2中通信用户密度区对规划范围内信息通信片区机 房数量进行控制;在确定片区机房的位置时,可结合分类通信用户预测值或街道、 镇区行政区划(适合中小型城市)设置,每个片区机房分散布置在通信用户中心 可与就近单元机房同址设置。 考虑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般为4km²~5km²,本条提供通信用户密度区设 置信息通信片区机房的数量,能以更小的单位粗略估算各类片区的信息通信片区 机房的数量;其中,超密区建设用地面积一般为1km²~2km²,较难达到4km²~ 5km²的建设规模,当出现密集区内有超密区时,可统筹设置,如超密区内单独设 置1~2个片区机房,其他片区按高密区的设置规律来布置。每个建制镇设置不 少于1个信息通信片区机房,市直辖镇按城市建设用地的通信用户密度分区设置 片区机房。

9.5.3在缺少信息通信片区机房布局的上位规划指导下,本条结合正在开展的

大量城市更新、地块开发等建设行为,提出信息通信片区机房与城市规划建设适 宜规模相对应的四种情况,落实信息通信片区机房布局和数量。 四种情况分别从居住户数、大型小区、公共建筑或行政办公楼、城市更新等 方面来控制信息通信片区机房,信息通信片区机房的数量和位置宜均匀分布在城 市建设区。

条文中各类市政交通设施和行政办公楼,应同步建设信息通信片区机房。 9.5.6信息通信片区机房的设置区域和要求与信息通信单元机房比较接近,部 分附设条件提高,与市政通信管道的连接通道按双路由可满足要求。

9.6.1单座信息通信 土空间规划或以县(区)国土空间规划为基底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确 定其布局。 信息通信区域机房是近几年在广东省出现的新型城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由 于国内开展通信机房类专项规划较少,仅通过规划较难满足运营商对信息通信区 域机房的时间需求。在开展片区详细规划、法定图则、城市设计等规划时,通过 调研、分析、研究得出比较确定的信息通信区域机房需求,可在配套信息通信基 础设施规划中落实并确定其具体位置,以便规划主管部门能快速将其纳入地块规 划设计要点,缩短建设信息通信机房的建设时间。 9.6.2信息通信区域机房是通信网络的重要节点,是通信机楼功能的补充和延 伸,主要布置核心网路由交换机、分组传送网(PTN)、光传送网(OTN)、宽带 网络网关控制设备(BNG)、内容分发网络(CDN)等通信设备,以及5G系统 中集中单元(CU)、多接入边缘计算(MEC)等设备。对于通信运营商而言,单 个信息通信区域机房可覆盖9个~15个信息通信片区机房。 本条从规划层面提供三种落实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的路径,一定范围内的信息 通信区域机房,需要进行数量的平衡。行政区划面积比较合理的城市建设区,可 按行政区来设置。对于区域面积较大的行政区,可通过业务预测或建设区域的面 积多布局信息通信区域机房,而建设面积较小的行政区,可与周边区域实行数量 上总体平衡。有线电视网络是比较特殊且处于网络整合初期的通信网络,规划上 对其需求给予一定倾斜支持。

地块开发建设阶段设置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的设置条件,缓解通信区域机房严 乏的困局。信息通信区域机房是面积较大的附设式城市基础设施,对配套设

