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394-2021 火力发电厂旋转机械监测系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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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394-2021 火力发电厂旋转机械监测系统技术规范.pdf

ICS27.100 CCS F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

火力发电厂旋转机械监测系统

DB14/T 2126-2020标准下载Specificationforrotatingmachinerymonitoringsystem in thermalpowerplant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热工自动化与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28)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浙江大唐国 际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永新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瑞视仪表电子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 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 电力投资集团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 司、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上海锦康电子仪表有限公司、江苏未来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亚飞、魏庆海、檀炜、崔猛、周旭战、徐健、陈磊、姚远、陈伟、袁世通、 张政委、王淑全、韩威、马仁婷、李刚、蒋薇、郑伟、储墨、方淑丹、范晓鹏、赵琦、宫照海、石永恒。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灭力发电厂旋转机械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汽轮发电机组、燃气轮发电机组、给水泵汽轮机、引风机汽轮机、风机 及水泵等辅机旋转机械的监测系统。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2421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3399汽轮机安全监视装置技术条件 GB/T18271.3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通用性能评定方法和程序第3部分:影响量影响的试验 GB/T26863火电站监控系统术语 DL/T65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及保护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GB/T268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268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旋转机械监测系统rotatingmachinerymonitoringsystem;RMS 一种连续监测旋转机械本体和轴系的机械工作参数(包括转速、振动、胀差、热膨胀 向位移等),并在被测参数超出预设值时发出报警及停机信号,在必要时还可提供用于故障诊 数据的系统。

对传感器和转换器送出的信号进行连续监测的装置,并可对信号进行换算/计算处理、判断,同时 输出模拟量信号、开关量信号和数字信号。一般由机架、电源模块、处理器、输入/输出设备、通信设 备、显示设备、机柜等组成。

DL/T2394—2021

DL/T2394—2021

4.1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由传感器、支架、连接电缆、转换器、监测装置及相关软件等组成。 4.2 2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功能、性能和整体配置方案应与旋转设备主体结构相适应。 4.3 3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具备可靠性高、抗扰性强、结构简单、易于维护的性能。 4.4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具备监测量的模拟信号转换、输出功能及开关量报警信号的逻辑判断、输出 功能。 4.5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具备同其他系统如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 (DEH)、燃气轮机控制系统、故障诊断系统的接口。 4.6受电子设备使用寿命的限制,旋转机械监测装置的使用年限不宜超过10年,否则应对其进行可靠 性评估,以决定是否可继续使用。

4.1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由传感器、支架、连接电缆、转换器、监测装置及相关软件等组成。 4.2 2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功能、性能和整体配置方案应与旋转设备主体结构相适应。 4.3 3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具备可靠性高、抗扰性强、结构简单、易于维护的性能。 4.4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具备监测量的模拟信号转换、输出功能及开关量报警信号的逻辑判断、输出 功能。 4.5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具备同其他系统如机组分散控制系统(DCS)、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 (DEH)、燃气轮机控制系统、故障诊断系统的接口。 4.6受电子设备使用寿命的限制,旋转机械监测装置的使用年限不宜超过10年,否则应对其进行可靠 性评估,以决定是否可继续使用。

5.1.1.1传感器应根据旋转机械的运行参数、系统测量精度要求和现场情况来进行选择。 5.1.1.2轴向位移及胀差传感器宜配备可移动支架,可移动支架行程应能满足全行程位移模拟试验的需要。 5.1.1.3在发电机、励磁机轴承上安装轴振动传感器、轴承座振动传感器时,传感器引出电缆应用耐油 热缩套管进行绝缘密封处理,轴承座振动传感器安装时底部应垫绝缘层并用胶木螺钉固定。 5.1.1.4位移、胀差、热膨胀传感器应在汽轮机、燃气轮机处于完全冷却状态下进行安装、调整零位。 5.1.1.5轴振动传感器端部的被测面应光滑、均匀,传感器直径的2倍~4倍范围内不应有凹槽、凸台 等不均匀的部分。 5.1.1.6偏心测量时,被测面应能覆盖传感器直径,被测面的范围宜在传感器直径的2倍以上。 5.1.1.7传感器支架的自振频率应大于被测量工频10倍以上;当探头保护套管的长度大于300mm 时,应设置防止套管共振的辅助支撑。传感器与被测面的间隙应保证达到安装要求,避免对传感器感 应线圈造成干扰。传感器支架的设计和安装应使传感器垂直于被测面,误差不超过土2°。 5.1.1.8转换器的供电由监测装置提供,并满足其安全可靠的要求。

