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432-2017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正常和预计运行事件工况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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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432-2017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正常和预计运行事件工况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pdf

5.2.5.2电信号发生器

在常规试验和验收试验时,为了避免使用过高活度的放射源,可通过在测量装置连接探测器的输入 端注入合适的电信号单独对测量装置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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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中占有显著的份额,为了验证符合本项试验,则应获取足够多的读数,以确保这些读数的平均值具有 足够高的精密度。 为保证这些读数在统计学上的独立性,读数之间的时间间隔应至少为响应时间的3倍。

临海大桥桩基施工方案5. 3. 1.1要求

当设备在标准试验条件下运行并按制造厂的规定设置时,制造厂应说明测量装置给出的指示值与参 考剂量率或活度之间的关系。应规定参考源的不确定度。 应使用一组按5.2.5规定的不同典型核素和几何特性的源进行试验

5.3.1.2试验方法

装置应在没有参考辐射源存在的标准试验条件下按制造广规定的设置投入运行。应记录本底: 然后,应使用一个合适的参考源照射装置,使其在线性刻度的中间位置或对数或数字刻度仪表 最低十进位位附近给出一个读数。Rrer值应按GB/T12726.1一2013中3.18的规定计算。

5.3.2准确度(相对误差)

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制造厂的说明书调整校准控制器,在有效测量范围下限的2.5倍到有效测量 范围的75%之间,装置的准确度(线性偏差或相对误差)不应超过土10%,在整个有效测量范围内, 不应超过土20%。不包括放射源的不确定度。 试验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a)使用固体放射源; b)注入一个电信号(仅限于那些不能使用放射源的测量范围), 在使用源的情况下,试验应采用按5.2.5规定的具有相同放射性核素和几何特性的一组源进行。

5. 3. 2. 2试验方法

应在最灵敏量程或十进位位的25%处、中间量程最大值或十进位位的50%处、最大量程处和每个 量程处取一点(对于线性刻度仪表)以及有效测量范围的每个十进位位处取一点(对于数字或对数刻度 仪表)进行型式试验。两个相邻测量值的比值应至少等于10。 用放射源至少进行三次这样的试验,包括最高值和最低值。 应在放射源没有试验过的所有量程和十进位位处进行电信号试验,同时,制造厂应提供证明文件分 析最高活度的源试验点到量程最大值之间的系统性能的正确性。

5.3.3对其他人工放射性核素的响应

5.3.3.2试验方法

应按5.3.1规定的试验方法,用合适的放射性核素进行试验。

5.3.4对本底辐射的响应

5. 3. 4. 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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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设备通常对环境辐射的响应与判断阅之间存在一定关系,对两者的要求则取决于在特定核电 厂中的应用,所以设备对辐射的响应及其判断阅应由制造厂和用户根据预计的环境辐射水平共同商 定。 制造厂和用户商定的同样的试验方法,应也适用于其他可能对读数造成影响的中子和(或)高能β 射线。

5. 3. 4. 2要求

当装在环境辐射防护装置内(如有必要时)的探测器,按制造厂规定的参考方向,受到放射源 (137Cs)的照射使空气比释动能率从参考本底阶跃变化为10μGy/h时,制造厂应说明其判断阈和读数 的最大值。

5.3.4.3试验方法

5.3.5精密度(或重复性)

5. 3. 5. 1要求

5. 3. 5. 2试验方法

用适当的放射源,使设备在有效测量范围下限10倍~50倍之间给出一个读数。 为了获取独立的数据,应以适当的时间间隔至少取10个读数。对所有采集的数据计算其平均值和 变异系数。变显系数应在要求的限值内

5.3.6指示值稳定性

5. 3. 6. 1要求

装置运行30min后,由给定活度的放射源产生的指示值变化在随后100h内不应大于: a)模拟显示仪表:最大刻度偏转角的2%:

5. 4. 1.1要求

报警阅的设置范围应按4.13.3的规定。这些要求不适用于探测器

5. 4. 1. 2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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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制造厂的规定,使用一台适用的电子信号发生器,验证在设备指示值的整个范围内都能实现报警。 应对有效测量范围进行这些试验。 对于增加信号的报警,应将报警阈值调节在最低整定值处,然后慢慢增加输入信号直到触发报警 应记录设备的指示值。 对于减少信号的报警,按上述方法但缓慢减少输入信号的水平。

