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846-2019 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B37/T 3846-2019 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37/T 3846-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1M
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资源ID:205902
下载资源

DB37/T 384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7/T 3846-2019 煤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ICS73.020 D 10

DB37/T 384620

DB11T 1301-2015 湿地监测技术规程Greenmine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coal mine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T3846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建设要求 5.1矿区环境 5. 2 资源开发方式 5.3 资源综合利用 5.4 节能减排 5.5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5.6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5.7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录A(规范性附录) 煤炭资源回采率指标取值, 录B(规范性附录) 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率及排放限值 时录C(规范性附录)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7/T3846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通用技术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煤炭工业济南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充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山东省地质环境 监测总站、山东新阳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安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强、付小敏、宋志清、郭宝奎、陈国栋、韩代成、冯克印、尹中凯、范文昌, 王保齐、郭涛、许敦山、张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7/T38462019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矿区生态环境保 护、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煤矿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306标牌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2042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2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GB/T 28754 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导则 GB/T 29162 煤石分类 GB/T 29163 煤研石利用技术导则 GB/T 29444 煤矿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383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AQ1010选煤厂安全规程 HJ65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TD/T1036土地复良质量控制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矿山greenmine 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 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码区绿化復盖率 green coverage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百分比

DB37/T38462019

4.1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矿,诚信经营。 4.2矿山企业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 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统筹兼顾和全面发 展。 4.3矿山应以人为本,重视人文关怀,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控制职业危害。 4.4绿色矿山建设应贯穿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全过程。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按照本规范建设;生 产矿山应按照本规范进行升级改造

5.1.1.1矿区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功能进行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 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5.1.1.2矿区地面运输、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应齐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 明牌、线路示意图牌、职业卫生警示牌等标牌,标牌应符合现行GB/T13306的规定;煤矿道路交叉口、 地面变电站、井口、配电室、提升机房、油脂库、压风机房、主通风机房、研石山、排洪沟等区域应设 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现行CB14161的规定, 5.1.1.3大中型煤矿地面运煤系统、运输设备、煤炭贮存场所应全封闭;煤炭运输、贮存未达到全封 闭管理的小型煤矿应设置挡风抑尘和酒水喷淋装置进行防尘。 5.1.1.4矿区应设置固体废物专用堆积场所,并符合安全、环保和监测的规定。 5.1.1.5矿容矿貌应与周边地表、植被等自然环境相协调。

5. 1. 2 矿区绿化

1.2.1矿区应绿化、美化,整体环境整洁美观。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 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1.2.2矿区专用道路两侧应因地制宜设置隔离绿化带,

5.2.1开拓方式、生产布局

DB37/T38462019

5.2.1.1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 坏环,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 5.2.1.2井口位置及工业场地选择应坚持少占土地、少压资源、保护生态、和谐环境的原则;开拓方 式应根据地面自然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等因素,按斜井、立井的 顺序进行论证选择。改扩建、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井应优先利用原有井筒及生产系统。 5.2.1.3矿山开拓应优先选用全煤巷开拓方式,降低消耗,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

.2.2采煤方法与工艺

煤矿采区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应符合附录A及GB50215的规定

5.2.4减排保护开采技术

区生态破坏小的减排保护开采技术。 5.2.4.2充填开采要求如下: a) “三下一上”(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等、承压含水层上等)压煤区域鼓励采用充填开采 技术; b) 充填区域的选择及充填开采方案应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保护有机结合: ) 在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优先利用煤石等固体废物充填采空区。 5.2.4.3保水开采要求如下: a 井下强含水层或地下水严重渗漏区域应采用保水开采技术; b) 开采中应采取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控采动裂隙对关键含水层的不利影响; C 有可能与重要河流、水库、民用水源地联通的区域应通过惟幕、隔水层加固、留设防水煤岩柱 等方式隔离。 准 5.2.4.4共伴生资源开采要求如下: 应对煤系地层共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达到工业指标要求的可利用共伴生资 源,应制定煤与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执行; b) 新建煤矿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应与煤炭开采、洗选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 C 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瓦斯应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对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5. 2. 4. 2充填开采要求如下

.2.4.3保水开采要求

JC/T 2289-2014 聚苯乙烯防护排水板5.2.4.4共伴生资源开采要求如下

应对煤系地层共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达到工业指标要求的可利用共伴生资 源,应制定煤与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根据国家规定严格执行; b) 新建煤矿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应与煤炭开采、洗选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 C 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瓦斯应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对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矿井,应先采气再采煤,实现抽采达标,

某入选率不应低于80%。新建大中型煤矿应配套

DB37/T38462019

5.3.1.3应根据不同煤质TD/T 1049-2016 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选用先进适用的选煤设备和工艺,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5.3.2共伴生矿产资源利用

5.3.2.1煤矿共伴生矿产资源应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工艺进行加工处理和综合利用。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