5.1.2轴系监测电涡流传感器

5.1.3轴承座振动监测速度传感器

5.1.3.1主、辅机设备宜选用速度传感器测量轴承座的绝对振动指标(振动速度或振动位移)来评估设

5.1.3.2转速在300r/min以下的辅机,测量轴承座振动时宜选用工作在1.5Hz低频的压电速度传感器 5.1.3.3转速在300r/min~900r/min的辅机,测量轴承座振动时宜选用单向的(垂直或水平)磁电速 度传感器、压电速度传感器;转速在900r/min以上的辅机,轴承座振动测量宜选用通用的(垂直和水 平)磁电速度传感器、压电速度传感器或加速度传感器。

5.1.4转速测量传感器

5.1.4.1电涡流转速测量传感器频率响应范围宜在0Hz~10kHz,有源磁阻转速测量传感器频率响应 范围宜在0Hz~20kHz,无源磁阻转速测量传感器频率响应范围宜在5Hz~20kHz。 5.1.4.2转速测量传感器测量精度要求:汽轮机、燃气轮机转速全量程精度应在土1r/min之内,给水 泵汽轮机、引风机汽轮机转速全量程精度应在土3r/min之内,风机及水泵转速全量程精度应在 ±4r/min之内

5.2.1机架式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卡件及通道配置应符合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安全瓦余配置基本 则,确保其分散性和冗余性。 5.2.2监测卡件应能带电在线插拔和更换而不损坏,且不影响其他卡件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卡件带电 插拔时应具备保持现场测量值不变的功能。 5.2.3任何单个传感器、转换器、监测卡件故障或损坏,不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工作。监测卡件任一 通道故障或损坏,不影响卡件上其他通道的正常工作。 5.2.4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处理器、I/0卡件应通过下述测试和试验,并具有国家检验资质授权的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a)电磁兼容性(EMC)测试; b)环境影响测试: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及抗振动性能,满足5.6的要求; c)供电电源影响测试:电源电压瞬变影响和电源电压降低影响,满足GB/T18271.3的要求; d)长期工作漂移试验:满足GB/T18271.3的要求,测试长期工作漂移性能不应少于30d。 5.2.5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量程、定值、灵敏度等重要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进行传动试验,验 证参数设置及保护逻辑输出功能。 5.2.6对于多点保护的测量信号,应分配到不同监测卡件上。 5.2.7并列运行的旋转机械设备的监测卡件不应布置在同一个机架内。 5.2.8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具有信号断线判断功能,并具备断线时报警输出功能和闭锁保护输出功能。 5.2.9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模拟量输出、开关量输出,应具备多路输出功能,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选 择。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数字量输出,其通信协议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选择。 5.2.10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应用软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便于组态和维护,并具备备份功能; b)具备历史数据存储及调阅功能; c)具备设备状态自诊断功能; d)能够在旋转机械监测系统自身或外部计算机上连接使用,如在外部计算机上使用,应有防止外 部计算机被病毒感染的措施; e)应具备在线修改应用软件中的可调整参数的功能。

DL/T2394—2021

5.3.2应配备双路电源模件,以实现装置内直流侧无扰切换。 5.3.3每套机架应分别配置余电源,若转速保护采用独立保护系统,则该系统应采用独立于机架之 外的冗余电源配置。 5.3.4各机架均应配置电源监视模件,并有失电报警输出功能。 5.3.5电源接通或断开瞬间,电源监视模件应具有通、断电抑制功能,不误发信号。 5.3.6余电源切换时间应保证切换过程中各个监测回路正常,输入及输出信号不应中断和变位。