5. 4. 2. 1要求

设X是标称报警设置值,则在100h运行时间内,任何报警电路工作点的偏差不应超过 (95%~105%)X的范围。 本项要求不适用于探测器

5.4.2.2试验方法

对于任何标称报警触发阅值为X的报警电路: a)当输入由电路或软件产生的相当于94%X的信号时,装置不应在100h内触发报警; b)在30min后和工作100h后,当输入相当于106%X的信号时,装置应在1min内触发报

设备的探测器或电路出现故障时,设备应触发报警并能识别故障。 对于电路,应在故障后1min内产生一个特定的故障报警。制造厂应说明在考虑探测器本底的条件 下,探测器发生故障后获得故障报警所需的时间。 设备应提供模拟故障的装置。

5.4.3.2试验方法

应对探测器和电路分别模拟一个故障。在要求的时间之前,应给出特定的故障报警。其他无关 应产生。

5.4.4状态显示和故障报警试验

.13.3和4.13.4中描述的显示和报警能力进行功自

5.4.5探测和测量装置的预热时间

用辐照设备(放射源或电子束)进行照射,设备稳态运行的指示值与开机后30min时标准条 示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0%。

5.4.5.2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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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前,设备应与电源断开至少1h。 使用一个能使装置在有效测量范围下限的10倍~50倍之间给出个读数的辐照设备(放射源或电 子束)。接通探测和控制装置的电源。 接通设备的电源。在1h内每5min记录一次活度或剂量率的指示值。通电10h后,取足够多的读 数并用其平均值作为指示的“最终值”。 画出活度或剂量率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必要时对衰变进行修正。 “最终值”与曲线上30min处的读数之间的偏差应在规定的限值内。

5.4.6电源变化的影响

5.4.6.1电源电压缓慢变化的影响

当监测仪需要有几个不同的供电电压时,每个电源的电压都要作为单独的影响因素, 首先,在标称电压的最高和最低限值之间,验证设备的功能特性。然后,将电压缓慢降至零。 电压变化的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min。 本项试验完成后,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除非制造厂和用户另有约定,电压丧失持续时间为电源 应超过标称电压最低限值的1%。 不应干扰输入信号。应进行测量以确保输出信号保持稳定。然后切断电压,持续规定的周期。切断 电压前、断电期间以及恢复电源后,应观察输出信号。 如果设备的设置或运行模式对观察到的输出信号有影响,应采用会产生最大影响的配置。 对于模拟量信号的输出,在电压幅度的较低值、中间值和较高值的稳定输出处进行试验。 对逻辑(数字)输出,两种状态都要进行试验。 本项试验完成后,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5.4.6.3电源频率变化的影响

应在标称频率(1土10%)的范围内验证功能特性。

应在标称频率(1土10%)的范围内验证功能特性。

5. 4.7 抗短路试验

应验证外部电路的短路对电子设备功能 应在各种不同组成部件的外部接口处(例如带插座单元的输入和输出接口以及供电单元等),进行 短路试验。 然后,应观察这些短路的功能性后果,例如: a)发出错误的输出信号,尤其是那些与故障设备共享电源的设备; b)出现错误的输入信号: c)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断电。 本项试验完成后,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5.5.1存储后性能的稳定性

5.5.1.1干热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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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试验应符合GB/T2423.2一2008(试验Bb)的要求,并根据下列内容进行: a)装置不应受到试验箱壁的热辐射: b)装置不通电 c)TA为70℃,t为96h,热梯度小于1℃/min(除制造厂特别规定外,设备能接受的最大热梯 度)。 本项试验完成后,将装置置于正常大气环境下2h,使其达到热平衡。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 的规定。

5.5.1.2低温存储

5.5.1.3变温存储

5. 5. 2 机械试验

防护等级(IP和IK代

本试验适用于管旁监测仪和管内监测仪的外部部件。安装在套简或管道系统中的管内探测器,需适 应被监测流体的物理和化学条件,其机械特性和试验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并符合相关标准(见 4.18)。 应按GB4208—2008和GB/T20138—2006进行试验。装置不通电。 除非制造厂和用户另有约定,设备中不同物项的防护等级宜为: a)对于就地安装的装置为IP65和IK07; b)对安装在洁净和干燥房间(电气房间)中的装置为IP30和IK07; c)对安装在建筑物外的装置为IP65和IK07。

5.5.2.2机械振动试验

本项试验用于检查装置的机械强度。本试验不适用于那些由其他系统提供刚性支撑的设备(如 试验应在三根正交的参考坐标轴上进行。对三个轴中的任何一个,试验都经历三个连续的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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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性能随环境和流体条件变化的稳定性

