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41-2022 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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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41-2022 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pdf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

每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Technicalstandardforconstructionof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in Hainan province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架梁施工方案(汽车运输)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海省电动汽车元电设施建技不你准

主编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22年4月1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琼建规【2022]4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9日

主编单位:海南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郑建宇尹慧玲周密 主要审查人员:张志胜吴俊鹏刘松涛张哲陈志民 张巧英黄良毅

1总则 . 2术语 3 基本规定 4规划选址 ,: 4.1规划 4.2选址 5充电设备的布置与标识 5.1充电设备的布置 8 5.2标识 6供配电系统 10 6.1一般规定 10 6.2电源 10 6.3配电系统 11 6.4线路敷设 12 6.5负荷计算 13 6.6防雷接地 15 6.7计量 15 6.8监控管理 16 7 消防 18 8通风排烟 20 9 施工与调试 21 9.1施工 21 9.2 调试 22 10竣工验收 24

Generalprovisions 2 Terms : 3Basic requirement 4 Planning and site selection 4.1 Planning 6 4.2 Site selection 6 5 Arrangement of charging equipment and signs 8 5.1 Arrangement of charging equipment 8 5.2 Signs 9 6 Electric power supply systems 10 6.1 General provisions 10 6.2 Power 10 6.3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s 11 6.4 Erection of wiring : 12 6.5 Load calculation 13 6.6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15 6.7 Energy metering 15 6.8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 16 7 Fire protection 18 8 Ventilation and smoke exhausting 20 9 Construction and debugging 21 9.1 Construction 21 9.2 Debugging 22 10 Completion acceptance 2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6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6 Explanationof provisions 28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和海南省天力发展电动汽车的有关政策方 针,推动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 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根据海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新建、改建、护建和既有建筑物配建的 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公用充电设施的规划、设 计、施工和验收。 1.0.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 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充电设施charginginfrastru

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一般包括供配电系 统、充电设备。

2.0.2充电设备chargingequipme

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相连接,并为其提供电能的设备,包括 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文称直流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等 设备。

2.0.3供配电系统Powersupplyanddistributionsystem

为充电设备提供电源的电力设备和配电线路组成的系统。 2.0.4 低压供电半径Lowvoltage supply radius 从恋压翌低压配由柜出线端到充由设备之间的线路长度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运行,将交流电能变换为直流电能,采 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装置。

固定连接至交流或直流电源,并将其电能转化为直流电能,采 用传导方式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充电的专用装置。

2.0.7交流充电桩ACcharging spo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采用传导方式为具 有车载充电装置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2.0.8 汽车库 parking garage

用于停放电动汽车或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 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9停车场Parkingarea

改电动汽车或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轿

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

2.0.10自用充电设施charginginfrastructureforpersonaluse

指在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 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备及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

2.0.11 专用充电设施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for exclusive us

指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交场站等专属停 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专用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 的充电设备、充换电站及接入上级电源的设施

2.0.12公用充电设施charginginfrastructureforpulicuse

指在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及酒 店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园区景区 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备及接入 上级电源的设施

应用信息、网络及通信技术,对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内设备运行 状态和环境进行监视、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2.0.14 防火单元 fire unit

在防火分区内部采用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 水幕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电动汽车火灾向同一防火分 区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0.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应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 理、使用便利、绿色环保的原则 3.0.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以下 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海南省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充电 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 2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相协调: 3与停车场(库)建设规划、配电网建设规划相协调; 4符合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5积极稳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技术创新 6充电设备的设计要考虑电动汽车未来充电技术发展的需求 3.0.3充电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产品标准;充电设备必须通过具 备国家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型式检验合格 3.0.4设置在居住类建筑配建汽车库的自用充电设施,应采用交流 充电设备,充电设备的额定输入电流不应大于32A。 3.0.5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时,应与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配合 并充分考虑防火分隔时楼板的荷载、耐火性能及人员疏散条件等。 3.0.6建筑物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数量应按国家及海南省相关 文件要求规划设计,并预留接入电源、变配电装置、线路通道和充 电设备的安装条件。随着电动汽车的发展,逐步完成充电设备的 安装。

3.0.8既有建筑内汽车库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时不应影响居民 正常生活用电。充电设备与居民用电合用变压器时,高峰期变压器 负载率不应超过100%,无增容改造条件或另行建设变压器条件的

汽车库不应配建充电设施。 3.0.9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应有专属部门或管理人员 管理。

汽车库不应配建充电设施。 3.0.9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应有专属部门或管理人员 管理

4.1.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应符合道路交通、消防安 全、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绿色节能等要求 4.1.2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应满足以下规定: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按照远近期结合、交直流充电结合、分 类落实的原则设置; 2居住建筑停车场、汽车库配建的充电设备应以交流充电桩为 主,在地面可根据需要配置适当比例的非车载充电机: 3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配套停车场、汽车库配建的充电设备应 交、直流充电结合, 4.1.3新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变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并与区内其 它用电负荷统一考虑;既有建筑新增充电设施应充分计算原有供 电系统的余量,

4.2.1充电设施的选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电源、消防及防排洪等公 用设施GB/T 39007-2020 基于可编程控制器的工业机器人运动控制规范.pdf,应便于使用、管理、维护及车辆进出,应便于保障人员及设 施的安全。 4.2.2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或 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 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去中旅不声视左月和忆能中视

4.2.3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易积水的场所;充电设备不宜设在厕

上述场所时,应采取预防渗漏水和排水的措施或选用相应防护等 级的设施 4.2.4充电设施不宜设在多尘、多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 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 4.2.5充电设施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4.2.6充电设施不宜设在修车库内,当有需求时,可设置用于测试 的充电设施。 4.2.7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周围环境对噪声的要求,具体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4.2.8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通信要求,宜选在有公用通信网络覆 盖的区域。 4.2.9充电设施的选址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扑救的场所

5充电设备的布置与标识

5.1.2充电设备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并便于使用、操作及检修

5.1.3充电设备应具备防撞设施,且不应阻挡行车视线。

1充电设备的基础高度:室内不应低于地坪完成面100mm,室 外不应低于地坪完成面300mm; 2底座基础宜大于充电设备长宽外廓尺寸50mm以上; 3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400mm,且 宜设在相邻两车位后侧的中间位置

5.1.5充电设备采用壁挂式安装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5.1.5充电设备采用壁挂式安装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竖直安装于与地平面垂直的墙面或柱上,且应符合承重要 求运城河津220kV干涧变施工组织设计,充电设备应固定可靠; 2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设备人机界面操作区域水平中心线距 地面宜为1500mm 3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400mm,且 直设在相邻两车位后侧的中间位置。 5.1.6充电设备采用悬挂式安装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设备人机界面操作区域水平中心线距 地面宜为1500mm。 2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400mm,且 宜设在相邻两车位后侧的中间位置。 5.1.7充电设备垂直安装,偏离垂直位置任一方向的误差不应大 于5°。 5.1.8室外充电设备外壳应采用不锈钢铝合金和其他适合沿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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