5.4.1汽轮发电机组监测系统、燃气轮发电机组监测系统、给水泵汽轮机监测系统和引风机汽轮机监 测系统应配置独立机柜。 5.4.2电子装置机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应满足GB/T4208中IP52的要求,室外应满足IP56的要 求。电子间内应满足IP42的要求。 5.4.3机柜门应有导电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射频干扰能力。 5.4.4机柜的钢板厚度不宜小于2.0mm;机柜内的支撑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保证机柜在运输、安装时 不产生变形。 5.4.5机柜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由柜底引入的要求,且机柜内安装卡件应与柜底留有300mm以上的距离。 5.4.6旋转机械监测系统不应设置单独的接地网。系统单点接入接地电阻不大于4Ω2的电厂电气接地 网后能够可靠运行。 5.4.7各机柜中应设有独立的安全地、屏蔽地及相应接地铜排。每套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可采用集中接 地汇流排的方式实现系统的单点接地。 5.4.8机柜应与基础底座绝缘,与相邻机柜绝缘,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0MΩ

5.5.1重要保护信号应采用单独电缆,不应共用电缆。 5.5.2传感器与延伸电缆宜一体化;采用中间接头时,中间接头应用丙酮或其他挥发性强的液体清 洗,并用耐油热缩套管整体进行绝缘密封处理露天煤矿槽探工程施工方案,保证连接牢固、可靠。 5.5.3延伸电缆穿轴承箱宜选择油流冲击小的位置;接头处宜在缸内加装向下的导流管引导润滑油回 流到轴承箱内;接头密封和尾线穿出处应采用螺纹密封接头,并用橡胶块和密封胶进行密封。 5.5.4轴振延伸电缆应紧固在轴承外壳上,电缆敷设尽可能独立走线,避开油流冲击,且固定和走向 不应存在磨损的隐患。延伸电缆应采用1mm²的铜线或漆包线进行捆扎,不宜用PVC扎带进行捆扎和 固定。延伸电缆应全程避开高温区域。 5.5.5前置器与接地的金属接线盒不应直接接触,电缆屏蔽层应在机柜侧单点接地。机柜地线应单独 接入电气接地网。输出信号电缆宜采用0.5mm²~1.0mm²独立的三芯屏蔽电缆(环境温度超过50°℃ 时,应选用耐高温阻燃屏蔽电缆),若采用四芯屏蔽电缆,则备用芯应在机柜侧接地。 5.5.6传感器信号电缆宜采用无分屏的屏蔽电缆,线芯数量与传感器信号匹配,不宜设置备用芯,屏 蔽层现场侧应浮空,应在机柜侧接入屏蔽端子。对于双层屏蔽电缆,应确保总屏、分屏之间现场侧绝 缘日对地绝缘,在机柜侧分屏接入屏蔽端子,总屏接入机柜接地铜排。备用芯宜接地。

在海拔2000m以下,旋转机械监测系统应满足GB/T2421的要求,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能正常运行 a)环境温度。安装在轴承箱内的传感器温度范围为一40°℃~120°℃;安装在罩壳内的传感器温度 围为一40℃~80℃;转换器温度范围为一40°℃~85℃;监测装置温度范围为5°℃~40°℃ b)允许的环境相对湿度小于95%,不结露,严酷等级应达到40℃士2℃。

6.1测试与验证的内容

1.1 1对旋转机械监测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在使用前应全部进行测试,对验收测试前已完成的功能 目可以通过检查合格的测试记录(该记录应有业主或管理方、供货方、施工方、调试方等有关 签字),且证明符合要求方可免于进行测试,必要时验收方可以决定进行抽测。

6.1.2测试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项

a)供电系统可靠性测试(包括供电系统切换、失电报警); b)卡件在线维护性能测试; c)设备状态自诊断功能测试; d)信号断线判断功能测试; e)输入、输出通道精度测试; 监测系统的监视功能测试; g)数据通信能力测试; h)系统抗射频干扰能力测试。

6.2.1旋转机械监测系统设备已经安装到位DB34T 5007-2014 屋面和楼地面泡沫混凝土保温工程技术规程.pdf,线路接线正确、牢固。 6.2.2旋转机械监测系统供电电源可靠,供电品质符合要求。 6.2.3旋转机械监测系统接地、信号电缆屏蔽、绝缘性能符合设备制造厂的要求。 6.2.4旋转机械监测系统测试仪器符合计量检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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