5.5.3.1管旁测量性能随环境温度和湿度变化的稳定性

5. 5. 3. 1. 1要求

无论是设备或设备部件都应能适应环境大气的温湿度变化,并针对这些变化的影响进行试验。 由于在对测量装置和探测器进行试验时,这些影响量的变化范围可能不同,所以这些试验在必要时 应按下面两个步骤进行: a)对测量装置的温度或湿度影响试验; b)对探测器的温度或湿度影响试验。 在整个温度和湿度变化范围内,指示值的变化应小于10%。 除非制造厂和用户另有约定,否则应使用下面的温度和湿度变化范围

5.5.3.1.2试验方法

按5.2.5的规定,应使用合适的固体源照射测量装置或其部件(如有必要可不带屏蔽体),这 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标称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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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下列国家标准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 a)对于GB/T2423.3—2006恒定湿热试验,补充以下程序: 1)将装置置于参考位置: 2)避开试验箱壁的热辐射: 3)接通装置电源; 4)试验持续时间:96h; 5)T为40℃,相对湿度为93%。 b)对于GB/T2423.4—2008(试验Db方法2)交变湿热试验,补充以下程序: 1)将装置置于参考位置: 2)避开试验箱壁的热辐射: 3)接通装置电源; 4)循环次数:6; 5)TA为25℃,TB为55℃。 接通仪表电源,选择适当的量程并将其置于参考条件下的环境试验箱内。箱内空气的其他特性应低 于可能造成设备损坏的数值。制造厂应说明该数值。 应使用合适的试验源照射探测装置,由此知道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标称读数。 仪表应在该条件下保持30min或直至达到平衡。如果操作人员可使用调零控制器,那么就应将指 示值调到制造厂规定的值。 对于非线性刻度仪表,用这种调节方式将指示值调到某个参考点而不是零。如果是这种情况,应通 过调节装置将指示值调到适当的参考点。 在试验中应记录仪表的指示值。试验完成后仪表应在正常大气环境中放置2h以达到热平衡。监测 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注:某些探测器对温度变化特别敏感(例如Nal闪烁体)。在这个试验期间,最好能提供一种方法,在确保不会造成 性能变坏的条件下对制造厂给出的最大允许热梯度进行检测。

5.5.3.2管内测量一性能随流体温度、压力或流量变化的稳定性

5.5.3.2.1要求

对于管内测量,探测器会受流体的温度、压力和流量率变化的影响,监测仪的外部部件(不与流体 接触的部分)则受环境温度或湿度的影响。 对于测量装置和探测器的试验,由于它们的影响量变化范围明显不同,所以这些试验应分两步进行 a)按5.5.3.1的规定对测量装置进行环境温度和湿度影响的试验; b)对与被测介质接触的探测器进行温度、压力和流量影响的试验。 对于监测仪的所有部件,在整个温度、压力、湿度或流量变化范围内、指示值的变化应小于100

5.5.3.2.2试验方法

应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确定试验方法。可采用下述适用的方法: 按5.2.5的规定,宜使用合适的固体源照射探测器,由此知道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标称读数。宜在试 验期间监测指示值。 按管内工作方式设计的测量装置的部件(包括探测器)宜完全浸没在加压小室的水中、固定在工业 使用时的位置并承受有关技术条件规定持续时间的温度、压力和(或)流量变化。应由制造厂和用户根 据假设的流体特性协商确定严酷程度。为了保证水温、压力和(或)流量的偏离不超过商定的数值,应 进行相关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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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1振荡波抗扰度

5.5.4.2电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5. 5. 4. 3射频辐射抗扰度试验

5.5.4.4放电抗扰度试验

本项试验完成后,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

5.5.4.5传导扰抗扰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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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650Hz磁场抗扰度试验

应按GB/T17626.82008进行试验或应证明不存在对磁场敏感的设备。 所有设备试验的严酷度等级应为等级3。 本项试验完成后,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5.5.4.7浪涌抗扰度试验(高能)

应按GB/T17626.5—2008进行试验。 只对连接到电气厂房外的交流电源线和连接线进行本试验。 本试验的严酷度等级应为: a)交流电源线:共模(相线和地之间)为等级3和差模(相线之间)为等级2; b)与电气厂房引出的电缆相连的输入或输出线:共模为等级2。 本项试验完成后,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5.5.4.8发射限值试验:无线电骚扰

应按GB17799.42012进行试验。 本项试验完成后大禹城邦51#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监测仪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表1参考条件和标准试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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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标准试验条件下进行的试验

预制板块面层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30120-2004)表3随影响量变化进行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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