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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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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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及监测仪器使用技术规范.pdf

ICS 73. 010 D09

AQ1029—2019 代替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

DB23/T 1496.3-2020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3部分:金属冶炼、轧制人员Application andmanagement standardforcoal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and detec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布

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发禾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设计和安装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使用与维护,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AQ1029一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与AQ1029一2007 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粉尘传感器、线缆、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的术语和定义(见3.20、 3. 21,3.23,3.25,3. 26); 一增加了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瓦 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 联动的功能(见4.6、4.9、4.10); 增加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十线缆应当分设两条(见5.2); 删除了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申烷传感器的设置(见2007年版的6.3.3); 增加了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梭车、锚杆钻车、钻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 检测报警仪(见6.3.4); 删除了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确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烧传感器(见2007年版的6.6); 增加了风向传感器的设置(见7.4); 增加了压风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见7.7.4); 增加了煤矿粉尘传感器的设置(见7.8); 删除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12个月,必须升井 检修”的规定(见2007年版的8.3.7); 删除了2007年版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研究 有限公司、充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继平、张元刚、胡穗延、钱晓红、赵旭宏、刘毅、田子建、陶德保。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 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 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 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T423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20 风向传感器transducerofthedirectionofwind 连续监测风向的装置。 3.21 粉尘传感器 transducerofdust 连续监测煤尘和矿尘的装置 3.22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methanedetectionalarmingdevice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超限报警的携带式仪器,包括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携带式甲烷检测报 警仪。 3.23 线缆signalcable 用于传输监控等信号的电缆或光缆。 3.24 甲烷检测报警矿灯digitalmethanedetectandalarmheadlamp 具有申烧浓度数字显示、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包括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携带式照明 灯具。 3.25 光学甲烷检测仪opticalmethanedetector 采用光学原理检测甲烷浓度的便携式仪器。 3.26 甲烷断电仪methanebreaker #下甲烷浓底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由源的装置

3.20 风向传感器transducerofthedirectionofwind 连续监测风向的装置。 3.21 粉尘传感器 transducerofdust 连续监测煤尘和矿尘的装置, 3.22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portablemethanedetectionalarmingdevice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超限报警的携带式仪器,包括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携带式甲烷检测报 警仪。 3.23 线缆signalcable 用于传输监控等信号的电缆或光缆。 3.24 甲烷检测报警矿灯digitalmethanedetectandalarmhead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包括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携带式照明 灯具。 3.25 光学甲烷检测仪 opticalmethanedetector 采用光学原理检测甲烷浓度的便携式仪器。 3.26 甲烷断电仪methanebreaker 井下申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电源的装置

线缆signalcable 用于传输监控等信号的电缆或光缆

4.1矿井应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24h连续运行。 4.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设备应符合AQ6201的规定。传感器稳定性应不小于15d。采掘工作面气 体类传感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其余不低于IP54。突出矿井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巷、半煤岩 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设置的申烧传感器必须是全量程或 者高低浓度甲烧传感器,宜采用激光原理甲烧传感器 4.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5煤矿应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安全标志编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 等关联设备。 4.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煤矿安 全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管理部门联网。 4.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 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 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功能。 4.10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 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5.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 号线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设备布置图应以矿井通风系统图为底图,断电控制图应以矿并供电系统图为底图。 5.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主十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并筒或者一个并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 进人井下。安全监控系统不得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系统应具有防雷电保护,入井线缆的 人井口处和中心站电源输人端应具有防雷措施 5.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碉室中,安 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a)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 b) 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掘进工作面内; d)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e)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5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不得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6安装断电控制时,应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 被控开关之间应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 5.7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应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 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 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8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 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6.1.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 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5.1.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专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

专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

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求

6.2.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按图1设置。U形通风方式在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距 切顶线≤1m),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进 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和T。;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如图1中分 图a)所示。Z形、Y形、H形和W形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 1中分图b)至分图e)所示

图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 图1中分图a);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T。。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三 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T。的设置相同

图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2.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应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 烧传感器。 6.2.4采煤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2.5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即在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 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各设置一个甲烷传感器。

6.3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3.1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烧传感器应接图3设置,并实现甲烧风电 ,在工作面混合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T2;采用串联通风 进工作面,应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T:;煤与瓦斯突出矿 进工作面的进风分风口处设置甲烷传感器工。

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

5.3.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申烧传感器应按图4设置。甲烧传感器T1和T 的设置同图3: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

图4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4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梭车、锚杆钻车、钻机应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 检测报警仪

6.4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风站应设置甲烧传感器。 6.4.2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 煤点处应设置甲烧传感器,如图5所示。

图5装煤点甲传感器的设置

传感器.如图 6 所示。

图6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5.4.4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应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 机车和胶轮车应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4.5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简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4.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 烧传感器

牛羊肉冷库施工组织设计机车和胶轮车应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4.5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4.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 烷传感器。 6.4.7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8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车间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9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10瓦斯抽采泵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b)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应设置申烷传感器 c)抽采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 瓦斯、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1.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 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氧化恢传悠希带 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1.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回风隅 角(距切顶线0~1m)、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图7所示

.1.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回风隅

安徽宁芜高速公路施工组织设计图7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7.1.3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CO。 7.1.4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CO 7.1.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 警浓度≥0. 0024%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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