要求较高,达到6方m及以上建筑面积及以上的市级图书馆、体育馆、歌剧院等 公共建筑,适合预留信息通信区域机房。对于商业性开发的地块,本条将设置信 息通信区域机房的起始条件提高到100万m,以便利用建设条件较好的小区,弥 补信息通信区域机房设置不足的困局。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通信区域机房是个特殊的机房层次,以满足缺少通信机 楼的运营商的需求,弥补运营商早期建设通信机楼的数量不足和分布不均的短板 减少或节约传输资源;但并非所有通信运营商都需要信息通信区域机房,信息通 信区域机房的数量也并非越多越好。信息通信区域机房根据各运营商的现状通信 机楼的数量级位置以及城域网组网情况而确定,以深圳为例,主要是深圳移动, 天威视讯需要此类机房,深圳电信、深圳联通仅在部分区域需要此类机房。对于 通信运营商而言,某个区域设置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的数量一般设置1~2个,且 分散布置,互为备用。因此,本条对片区内设置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的数量进行适 当限制,避免单个运营商的信息通信区域机房过于集中布置在小范围内;片区范 围内布置2个信息通信区域机房一般可满足广东省的普遍需求。 对于同时满足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片区机房设置条件的大型小区或城市更新 项目,先按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的要求设置区域机房。在相同建设规模条件下,设 置信息通信区域机房后可不再设置片区机房,如建筑总面积为100万m的大型小 区,可设置1个区域机房或2个片区机房,优先布置1个区域机房后可不再2 个设置片区机房;但是,如果建筑总面积为160万m,则需按照区域机房和片区 机房的设置条件,布置1个区域机房和1个片区机房。 9.6.4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的使用面积对不同规模城市呈现差异化需求,规模大 的城市取同档区间值的高值,规模小的城市取同档区间值的中低值。 9.6.5信息通信区域机房内布置各类通信网络的重要设备,选址条件等同于通 信机楼。信息通信区域机房一般布置在通信业务密集的地区,需要避开各种干扰 源。由于信息通信区域机房运营的时间长达几十年,且周围敷设大量通信光缆 改迁难度大且费时、费力、浪费投资,因此,信息通信区域机房稳定十分重要 应避免被改迁或被逼迁。信息通信区域机房宜附设在建设质量较好的建筑单体或 小区内,单独占地的通信设施也是理想的候选场所;另外,信息通信区域机房与 通信机楼一样,需要三个方向连接市政管道的通道,通过独立的物理路由,既加

强网络传输安全,又便于形成串接信息通信片区机房的光缆环路。

9.7.1信息通信机房内布置各类通信设备,考虑通信设备或机柜的操作距离, 言息通信机房的最小净宽应大于3m。通信设备间内设备服务本楼(小区)通信 单元机房及以上机房内设备,服务周边城区通信,区域机房的功能接近通信机楼 旦因水浸出现停电等故障,会大面积影响城区通信;因此,信息通信机房需布 置在首层及以上楼层;考虑大楼首层及以上楼层的商业价值较高,有多层地下室 时,信息通信机房可布置在地下一层。 9.7.2信息通信机房内数据、通信设备的用电密度比一般功能高出近10倍,设 置时需区别对待;数据及通信设备小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 展趋势,近5~10年内信息通信设备的负荷密度出现成倍、几倍增长,早期建设 的通信机楼扩容受制于供配电设施,信息通信机房对用电需求也是如此。考虑到 通信设备覆盖城区的范围较广,一般需要交流、直流双电源保障;为增加供电可 靠性,需要建筑单体提供双回路电源至信息通信机房内,实现信息通信机房内双 回路电源切换。随着5G大规模商用及边缘计算日趋普及,借助信息通信机房布 置对时延要求较高的边缘计算设备,负荷高密度的边缘计算机柜也会布置在信息 通信机房内,信息通信机房的电源功率密度比通信机房要高20%左右,条文中提 供不同功能信息通信的负荷功率密度值;面积较大的信息通信机房按同档区间值 的中高值取值。 全程全网的功能要求通信设备24小时连续工作,且多为精密设备,水浸后 会严重损坏,须在机房上部和相邻房间避开有漏水隐患的房间,也不充许有其他 无关管线穿过。另外,数据、通信设备对环境温度要求较高,单元机房及以上信 息通信机房需要预留室外空调机的位置,便于运营商安装自备空调

10通信接入管道及通道

10.2.1市政通信管道一般由通信主管(平行道路中心线、位于道路一侧的人行 道下)和过路管组成,满足道路两侧的城市建设用地通信城域网的需求。市政接 入管道包括敷设在道路另外一侧的通信辅管和多功能智能杆、室外基站及智慧设 施接入通信主管、通信辅管的连接管道。当建筑物内通信机房距离市政通信管道 较远JGJ/T 472-2020标准下载,需要敷设长距离接入管道时,该接入管道也纳入市政通信接入管道范畴, 随着智能城市深入发展,道路上通信接入设施的种类和数量正逐步增加,独 立式宏基站和微基站、多功能智能杆分布在道路两侧,从而需要道路两侧都建设 通信管道,形成通信主管、通信辅管双路由布局

图10.2.1市政通信接入管道示意

10.2.2为提高通信网络安全运行,宜在城市建设地块两个不同方向的城市道路 上规划市政通信管道,为地块内通信机房等设施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通信接入接 口。 10.2.3独立基站建设需要单独设置接入管道,宜同步建设,避免基站无法接入 市政通信管道。独立式基站站址可能布置有1家~4家运营商的多个宏基站,每 个宏基站有三个扇区,每个扇区对应1根缆线,独立式基站站址至基站机房的管 孔数最少4孔,最多可达到6孔。

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因道路双侧布置多功能智能杆,需要在道路两侧均 敷设通信管道,方便道路两侧通信设施接入通信管网,避免道路反复开挖。通信 管道辅管的容量大于或等于6孔;通信主管容量一般由城市规划确定,两者重叠 时管道容量增加4孔~6孔。 10.2.55G通信网络的建设发展,带来了大量密集的通信接入需求,通信主管道 的检查井间距宜适当加密,结合相关设施的布置规律建议检查井间距按50m

10.3.1建筑单体或小区的对外连接管道,是多家通信运营商开展通信业务的共 同通道;地面小区管道是通信城域网和小区内弱电缆线敷设的公共通道;小区接 入管道需要满足相关通信网络的共同需求。通信行业近20多年的持续发展,出 现移动通信、互联网等十分普及的通信业务,小区接入管道的容量也出现大幅增 长;小区内早期建设1孔~2孔接入管道已远不能满足发展需求,智能建筑的发 展还将加剧这种需求,需要大幅提高小区接入管道容量。 建筑单体或综合小区红线内各类通信基础设施由开发单位建设,在现实操作 中容易出现对外连接管道只建设到红线附近的情况,出现管道连接中断现象,不 利于后期缆线敷设。本条遵循市政工程的系统性、通信网络全程全网对通道连续 生的要求,按照后建设施连通先建设施的工程常规,对外连接管道需与最近的通 言管道检查井连通。 10.3.2建筑物内设置多个信息通信机房时,对外连接管道的容量按面积最大信 息通信机房需求设置;有多个方向连接管道,每个方向的管道容量符合表10.3.2 规定。

10.3.3本条提出仅设通信设备间小区接入管道的三种情况,推荐管道容量是满 足现阶段通信业务发展的基本需求。随着智能建筑持续发展,小区内智能、弱电 系统还可能增加;当小区内弱电线路有十分明确的需求时,宜根据具体要求优化 小区接入管道容量,

10.4.3对外连接管道一般采用Φ110塑料管,一根管道可敷设4~5根光缆。 10.4.4随着5G通信全面商用,室内覆盖系统将广泛分布在建筑物内,建筑物 内水平和垂直通道在考虑满足建筑物需求的弱电通道外,还须预留满足通信城域 网需求的通信通道;其中,弱电竖井内、通信设备间与对外连接管道之间宜设置 专用通信桥架。 10.4.6对数据通信特殊性或重要性的需求,目前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主要通 过在设计阶段充分与投资方、建设方和使用方沟通后确认

10.5.2多功能智能杆的独立电源线路是指从路灯箱式变电站低压母线引出的1 天24小时交流电源回路句容碧桂园凤凰城七四标段临时用电施工方案SJHD.JRBGY7-002a(51P).doc,不同于路灯晚上供电的8小时照明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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